第144章 季家买凶杀人
趁着季明宗喝多了,季澜跑了。
一溜烟儿的狂奔出去,趁着严会的车子没熄火,一脚油门轰了出去。
严会听闻景禾急切的呼喊声,脚步不稳从楼上直冲下来,冲进院子里只看见一个车屁股。
“完了完了,我完了。”
严会跟只无头苍蝇似的在院子里打转,双手叉腰焦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一个劲儿的念叨着。
临了见景禾从楼上下来,脱口而出就是一句:“怎么办?”
“我们俩是不是也要跟蔓英一样失业了?”
“先去问问先生吧!”景禾深知慌也没用。
严会心想,问他?他都醉成一滩烂泥了。
但此时也没别的办法了,急切上楼,狂奔的脚步近乎踩出残影。
原以为大醉不醒的人此时却靠在床头闭目养神,吓的严会一跳,所以刚刚醉成烂泥的人是谁?
“先生.”
“我知道,”季明宗开口打断严会支支吾吾的话:“联系张应让他做准备。”
“是”严会一口回应。
虽然他不知道做什么准备。但这种时候乖乖听话就对了。
那侧,张应接到电话显然早有准备。季澜车子驶出兰庭别墅时就有人盯着了。
两辆黑色领克从后方包抄住她,原想着在外围动手不进闹市区,结果未曾想到,拐过一个十字路口车就多了起来。
黑色领克副驾驶里的人看见这一幕有些迟疑:“怎么办?今天还动手吗?人太多了。”
“动手,”握着方向盘的男人想也不想回应:“盯多久了好不容易遇到人,不动手等到什么时候?”
这些有钱人,一个个的难见人,见他们一面,比登天都难。
“是原想这钱好拿,这都多久了,毛都没看见。”
“干我们这行的,时间就是金钱,怕个鸡毛。”
阎王爷收人还得看热不热闹嘛?
季澜一心以为自己跑出去了,结果车子才开出不远,两辆黑色领克前后夹击将她死死的挤在中间,不仅如此,还猛踩油门。
一副要立马送她见阎王的样子。
季澜死踩着油门想抵抗时,四周冲出数辆警车将两辆别克包抄住。
车上四人瞬间被警察带走。
“女士你好,需要救护车吗?”
季澜被人从车上捞出来时,胳膊、脖子上都擦着碎玻璃片,是鲜血横流,看起来惨不忍睹。
“我送你去医院吧,你这看起来有点严重。”
“那些人怎么回事?”
“犯罪团伙,专门收人钱在路上制造车祸害人性命,我们盯很久了。”
警察解释了一番,见季澜没动,伸手想擒住她的胳膊就将人带上车,伸出去的手落在半空有些不知往哪儿下手,迟疑了半晌才道了句:“先上车?”
季澜坐上警车时,握着受伤的胳膊透过玻璃窗看了眼她开出来的那辆车,不是季明宗专用的座驾,而是换了一辆很普通的奥迪。
夜黑风高,出门急切,她没注意。
现在看见,疑惑尽显。这夜,犯罪分子在警局里将一切都交代了,收钱办事。
另一方,季家养女被人追杀的新闻铺天盖地,漫天飞扬,这些新闻记者好似一早就写好了通稿就等着事情发生将东西丢出去了。
季老太太得知消息时气的火冒三丈。
素来要脸面的人难得说了几句脏话。
且口口声声骂季澜是个狐媚子。
“当初就不该留她,妖孽,祸害。”
舒文站在一侧不敢吱声儿,弯腰垂首的模样显得卑微又害怕。
老太太气的直喘气:“让宏义上来。”
不多时,季宏义上山,迈步进庄园时,闻到了阵阵浓厚的檀香味,老太太坐在首位,双手交叠落在凤头拐杖上,见他来,微眯着眼看了他一眼,视线沉甸甸的泛着经年怒火与不悦。
“谁惹母亲生气了?”
“季澜不能留,”老太太省去了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季宏义听闻这话,眉头微微紧了紧:“澜澜怎么了?”
