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目指挥斩妖除魔战队的全体成员开始干活,拆除营地,装到空间袋里,带回到部落去。
    大家都很忙,仙人们做最重最累的活,凡人则收拾一些块头较小的东西以及生活用具。
    有狗和猪跑来跑去,动物们都显得很兴奋。
    乍一看,感觉就像一伙即将搬迁的原始人类。
    李恪站在空地上,摆弄刚刚找到的一株药草。
    妮雅站在旁边,里面低头踢石籽玩,时而偷偷看一眼,有些很不自然的样子。
    李恪问:“几天之后我就要离开,你愿意跟我走还是留下?无论你怎么选择,我会都给你一些紫晶币,让你一辈子不必为生活担忧。”
    妮雅低声说:“我想跟着你,直到天涯海角,永远做你的女人,可是怕你扔下我独自走掉,所以不敢问。”
    李恪:“我要带着你走。”
    妮雅开心地笑了,抱着他的腰,不肯松开。
    李恪:“你有没见过金凤凰,浑身散发出粉红色光芒的那种,如果想看看,现在就可以去。”
    她:“好啊。”
    一分钟之后,两个人已经到了乾坤瓶内。
    阿秋立即飞过来,在李恪面前扑腾,扇动漂亮的翅膀,伸出脑袋在他的裤腿上擦拭,显得极为亲热。
    妮雅:“哇,好漂亮的凤凰,我想抱抱,可以吗?”
    阿秋听懂了她的话,立即凑过来与她亲近。
    几只鹿和兔子过来,就在旁边转悠,一点都不怕人。
    李恪伸出手,轻轻抚摸新长出来的鹿茸,却没有丝毫想要吃这东西进补的打算。
    两只灰兔在他的脚旁边转圈玩耍。
    阿秋突然大声说:“你们要不要吃鱼?我可以去捉来。”
    妮雅惊愕地说:“凤凰还会说话?太奇妙了。”
    阿秋:“我是来自神界的金凤凰,不仅仅会说话,还可以唱歌。”
    妮雅:“唱一首给我听听。”
    阿秋:“你牵着担,我挑着马,迎来日落送走朝霞,踏平坎坷成大道,走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啊——啊——”
    李恪有些困惑,忍不住问:“你跟谁学会这首歌?”
    阿秋:“在神界的时候,饲养员常常唱这歌,我听会了。”
    李恪:“你还记得神界的事吗?快说给我听听,那边景色怎么样?居民怎么过日子?谁是老大?法律法治健全么?治安状况好不好?是否适宜居住?”
    阿秋摇晃小小的脑袋:“你说的我都不太清楚,因为我住在一处结界里,周围全是别的金凤凰,大部分是阿姨和大妈,它们生的蛋绝大部分被收走,据说要给那些天神吃,我唯一见过的人就是两名饲养员,活动的空间就是养殖厂内部,从来没有出去过。”
    看来想通过凤凰了解神界是不可能滴事。
    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金凤凰在神界的地位相当于人间的肉鸡。
    进入到部落所在的集镇内,头目带领李恪在周围转悠,观看周围景物。
    这里有人口一万二千余人,仙人加上修士约有一千四百余人,修为最高的也就是天仙初期,大部分是地仙境界。
    房子都很大,但是基本全由木头和石块建筑而成,工艺粗糙,简单实用,装饰性质的雕花和图案全都非常粗犷,像是业余工匠所为。
    没有城墙,这是因为在仙界建筑任何工事都属于无用功,既挡不住仙人,也阻挡不了妖精和怪物。
    房屋周边就是广阔的田野,种植了许多庄稼,主要是小麦和水稻,此外还有一些菜园和果园。
    路上遇上的男人往往不穿上衣,只在腰间围一片兽皮,或者穿一条由布制成的大裤衩,少数人则全身赤果,小鸟在两腿之间晃荡,看上去颇为滑稽。
    女人穿的衣服比较少,少女用布或者兽皮遮住胸部和腰臀一带,妇人常常露出丰满的胸部,闪悠悠的,颇有原始大自然之风,老太太常常什么都不穿,露出全身皱巴巴的皮。
    如果是一名天体爱好者,来这里定居倒也挺合适。
    李恪在这里逗留了一整天,期间与酋长会面,互赠礼物,陈述了对这个部落的改造方案,如何保持与外界的联系和沟通交流,建立正常的商业来往,文化以及科技教育等等。
    李恪并非专业人士,除了修行和战争以及厮杀之外别的领域几乎都不怎么懂,自身的文化和科学素养也很成问题,所拥有的仅仅只是一些当地人所不具备的见识和经验,所以他提出的建议并不复杂,基本就这样一些内容,设置永久性的传送阵,与较近的仙界城市保持固定联系,绕过商贩,直接与城市里有较好信誉的公司建立商业合作关系,从部落里选择聪明勤奋的孩子和年青人出去学习,从外界的城市里选择受过良好教育的绿奴回来充当教师,传播工业生产所需技术等等。
