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在温莎小镇“度蜜月”的时候,林莱以为肖恩是个难以接近的人——尽管她那时候经常厚着脸皮骚扰肖恩,偶尔也会一起闲逛,她仍然把肖恩视作高岭之花,不可采摘。
    论高冷的等级的话……
    她有胆子倒追容晟,却没勇气撩拨肖恩。
    但在回到纽约之后,短短的几天相处之中,她反而发现,肖恩不像她想象中那么不食人间烟火,他温和独立,会系着围裙进厨房,会热气腾腾地穿着背心从健身房跑出来,偶尔还会和她开几个无伤大雅的玩笑,现在还在为饿肚子的她做三明治——虽然过后要她自己收拾厨房。
    为什么短短一段时间,她对肖恩的观感会产生这么大的变化?
    林莱靠在流理台旁看肖恩弄食物,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要是她的感情经历再丰富一点,就会知道,她对肖恩的感觉变了,不是因为其他,而是肖恩想要这样的变化。
    肖恩把夹了腌牛肉、瑞士奶酪和泡菜的黑面包片推进烤箱,转身对林莱说道:“下次饿了可以打我或者杰克的电话,我们会让人送餐,当然与此同时,我建议你学做一些简易快餐,比如说三明治。”
    林莱不好意思说自己对煎锅等厨具有着本能的畏惧,硬着头皮说了声好。
    “改天我休假的话,可以教你。”肖恩若无其事地说。
    林莱吃惊地抬头看肖恩,心里一热,本着一种把自己觉得好的东西跟他分享的冲动念头,鬼使神差地说:“中……中国菜也不错,等……等我学会,请……请你品尝。”
    肖恩愉悦地笑了,“期待至极。”
    一直到晚上睡觉之前,林莱都在进行严肃的自我反省,先不说一时脑抽地提到中国菜会不会让肖恩猜疑,就说她完全为0的厨艺,对电和火深深的恐惧,要到猴年马月才能学会复杂至极的中国菜?哦不!她压根就没想过要学做菜!
    林莱崩溃地拉着被子罩住头,像头鸵鸟一样把自己埋起来,心里不断尖叫,啊啊啊啊啊啊她当时是不是鬼上身啊,为什么会说这么冲动不经大脑的话!
    ***
    塞巴斯蒂安在经过种种测试后发现,林莱在语速放慢至一分钟60-100个字的时候口吃情况基本消失,朗诵的时候只略微有些口吃,唱歌的时候完全不口吃,塞巴斯蒂安对此的解释是节奏感的区别,林莱很容易掌握音乐的节奏感,所以投入进去的时候会忘了自己口吃,相比较而言,朗诵就逊色多了,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蹦,毫无韵律和感情可言,听得唯一的听众塞巴斯蒂安也觉得痛苦不已。
    塞巴斯蒂安交替对她进行语言训练和心理疏导,效果很明显,半个月之后,林莱在刻意放慢讲话速度的情况下已经能做到不结巴,肖恩受了塞巴斯蒂安的嘱托,回到别墅之后就放慢调子讲话,刻意为林莱营造一种语言氛围,让她更适应这种发音训练。
    又过了接近一个月,林莱已经能和肖恩、杰克正常对话——在对方略微放慢语速的情况下,这个进步速度让塞巴斯蒂安赞叹不已,除了林莱本人之外的人都很高兴。
    周六,林莱开始口吃矫正以后的第一个休息日,趴在床上呼呼大睡,太阳都照屁股了还不肯起床,肖恩在十一点左右敲她的房门,敲了足足有五分钟,披头散发一脸阴郁的林莱才打开门出现他面前,一副分分钟准备甩门的模样:“肖恩·肯特,你最好有个合适的理由。”
    肖恩知道她有起床气,也不在这个时候撩拨她,干脆地说:“斯宾塞夫妇邀请我们,下午打壁球,晚上露天烧烤,你觉得怎么样?”
    林莱的瞌睡虫被一道天雷劈成了渣渣,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地问:“斯……斯宾塞结婚啦?!”她口吃没全好,一激动还是会时不时地跑出来。
    肖恩就知道她会是这个反应,“你知道萨曼莎·麦克阿瑟吗?”