“她如今,翅膀硬了,季家管不了她了,”老太太语气及重:“找到亲生父母就不管季家人的脸面了,季家对她即便没有生育之恩也有养育之恩,任由那对华侨夫妇在外抹黑我季家,是谁给她的胆量?”
老太太伸手抽出一侧的报纸丢在季宏义身上,怒火直冲:“你自己看看。”
「季家买凶杀人」四个大字映入眼帘,季宏义看着,心头一抖。
有些不敢置信的将报纸抖开。
确认几遍才发现自己没看错。
“这是?”
“你难道不知道宋家人最近干了什么?”老太太质问他:“带着邓宜去会会,让他们醒醒脑子,当年要不我们心慈,季澜现在不知道在投胎到哪里去了。”
季宏义深叹了口气:“我去解决。”
“您消消气,”媒体见风使舵,季家在京港也算是一家独大的大户人家了,任由谁都给几分薄面,如今,丰明资本凭空出世,且季明宗在媒体跟前丢出季家不和的丑闻,媒体们就像是闻着味儿来的苍蝇似的,一个个的扒拉上来,就等着将他们馋食。
内忧外患,确实头疼。
“老三对季家诸多不满,痛恨我让他年少间出国,怪我对他不闻不问,如此就罢了,你们兄弟俩还做出那种事情,做便做,且让人抓住了把柄,老三连表面功夫都不愿跟我们维持。”
“倘若如今他拉拢季澜来闹腾,季家还能有安宁之日?”
舍不得除掉季明宗,那就只有除掉季澜了。
听到这里,季宏义大致明白,今晚的“买凶杀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澜澜不会做这种事情,您放心。”
不会?
床都能爬她还有什么不会的?
老太太一口气堵在心里上上不去,下下不来。
家族丑闻,她不想让多余人知道,只能狠狠的咽下这口气。
“我一度怀疑她一个小姑娘是如何进影视圈半年就将一个百来万的小工作室做成十几亿规模的,你让我放心,我放什么心?”
趁着季明宗喝多了,季澜跑了。
一溜烟儿的狂奔出去,趁着严会的车子没熄火,一脚油门轰了出去。
严会听闻景禾急切的呼喊声,脚步不稳从楼上直冲下来,冲进院子里只看见一个车屁股。
“完了完了,我完了。”
严会跟只无头苍蝇似的在院子里打转,双手叉腰焦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一个劲儿的念叨着。
临了见景禾从楼上下来,脱口而出就是一句:“怎么办?”
“我们俩是不是也要跟蔓英一样失业了?”
“先去问问先生吧!”景禾深知慌也没用。
严会心想,问他?他都醉成一滩烂泥了。
但此时也没别的办法了,急切上楼,狂奔的脚步近乎踩出残影。
原以为大醉不醒的人此时却靠在床头闭目养神,吓的严会一跳,所以刚刚醉成烂泥的人是谁?
“先生.”
“我知道,”季明宗开口打断严会支支吾吾的话:“联系张应让他做准备。”
“是”严会一口回应。
虽然他不知道做什么准备。但这种时候乖乖听话就对了。
那侧,张应接到电话显然早有准备。季澜车子驶出兰庭别墅时就有人盯着了。
两辆黑色领克从后方包抄住她,原想着在外围动手不进闹市区,结果未曾想到,拐过一个十字路口车就多了起来。
黑色领克副驾驶里的人看见这一幕有些迟疑:“怎么办?今天还动手吗?人太多了。”
“动手,”握着方向盘的男人想也不想回应:“盯多久了好不容易遇到人,不动手等到什么时候?”
这些有钱人,一个个的难见人,见他们一面,比登天都难。
“是原想这钱好拿,这都多久了,毛都没看见。”
“干我们这行的,时间就是金钱,怕个鸡毛。”
阎王爷收人还得看热不热闹嘛?
