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拔的背脊,一丝不苟的西装,他握着盲杖,走向门口。
    林可颂忽然有一种错觉,江千帆的背影划开了两人之间的世界。
    伊丽丝挽上江千帆的胳膊,两人齐齐离开。
    房间里的清冷气息终于散去,林可颂略微松了一口气。
    她打开江千帆的行李箱,按照伊丽丝所说的,将他的西装和外套整理进了卧房的衣柜里。
    这些外套的颜色不是黑色就是墨蓝色,款式也很简洁利落。林可颂可以想象,如果是普通男人穿上这样的外衣,一定古板老成。
    但是江千帆不一样,他让黑色显得更富有深度。
    整理好了外套,林可颂确定自己没有排错顺序,她决定既然来了华盛顿,就要好好玩一玩。哪怕是做一个土了吧唧的观光客。
    还好前一天晚上,林可颂就在网上做好了攻略。
    她离开了酒店,因为没有提前预约,所以不能进入白宫之内,只能在白宫外面照相。
    刚用手机自拍了两张,发现只有自己的大头,身后的背景一点都没照上,林可颂找了个路人,终于照了两张照片。离开白宫之后,林可颂去了趟国会。这里比起白宫倒是要有亲和力的多。
    走累了,她就在街边的咖啡馆里喝了个下午茶。
    同样是华夫饼与伯爵奶茶,林可颂的眉毛皱了起来。
    华夫饼太甜,像是吃了一大口的砂糖。表面因为没有涂抹蜜糖,烘烤之后外皮不够松脆,内里也不柔软。
    至于伯爵奶茶就更让人失望了。奶味与茶香根本不平衡,所使用的茶叶味道太冲,完全没有上一次喝伯爵茶的柔润感。
    ……等等,她是在挑嘴吗?
    这要是在从前,她哪里会去想华夫饼外面有没有抹着蜜糖烘烤?伯爵奶茶的茶叶质量到底如何根本无关痛痒!
    唉呀!完了完了!她这是跟在江千帆的身边太久了,传染了他的“完美主义综合症”了!
    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吃东西了啊!
    不知不觉间,天空逐渐暗沉了下来。
    林可颂意识到,这多半是要下雨了。
    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林可颂付了钱,用手遮着脑袋,跑去了咖啡馆对面的大型商场。
    林可颂意兴阑珊地逛着,售货员都很彬彬有礼,但是她并没有买任何东西的意向。
    并不是因为她觉得这里的商品太贵,而是因为款式与大小完全不合适。
    她的骨架子小,身材按照宋意然的说法,遮住脸,无论从前面、后面、左面、右面看起来,都看不出是个女人。所以这里的衣服鞋子更适合林小雪那样玲珑有致的时尚女孩。
    而此时,在一家高级中餐厅里,江千帆与伊丽丝对面而坐,他们靠着窗,窗外被雨水淋落的林荫道如同电影中的画面。
    江千帆夹起盘中的一小节芦笋,送入唇间的动作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修饰,却显得低调而内敛,自有一种神秘的优雅沿着视线悄然蔓延。再加上他的手指本来就长,执着筷子的姿势,是少有的温文风度。
    当他咽下食物时,脖颈间的线条起伏,引人遐思,别样的性感。
    伊丽丝看着他,扯出一抹笑:“真庆幸你的眼睛看不见。”
    她与江千帆不同,因为不擅长使用筷子,所以用的是刀叉。
    “我从不知道这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江千帆的声音,就似融化了的雪水,沿着山脉从容流落,却仍旧是冰凉的温度。
    “这样,一直着迷般看着你的人就不会觉得尴尬了。”
    江千帆没有回答伊丽丝,而是缓缓侧过头,微垂下眼帘。
    十几秒的安静之后,伊丽丝轻笑了一声:“上一次我和你一起碰上下雨,你也是这个表情。你能从雨水中听到什么吗?”
    “没什么。”江千帆再度低下头,切下一小块鲈鱼,“现在几点了?”
    “下午四点半,怎么了?”
    “这场雨应该会延续很久。”
    “所以我们不急着离开,可以慢慢品尝。”
    江千帆面前的菜只用了一口,他就将筷子放在了汉白玉筷架上。
    “怎么了?这道上汤芦笋哪里不好吗?”
    “在中式菜肴之中,上汤是常用的调料之一。一般情况下,它是使用瘦肉、鸡以及火腿熬出来的汤底。”
    “这个汤底有什么问题吗?我觉得很鲜美。”
    “是汤底中的火腿比例略多。芦笋本身就是味道清和的蔬菜,火腿分量多了,会破坏这种味道。”
    伊丽丝露出思考的表情,又吃了一口,随即点了点头:“确实是这样。”
    这时候的江千帆缓缓站起身来:“走吧,我想回去酒店了。”
    “怎么了?”
    “我想要休息。”
    “休息?”伊丽丝蹙起了眉头,“还是你在担心林可颂是不是真的去参观白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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