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现成的,你没看见我特地拿盘子出来摆了造形。”她在面包片上放了两颗小番茄,像张人脸。
    他坐下后,拿起面包就开始吃:“我不指望你当个合格的小煮妇,别给你添乱就行了。”
    她不高兴了:“说得好像跟我在一起你很委屈似的,那你去找个不给你添乱的不就行了。”
    “还有你这动不动就给我使性子的脾气,以后再这样,我就真修理你了。”
    她白了他一眼:“那你试试看好了,我才不怕你。”
    林至爱接到鉴定中心的通知,让她立即回国,她明白这是雍显让老板这么做的,只好收拾行李,跟着他回c市。
    去了一趟国外,还是觉得家乡美,天好像比以前蓝,树也比以前绿,就连空气似乎都带着香味,她觉得沈秘书简直是万能的,不仅把公司的事务打理得井井有条,还把新房子装修布置妥当了。
    她不用再住酒店的客房,搬去新别墅。
    雍显是蒙着她的眼睛进去的,她想象着手慢慢打开,有温馨的墙纸,梦幻的水晶吊灯,雕花铁艺的欧式家具,最好还有个大壁炉,可是当他手松开的那一瞬,屋子里除了白墙地板,什么都没有。
    她说:“这是什么意思?”
    他刮她的鼻子:“什么意思!你想不劳而获吗,从明天开始,家里的家具全由你负责,在半个月之类全部办齐!”
    ☆、第50章 双更
    大病初愈需要一段恢复休息期,林至爱暂未没有回鉴定中心上班,整天就在酒店里逛淘宝,在上面订家具,还能直接送到家门口。
    吃饭有酒店的餐厅,换下来的衣服送酒店洗衣房,她就这么吃吃睡睡,担心用不了两个月,自己就会变成小肥猪。
    不过最重要的是心情好,这趟莫桑比克之行拉进了两人的关系,雍显变了很多,不再一味的拿钱来让她找满足感。
    躺在床上,两个人的身体缠绵在一起,他不再遮遮掩掩,只是偶尔会流露出自卑。
    他抱着她的身体,微光下像白玉一样光滑无暇,每一寸都丝滑细腻,而他侧像一具被刮花了铁器,自惭形秽。
    有时候她会亲吻那些伤口:“能不能告诉我过去的故事?”
    他摇头:“过去的事我不想再提了。因为不是好事。”
    她天天都喝清淡的补汤,喝得辣瘾发作,说要吃火锅,雍显用很吃惊的表情看着她:“大夏天的40度,吃火锅不会热吗?”
    经不起她东缠西磨,他只好带她出去,大夏天,在她的指引下,七拐八弯,下车后又走了一条巷子,在一排密集的平房中,有一家简陋的小店,只有6张桌子,好在来得早,还有空位,坐下之后,雍显皱起眉头:“没有空调,会很热。”
    “这才是地道的c市火锅,就是要大热天的吃,热气和辣椒能把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来,所以我们这里的女孩子出了名的漂亮!”
    他笑她:“你挺会自卖自夸的。”
    身体的自卑让他对外在特别的严谨,大夏天的,他一直习惯穿长袖的衬衫,坐了一会儿,汗水把他的上衣几乎都湿透了,他左右看了一下,竟然有男的光着上身,在桌边吃得挥汗如雨。
    她说:“你要觉得热,也可以那样,我不会介意的。”
    “还是不要了,我怕店里的其他顾客都跑光了。”他还挺会自嘲。
    他只吃了两口就愣在一边:“太辣了,吃不了。”
    “你得习惯这个节奏。”她主动烫好肉片递过去:“来,张开嘴。”
    他摇摇头,不敢把嘴伸过去,这里是公众场合,亲密的事还是在没人的地方做比较好。
    她撅着嘴:“快一点。”
    他勉为其难的低头吃了一口,结果把嘴烫了,他懊恼的样子让她笑得肚子疼:“还是总裁呢,吃个火锅就被难到了!”
    “你现在赶紧得意,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
    “色狼!”
    不过在她的强烈要求下,他还吃了一些,说好吃过晚饭去看电影,刚到电影院他就感觉身上痒,她把他拉进亲子生卫间,关上门,让他赶紧把衣服脱下来检查一下。
    腰上长了一排红疙瘩,她说:“看着像过敏,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他不愿意去,她生拖活拽在把他哄去的,高高在上的雍显竟然会怕别人看到他身上的纹身和伤痕时诧异的目光。
    在检查室里,医生让他把上衣脱下来,他扭扭捏捏的不肯,她只好动手帮她把腰部的衬衫卷起来,但他纹身和伤痕的面积太大,还是被医生给瞥见了。
    她注意到医生的脸色顿时就变了,以为是哪里来的‘大哥’,就连给他擦药的时候,手都在发抖。
    走出医院,她调侃他:“你以前手下有多少个小弟?”
    “一百来个吧。”他用手把她揽到怀里:“我眼下要着手的事就是好好的□□一下你,免得你得意妄形,骑到我头上来!”
