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刘阿姨厨艺这么好啊?”说着周百重又尝了一口炒豆腐,不太好吃。
    他问乔秀秀:“白菜是刘阿姨炒的,拿这个豆腐呢?”
    “是王叔叔炒的,王叔叔炒菜不好吃,但是他做的面条很好吃。”
    周百重又吃了刘阿姨腌的小菜,也很好吃,没想到不是秀秀在吹牛,刘阿姨真的挺会做饭的。
    吃完饭,周百重洗了碗筷和饭盒。
    洗好碗,周百重就打算回家了,没想到乔秀秀拿出来她的烟标,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周百重:“百重哥哥,我们玩拍烟标吧。”
    周百重看着乔秀秀的那些烟盒:“哇,你这烟标还不少啊?哪里来的?”
    “我爸妈给我的。”
    乔秀秀想玩,周百重只能舍命陪君子。
    但周百重怎么说也是个初中生了,他最近抽条,个子长了不少,手长脚长,玩拍烟标,他手比乔秀秀大的多,随随便便就能赢了她。
    周百重又不能真的赢了乔秀秀,不然这小孩该气哭了。
    他只能尽力放水,但他的手掌和乔秀秀的手掌,实在差的很大,乔秀秀的手小小一个,还胖乎乎的,拍烟标,拍半天都翻不了。
    乔秀秀气呼呼的对着自己手吹着气,还握着小拳头,给自己打着气。
    最后蹲在地上,认真观察着放在地上的烟标,想要找个好的角度,一举将其掀翻。
    周百重看她满脸严肃,小脸崩的紧紧的,不停调整着自己的动作,只等着发起最后一击。
    周百重有些想笑,但又怕自己笑了,乔秀秀赖他,说他影响了她的发挥。
    周百重只能努力的憋着笑。
    只见乔秀秀终于行动了,她的手掌窝出容易扇起风的形状,小胳膊往地上一拍,“啪”的一声,放在地上的烟标轻轻动了一下,然后就结束了。
    乔秀秀顿时生气的跺跺脚,嘴里嘀咕:“为什么,为什么它就是不翻个身。”
    当然是因为你的手实在太小了,拍烟标的这个游戏,虽然技巧很重要,但如果手掌宽大,有劲,很容易就能把烟标拍翻个面。
    周百重伸出自己的手。放到乔秀秀手边,说:“看,我们两个的手差这么多,等秀秀的手长得和哥哥的手一样大的时候,你就会像哥哥一样厉害。”
    “那还得多久啊,百重哥哥你今年几岁了?”
    “十二岁。”
    “我今年四岁多。”说着乔秀秀掰着手指头数了起来,数完有些发愁的说:“我还得八年才能和百重哥哥一样大啊,八年,都有两个我这么大了。”
    周百重摸摸她的头发:“八年也很快的,我像秀秀这么大的时候,也总是在发愁我什么时候能长大,可是很快,我就这么大了。”
    “百重哥哥也有像我这么大的时候吗?”
    乔秀秀的这个问题把周百重给逗乐了:“每个人都有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啊,我自然也有。”
    “那我爸爸妈妈也有四五岁的时候吗,他们以前也是小朋友吗?”
    “是啊,他们以前也都是小朋友,像秀秀一样的小朋友。不止百重哥哥,不止秀秀的爸爸妈妈,世界上所有的人,大家都是从刚出生的小婴儿,长成四五岁的幼童,再长成十四五的青少年,最后变成青年人,中年人,然后变老。”
    “可我想不出来爸爸妈妈小朋友时候是什么样的,也想不出来百重哥哥小朋友的时候是什么样的。”
    “我也没法和你说我小时候是什么样,就是一个小男孩,也是剃着短头发,穿着我哥哥的旧衣服,手里整天拿着一把小木木仓。哦,还有点黑,那个时候我爸是在沿海的部队,那是一个小岛,非常晒,我又很喜欢出门玩,我哥说我那时候就像是非洲人一样。”
    乔秀秀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忘记了玩游戏的失利:“海边的小岛是什么样的?好玩吗?有好吃的吗?还有非洲人,非洲人是什么人?”
