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叔叔也红光满面,和局长一样用力拍他的肩膀:“好小子,可以的,有你蔡叔叔十分之一的风采的,今天的是事情可以让你吹一辈子了!”
“我不想吹一辈子。”
袁越仰头看着蔡叔叔。他不想当记者了,从蔡叔叔在一个红彤彤的傍晚跳进他的窗台,生活就变成激动人心的故事,那天蔚蓝天空上蜷曲的火烧云,藏进他的心底,将他想象的未来染上奇幻的色彩。
“我想当警察,我想主持正义,我想破更多的案子。”
*
中午的这碗面吃得实在不怎么痛快,两人吃完之后,都下意识按了按胃部,试图抹去那沉甸甸的古怪感觉。
而后他们继续工作。
对练达章过去的了解是第一步,接下去,他们要去调查关于辛永初的事情,辛永初的档案里,他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很早就组建了新的家庭。
他们上门拜访,辛永初的母亲和练达章的母亲差不多,对他们的来到面露不耐,也并不想提关于辛永初的任何事情,只说忘记了,可能也确实早忘记了吧。
两人并无所获,于是转到去了汤会计家——他们咨询过警局,汤会计的妈妈如今还健在,就住在汤会计死亡屋子的隔壁。
他们按照警察局给的地址,到了目的地。
目的地有点让人不敢置信,这与其说是住所,不如说是个被人遗忘了的芦苇地,杂乱的芦苇丛都长到了人高的位置,而汤会计母亲的住所,就在这芦苇丛的深处。
想要进去,还得先跋山涉水、披荆斩棘一番。
“这块地一直没人过来开发吗?”纪询打量着前方。
“因为汤会计母亲不愿意,一定要守着儿子遇害的空房子,说多久都要保留,一定要等到案子水落石出的那天,给她再多钱,再多套房,她都不会搬。一个孤寡老人,要那么多房子,都留给谁呢?”霍染因回答。
纪询没再说话了。
汤会计死的时候是四十多,如今二十二年过去了,他的母亲该有八十多了。
八十的老人,见一天少一天,今天睡下去,不知道明天起不起得来,可能一辈子也就剩这最后一个念想了。
穿行了大约三分钟的芦苇丛,两人总算见到了屋子。
就是农村的土房子,还是年久失修那一款,这边塌一块砖,那边漏一点雨,哪怕只是站在外头看看,也觉得危险。
但房子里还是干净整洁的,生活在里头的老太太,发摇齿松,步履蹒跚,但还是努力地打扫着环境,坚持过好每个还能过的日子。
“老太太,”霍染因开口,“我是警局里过来的……”
他只说了这一句话,坐在摇椅上的老人浑浊的眼睛,霎时明晰起来,好像朝阳战胜夕暮,她再度拥有蓬勃的生命力。
第四十二章 你今天真帅。
八十岁的老人颤巍巍从椅子上站起来的第一件事,是给他们烧一壶水。
光线昏暗的室内,唯一一张八仙桌前,两人坐在长凳子上,双手接过老人递来的水杯。老人随后坐下,她嘴唇翕张几下,但没有声音,藏在耸拉眼皮下的双眼,带着犹豫的期盼望过来,期盼着从他们这里得到关于儿子案子的好消息。
理所当然的期盼。
但是他们注定让她失望,他们要和她交流的并非她儿子的案件,而是另外一个案子。
搁在手里的杯子开始变得烫而且重。
纪询意识到这是因为自己同情老人并且感觉到责任的缘故。
很可笑。
他抽离着评价自己此刻的心态。
他确实曾经和袁越说过要一起调查这个案子,也确实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事情一推再推,直到从警队辞职。
我已经不是警察了。
我没有必要再管这个案子,没有必要再管任何一个案子。
会有更多的警察替我做这些,地球不会因为谁的消失而停转。
但是压力越来越大,有一座山落到他的肩膀,有一片海淹没他的喉咙。
纪询想起自己在了解这桩案子时候看见的卷宗。
冷冰冰的卷宗,冷冰冰的文字,冷冰冰的照片,一切都是冷的,因为这都是死去的东西,是冤魂留下的残骸。
里头只有一样活了。
王彩霞,汤志学母亲。
卷宗上轻描淡写短短一行的记录,不甚重要,他看时候一目十行,轻巧跳过,但到今天的现在,它变成了坐在他面前的老人。
有血有肉,还在呼吸,以生命来等待破案的老人。
她坐在那里,只安静的等待,但她的身影却像一把无形的利剑插入纪询的心脏,把那些长久面对命案的习以为常的冷静撕得粉碎,只余下温热的血在流动。
那种热量在身体里肆无忌惮地流转,每到一处,都让他感到了灼热的羞愧。
曾是警察的他如此轻易的做出了承诺,却没有完成。
纪询的双手在轻微的颤动,他感觉到自己的喉舌微微张开,想说点什么。他其实知道该怎么说,他们不该沉默的让老人坐在那里无意义的猜测。
他应该像个警察那样,表明来意,安抚受害者家属,然后拼尽全力破掉案子,让冤魂安息,让正义昭彰。
这种简单的话,他再说不出来了。
巨石早已将他的喉咙堵塞,经年累月,不曾松动。