    他把车开到江边,沿江的路,像镶满宝石的绢带,似乎没有尽头,他把车开上江堤,对面就是繁华热闹的市中心,灯火的浓烈让天空泛白,丝毫感受不到夜的静谧。
    其中有一块地方漆黑一片,没有任何建筑,他指着那里说:“明年我将来那里建一个有c市地方特色的人文度假观光酒店,名字我已经想好了,就叫至爱,从始至终,都是我的爱。”
    她惊讶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为什么?”
    “我想给你我能给的一切。”
    她还在感动,他已经伸手托起她的腰,要把她往后座上带,可他个头太高,在两个座椅间卡住了,她笑他:“活该!”
    他正了正衣领,从驾驶座上下来,然后再拉开后座门,进来之后,一把就把她搂在怀里,她用手捏他的脸:“你以前那一本正经的样儿上哪里去了,在这里多难为情!”
    “我明天要回m城,今天晚上沈秘书要在那里整理资料,不方便。”
    他们已经能很默契的融和彼此,她跨坐在他腿上,想到他要离开,把所有的依依不舍都融进他的激情当中,在他的柔情缠绵里,她忍不住轻轻的哼起来,那隐忍的呻吟声助烧了他的激情和渴望,他问她:“你快乐吗?”
    她的手紧紧的环着他的脖子:“谢谢你,让我如此的幸福!”
    *
    鉴定中心把她去莫桑比克的奖金发下来了,她想着用这些钱给雍显买件礼物,在一起这么久了,他把她的一切都安排得妥当仔细,自己应该送一份礼物来表示感谢。
    她不知道送什么,就打电话给崔粲,崔粲说当然送内裤咯,贴心嘛。
    她去逛商场,看到一家很有特色的男士内裤店,内裤上的图案可diy,她在店里逛了一圈,竟然有人把自己的照片印在男朋友的内裤上,她问:“这是不是就叫拿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店员很热情的给她介绍:“你可以把两个人的名字印在上面,这样可以防出轨,人家一看这男人已经名花有主了,就得撤了!”
    她还看到有人在上面写某某专用,她知道如果拿这个回去,以雍显的性格,他打死都不会穿的。
    从店里出来,她又到旁边ck的店里去转了转,买了几条中规中举的式样。
    刚走到广场上,一个人突然横在她的面前,她一看,是上次见过的洛恒峰,她挥挥手,礼节性的打个招呼:“你好。”
    “我正愁抓不到人吃饭,陪我喝两杯怎么样?”
    “你不是有一帮小弟前呼后拥的吗,随便找两个不是人么。”
    “你不抬扛会死吗,走吧,我喜欢跟美女吃饭。”洛恒峰扬了扬眉:“你知道我可是出了名的流氓,我对付女人,那可是花样百出。”
    她回敬他一个不屑的笑容:“你不敢。”
    他却笑了:“你有胆量,如果你跟我去呢,我可以告诉你一些关于阿显以前的事。”
    他的这个条件她心动了,她很想知道他身上的纹身和伤是怎么来的,雍显不肯说,沈秘书守口如瓶,或许只有眼前的这个男人能帮她解开疑问。
    她说:“好吧。”
    洛恒峰不是个讲究的人,什么样的大排档都能大块朵颐,他现在虽然资金雄厚,可他的一言一行就知道,他出身草莽。
    他给她倒啤酒:“来一点。”
    “我不会喝酒。”
    “我最不喜欢像你这种大家闺秀型的,一点乐趣都没有。”
    “我都已经坐在这里了,你该讲讲关于雍显的事。”
    服务生端了一盘小龙虾上桌,他朝着她指了指盘子里的虾,她说:“我不喜欢吃小龙虾。”
    “谁让你吃了,帮我剥。”
    她戴上一次性的塑料手套,帮他把虾一只一只剥出来,似乎对她的表现还算满意,他才说:“我跟阿显是15年前在美国唐人街认识的。”
    “他那时候带着几个小兄弟在唐人街的一家夜总会帮人看场子,我真没看出来他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他个子很高,纹着身,下手又狠,当时在那条街上小有名气,那时的雍显只有18岁。”
    洛恒峰继续说:“我爸吸毒,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天他毒瘾发作,自己拿刀叉进动脉里,都没来得及抢救就死了,我妈是个妓/女,要么不在家,要么就把各种男人往家里带,没人管我,我只念了两年书就在社会上混日子,童工,乞讨,坑蒙拐骗,我哪样没干过,但还是混得不如人意。”
    “那天也是我运气背,撬车窗玻璃撬到了别人的地盘上,一无所获,还被别人打断了腿,我当时以为自己要死了,像我这种人,就算死在大街上也只会被当成一只野狗随便的拖去埋了,结果我命不该绝,遇到了阿显,我当时拉着他的裤角说,如果你救我一命,以后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要我干什么都行,就这样,我就开始跟着他在唐人街混生活,刚开始我心里挺不服气的,我还比他大三岁,可我还得管他叫大哥。”
    “看场子的工作也不好干,为了老板的利益被当刀子使,感觉半截子都在土里,人人都活得很颓废,干活的时候不要命的卖力,一松闲下来,吃喝嫖赌样样都来,但阿显不一样,他喜欢去武馆,那时候唐人街上有个很有名的武馆,教截拳道,而且他还看书,全是英文的,我当时还说他,你这是准备去当教授呢!”
