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故人之子?(求订阅,求月票)
第321章 故人之子?(求订阅,求月票)
经过三个小时的修复,林逸的裸装属性也有了提升,具体如下:
力量:61(提升2点)
敏捷:60(提升1点)
体力:60(提升1点)
智力:59
魅力:13
当林逸苏醒之后,轮回乐园的提示音也准时响起。
【猎杀者在轮回乐园内停留时间已达到极限。】
……
【传送开始,地点:现实世界。】
一记抡圆了的‘闷锤’后,林逸昏了过去。
叮铃铃铃~
闹钟声在耳旁响起,林逸呼的一声坐起身,刺痛从后脑处传来,他下意识伸手捂住后脑。
“这也太夸张了。”
林逸晃了晃脑袋,后脑处的剧痛逐渐消散。
客厅中血色藤蔓正用它的触手缠绕着扫把欢快地扫着地。
它对现实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喜爱。
但由于乐园的限制,血色藤蔓无法在普通人的视线中自由活动。
“汪汪!”
随着两声狗叫,布布汪熟练的打开了筋骨堂的大门走了进来。
血色藤蔓看到布布汪之后十分的欢喜,将扫把放到一边之后缠绕在了布布汪的脖子上变成了一个项圈,随后布布汪就带着血色藤蔓出门玩去了。
“苏晓,我去一趟市中心买菜,你去不去?”
林逸走出了筋骨堂的大门,此时的苏晓正在首饰店中保养着枪械,毕竟这玩意都是吃饭的家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呢。
“不了,你去吧,记得早点回来。”
苏晓拿起一根狙击枪的枪头看了看,随即拿起签轻轻沾了一点机油擦拭掉里面的灰尘。
“走,我正好也去市中心办点事,一起走不?”
风水店的马胖子听到林逸的声音后,急匆匆的从店里面走了出来。
林逸的厨艺虽然不能与顶级厨师相媲美,但他所做的菜肴在普通人眼中已是相当出色。
马胖子就是林逸的忠实粉丝,每次品尝林逸的手艺都让他回味无穷。
正因如此,一听到林逸要买菜,马胖子便迫不及待地跑了出来。
“成,那你来开车吧。”
马胖子点了点头,随即伸手进口袋,掏出一把磨损得相当严重的钥匙。
他走到店门口那台看起来有些破旧的金杯面包车旁,熟练地将钥匙插入车锁。
随着钥匙的转动,一阵轰隆声响起,马胖子终于成功启动了这台比林逸年纪都大的金杯面包车。
“走,上车。”
马胖子将车窗摇了下来,朝着林逸热情地挥了挥手,示意他赶紧上车。
林逸快步走过去,顺势坐进了副驾驶座。
随着一阵轰鸣,这台老旧的金杯面包车就像飞机启动一样,载着马胖子和林逸穿梭在车水马龙的市中心。
在市中心的一处购物广场附近,马胖子随便找了个车位停了下来,随即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不是,伱不锁车门吗?”
看着马胖子下车后直奔后备箱而去,林逸一脸的疑惑,这家伙又准备干嘛?
“谁说不锁,当然要锁啊,不锁车给我偷了怎么办。”
马胖子说着就拿了一把铁门上挂着的大锁出现在了林逸面前。
没错,就是那种农村铁门上用的那种大锁,足足有林逸一个手掌这么大。
这时候林逸才发现,马胖子这个比不知道何时在主驾驶的门外面安装了一个锁扣。
用大锁将车锁好之后,马胖子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走,买菜去吧。”林逸叹了口气,跟在马胖子的身后进入了超市。
半个小时后,林逸提着两袋菜跟着马胖子走出了商场。
正当两人准备朝着马路上走过去的时候,突然发现人群当中出现了异常。
林逸朝着骚动的方向看了过去,发现两只狼狗正拖着绳子朝着林逸所在的这个方向跑了过来,在大狼狗的身后还有一个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气喘吁吁,显然追不上大狼狗的速度。
这时候林逸突然发现,其中一只狼狗居然朝着一个孩子跑了过去。
“妈的,这年头还有人在市区里养这种大型犬?”
林逸见状,二话不说将手上的塑料袋迅速扔给了马胖子,紧接着便朝着小孩子的方向飞奔而去。
就在狼狗即将扑倒小孩子的一瞬间,林逸猛地跳起来,一记迅猛的窝心脚准确地踹向了狼狗的腹部。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狼狗被林逸直接踹飞了十几米远,重重地摔落在地。
狼狗口中吐出鲜血,趴在地上痛苦地抽搐着。
林逸的这一击力度极大,精准地击中了狼狗的要害部位。
事实上,如果林逸没有收力的话,这只狼狗恐怕已经被踢成碎渣了。
“没事吧。”
林逸将面前这名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从地上抱了起来。
“没没事。”
或许是被大狼狗给吓到了,小男孩的眼神有点呆滞,说话也有点吞吞吐吐。
毕竟这个小男孩只是个普通人,看到一只一米五的狼狗朝着自己扑了过来,脑子已经被吓蒙了。
“唉?你不是那个谁?苏晓他朋友的儿子是吧?”