这时旁边伸来一只手。
霍染因的手按在杯沿与他的双手上,这只沉稳的手掌按住纪询手上的轻颤,随后坚定地将杯子从纪询手中拿出来,放在一旁。
“水太烫了,先放一下。”
霍染因接着转向老人:“老人家,是这样的,我们手头上有一个案子,里头有人和您儿子相识,我们想向您了解一下他,不知道是否方便?”
一阵风吹过。
老人眼中期盼的火焰在晃动,像是深深的夜里冷风吹着如豆的烛火,烛火数度熄灭,但等风过,它依然坚强地重新燃烧。
“当然,当然……”老人答应,“你们想了解谁?”
“辛永初,您认识吗?今年他四十二岁,当年二十岁,他和您儿子的关系应该很好。”
老人眼里闪过一丝迷惑,她沉思许久,慢慢找回了记忆:
“是那个……很会跑的小孩?”
伴随着这个奇异的形容词,老人站起来,从床铺的角落里翻出一本厚厚的簿子。
这本簿子到了两人面前,纪询将它翻开,意外的发现这是本相册,里头贴满了黑白照片,是汤会计和各种不同孩子的合照。
老人说:“我儿子儿媳命不好,他们有个男孩,但调皮捣蛋,在十二岁的时候跑到水库里玩水,没了。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渐渐的就把感情转移到县里其他的小孩身上。那时候县里穷,大家对读书都不在意,好些穷的,就辍学。他想不行,孩子怎能不读书?就把手里的钱拿去接济这些孩子,这些照片里的孩子,大多数被他接济过……你们说的辛永初,应该是这个。”
老人的手指指上一张照片。
纪询看见的第一眼,几乎没能将照片和现实划等号。
当年的辛永初还年轻,剃着只剩一层青皮的光头,单手插在兜里,倚着墙,站得松松垮垮的,汤志学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还不乐意,光扭着脸,眼睛看向旁边,只给镜头留丝余光,余光里,也全是桀骜不驯。
年轻时候的辛永初令人意外。
但细细一想,过去与现在又自有脉络。过去辛永初的叛逆与尖锐全写在脸上,现在,这些也并没有消失,只是潜入他的骨血中,成为带来毁灭的仇恨。
“辛永初家里头不好。”老人说话有些絮叨,“他是私生子,从小就不知道父亲,后来他14岁的时候,他妈妈也再婚了。14岁的半大小子,养不熟了,又要上高中上大学,未来还要讨媳妇,哪个男人有这么多钱去浪费。他就不太受待见了,他脾气也倔,干脆就从学校跑到街上,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着,当小偷。偷到我儿子头上。”
“我儿子去追他啊,一路追,他就一路跑,两个人都倔,绕着县城跑了大半圈。”
两人静静听着。
汤志学并没能追上辛永初,拿回自己的钱包。
辛永初跑得太快了,14岁的少年,双腿像是装了个马达,能够不知疲倦迅疾飞跃般向前跑。但这没完,后来有一天,汤志学在回家路上的一条小巷里,又看见了这个少年。
那时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脸肿。
据说是他偷到了另外一个混混团伙的老大头上,他所在的团伙就将他放弃,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又被像只流浪狗一样抛弃在这里。
汤志学起了恻隐之心,将少年带回家里,给他涂药,和他吃了顿晚饭,他让辛永初在自己家里休养两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经消失。再过个三五天,等他打开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放着个果篮。
他左右张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见一片一闪而过的衣角。
他熟悉这片衣角,上头撕破后的补丁,还是他老婆给补的。
辛永初才14岁,14岁的孩子,还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朴素的道德观,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盗抢劫,他觉得他们是兄弟;他也会因为汤志学救了他而对汤志学报恩,他也觉得这理所应当。
这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
汤志学去打听了解辛永初的情况后,在街里巷道又呆了几天,他找到辛永初。
这一次,他直接问辛永初:“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生活?”
