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吴英雄来信 车祸
“卧槽!情圣!”
“低调低调。”
“我勒个去,真是情圣!”
“同学,能别咋呼吗。”
“快来人啦,活着到一只情圣啊!”
李建昆:“……”
这糟心的上学路啊,半个小时还没达到目的地。
磕磕绊绊,好容易溜进37号楼吧,又被系里的一帮牲口堵住。
“学长,你去哪了?上次诗歌大赛你要是继续参加,第一名唾手可得啊!”
“就是就是,那帮文学系的能羞愧而亡!”
“天大的荣誉,你说不要就不要呀!”
“痛心!”
对待这帮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家伙,李建昆可没那么客气,弹簧腿见一个凑上来弹一个。
“滚滚滚滚!”
可算回到307。
里头静悄悄的,只有窗边的桌子上趴着一人。
“呦嗬!够认真呀。”
“舍得回了?”胡自强头也不抬。
“强哥伱这是吃错啥药了,窗外阳光明媚,暑气渐浓,裙摆渐短,你竟然沉得住气不出去浪?”
“……少跟我嬉皮笑脸。”
胡自强握着钢笔的手仍没停,片刻后,蹦出一句,“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个?”
“坏的。”
“老高的毕业论文交上去了,正在准备答辩。”
李建昆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沉默半晌后,走到窗边,低头望去,发现强哥也在写论文。
该来的终究来了。
以老高的悉心准备,没有不过的道理。只怕顶多过完这个夏天,便要道别。
强哥的论文也在成书,又能待多久呢?
李建昆的脑子里,不禁回想起当初四名室友初次见面时的情景,仿佛只在昨天。
时间,真是猝不及防啊。
属于他们的学生时代,终归走到了最后一程,落幕在即。
“好事呢?”
胡自强反手递过来一卷厚厚的信纸,“英雄来信了。”
“是吗!”
李建昆把心头的那股伤感,暂且压下,麻溜薅过信。
【老高,昆哥,强哥:
见字如面。
一别半载,不知三位兄长可还安好,小弟在大洋彼岸甚是挂念……】
刚看完一个开头,李建昆不由一阵无语,这封信在路上怕是走了几个月。
信很长,足足七页信纸。
前半部分,英雄主要讲述了他到大美丽国后的所见所闻,给三位兄长描绘了一个真实的大美丽国,有其繁华,也有其肮脏,非常客观。
后半部分,英雄讲起自己的留学经历。
刚过去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留学生,后面他利用半年时间发愤图强,以优异成绩考入了非常难进的哈佛商学院。
他在信中慷慨激昂,定下目标,让三位兄长做个见证:他要在哈佛商学院拿到两个博士学位,一个是理论经济方向,一个是金融方向。
信中有一段他专门写给李建昆的话,原文如下:
【昆哥,真正到了这边后,我才知道你的理念和思想是多么超前。你对经济发展的直觉,实乃小弟平生仅见。
【你是对的,经济学其实有两条出路,理论和实践,后者在国外叫作金融,咱们国内甚至都没有,而你已经在做……】
李建昆摸了摸鼻尖,没啥好自豪的,倒委实被小英雄的雄心壮志给震撼到。
哈佛商学院双博士学位,这是啥概念?
不过小英雄这样说,他信!
这小家伙是个天才啊。
16岁以全省状元的成绩考入北大,去到大美丽国半年跳到哈佛商学院……读书这块,传说中的人物李建昆是没见过,现实中只服他。
要知道,他今年才18周岁啊!
算他十年拿到这两个博士学位,还不到三十岁。
再说了,他需要十年吗?
“你回信哈。”胡自强冷不丁来一句。
李建昆耸了耸肩,能怎么办,谁让他看起来最闲呢。
等把信一字不漏看完,他随口搭话,“强哥,你毕业论文啥主题啊?”
“国企改革。”
行吧,是个好课题。当下面临的很实际的问题。
强哥这一年多是变得有点浪,但谁如果认为他丢了脑子,那可大错特错。
“你呢?方向总有吧?”
那是……真没有。或者说,眼睛一闭,全是方向。
李建昆闲来无事时,倒也合计过毕业论文该写啥。目前只有一个想法:最后一下,必须放个大招。
不为显摆,只是想留下点东西。
在宿舍待了会后,李建昆想想,出了门,有什么一惊一乍,一拨受完算逑。省得像尿不尽样,没完没了的。
他这么一主动,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在生活区一圈晃荡下来,被围攻多少次,连他自己都不记得。
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拨他是切身体会到了。
临近中午,想起跟沈姑娘的约会,他不得不脚底抹油。
“各位,到此为止吧,你们都知道我是学经济的,根本算不上诗人,一辈子也就憋出那么几首,我为啥不继续参赛?没有了呀。”
“哼哼,你以为我们会信?”