    林莱点点头,萨曼莎是西方娱乐圈出名的花瓶,饰演了吸血鬼偶像剧《月夜之心》的女主角之后大红大紫,不自量力地转战电影,先后演了不少电影的女主女配,不论票房如何,口碑倒是一水的差,萨曼莎自此成为有颜值没演技的代表。
    “她跟斯宾塞在一起两年,去年公证结婚,斯宾塞想要公开,萨曼莎不同意,说要等她拿到奥斯卡影后才公开。”
    林莱噗嗤一声笑出来:“那他们恐怕要隐婚一辈子了。”
    她看过《月夜之心》,萨曼莎在里面饰演一个血族冷美人,从第一季第一集到第四季最后一集,一直维持一个表情没变——谢天谢地,这个角色设定只要脸不要演技,但萨曼莎演技方面的薄弱之处已经初露端倪,被不少人诟病。
    肖恩深以为然:“不久之前的金酸梅奖,萨曼莎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同一个电影拿了两个最差女主角奖的女演员,因为她在电影《影人》中一人分饰两角。”
    林莱倒是不知道这件事,很没良心地不仅不觉得萨曼莎可怜,反而觉得好逗,笑得直不起腰,“后……后来,她去领奖了吗?”
    肖恩也忍不住笑:“萨曼莎的心眼比针尖还小,怎么可能去领奖,斯宾塞告诉我,她把厨房里的杯子和碗摔了个干净。”
    林莱笑了好一会儿才停下,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这副德行站在卧室门口跟肖恩聊天,不太自在地动动身体,“我先进去洗漱。”
    肖恩笑意未消,嗓音还残留着愉悦的腔调,显得意外的温柔:“好,我在客厅等你,今天带你出去吃,算是庆祝你口吃治疗小有所成。”
    林莱本来很排斥他们对她的进步表现出欣喜的情绪,就好像口吃的自己无形中遭到了否定一样,但肖恩现在这么说,她竟然不太讨厌,别别扭扭地应了声好。
    叼着牙刷刷牙的时候,林莱点点镜子里满嘴泡沫的自己,骂道:“色胚,没原则的东西。”
    ☆、第十五章
    林莱换好衣服化了妆之后,肖恩没要司机开车,亲自驱车四十多分钟,绕了好大一圈来到一家高档餐厅,林莱本来还担心被人认出来,从车里出来的时候鬼鬼祟祟地遮着脸,肖恩在她耳边说:“放心,这家餐厅是利安德尔开的,专门接待圈内人。”
    林莱瞪大眼睛:“利……利安德尔?!”都结巴了,可见她心情有多激动。
    肖恩肯定地点头。
    林莱兴奋地语无伦次:“我……我喜欢他!”
    肖恩含笑拖长了语调:“哦——?”
    利安德尔十一岁的时候以童星的身份出道,因为甜美的嗓音和外貌一炮走红,在多部好莱坞大片中露脸,身价甚至超过了一些二线女星,十六岁的时候宣布转型,专做音乐,师从rb巨星马库斯·艾奇逊,十八岁的时候签约维纳斯,发行第一张同名专辑《利安德尔》,成绩斐然,当年年末再发新专,从此后一直活跃于观众的视野中,先后转战rb和流行音乐,捧回过二十多座金唱机,和艾米利亚一样,是格莱美的宠儿。只不过他二十八岁那年突然宣布淡出圈子,时隔六年之后,到去年年底才复出,一时间,“利安德尔回归”成为年度盛事。
    “利……利安德尔的音乐很棒!”林莱双眼放光,“我……我能不能见到他?”
    肖恩笑容渐深:“亲爱的,你得记得,你不仅是个粉丝,更是个当□□手。”
    林莱激动的心情瞬间平复,她发誓她听懂了肖恩的弦外之意:你也是个腕儿,别丢人,好吗!
    林莱撇撇嘴,挽着肖恩的臂弯,跟他一起走进餐厅。
    午餐很简单,就是招牌牛排、苏格兰熏鲑鱼和颜色鲜亮的苹果酒,但菜色精致而美味,林莱吃得万分满足。除了食物,周围的食客也让林莱大饱眼福,全是从前电视上才能看到的人物,各色男女颜值爆表,还有不少人主动过来跟他们打招呼,肖恩只是喝酒,刻意不开口,让林莱被迫完成了她人生中第一次在公共场合中的流畅交谈——虽然那句话不超过十个字。
    从餐厅出来的时候,林莱和肖恩被偷拍了,林莱下意识地抬起手挡住脸,肖恩借着假装偏头吻她脸的动作在她耳边说:“让他们拍。”
    肖恩的嘴唇若有似无地擦着林莱的脸颊、耳垂,温热的吐息喷在林莱耳侧,林莱的心跳一瞬间比刚刚跟那位女星打招呼时跳得还快,含含糊糊地应道:“嗯。”
    上了车之后,林莱突然问:“那些人,是不是杰克叫来的?”