季澜一心以为自己跑出去了,结果车子才开出不远,两辆黑色领克前后夹击将她死死的挤在中间,不仅如此,还猛踩油门。
一副要立马送她见阎王的样子。
季澜死踩着油门想抵抗时,四周冲出数辆警车将两辆别克包抄住。
车上四人瞬间被警察带走。
“女士你好,需要救护车吗?”
季澜被人从车上捞出来时,胳膊、脖子上都擦着碎玻璃片,是鲜血横流,看起来惨不忍睹。
“我送你去医院吧,你这看起来有点严重。”
“那些人怎么回事?”
“犯罪团伙,专门收人钱在路上制造车祸害人性命,我们盯很久了。”
警察解释了一番,见季澜没动,伸手想擒住她的胳膊就将人带上车,伸出去的手落在半空有些不知往哪儿下手,迟疑了半晌才道了句:“先上车?”
季澜坐上警车时,握着受伤的胳膊透过玻璃窗看了眼她开出来的那辆车,不是季明宗专用的座驾,而是换了一辆很普通的奥迪。
夜黑风高,出门急切,她没注意。
现在看见,疑惑尽显。这夜,犯罪分子在警局里将一切都交代了,收钱办事。
另一方,季家养女被人追杀的新闻铺天盖地,漫天飞扬,这些新闻记者好似一早就写好了通稿就等着事情发生将东西丢出去了。
季老太太得知消息时气的火冒三丈。
素来要脸面的人难得说了几句脏话。
且口口声声骂季澜是个狐媚子。
“当初就不该留她,妖孽,祸害。”
舒文站在一侧不敢吱声儿,弯腰垂首的模样显得卑微又害怕。
老太太气的直喘气:“让宏义上来。”
不多时,季宏义上山,迈步进庄园时,闻到了阵阵浓厚的檀香味,老太太坐在首位,双手交叠落在凤头拐杖上,见他来,微眯着眼看了他一眼,视线沉甸甸的泛着经年怒火与不悦。
“谁惹母亲生气了?”
“季澜不能留,”老太太省去了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季宏义听闻这话,眉头微微紧了紧:“澜澜怎么了?”
“她如今,翅膀硬了,季家管不了她了,”老太太语气及重:“找到亲生父母就不管季家人的脸面了,季家对她即便没有生育之恩也有养育之恩,任由那对华侨夫妇在外抹黑我季家,是谁给她的胆量?”
老太太伸手抽出一侧的报纸丢在季宏义身上,怒火直冲:“你自己看看。”
「季家买凶杀人」四个大字映入眼帘,季宏义看着,心头一抖。
有些不敢置信的将报纸抖开。
确认几遍才发现自己没看错。
“这是?”
“你难道不知道宋家人最近干了什么?”老太太质问他:“带着邓宜去会会,让他们醒醒脑子,当年要不我们心慈,季澜现在不知道在投胎到哪里去了。”
季宏义深叹了口气:“我去解决。”
“您消消气,”媒体见风使舵,季家在京港也算是一家独大的大户人家了,任由谁都给几分薄面,如今,丰明资本凭空出世,且季明宗在媒体跟前丢出季家不和的丑闻,媒体们就像是闻着味儿来的苍蝇似的,一个个的扒拉上来,就等着将他们馋食。
内忧外患,确实头疼。
“老三对季家诸多不满,痛恨我让他年少间出国,怪我对他不闻不问,如此就罢了,你们兄弟俩还做出那种事情,做便做,且让人抓住了把柄,老三连表面功夫都不愿跟我们维持。”
“倘若如今他拉拢季澜来闹腾,季家还能有安宁之日?”
舍不得除掉季明宗,那就只有除掉季澜了。
听到这里,季宏义大致明白,今晚的“买凶杀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澜澜不会做这种事情,您放心。”
不会?
床都能爬她还有什么不会的?
老太太一口气堵在心里上上不去,下下不来。
家族丑闻,她不想让多余人知道,只能狠狠的咽下这口气。
“我一度怀疑她一个小姑娘是如何进影视圈半年就将一个百来万的小工作室做成十几亿规模的,你让我放心,我放什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