    “他虽然下手狠,但人长得帅,平时说话又斯文,当时场子里好多女人都喜欢他,我要是遇到这样的,不花钱,还心甘情愿的伺候我,不睡白不睡,他却跟木头似的,有多远躲多远,后来我才知道,那小子20多岁了,还是个处男!”
    洛恒峰顿了一下,又说:“其实以前的我挺不是个东西,有一次,老板托我带笔钱交给一个朋友,看着那绿花花的美金,我一下就有了私心,把这笔钱拿去赌场想翻本,结果输了个精光,当时老板按照规矩要剁我的手,又是阿显救了我。”
    “他是个很有自律性的人,遵守着他固有的底线,我问过他,像你这样肚子里有才学,谈吐举止又好,又有自律性的人,为什么要在这种地方打工,以你的能力,随便干个什么都比卖命的强。”
    “我也是在他金盆洗手决定不干的时候才知道,原来他妈是那么了不起的人物,他本来就可以过人上人的生活,为什么非得像个流浪狗一样被人唾弃的活着!”
    雍显的妈妈出生名门,一直是个女强人,因为在商场上的奋力打拼而长期忽略家庭,忽略丈夫的感受,在雍显很小的时候,他父母就离异了,他母亲是个非常好强的人,既然丈夫选择不包容她,离了婚,就跟夫家彻底的划清界线。
    当时雍显的妈妈花钱打了很多场官司,才拿到他的抚养权,他原来叫邹显,后来改跟母亲姓,才叫雍显。
    父母刚离婚那会儿,雍显只有4岁,母亲因为要打理公司的事,根本就无暇顾及他,就把他送到美国去读书。
    美国偌大的别墅里,雍显的童年几乎是跟管家和佣人一起度过的,也可以说,他是没有童年的,他从小必须接受母亲安排的所谓精英式的教室。
    除了学校的课程,一回到家,他还必须上中国语,学礼仪社交,所以他身上那股优雅和严谨的气质,是之前日积月累的结果,并不会因为他的颓废和自暴自弃而磨灭。
    在成长过程中,他几乎没有感受过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雍母没有照顾他,甚至隔绝他跟父亲的接触,没有人教会他人情冷暖,所以到了15岁的雍显格外的冷漠叛逆,他在读书方面,绝对是个天才,才15岁的他就已经考上了哈佛大学法学院,他却突然告诉母亲,他不读书了。
    当时他跟母亲吵得很厉害,他喜欢跟母亲对着干,看她被激怒时的歇斯底里,他竟然会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雍母说,他的人生是注定了的,哪怕你再厌恶雍家,也逃不了身上烙印,他的生命是她给的,他住的别墅,读的名校,一身的学识,优沃的生活,一切一切都是她给的,她说,如果你要做你自己,那么就把这些东西还给我。
    当时雍母想把他带回国送进部队去锻炼一下,磨磨的尖锐的性格,他干脆就去纹了身,因为纹身后部队是不收的,彻底断了雍母的念头。
    雍显下定决心要和母亲断绝来往,就穿着一条短裤从别墅里出来了,他发誓不用雍母花钱请人教养的学识来谋生,能做的工作就只能跑跑腿,打打杂,出来的时候,他对他母亲说,他的命一半是她给的,而另一半是父亲的,所以,他会只用一半的生命活着。
    用洛恒峰的话说,替人当打手,看场子本来就是很危险,随时都会背黑锅送命,所以行话里说这类职业,就是用半条命活着。
    一个奢华精致的大房子里,一个孤独无爱的孩子,林至爱终于能够理解,为什么他有时脾气会又硬又直,原来是跟他的成长经历有关。
    她好奇:“那是因为什么原因他又回到雍家了呢?”
    洛恒峰笑了笑:“因为一个女人。”
    林至爱的脸色一下就暗淡下来,尽管她知道雍显之前有女朋友,但想到他为了一个女人改变他对家庭的看法,改变他的人生轨迹,这样的专注与付出,让人嫉妒。
    她内心的波动被洛恒峰看出来了,他说:“以前我们就住在夜总会旁边的出租屋里,那里楼上楼下,密密麻麻住满了在美国打工的下层人,现在我似乎都还能闻到里面刺鼻的汗味和垃圾的腐臭味,就在我和雍显住的那间屋子对面,住了一个偷渡过去的女人,这样的女人在唐人街并不少见,没有身份的黑户,只能在街上接客做生意,她有个女儿,长得很漂亮......”
    刚说到这儿,从街边停着的一辆面包车里窜出来两个人,其中一个人说:“找到了,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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