……
辛永初来到了汤志学的家中,夫妻丧子,无论是对辛永初还是对汤志学支助的其他孩子,他们都有着对待爱子一样的耐心和关怀。
辛永初和汤志学一起生活,所得到耐心和关怀也最多。
汤志学给辛永初付了学费,让辛永初回学校上学。辛永初不乐意,他成绩不好,回学校没意思也没前途,混日子不如去打工。
这是客观事实。
想让辛永初在随后的中考中取得好成绩,确实也有难度。
汤志学跑了几天学校,问了辛永初的班主任也问了其他好几个老师,最后想出了个办法。
他见识过辛永初跑步的速度,决定让辛永初奔体育生的方向去。
无论如何,都要上学,要一路往上读,读出,学出,跑出一个未来来。
从14岁到15岁,从15岁到18岁。
每天上午其他人还没起床的时候,汤志学就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每天下午其他人放学了下班了休息了,汤志学也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
整整四年时间,汤志学寒暑无阻,始终监督陪伴辛永初跑步训练。
又一张照片进入纪询与霍染因眼中。
还是黑白照片。
照片里,应是夕阳西下的时间,太阳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没了小半身体,汤志学嘴叼口哨,单臂高高举起手握成拳头,他的双眼紧盯辛永初,侧身背对镜头;辛永初则在前边奔跑,他抬起手臂,扬高大腿,汗水在跑步练出来的发达腿肌上滚动挥洒。
“我不想吹一辈子。”
袁越仰头看着蔡叔叔。他不想当记者了,从蔡叔叔在一个红彤彤的傍晚跳进他的窗台,生活就变成激动人心的故事,那天蔚蓝天空上蜷曲的火烧云,藏进他的心底,将他想象的未来染上奇幻的色彩。
“我想当警察,我想主持正义,我想破更多的案子。”
*
中午的这碗面吃得实在不怎么痛快,两人吃完之后,都下意识按了按胃部,试图抹去那沉甸甸的古怪感觉。
而后他们继续工作。
对练达章过去的了解是第一步,接下去,他们要去调查关于辛永初的事情,辛永初的档案里,他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很早就组建了新的家庭。
他们上门拜访,辛永初的母亲和练达章的母亲差不多,对他们的来到面露不耐,也并不想提关于辛永初的任何事情,只说忘记了,可能也确实早忘记了吧。
两人并无所获,于是转到去了汤会计家——他们咨询过警局,汤会计的妈妈如今还健在,就住在汤会计死亡屋子的隔壁。
他们按照警察局给的地址,到了目的地。
目的地有点让人不敢置信,这与其说是住所,不如说是个被人遗忘了的芦苇地,杂乱的芦苇丛都长到了人高的位置,而汤会计母亲的住所,就在这芦苇丛的深处。
想要进去,还得先跋山涉水、披荆斩棘一番。
“这块地一直没人过来开发吗?”纪询打量着前方。
“因为汤会计母亲不愿意,一定要守着儿子遇害的空房子,说多久都要保留,一定要等到案子水落石出的那天,给她再多钱,再多套房,她都不会搬。一个孤寡老人,要那么多房子,都留给谁呢?”霍染因回答。
纪询没再说话了。
汤会计死的时候是四十多,如今二十二年过去了,他的母亲该有八十多了。
八十的老人,见一天少一天,今天睡下去,不知道明天起不起得来,可能一辈子也就剩这最后一个念想了。
