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伙为了隐藏自己的血迹,竟然可以亲自把伤腿咬断么。”余前蹲下来捡起狼爪,摸着腮帮子。
    “不,它是为了不让伤腿拖累它。”我摇摇头,“前方是密密麻麻的芦草,土壤也很泥泞,失去知觉的伤腿会影响它逃跑的速度。”
    见余前默不作声,我问:“你还要抓它吗?”
    “抓不到了,等下一次碰见狼再打。”他转身走到车边,“现在最主要的是把车开回去。”
    后面的几辆车停在了草坡上,只有余前急于追杀,把车飙到了九十迈,一冲而下。所有人都赶了过来,围着吉普车看着。
    然后,余前上了车,让其他人现在车头前。他低头瞅着洼地里的泥,不情愿地踏进去,一脸嫌弃。但是他们毕竟都是野训过的特种兵,淤泥什么的算不上什么。紧接着,余前打着火,挂了倒档,一脚油门闷下去。车前的人用力向坡上推着,车轮子陷在泥里飞速旋转,将泥水甩得四处飞溅。
    我坐在一边,顺手折了一枝芦草,看着地上的断爪。我见过很多断了爪子的狼,失去后腿的三脚,被咬伤的锐耳,还有与雪狼搏斗生生扯断爪子的黑条,似乎缺少一条腿对于狼来说根本不是什么大伤。反而为了不影响自己的行动,狼可以毅然决然地将伤爪咬断,我眯着眼睛皱着眉,很难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意志力,能够忍着如此巨大的疼痛亲口切断自己的肢体。
    是大自然的残酷使狼也变得如此残忍么——残忍到对自己能够毫不犹豫下手。要知道,失去一条腿,今后的行动会十分不便。可眼下是即将失去生命,它们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要么失去一条腿,要么失去整条命。
    话是这么说,可不是谁都能这么做。把这种事放在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人身上,他都要考虑万分,捉摸不定,别说是一个正在被追杀心神紧张的人了。古有断臂大侠,今有断爪之狼,断臂大侠不常有,断爪之狼却遍布草原。并非人人都是勇者,但每匹狼都是勇士。
    我敬畏地叹口气。明明狼才是真正的强者,为什么却落得这般窘迫。
    “嗡嗡嗡……”我听见那边吉普车总算是从泥潭里倒了出来。那几个特种兵弄得满裤腿是泥水,鞋上也沾满了泥。余前从车上下来,挨个谢过,然后跟他们勾肩搭背。
    看来,余前对那帮怕他的探险成员和警察特别欺负压榨,和自己的兵哥们关系却好得不得了。他突然瞥了我一眼,然后招招手让我过去。
    “今天能打到狼,多亏了这小子,一会儿啊,大伙儿跟我去草地上,打一只羊,咱们烤肉吃!”余前拍了拍我,又跟其他人扬着头说。
    我诧异:“不是说我带你们找到狼你们就不杀别的动物了吗?”
    余前思考了一会儿:“我是说过。但是那是威胁你用的,我也确实做到了。你说你带我们来,我就没继续开枪。可是现在我们饿了,你懂吗?”
    “你们车上不是有吃的么。”我问。
    “车上那些食物,我们在何时何地都能吃到。”余前怼了怼我的胸口,“但野外烧烤,过一段时间可就再难遇到了。”
    “可是……”
    余前打断我:“啊你烦不烦啊!扫兴鬼!”
    “前哥,要不咱们炖只狼吧。”有人看不下去了,提议道,“都打了半天狼了,兄弟们都不爱动了。”
    余前嗤之以鼻,摆摆手默许。
    然后,他不再管我,招呼其他人一起回到坡上去。他上了车,把我也拽了上去,一脚油门冲上了草坡,在一块开阔的地方停了下来。
    那帮人去卡车上挑来挑去,然后挑了一只小狼。他们嬉皮笑脸地把小狼抗过来:“这匹狼肉质不错,肥膘肯定少!”
    “架锅吧,我去车里拿东西。”余前走开。剩下这帮人拿刀子,开始剖狼皮,我实在看不下曾经和我共同生存的狼被这样残忍地剥开,我别过脸去,想到那被打出脑浆的狼,我的胃里直翻滚。
    余前回来时,手里拿着一罐罐罐头,有的是咸菜,有的是鱼,他还拿了几大瓶啤酒,几个大大的鸭蛋,一袋干料。随着铁锅里的汤水翻腾,人们取了一些八角辣椒丢了进去。
    如果这是一次普通的打猎,已经吃了三年无色无味、半生不熟的肉的我,也许会为之大开胃口。可是眼下即将被丢进锅里的,那是一匹草原狼。因为头部被打碎,我分辨不出这是不是与我相识的狼,但无论我是否认识,他都是陪伴我生存过的那个物种。我说什么也提不起食欲。
    人们已经剥掉了狼皮,把白花花赤条条的狼肉扔进铁锅里煮,那样子就像在煮一只宰掉的羔羊。可是我知道,那是一匹凶狠的狼。
    “喂,你不来吃吗?”其中一个人已经端起碗筷,看了看孤零零的我,问道。
    我摆摆手,强挤出笑容,笑得十分难看:“不了,你们吃吧。”
    那人撂下一句“真是奇怪”然后就去夹锅里的肉去了。一桌子的人吃得不亦乐乎,我默不作声,在寻找机会逃跑。我的眼珠四下转动,在人们举杯的时候,我悄悄往旁边挪了挪。
    “喂,小子。”余前突然把我叫住,“去车里给我再搬一箱酒。”
    我不情愿地站起来,然后向吉普车走去。我突然灵光一闪:我好像可以借这个机会开车逃走!只要我开得够快,把这帮醉醺醺地人甩开,再找个时间把车扔在荒野,我就能逃出魔掌了!
    我走到一半转过身来:“我没有钥匙。”
    余前看了我一眼,从腰间拿出钥匙串,我刚玩伸手去接,他忽然一缩手,拍拍我的肩膀:“车门没关,去吧。”
    好吧,我本该料到的。
    我打开吉普车的后门,看到里面有序地摆放着好几大箱子东西,不仅仅是酒。我看到在一箱箱中间的缝隙中,有一个小小的玻璃瓶,我好奇地拿出来,顿时脸色大变,
    死亡浆果!?
    余前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我愣了好一段时间,身后传来余前的喊声:“你在干什么啊,怎么这么慢!”
    我吓得差点把玻璃瓶扔了。我悄悄把玻璃瓶放回原位,然后搬了一箱酒。就在我费力地把车门关上时,我忽然看到车后面绿油油的草丛里有一个颜色明显的什么东西在动。
    它探出了红棕色的头。像极了狐狸。
    “赤焰?!”我几乎叫出声,我瞪大眼睛,用眉目之神表达着我的意思:快跑啊,这里很危险!
    但是赤焰看着我,灵动的大眼睛望着我。他一定是看到了车,或者听到了车声,知道有人来这边,就冒险来看看我是否真的在这人群中。他猜对了,惊喜地想要带我去见狼们。
    “我喊你你听不见吗?”我听到身后的声音又响起了,我连忙转过身,用大腿架起酒箱,腾出一只手打手势叫他快跑。
    我抬起头,看到余前已经走过来了。他眯着眼睛,愣在那,半张着嘴。
    “有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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