“你的淡泊名利燕园现在谁不知道?”
“我信你才有鬼!法律系那边都传开了,说你前一阵溜回燕园,被人发现,还塞了一首诗求放过。”
李建昆:“……”
唰!
奶奶个腿的,管你们信不信,他瞅准一个机会,撒丫子就跑。
天大地大,也大不过他跟沈姑娘约会。
如同一阵风,刮过小南门。
这边进进出出的学生不少,他不好戳在门口等,一溜烟穿过马路,来到长征食堂外面,依着一颗白杨树。
等了大约一刻钟,小南门内走出一个换上夏装的窈窕身影。
军绿裤子配白衬衫,很希拉平常的造型,燕园里这样穿的姑娘一块砖头能砸中俩。可是姑娘跟姑娘,还是有区别的。
沈姑娘算不上前凸,至少后翘,小腰盈盈一握。
肤色白皙,脸上透着股粉嫩,大眼睛,小樱唇,微微上扬的鼻尖,再搭配上乌黑柔顺的学生头,有股极其复杂的美感。
既清纯,又性感;既气质,又可爱;既漂亮,又呆萌……
好似一道川菜,底味丰厚。
如果再适当装点一下……馋死人不偿命的!
李建昆扬起手招了招。
正在四下寻人的沈红衣,瞅了一会才发现,扬起笑脸,挥手回应,“学长!”
李建昆赶紧做个噤声的动作。
沈红衣反应过来,掩嘴偷笑,带着股雀跃,蹦蹦跶跶横穿马路。
正此时,李建昆的余光似乎瞥到什么,侧头望去,脸色骤然大变!
只见一辆锈迹斑斑二八大杠,满载着麻布袋,不输奥德彪,从东头驶来,明显刹不住了。
“红衣,让开!”
李建昆如离弦之箭样冲出,狂奔而去。
但是,终究慢了。
“嘭!”
自行车撞上了沈红衣,姑娘娇小的身躯,硬是被撞飞出去,腾空而起。
随后,如一只折翼的蝴蝶,跌落在地。
水泥路亲吻了她的小脑瓜。
“啊——”
巨大的痛苦使李建昆瞬间红了眼,撕心裂肺的怒吼,从喉咙管里喷薄而出。
(本章完)
“卧槽!情圣!”
“低调低调。”
“我勒个去,真是情圣!”
“同学,能别咋呼吗。”
“快来人啦,活着到一只情圣啊!”
李建昆:“……”
这糟心的上学路啊,半个小时还没达到目的地。
磕磕绊绊,好容易溜进37号楼吧,又被系里的一帮牲口堵住。
“学长,你去哪了?上次诗歌大赛你要是继续参加,第一名唾手可得啊!”
“就是就是,那帮文学系的能羞愧而亡!”
“天大的荣誉,你说不要就不要呀!”
“痛心!”
对待这帮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家伙,李建昆可没那么客气,弹簧腿见一个凑上来弹一个。
“滚滚滚滚!”
可算回到307。
里头静悄悄的,只有窗边的桌子上趴着一人。
“呦嗬!够认真呀。”
“舍得回了?”胡自强头也不抬。
“强哥伱这是吃错啥药了,窗外阳光明媚,暑气渐浓,裙摆渐短,你竟然沉得住气不出去浪?”
“……少跟我嬉皮笑脸。”
胡自强握着钢笔的手仍没停,片刻后,蹦出一句,“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个?”
“坏的。”
“老高的毕业论文交上去了,正在准备答辩。”
李建昆脸上的笑容一下僵住,沉默半晌后,走到窗边,低头望去,发现强哥也在写论文。
该来的终究来了。
以老高的悉心准备,没有不过的道理。只怕顶多过完这个夏天,便要道别。
强哥的论文也在成书,又能待多久呢?
李建昆的脑子里,不禁回想起当初四名室友初次见面时的情景,仿佛只在昨天。
时间,真是猝不及防啊。
属于他们的学生时代,终归走到了最后一程,落幕在即。
“好事呢?”
胡自强反手递过来一卷厚厚的信纸,“英雄来信了。”
“是吗!”