    肖恩有些意外,偏过头看了她一眼,好像在说:你也不笨嘛。
    林莱郁闷地说:“你那眼神,什么意思?”
    肖恩熟练地岔开话题:“你请了这么长时间的假,两个多月零曝光率,为了不让人们忘记你,不时的上新闻露脸是唯一的方法。”
    ***
    一点五十,肖恩和林莱到了斯宾塞家,斯宾塞夫妇在门口迎接。
    斯宾塞显然跟肖恩关系很好,打招呼拥抱的时候显得很热络,然后他转向林莱,热情地说:“艾米利亚,久仰大名,你比传闻中更加漂亮。”
    “谢谢。”林莱俏皮地眨眨眼睛,“你的老婆也是。”
    萨曼莎的美貌曾被媒体喻为“天赐的礼物”,今天一见果然如此,她黑发碧眼,小麦色皮肤,五官轮廓深刻夺目,将混血的美发挥到极致,但她跟她曾饰演的那个血族一样——是个冷美人,仅仅只是跟林莱点头微笑了下。
    斯宾塞是壁球的忠实爱好者,肖恩拿着球拍陪他向室内壁球馆走去,剩下的两位女士毫无运动热情,面面相觑,过了好一会儿,萨曼莎才开口邀请林莱参观她与斯宾塞的豪宅。
    林莱以为自己会紧张,实际上竟然没有,萨曼莎虽然话不多,但并不难相处,林莱勉强能流利讲话,正需要这样话少的同伴。
    萨曼莎带她去看了斯宾塞拿过的奖杯,大大小小的奖杯摆满了陈列室,最显眼的当然还是小金人,萨曼莎抚摸着小金人跟林莱介绍斯宾塞拍过的那些影片,语气中带着淡淡的骄傲和自豪,林莱不禁意外——这是她到现在话最多的时候。
    “你以为我会嫉妒斯宾塞?”萨曼莎反问。
    林莱有些尴尬,自从肖恩告诉她萨曼莎拿了金酸梅奖之后摔厨房,她就以为萨曼莎是个小肚鸡肠而情绪化的人,至少跟大度完全不搭边,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谈到斯宾塞的种种成就,她只有骄傲。
    “我会嫉妒很多人,你难以想象我不可理喻到什么程度。”萨曼莎坦然道,“但那些人中一定不会包括斯宾塞,我爱他,希望他站到世界的顶端,我以他为荣。”
    林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萨曼莎被她有些茫然的样子逗乐了,露出了今天第一个笑容,“没有女人不喜欢仰望她的男人,我以为你会跟我有一样的感觉。”
    什么“她的男人”,西方人说话就是直白,林莱眼神躲躲闪闪,不好意思直视萨曼莎的双眼。
    萨曼莎又笑了:“你跟传闻中不太一样,但我更喜欢现在这个你。”
    林莱心中有鬼,生怕萨曼莎看出她已经不是过去那个艾米利亚,在接下来的参观中牢牢地管住了她的嘴……和表情——杰克曾说她心里想什么脸上就写着什么。
    晚上的烧烤倒是和乐融融,斯宾塞弄来了两桶冰,把买来的啤酒放进冰桶里,萨曼莎一脸理所当然地站在一旁看斯宾塞和肖恩一个搭建烧烤架一个准备食材,林莱有些尴尬,很想上去帮帮肖恩,可惜有心无力,完全插不上手,索性仔细思考自己等会儿要吃什么。
    烧烤的过程中,两队夫妻各顾各的,斯宾塞负责萨曼莎的那份,肖恩则不时询问林莱要吃什么,萨曼莎还给斯宾塞烤了串茄子,林莱也想效仿,拿了串茄子就要去烤,被肖恩拦住,横腰拖了回来,温柔地说:“亲爱的,我来就可以了。”
    斯宾塞正好这时候走开,肖恩弯腰凑到林莱耳边轻声说:“亲爱的艾米利亚,我很高兴你想学别人的妻子为丈夫弄食物,但你应该更有诚意,问问我想吃什么,我从来不吃茄子。”
    林莱一下子连脖子都红了,也不知道是因为害羞,还是因为自己的“没有诚意”。
    ☆、第十六章
    林莱短暂的两天假期很快画上了句点,周一早晨起床的时候万分痛苦,手机闹钟响了一遍又一遍,她拖到不能再拖,才起床洗漱。
    今天的安排跟过去稍有不同,上午跟塞巴斯蒂安见面,强化治疗结果,下午要去见一个声乐老师。
