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琬再次点头。
    “闻到了,就是很呛。但习惯了,又会觉得很香。吃过以后会再想吃,我爷爷、奶奶回家后还念叨过一次呢。”
    百灵笑着眨眼,颇有几分自豪的道:
    “那就是了。首领说煸炉铺子不能在主街那边,会把其他酒楼顶到关门大吉。”
    呃……
    还真是有自信。
    不过倒也正常,那味道的确新颖,而且很好吃,回味无穷。
    说话间,就闻到味儿了。
    那种辣辣的,香香的,独特的。
    二人就像小狗一般,贪婪的呼吸好几下。
    然后互看一眼,默契的笑了。
    又走了差不多一刻钟,马车终于停下了。
    丁琬从车里下来才发现,已经到了铺子的后门。
    怪不得让她不用戴面具呢。
    这么隐秘的情况,的确是不需要。
    打量着后院,真的好大啊!
    有丁家老宅两个那么大。
    这样的铺子在京城,绝对不便宜。
    但要是跟四大主街比,那就便宜太多了。
    这么大,再加上煸炉锅底儿新颖,还真是不愁客源。
    看着眼前气派的三层楼阁,丁琬问:
    “这铺子是租的还是买的?”
    “都有。”
    “啊?”
    百灵凑过去,压低声音说:
    “这铺子是主子的,租给首领用。不过咱大家都知道,这跟首领的铺子也没啥区别。”
    好吧,这些人一个比一个可爱。
    聊主子跟首领的小话,那么高兴、热衷。
    “首领开铺子的钱,是我们大家凑得,还有你们家黑鹰。说到时候年底分钱,我们都能分一些,不过首领拿大头。”
    “那也挺好的。”丁琬颔首,“带着你们一起赚钱嘛。虽然‘铜臭’不好听,可钱到用时方恨少。”
    “钱到用时方恨少?你还真会说。”百灵调侃,“不过你说的也对,反正就是大家一起赚钱。”
    “首领说了,年底分钱暂时不给我们,继续开煸炉铺子。等铺子稳定后,再分红利。反正大家都不着急用钱,她想折腾就折腾。我们等着分钱就好。”
    丁琬咽了下口水,总觉得这夜莺的某些行事作风,跟前世的宝亲王妃一样。
    但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就如现在,她不吃独食,会带着伙伴一起赚钱。
    “哟,来了?”
    清脆的声音传来,让丁琬本能的转身。
    只见夜莺从库房里出来,跟徐永涵合力抬了块冰。
    不是一碗,是一块!
    这样大的冰,在夏天的京城,最起码得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农家能过十年。
    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抬出来,太浪费了。
    “夜姑娘,可以用棉被包着它,这样就不会化的难么快了。”
    夜莺笑着点头,领情的说:
    “好,下次我就那么做。”
    说着,把自己这头交给百灵,走到她面前,上下打量一番后,道:
    “不是黑鹰挑的吧。”
    丁琬摇头,瞄了一眼徐永涵,见其满眼失落,无奈的叹口气说:
    “我都这把岁数了,又是个寡妇,怎能穿得起粉色。”
    话虽冲着夜莺讲的,可大家心里都明白,是说给徐永涵听得。
    夜莺喜欢她的这个反应。
    不然,徐永涵后面的戏,就没法唱了。
    挽着她的胳膊,边走边说:
    “直男的眼光永远都是那么的谜。粉色,你在年轻几年也不见得喜欢这个。”
    丁琬笑而不语。
    对于她的家乡话,是真听不出来自哪里。
    口音是京城的,但这“直男”、“嗝屁跳梁”、“沙雕”又是何意呢?
    进前厅要先穿过后厨。
    后厨内正在炒料,麻辣鲜香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店铺。
    丁琬闻了会儿,轻声说:
    “夜姑娘,等铺子开业,后厨也会这么做吗?”
    夜莺明白她的意思,笑着摇摇头,说:
    “不会。到时会留一个灶在外面炒,引人过来。其他的都在京郊别庄。”
    丁琬看着眼前的女人,真的好想问一句,你是不是宝亲王妃的转世。
    当然,她也就想想,不敢多嘴的。
    楼下很大,除了柜台,调料台,其余都是桌。
    听着夜莺给她的介绍,还有墙上挂的水牌。
    一盘小白菜,八十八文钱,这价格就有些低了。
    冬天的丰月楼,一盘虾皮炒白菜,还卖一百二十八文呢。
    百灵把饭摆在了三楼雅间,下楼看着她瞅水盘,走过来,道:
    “是不是觉得很便宜?”
    丁琬老实的点点头。
    的确很便宜,而且是太便宜了。
    百灵拉着她上楼,来到三楼把头第一个雅间推门进屋后,说:
    “这样大的盘子,还便宜吗?”
    丁琬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登时不吱声了。
    这是盘子?
    那里来的盘子?
    有些长,不是圆的。
    更重要是那么小,这……这能装几根小白菜?
    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一般,百灵轻声说:
    “首领说了,十根,不能多也不能少,而且就那么长。”
    丁琬看着盘子的大小,道:
    “想长也不可能啊!小白菜跟大白菜可不一样。”
    雅间门推开,徐永涵从外面走进来,说:
    “百灵,夜姑娘楼下叫你。”
    “哦,知道了。”
    等她出去,徐永涵直接来到跟前。
    上下打量一番后,说:
    “我还是觉得粉色穿在你身上,会好看。”
    直男?直不愣登的男人?
    哦,那明白了。
    丁琬嫌弃的白了他一眼,坐在桌前。
    徐永涵急忙凑过去,挨着她坐下。
    “到底为啥不穿?不喜欢吗?还是不合适?”
    丁琬夹菜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扭头看着他,道:
    “我今年多大?”
    “二十……二。不大,可以穿。”
    丁琬叹口气,塞给他一双筷子,没有说话。
    二十二还不大?
    如果他成亲后留家没走,他们的孩子都得五岁了。
    谁家有五岁的孩子,还穿粉色衣衫?
    还是那种嫩粉、嫩粉的颜色!
    徐永涵见她专心致志吃饭,夹菜放在她的碟子里,道:
    “一会儿让人备纸笔,你给家里写封信。”
    丁琬“嗯”了一声,从继续吃饭。
    一碗米饭下肚,丁琬就有些饱了。
    看着一旁还在吃的徐永涵,轻声说:
    “你刚才跟夜姑娘一起抬的冰,不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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