穿行了大约三分钟的芦苇丛,两人总算见到了屋子。
就是农村的土房子,还是年久失修那一款,这边塌一块砖,那边漏一点雨,哪怕只是站在外头看看,也觉得危险。
但房子里还是干净整洁的,生活在里头的老太太,发摇齿松,步履蹒跚,但还是努力地打扫着环境,坚持过好每个还能过的日子。
“老太太,”霍染因开口,“我是警局里过来的……”
他只说了这一句话,坐在摇椅上的老人浑浊的眼睛,霎时明晰起来,好像朝阳战胜夕暮,她再度拥有蓬勃的生命力。
第四十二章 你今天真帅。
八十岁的老人颤巍巍从椅子上站起来的第一件事,是给他们烧一壶水。
光线昏暗的室内,唯一一张八仙桌前,两人坐在长凳子上,双手接过老人递来的水杯。老人随后坐下,她嘴唇翕张几下,但没有声音,藏在耸拉眼皮下的双眼,带着犹豫的期盼望过来,期盼着从他们这里得到关于儿子案子的好消息。
理所当然的期盼。
但是他们注定让她失望,他们要和她交流的并非她儿子的案件,而是另外一个案子。
搁在手里的杯子开始变得烫而且重。
纪询意识到这是因为自己同情老人并且感觉到责任的缘故。
很可笑。
他抽离着评价自己此刻的心态。
他确实曾经和袁越说过要一起调查这个案子,也确实因为生活中的种种事情一推再推,直到从警队辞职。
我已经不是警察了。
我没有必要再管这个案子,没有必要再管任何一个案子。
会有更多的警察替我做这些,地球不会因为谁的消失而停转。
但是压力越来越大,有一座山落到他的肩膀,有一片海淹没他的喉咙。
纪询想起自己在了解这桩案子时候看见的卷宗。
冷冰冰的卷宗,冷冰冰的文字,冷冰冰的照片,一切都是冷的,因为这都是死去的东西,是冤魂留下的残骸。
里头只有一样活了。
王彩霞,汤志学母亲。
卷宗上轻描淡写短短一行的记录,不甚重要,他看时候一目十行,轻巧跳过,但到今天的现在,它变成了坐在他面前的老人。
有血有肉,还在呼吸,以生命来等待破案的老人。
她坐在那里,只安静的等待,但她的身影却像一把无形的利剑插入纪询的心脏,把那些长久面对命案的习以为常的冷静撕得粉碎,只余下温热的血在流动。
那种热量在身体里肆无忌惮地流转,每到一处,都让他感到了灼热的羞愧。
曾是警察的他如此轻易的做出了承诺,却没有完成。
纪询的双手在轻微的颤动,他感觉到自己的喉舌微微张开,想说点什么。他其实知道该怎么说,他们不该沉默的让老人坐在那里无意义的猜测。
他应该像个警察那样,表明来意,安抚受害者家属,然后拼尽全力破掉案子,让冤魂安息,让正义昭彰。
这种简单的话,他再说不出来了。
巨石早已将他的喉咙堵塞,经年累月,不曾松动。
这时旁边伸来一只手。
霍染因的手按在杯沿与他的双手上,这只沉稳的手掌按住纪询手上的轻颤,随后坚定地将杯子从纪询手中拿出来,放在一旁。
“水太烫了,先放一下。”
霍染因接着转向老人:“老人家,是这样的,我们手头上有一个案子,里头有人和您儿子相识,我们想向您了解一下他,不知道是否方便?”
一阵风吹过。
老人眼中期盼的火焰在晃动,像是深深的夜里冷风吹着如豆的烛火,烛火数度熄灭,但等风过,它依然坚强地重新燃烧。
“当然,当然……”老人答应,“你们想了解谁?”
“辛永初,您认识吗?今年他四十二岁,当年二十岁,他和您儿子的关系应该很好。”
老人眼里闪过一丝迷惑,她沉思许久,慢慢找回了记忆:
“是那个……很会跑的小孩?”