马胖子此刻也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抬起头之后发现林逸怀中的这个小孩越看越熟悉。
“嗯?你认识这个孩子?”
林逸没想到自己随手救个人居然还能遇到熟人,着实是没想到。
“你当时还没来光明街,这个孩子以前经常在苏晓的店里面住着,别看孩子小,也挺乖巧的,也不烦人,吃完饭自己还会洗碗,今天幸亏有你在,不然可就麻烦了。”
见到马胖子后,小男孩仿佛见到了主心骨,凑到了马胖子的身边。
马胖子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从塑料袋里面拿出了一袋果,放进了小男孩的手中。
刚才的年轻人则气势汹汹的冲到林逸面前。
“你这家伙?知不知道我的狗多贵?赔钱?”
最近张旭天迷上了大狼狗,前几天才特意买了两只,没想到大狼狗的劲这么大,直接将他给拽飞了。
眼下见林逸将他的狗给踢死了,张旭天自然要上来要钱。
“你的狗都要咬人了,我杀了怎么了?”
林逸已经被张天亮给气笑了,如果不是林逸最近的脾气变好了不少,就刚刚张旭天说话的语气就足够他死上八百回了。
“那我不管,人又没死,我狗死了,你就得赔钱。”张旭天显然就是一个破皮无赖,直接纠缠着林逸不让林逸离开。
“很好,给脸不要脸是吧。”
林逸一把抓住了张旭天的脖子,然后用力一捏,随即张旭天的脖子处传来一声脆响,随即就倒在了地上,没了声息。
“马胖子,走。”
对于张旭天的尸体,林逸是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在周围人群的尖叫当中跟马胖子带着小男孩离开了市中心。
求求各位读者大大多来点月票,现在距离一千月票的抽奖还差300张,下个月一号的十章已经准备好了,各位读者大大放心投票。
(本章完)
经过三个小时的修复,林逸的裸装属性也有了提升,具体如下:
力量:61(提升2点)
敏捷:60(提升1点)
体力:60(提升1点)
智力:59
魅力:13
当林逸苏醒之后,轮回乐园的提示音也准时响起。
【猎杀者在轮回乐园内停留时间已达到极限。】
……
【传送开始,地点:现实世界。】
一记抡圆了的‘闷锤’后,林逸昏了过去。
叮铃铃铃~
闹钟声在耳旁响起,林逸呼的一声坐起身,刺痛从后脑处传来,他下意识伸手捂住后脑。
“这也太夸张了。”
林逸晃了晃脑袋,后脑处的剧痛逐渐消散。
客厅中血色藤蔓正用它的触手缠绕着扫把欢快地扫着地。
它对现实世界充满了好奇和喜爱。
但由于乐园的限制,血色藤蔓无法在普通人的视线中自由活动。
“汪汪!”
随着两声狗叫,布布汪熟练的打开了筋骨堂的大门走了进来。
血色藤蔓看到布布汪之后十分的欢喜,将扫把放到一边之后缠绕在了布布汪的脖子上变成了一个项圈,随后布布汪就带着血色藤蔓出门玩去了。
“苏晓,我去一趟市中心买菜,你去不去?”
林逸走出了筋骨堂的大门,此时的苏晓正在首饰店中保养着枪械,毕竟这玩意都是吃饭的家伙,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呢。
“不了,你去吧,记得早点回来。”
苏晓拿起一根狙击枪的枪头看了看,随即拿起签轻轻沾了一点机油擦拭掉里面的灰尘。
“走,我正好也去市中心办点事,一起走不?”
风水店的马胖子听到林逸的声音后,急匆匆的从店里面走了出来。
林逸的厨艺虽然不能与顶级厨师相媲美,但他所做的菜肴在普通人眼中已是相当出色。
马胖子就是林逸的忠实粉丝,每次品尝林逸的手艺都让他回味无穷。
正因如此,一听到林逸要买菜,马胖子便迫不及待地跑了出来。
“成,那你来开车吧。”
马胖子点了点头,随即伸手进口袋,掏出一把磨损得相当严重的钥匙。
他走到店门口那台看起来有些破旧的金杯面包车旁,熟练地将钥匙插入车锁。
随着钥匙的转动,一阵轰隆声响起,马胖子终于成功启动了这台比林逸年纪都大的金杯面包车。
“走,上车。”
马胖子将车窗摇了下来,朝着林逸热情地挥了挥手,示意他赶紧上车。
林逸快步走过去,顺势坐进了副驾驶座。
随着一阵轰鸣,这台老旧的金杯面包车就像飞机启动一样,载着马胖子和林逸穿梭在车水马龙的市中心。
在市中心的一处购物广场附近,马胖子随便找了个车位停了下来,随即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不是,伱不锁车门吗?”