    第15章 美味猪蹄
    刘淑敏到家时候,正听周百重在给乔秀秀讲非洲在哪儿。
    她推门进去,见周百重坐在餐桌上,桌上放着一张纸,他正拿着铅笔画着地图呢。
    刘淑敏实在是太愿意这样有文化的孩子来找她家秀秀玩了,秀秀能跟着人家好好学,等将来上了小学,也做一个爱读书的好学生。
    以后像她舅舅似的,当个大学生,多好。
    见周百重脚上已经没有了石膏,刘淑敏心想,还是人家小孩子恢复的快,明明周百重比她晚一天住院,伤的也不比她轻,现在都能自由行动了。
    见刘淑敏回来了,周百重赶忙站起身来,不好意思的打招呼说:“刘阿姨好,冒昧前来,打扰了。”
    他突然说话这么斯文,不像在医院时候,刘淑敏倒有些不习惯:“不打扰不打扰,你和秀秀好好玩,阿姨给你俩倒麦乳精喝。”
    “阿姨,不用麻烦,我自己倒着喝过水了。”
    “不麻烦,等着啊。”
    刘淑敏进了厨房,准备拿麦乳精,却见橱柜上放着一个油纸包,打开一看,里面居然是两只猪蹄,肉还挺肥的。
    她喊乔秀秀:“秀秀,把你的搪瓷杯子也拿进来,妈给你倒麦乳精。”
    乔秀秀一听喝麦乳精,立刻捧着她的杯子进了厨房。
    刘淑敏接过乔秀秀的杯子,指着那两只猪蹄,小声问:“这猪蹄是怎么回事?”
    “百重哥哥拿来的呀,说请我吃猪蹄,不过得妈妈你来做。”
    刘淑敏说:“秀秀想吃猪蹄妈妈给你买,咱们不能收百重哥哥的东西,太贵重了,这个让百重哥哥拿回去,好不好?”
    “可是我想和百重哥哥一起吃。”
    “那等会儿咱们问问百重哥哥是在哪里住,过两天妈妈买了猪蹄做好了,咱们再去百重哥哥家喊他来吃,或者约个时间,你们约好哪天见面,我提前帮你们把猪蹄做好,好不好?不过这个咱们不能收,得还给人家。”
    “这么麻烦的呀?”
    “什么麻烦,不能随便收别人的礼,这是规矩,记住没。”
    “好吧。”乔秀秀扭头冲着周百重喊:“百重哥哥,我妈让你把猪蹄拿回去。”
    刘淑敏跟着解释:“百重,猪蹄实在是太贵了,还这么多,你还是拿回去吧。这样,再有五天,再有五天秀秀爸爸就该回来了,到时候让他去买猪蹄,你来家里吃。阿姨多做几道菜,让你尝尝阿姨的手艺。”
    “阿姨,这猪蹄我本来就是拿着请您来做,然后咱们一起吃的,您不收,我怎么好意思来家里蹭饭啊。”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这么小的一个孩子,想来家里玩就来,想来吃饭就吃,不用拿东西。”
    “阿姨,你是不是怕我是偷了家里的肉票买的猪蹄呀,您放心,我这猪蹄来历绝对清白,是我爸买的,猪蹄上的毛都是我爸拔的呢。”
    刘淑敏还真没注意猪蹄上的毛拔了没,但还是说:“你爸买的也不行,这么贵的东西,得花不少肉票呢。”
    “没多少,我爸单位食堂天天有荤腥,这点儿肉票他不心疼。再说了,刘阿姨,这猪蹄拿回去我家里也没人会做呀。我和秀秀都香了一天了,求您了,您给我们做了,好不好。”
    这孩子‘求’字都用上了,刘淑敏只好说:“好吧,这猪蹄我帮你做了,不过提前说好,猪蹄做好了你给秀秀留几口就行,其他拿回去,给你家里人吃。”
    周百重不乐意:“这猪蹄是我一直和我爸说,我崴了脚,需要以形补形,磨了他半个多月,他才给我买的。只有我扭了脚,我爸我大哥我三弟他们又没扭脚,我不给他们吃,还是咱们三个吃吧。”
    “你这小子尽是瞎说,你知道这两个猪蹄做出来有多少嘛,你就是吃撑肚皮也吃不完。行了,我给你做,不过你得听话,做好给你家人拿回去,正好晚上吃。”
    “好吧,那刘阿姨,有什么要我帮您的吗?”
    “不用,你和秀秀玩就行,既然猪蹄已经收拾干净了,做起来也简单,你等着吃就够了。对了,百重,你家里人爱吃甜么?”