伴随着这个奇异的形容词,老人站起来,从床铺的角落里翻出一本厚厚的簿子。
这本簿子到了两人面前,纪询将它翻开,意外的发现这是本相册,里头贴满了黑白照片,是汤会计和各种不同孩子的合照。
老人说:“我儿子儿媳命不好,他们有个男孩,但调皮捣蛋,在十二岁的时候跑到水库里玩水,没了。可是日子还得过下去,他渐渐的就把感情转移到县里其他的小孩身上。那时候县里穷,大家对读书都不在意,好些穷的,就辍学。他想不行,孩子怎能不读书?就把手里的钱拿去接济这些孩子,这些照片里的孩子,大多数被他接济过……你们说的辛永初,应该是这个。”
老人的手指指上一张照片。
纪询看见的第一眼,几乎没能将照片和现实划等号。
当年的辛永初还年轻,剃着只剩一层青皮的光头,单手插在兜里,倚着墙,站得松松垮垮的,汤志学将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还不乐意,光扭着脸,眼睛看向旁边,只给镜头留丝余光,余光里,也全是桀骜不驯。
年轻时候的辛永初令人意外。
但细细一想,过去与现在又自有脉络。过去辛永初的叛逆与尖锐全写在脸上,现在,这些也并没有消失,只是潜入他的骨血中,成为带来毁灭的仇恨。
“辛永初家里头不好。”老人说话有些絮叨,“他是私生子,从小就不知道父亲,后来他14岁的时候,他妈妈也再婚了。14岁的半大小子,养不熟了,又要上高中上大学,未来还要讨媳妇,哪个男人有这么多钱去浪费。他就不太受待见了,他脾气也倔,干脆就从学校跑到街上,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着,当小偷。偷到我儿子头上。”
“我儿子去追他啊,一路追,他就一路跑,两个人都倔,绕着县城跑了大半圈。”
两人静静听着。
汤志学并没能追上辛永初,拿回自己的钱包。
辛永初跑得太快了,14岁的少年,双腿像是装了个马达,能够不知疲倦迅疾飞跃般向前跑。但这没完,后来有一天,汤志学在回家路上的一条小巷里,又看见了这个少年。
那时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脸肿。
据说是他偷到了另外一个混混团伙的老大头上,他所在的团伙就将他放弃,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又被像只流浪狗一样抛弃在这里。
汤志学起了恻隐之心,将少年带回家里,给他涂药,和他吃了顿晚饭,他让辛永初在自己家里休养两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经消失。再过个三五天,等他打开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放着个果篮。
他左右张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见一片一闪而过的衣角。
他熟悉这片衣角,上头撕破后的补丁,还是他老婆给补的。
辛永初才14岁,14岁的孩子,还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朴素的道德观,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盗抢劫,他觉得他们是兄弟;他也会因为汤志学救了他而对汤志学报恩,他也觉得这理所应当。
这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
汤志学去打听了解辛永初的情况后,在街里巷道又呆了几天,他找到辛永初。
这一次,他直接问辛永初:“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生活?”
……
辛永初来到了汤志学的家中,夫妻丧子,无论是对辛永初还是对汤志学支助的其他孩子,他们都有着对待爱子一样的耐心和关怀。
辛永初和汤志学一起生活,所得到耐心和关怀也最多。
汤志学给辛永初付了学费,让辛永初回学校上学。辛永初不乐意,他成绩不好,回学校没意思也没前途,混日子不如去打工。
这是客观事实。
想让辛永初在随后的中考中取得好成绩,确实也有难度。
汤志学跑了几天学校,问了辛永初的班主任也问了其他好几个老师,最后想出了个办法。
他见识过辛永初跑步的速度,决定让辛永初奔体育生的方向去。
无论如何,都要上学,要一路往上读,读出,学出,跑出一个未来来。
从14岁到15岁,从15岁到18岁。
每天上午其他人还没起床的时候,汤志学就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每天下午其他人放学了下班了休息了,汤志学也喊辛永初出来练跑步。
整整四年时间,汤志学寒暑无阻,始终监督陪伴辛永初跑步训练。
又一张照片进入纪询与霍染因眼中。
还是黑白照片。
照片里,应是夕阳西下的时间,太阳在远处的地平线上没了小半身体,汤志学嘴叼口哨,单臂高高举起手握成拳头,他的双眼紧盯辛永初,侧身背对镜头;辛永初则在前边奔跑,他抬起手臂,扬高大腿,汗水在跑步练出来的发达腿肌上滚动挥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