    就在李恪与酋长和头目交谈正欢之际,突然传来了警报,说是一批魉妖正逼近过来,数量有一千七百余只,气势汹汹,当先几位会说人类语言的大声宣称要踏平部落,杀光所有的生灵,以报此前有魉妖同类被杀的大仇。
    外面的仙人已经充分动员起来,准备应战,凡人和妇女儿童以及老弱病残全都钻进了结界内躲避。
    头目冲李恪作揖,请求援手,然后没等回应就转身冲到外面去,负责指挥勇士们。
    酋长脸色发青,满脸痛苦,喃喃说:“想不到,魉妖居然能够组织起这么多成员来,看来部落大难临头了,就算能挨过此次灾难,伤亡也必定非常严重。”
    李恪心想,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自己此次游历本来就是想找对手打架的,魉妖来得非常好,就当送个大礼给这些淳朴可爱的人好了。
    于是他平静地说:“不用担心,我会帮你们打赢这场战争,灭掉那些怪物。”
    酋长:“阁下虽然修为惊人,但是并非如神境界的大仙,一千多名魉妖非同小可,与本部的好汉男儿合作战斗就可以,不必孤身犯险。”
    李恪:“我生平唯一擅长的事,就是打架和打仗,有些时候,其实我很喜欢杀戮,因为我能够在做这种事的过程当中变强。”
    说罢,他一闪身到了外面。
    小镇内乱成一团,天空中站满了勇士,他们斗志高昂,却缺乏良好的组织和指挥,乱糟糟的,手里的武器也不尽相同,有些握着大刀,有些则是长矛,有些拿着剑,有些则是一根粗木棒,一些人有盾牌,一些则没有,看上去式样和规格不尽相同,显然出自于许多位工匠之手,或者就是使用者自己制作的。
    头目在声嘶力竭地叫喊,让勇士们列队,然后冲出迎战。
    在城镇另一端的远处,依稀传来魉妖的凄厉叫唤。
    李恪发觉根本无法与头目沟通,于是没说什么,直接升空,飞向敌袭方向。
    一大群魉妖正迅速逼近,有一部分妖力较为高深的在天空中飞行,大部分则在地上奔跑,其中有几十只魉妖的块头特别大,身长十余米,不知由多少骨头和腐烂的肉以及植物的枝条还有根茎组成,看上去恶心之极,非常怪异。
    有几只魉妖身上穿了沾血的人类的衣服,还有几只正在啃食人的手和腿还有头颅。
    李恪心想,光凭正在吃人肉这一点,就不可饶恕,必须全部杀掉,没有别的可能性。
    如意矛和狼牙棒被召唤出来,握在手里,然后,他加快速度,直冲敌阵。
    在后面,头目刚刚让部落勇士们站好了队列,正待冲出来,却听说战斗已经打响。
    阿勇说:“头领,我清楚地看到神厨氏拿着长矛和带刺的棒子独自闯入敌阵了。”
    确实如此,凭着仙人普遍良好的眼神,可以看到五公里外魉妖正乱作一团,像是在围攻某个既定目标。
    头目愣了一下,然后大声说:“我们冲过去,与神厨氏协同作战,将可恶的魉妖赶出去。”
    然后,大队人马开动,飞向外面的战场。
    头目很着急,怕自己的小女儿成了寡妇,但是也不能独自往前猛冲,因为这些勇士当中缺乏个体战力特别出色的人,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否则就是送死,但是让他焦虑的是,集体行动,速度就不可能很快,起码得花费将近十分钟才能够越过这段距离。
    李恪冲进魉妖群当中,开始收割这些恶劣的生命,没有丝毫的留情。
    如意矛像此前每一次那样,迅速伸长,刺穿怪物,然后将其迅速吸成干尸。
    狼牙棒将每一只近身的魉妖打烂。
    现在李恪担心的事是——这帮怪物会不会一哄而散四处逃跑而导致无法全歼。
    必须得赶紧下手才行。
    选择的次序是先消灭掉天上飞的,然后再弄死那些在地上跑的。
    一架架由骨头和腐肉还有植物拼装而成的躯壳被打烂,一只只妖魂试图逃走,却被串到矛上,或者被直接打散。
    一切就是简单的杀戮,对于如今的李恪而方,毫无难度,轻松写意,一点不费劲。
    魉妖的尸骸如雨点般坠落地面。
    地面上的怪物们试图用石块和投枪以及简陋的弓箭攻击目标,却导致了严重的误伤,根本没有任何一件东西落到李恪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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