    “爱吃,我爸可爱吃甜的呢。”
    “本来说黄豆炖猪蹄,但现在泡黄豆也来不及了,那咱们就做冰糖炖猪蹄吧,或者吃红烧猪蹄?红焖猪蹄?还是做个猪脚汤?”
    周百重狗腿的说:“您做什么我都爱吃。”
    这会儿已经三点了,刘淑敏想着自己四点半就又该去上晚班了,说:“那做红烧猪蹄吧,这个做起来快,也好吃。”
    周百重非常捧场:“好,那辛苦刘阿姨了。”
    虽然刘淑敏说了不用帮忙,周百重还是进去给她打下手。
    见刘淑敏要点火,周百重麻利的把火给点着了。
    见他这动作,刘淑敏看出这孩子在家里是做过家务活儿的,于是也指挥他:“来,把那个锅拿下来,从水缸里舀些水,放火上,烧一下水。”
    猪蹄已经收拾过了,刘淑敏又让周百重舀水,洗了洗,再把猪蹄剁成小块。
    水开了,将猪蹄焯一下水,捞出来。
    换上铁锅,锅里放油,加入花椒,葱姜爆炒,再把猪蹄进去。
    乔秀秀和周百重已经闻到了厨房的香气,周百重一个劲儿的说:“刘阿姨,虽然我还没有吃,但我知道您做的红烧猪蹄一定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红烧猪蹄,这味儿实在是太香了。”
    刘淑敏笑说:“这还没吃呢,就夸上了啊,行了,猪蹄炖着等一个多小时,就能吃了。”
    周百重和乔秀秀眼巴巴的等着,颇有些度日如年的感觉。
    下午四点半了,刘淑敏去厨房看了看,猪蹄可以吃了。
    她拿着家里的饭盒,盛了整整一饭盒,又拿出干净的大罐头瓶,把汤汁装了一大罐头瓶子,和周百重说:“你拿回去,如果凉了,可以热热再吃,热的时候记得把汤汁浇上去。剩下的这些,你和秀秀吃吧,我该去上班了。”
    周百重觉得刘淑敏让他拿的实在是太多了:“刘阿姨,这么多啊,我拿一半就行了。”
    “这些是给你家里人吃的,锅里剩下那些足够你和秀秀吃了,行了,我上班去啦。”
    周百重已经拿了这么一饭盒,自然不会再吃剩下的。
    刘淑敏走了,周百重就拿碗给乔秀秀盛出来一些,让乔秀秀吃。
    乔秀秀先拿勺子递给周百重一块,乔秀秀的勺子举在了周百重的鼻子旁边,本来就扑鼻的香味直接窜进了周百重的鼻子。
    然后周百重就发现自己嘴巴里全是口水。
    最终周百重没有承受着诱惑,对着放在勺子里的猪蹄,一口咬了下去,顿时感觉好吃的想哭。
    这真的是猪蹄吗?
    他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蹄。
    他慢慢嚼着,品尝着猪蹄每一丝每一毫的味道,吃完了这块,又慢慢回味了一会儿,还是很不可置信:“秀秀,刘阿姨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猪蹄来?这比我在国营饭店吃的还好吃。听我那个叔叔说,那个国营饭店的大厨建国以前还是宁安最大的酒楼的大厨呢,只一手黄豆炖猪蹄,就很多食客慕名而去了。”
    “我都和你说了,我妈能做出来全世界做好吃的猪蹄,现在你信了吧。”
    “对对,你说的对,刘阿姨做的猪蹄真是全世界最好吃。”
    吃了一小块,周百重还想吃,可锅里剩下的并不多,只有七八小块,周百重想给乔秀秀和刘阿姨留着让他们晚上吃。
    打开饭盒吃吧,这猪蹄太好吃了,周百重又怕自己控制不住,把整个饭盒的猪蹄都给吃光了。
    如果刘阿姨做的猪蹄没这么好吃,周百重全吃光也没有心理负担,反正他家里也不缺肉吃。
    可现在尝到了刘阿姨做的猪蹄,周百重觉得自己有责任拿回去让他爸,他大哥他三弟都尝一尝,让他们知道知道乔秀秀这个朋友他交的有多么的值得。
    哼,当初他刚出了院,就想拄着拐杖来找乔秀秀,但老爸和大哥都不许,说什么他拐着条腿,去了会给刘阿姨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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