李建昆把心头的那股伤感,暂且压下,麻溜薅过信。
【老高,昆哥,强哥:
见字如面。
一别半载,不知三位兄长可还安好,小弟在大洋彼岸甚是挂念……】
刚看完一个开头,李建昆不由一阵无语,这封信在路上怕是走了几个月。
信很长,足足七页信纸。
前半部分,英雄主要讲述了他到大美丽国后的所见所闻,给三位兄长描绘了一个真实的大美丽国,有其繁华,也有其肮脏,非常客观。
后半部分,英雄讲起自己的留学经历。
刚过去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留学生,后面他利用半年时间发愤图强,以优异成绩考入了非常难进的哈佛商学院。
他在信中慷慨激昂,定下目标,让三位兄长做个见证:他要在哈佛商学院拿到两个博士学位,一个是理论经济方向,一个是金融方向。
信中有一段他专门写给李建昆的话,原文如下:
【昆哥,真正到了这边后,我才知道你的理念和思想是多么超前。你对经济发展的直觉,实乃小弟平生仅见。
【你是对的,经济学其实有两条出路,理论和实践,后者在国外叫作金融,咱们国内甚至都没有,而你已经在做……】
李建昆摸了摸鼻尖,没啥好自豪的,倒委实被小英雄的雄心壮志给震撼到。
哈佛商学院双博士学位,这是啥概念?
不过小英雄这样说,他信!
这小家伙是个天才啊。
16岁以全省状元的成绩考入北大,去到大美丽国半年跳到哈佛商学院……读书这块,传说中的人物李建昆是没见过,现实中只服他。
要知道,他今年才18周岁啊!
算他十年拿到这两个博士学位,还不到三十岁。
再说了,他需要十年吗?
“你回信哈。”胡自强冷不丁来一句。
李建昆耸了耸肩,能怎么办,谁让他看起来最闲呢。
等把信一字不漏看完,他随口搭话,“强哥,你毕业论文啥主题啊?”
“国企改革。”
行吧,是个好课题。当下面临的很实际的问题。
强哥这一年多是变得有点浪,但谁如果认为他丢了脑子,那可大错特错。
“你呢?方向总有吧?”
那是……真没有。或者说,眼睛一闭,全是方向。
李建昆闲来无事时,倒也合计过毕业论文该写啥。目前只有一个想法:最后一下,必须放个大招。
不为显摆,只是想留下点东西。
在宿舍待了会后,李建昆想想,出了门,有什么一惊一乍,一拨受完算逑。省得像尿不尽样,没完没了的。
他这么一主动,闹出的动静着实不小。
在生活区一圈晃荡下来,被围攻多少次,连他自己都不记得。
什么叫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拨他是切身体会到了。
临近中午,想起跟沈姑娘的约会,他不得不脚底抹油。
“各位,到此为止吧,你们都知道我是学经济的,根本算不上诗人,一辈子也就憋出那么几首,我为啥不继续参赛?没有了呀。”
“哼哼,你以为我们会信?”
“你的淡泊名利燕园现在谁不知道?”
“我信你才有鬼!法律系那边都传开了,说你前一阵溜回燕园,被人发现,还塞了一首诗求放过。”
李建昆:“……”
唰!
奶奶个腿的,管你们信不信,他瞅准一个机会,撒丫子就跑。
天大地大,也大不过他跟沈姑娘约会。
如同一阵风,刮过小南门。
这边进进出出的学生不少,他不好戳在门口等,一溜烟穿过马路,来到长征食堂外面,依着一颗白杨树。
等了大约一刻钟,小南门内走出一个换上夏装的窈窕身影。
军绿裤子配白衬衫,很希拉平常的造型,燕园里这样穿的姑娘一块砖头能砸中俩。可是姑娘跟姑娘,还是有区别的。
沈姑娘算不上前凸,至少后翘,小腰盈盈一握。
肤色白皙,脸上透着股粉嫩,大眼睛,小樱唇,微微上扬的鼻尖,再搭配上乌黑柔顺的学生头,有股极其复杂的美感。
既清纯,又性感;既气质,又可爱;既漂亮,又呆萌……
好似一道川菜,底味丰厚。
如果再适当装点一下……馋死人不偿命的!
李建昆扬起手招了招。
正在四下寻人的沈红衣,瞅了一会才发现,扬起笑脸,挥手回应,“学长!”
李建昆赶紧做个噤声的动作。
沈红衣反应过来,掩嘴偷笑,带着股雀跃,蹦蹦跶跶横穿马路。
正此时,李建昆的余光似乎瞥到什么,侧头望去,脸色骤然大变!
只见一辆锈迹斑斑二八大杠,满载着麻布袋,不输奥德彪,从东头驶来,明显刹不住了。
“红衣,让开!”
李建昆如离弦之箭样冲出,狂奔而去。
但是,终究慢了。
“嘭!”
自行车撞上了沈红衣,姑娘娇小的身躯,硬是被撞飞出去,腾空而起。
随后,如一只折翼的蝴蝶,跌落在地。
水泥路亲吻了她的小脑瓜。
“啊——”
巨大的痛苦使李建昆瞬间红了眼,撕心裂肺的怒吼,从喉咙管里喷薄而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