看着马胖子下车后直奔后备箱而去,林逸一脸的疑惑,这家伙又准备干嘛?
“谁说不锁,当然要锁啊,不锁车给我偷了怎么办。”
马胖子说着就拿了一把铁门上挂着的大锁出现在了林逸面前。
没错,就是那种农村铁门上用的那种大锁,足足有林逸一个手掌这么大。
这时候林逸才发现,马胖子这个比不知道何时在主驾驶的门外面安装了一个锁扣。
用大锁将车锁好之后,马胖子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走,买菜去吧。”林逸叹了口气,跟在马胖子的身后进入了超市。
半个小时后,林逸提着两袋菜跟着马胖子走出了商场。
正当两人准备朝着马路上走过去的时候,突然发现人群当中出现了异常。
林逸朝着骚动的方向看了过去,发现两只狼狗正拖着绳子朝着林逸所在的这个方向跑了过来,在大狼狗的身后还有一个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年轻人。
这个年轻人气喘吁吁,显然追不上大狼狗的速度。
这时候林逸突然发现,其中一只狼狗居然朝着一个孩子跑了过去。
“妈的,这年头还有人在市区里养这种大型犬?”
林逸见状,二话不说将手上的塑料袋迅速扔给了马胖子,紧接着便朝着小孩子的方向飞奔而去。
就在狼狗即将扑倒小孩子的一瞬间,林逸猛地跳起来,一记迅猛的窝心脚准确地踹向了狼狗的腹部。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狼狗被林逸直接踹飞了十几米远,重重地摔落在地。
狼狗口中吐出鲜血,趴在地上痛苦地抽搐着。
林逸的这一击力度极大,精准地击中了狼狗的要害部位。
事实上,如果林逸没有收力的话,这只狼狗恐怕已经被踢成碎渣了。
“没事吧。”
林逸将面前这名看起来只有七八岁的小男孩从地上抱了起来。
“没没事。”
或许是被大狼狗给吓到了,小男孩的眼神有点呆滞,说话也有点吞吞吐吐。
毕竟这个小男孩只是个普通人,看到一只一米五的狼狗朝着自己扑了过来,脑子已经被吓蒙了。
“唉?你不是那个谁?苏晓他朋友的儿子是吧?”
马胖子此刻也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抬起头之后发现林逸怀中的这个小孩越看越熟悉。
“嗯?你认识这个孩子?”
林逸没想到自己随手救个人居然还能遇到熟人,着实是没想到。
“你当时还没来光明街,这个孩子以前经常在苏晓的店里面住着,别看孩子小,也挺乖巧的,也不烦人,吃完饭自己还会洗碗,今天幸亏有你在,不然可就麻烦了。”
见到马胖子后,小男孩仿佛见到了主心骨,凑到了马胖子的身边。
马胖子摸了摸小男孩的脑袋,从塑料袋里面拿出了一袋果,放进了小男孩的手中。
刚才的年轻人则气势汹汹的冲到林逸面前。
“你这家伙?知不知道我的狗多贵?赔钱?”
最近张旭天迷上了大狼狗,前几天才特意买了两只,没想到大狼狗的劲这么大,直接将他给拽飞了。
眼下见林逸将他的狗给踢死了,张旭天自然要上来要钱。
“你的狗都要咬人了,我杀了怎么了?”
林逸已经被张天亮给气笑了,如果不是林逸最近的脾气变好了不少,就刚刚张旭天说话的语气就足够他死上八百回了。
“那我不管,人又没死,我狗死了,你就得赔钱。”张旭天显然就是一个破皮无赖,直接纠缠着林逸不让林逸离开。
“很好,给脸不要脸是吧。”
林逸一把抓住了张旭天的脖子,然后用力一捏,随即张旭天的脖子处传来一声脆响,随即就倒在了地上,没了声息。
“马胖子,走。”
对于张旭天的尸体,林逸是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在周围人群的尖叫当中跟马胖子带着小男孩离开了市中心。
求求各位读者大大多来点月票,现在距离一千月票的抽奖还差300张,下个月一号的十章已经准备好了,各位读者大大放心投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