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徐康的小公司待了一上午,自然要一起吃个饭了。
    选的是附近一家湘菜馆。
    只有徐康和袁书海作陪,三个人边吃边闲聊。
    聊着聊着说起家事,当徐康知道陈野的父亲是陈大刚的时候,也是吃惊不小。
    “陈老板可是商业大亨,在酒店业和商场业的成就都大的很,您不在自己家族产业里谋个职位,怎么捣鼓起小影视公司了?”
    对陈野不务正业的行为,很是惊讶。
    陈野虽然接收了前任的记忆,但是前任本身对这个父亲就关心不多,只是知道挺有钱的。
    至于有哪些产业,知之甚少。
    偶尔几次去那些公司和酒店,也是走马观花,根本谈不上深入了解。
    当然,前任也不在意这个,有钱花就行,能让自己四处浪荡就够了。
    这就造成了,陈野对自己父亲资产和商业成就没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方面反倒不如一个外人。
    “我对那些传统产业没什么兴趣,反倒是喜欢比较有艺术性的行业。”
    不知道说什么,先往自己脸上贴金就是了。
    有钱并不代表就能活的明白,反正陈野知道自己应该做喜欢的事情,而不是继续像前任那样开豪车、泡酒吧,各种胡混。
    偶尔玩玩就行,老是这状态,真没什么意思。
    “也是,好多年轻一辈儿都对父辈做的行业不感兴趣。”
    陈野揭过这茬,又聊一些往后合作的事情,这饭就算吃完了。
    袁书海这人全程很少插话,很没存在感的样子,不过临走的时候问陈野要了聊天软件账号,说是要随时请教。
    陈野就把自己那个dd账号跟他说了,说回去就登陆,到时候网上聊。
    没有智能手机还真不方便,连登陆个聊天软件都得回家用电脑。
    陈野再次感慨。
    ……
    ……
    青梅竹马是什么?
    李大仙儿的原话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说的是一件很童稚的行为。
    如果真要具体分一下年龄段,应该是在小学五年级以下,顶天了到九年义务教育的六年级。
    再大点就不叫青梅竹马了,那算“年少相逢,我们已经不是七八岁的小孩子了”。
    先不管这些水词儿。
    总之,陈野今天不得不去见的一个人,就是这具身体前任的“青梅竹马”。
    至少钱思齐是这么定义他们两个人关系的。
    “高一那年,你转到我们班里,我们就是青梅竹马了。”
    记忆中的陈野,转学来平京的时候,整个人都是一种沉郁的状态。
    他没有任何立世的能力,自然决定不了自己的命运,只能顺从那个男人的安排,离开了那个刚刚适应的小县城。
    然后,一头扎进了这座陌生的城市。
    慌乱不堪,唯有弄一身外壳包裹。
    不过,他在这个所谓的贵族中学,遇到了一个比自己还特么高冷的女生。
    他当时就觉得不能被比下去,想方设法地破除了这妹子的冷淡外衣。
    两个人就顺理成章地成了要好的朋友。
    也成了父亲逼婚的对象。
    “你是要出国留学,要干一番大事业的人,别老惦记着儿女私情,何况你又不喜欢我这样不上进的。”
    高智商,有强烈的进取心和成功的欲望。
    这就是陈野对钱思齐的最大印象。
    自己的前任对这姐们儿是知之甚深,她是要成为女强人然后回到家里啪啪打那帮人脸的女人。
    大家族,重男轻女嘛。
    至于前任对这个妹子的看法,用互相取暖来形容可能更恰当一些。
    不过,无论怎样,也不能因为太冷,就让这个炉子一直陪着自己啊。
    于是就有了拉着赵欣充数,然后让钱思齐赶紧去留学的戏码。
    这也是陈野接收了前任记忆之后,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的原因。
    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太久了。
    “别那么早结婚,省的到时候再离,麻烦。”
    钱思齐一贯的毒舌。
    “有你这么说话的吗?临走了还给哥们添堵。”
    陈野尽量代入前任的角色。
    “忠言逆耳,好言相劝。”
    陈野跟徐康分别之后没多久,就接到了钱思齐的电话,让他麻溜过去。
    见面的地方是内城的一家咖啡馆。
    “我走了,三年后回来,你照顾好自己。”
    语气很平淡。
    陈野却能感受到某种潜藏的情绪。
    “米国那边不是一二月才开学吗?去那么早?”
    钱思齐看了他一眼,说道:“早点去,先适应适应那边的环境。”
    喝了一口咖啡,又补了一句:“留下来也是麻烦,你爸我爸那都膈应人。”
    一个着急想嫁女儿,一个想靠联姻加强关系。
    谁会理会一个不重要的女儿会不会成才。
    “什么时候走啊?”
    “明天。”
    这姐们儿行动也是够快的。
    这才几天就快刀斩乱麻,抽身离开。
    不过,陈野倒是松了一口气。
    一个最了解自己的人走了,多少是安全一些的。
    “飞机什么时候?明天我去送你。”
    妹子不回答,静静地看了陈野一会儿,眼神平静中带着坚定。
    之前赵欣看陈野的眼神,如春波流动。
    而钱思齐不同,更像是在努力记住这张脸。
    带着点不舍。
    “等会儿陪我去打游戏。”
    于是,钱思齐说完就拉着陈野去了这座商场里的电玩城。
    “一千个游戏币,你是不是换的太多了?”
    陈野背着电玩城借的双肩包,里面是十个塑料封口袋,每个袋子里装着一百枚游戏币。
    这么土豪的玩法,前世他是从来没体验过的。
    “多吗?不够等会再换。”
    钱思齐边说边走向一台街机,伸手问陈野要游戏币。
    一千个游戏币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
    妹子很随性地玩各种游戏,有的玩三五分钟,有的只打两三下就没兴趣了,加上有的项目要投不止一个币才能玩,陈野背包的负担越来越小。
    “这么长时间不玩,你这水平也太次了。”
    钱思齐在一个枪战游戏里完胜了陈野之后,鄙视着他的水平。
    虽然遗传了前任的一些记忆和身体本能,但是玩游戏真不是自己擅长的东西。
    前世都很少来游戏厅,顶多自己在家玩玩单机。
    “别得意,接下来这个是我擅长的,走着!”
    当年15岁的少年,就是这么一步步挑衅高冷的女学霸,成功把她带上了游戏成瘾之路。
    (安排这个新角色出场,是为了解释之前的未婚妻的问题,当然,这个角色肯定不是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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