    塞巴斯蒂安现在的训练强度轻多了,多是跟林莱一起看一些几分钟的短片,然后交流观后感,塞巴斯蒂安说一周后有个口吃痊愈者之间举行的辩论大赛,要不是林莱身份特殊,他倒是很想帮她报名参加,是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
    林莱听得头皮直发麻,第一次庆幸艾米利亚是个不方便露面的歌手。
    下午的声乐老师是个名叫安德鲁的黑人男老师,杰克说他曾是艾米利亚的老师,现在他能找到的声乐培训经验丰富,并且能信得过的只有安德鲁,林莱反正没心没肺,杰克给她找了谁就是谁,一点不担心自己学基础声乐的消息泄露出去——想想就觉得可怕,到时候媒体一定会嘲讽她的基本功,进而说污蔑她以往的演唱会一定假唱什么的。
    林莱因为口吃的缘故,从小到大没学过乐理知识,音乐只听不唱,初时听得十分吃力,好在安德鲁人很耐心,不管多基础弱智的问题都会回答,一点也没露出嘲笑林莱的意思,更加没有骂她,虽然安德鲁的年龄可以做林莱的父亲了,但实际上他们的相处模式更接近于朋友。
    林莱学得轻松,第二个下午就比第一个下午进度快了不少,一个星期还没到就得到了安德鲁的热烈表扬。
    这种治疗和培训并行的方式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塞巴斯蒂安惊喜地发现,林莱的表达更流利了,为了确认这个猜测,他还和林莱搞了个两人辩论,辩题为“女人应不应该为了男人减肥”,塞巴斯蒂安让林莱先选,还给了两天的准备时间,林莱果断地选了“女人不应该为了男人减肥”,当天回去仔仔细细地搜集了资料,信心满满地打算在辩论中驳倒塞巴斯蒂安——为了女人的尊严。
    肖恩下班晚,七点多才到家,一到家就看到林莱揪着一叠纸,歪七扭八地倒在沙发上念念有词,凑近了才听到她在嘀咕:
    “减肥往往是从胸开始瘦,这样的瘦大部分女人宁可不要,她们的伴侣多半也不会喜欢。”
    “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属,她们是独立的个体,不该为了任何人做违背她们本意的事情,即便她们真的减肥,也应该是因为她们自己想这么做,与男人无关。”
    “肥胖并不影响女人的美,女人的美源自于她们发自内心的自信。”
    ……
    林莱背得太认真了,以至于都没发现肖恩已经下班了,直到肖恩忍不住笑出声:“亲爱的艾米利亚,你总能给我惊喜,这是在准备一场辩论赛?”
    赛谈不上,但应该能称得上辩论,林莱认真地点点头。
    肖恩脱掉外套随手扔在沙发上,走到林莱身边坐下:“我大学的时候曾经参加过几场校际辩论赛,介不介意跟我讨论讨论?”
    ***
    塞巴斯蒂安由于职业的关系,最擅长的就是与人沟通,口才了得,他本来以为这场所谓的辩论结论毫无悬念,林莱的语言流利度和临场应变能力他都是知道的,因此,他也没认真准备,打算靠临场发挥摸摸林莱的底,看看她这几天进步了多少。理论上,输赢不是重点,但真的输给林莱的时候,他总觉得心情有些复杂。
    ——林莱引经据典,小论据一个接一个抛出来,层层递进,抓住塞巴斯蒂安的某些漏洞进行反驳,说攻守兼备或许有些夸大,但她的表现确实可圈可点,让没有认真准备的塞巴斯蒂安措手不及。
    “是不是有人和你一起准备的?”塞巴斯蒂安问。
    林莱赢了这场辩论,尾巴都快翘上天,得意地说:“何必在乎这种细节,结果才是重要的——我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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