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消一会儿,开心客栈的老练伙计张异便端着几盘菜小跑而来,边从托盘上把菜腾出,边介绍道。这个是羊肉,这个是牛肉,这个是骆驼肉,仿佛是剑客出的钱多,上的菜才全是肉似的。最后他浓重介绍着剑客花了大价钱才能吃到的菜品,就是那个在土城大大小小酒店饭馆门口迎风飘扬的土城特产“千刀柳叶”。
    “贵客,这就是您特意要的土城特产也是唯一正宗的千刀柳叶,您看这蹄黄丝,都和萝卜丝一样细了,怎么样刀功可够绝的吧。来您尝尝?”
    张异把“千刀柳叶”放在了剑客的跟前,剑客一看,盘子里全是凉拌的细丝,大小一样,粗细均匀,分不出哪个是肉,哪个是素。剑客不由心中赞道,这刀功可真是不一般!
    于是剑客便拿起筷子,先是夹了一点闻了闻,很重的胡萝卜味,还有一点淡淡的肉香味,光闻,并不觉得如何的美味。然后他就放进嘴里尝着,也就刹那间,只觉得有一股特殊的气味在嘴里打着转,如同嚼了薄荷叶,让人瞬间耳目一阵清明。可这菜里面明显是没有薄荷的。那萝卜丝是清脆的,脚掌肉是柔软细腻的,它并没有其他部位的肉那般有嚼劲,且无需多嚼,就着萝卜丝,剑客很快就一并送进了胃里。说它特别好吃吧,并没有,剑客觉得最大的特色就是能够提神,当然也不排除是他这山猪吃不来细糠。一筷子不够,那就下一筷子,如此反复,一盘颇贵的特色菜,酒没喝上一口,很快就被剑客给吃的差不多了。
    张异守在一旁,见剑客终于放下了筷子,便询问道:
    “贵客,觉得味道如何?”
    剑客简短回了句还行。
    张异并没有期待剑客能说出个所以然来,也就没有由期望转化成失望,来到开心客栈的客人,千刀柳叶这道菜,一般都是只吃上一回,也不是说它名不副实,实在是太贵了,除了那种特别豪气的大款,才能把千刀柳叶当做家常便饭来吃。
    张异继续问道:
    “那贵客,要不我给您安排两个姑娘伺候您喝花酒,您这一个人独饮,想必很是无聊啊?”
    剑客回道:
    “不用。这样挺好。”
    不知何时,之前台上跳舞的女子,已有大半坐在了台下酒客的怀里,喝着酒,说着笑,当真谈笑风生。而台上,取而代之的上来了位姑娘,翩翩素衣,犹抱琵琶,半掩面目。
    张异看剑客把目光锁在刚上台的姑娘身上,不由得会心一笑,说道:
    “哦,贵客见多识广,先前那些胭脂俗粉自然是不入法眼的,倒是台上这位姑娘方才可称为人间绝色。”
    剑客面无表情讥讽道:
    “一潭死水,岂能独善其身?”
    这话更明显有些指桑骂槐的意思了,伙计张异是个聪明人,自然一听就懂,合着连他也一块骂了。可见惯多了他哪里会生气,至少表面上不能跟银子过不去不是,于是张异解释道:
    “贵客您误会了,虽说具体如何我不太清楚,可台上这位芙蓉姑娘,可并不是我们客栈的姑娘,相反她也是客栈的客人。她的容貌虽无人见过,但单看那双秋水眸子就能让人神魂颠倒,而且弹的一首好曲子,要是换个地方,饮酒作诗,美人相伴,岂不美哉。”
    局外之人的剑客从这话中听出了些味道来,感情这贪财的店小二,还是个痴情种子。他并不是笑话。他问道:
    “听你说话,像是读过好些书的人,怎么会来当伙计的,莫非这客栈是你家的?”
    张异忙不迭的否认道:
    “没没没,我倒希望是我家的呢。我就一客栈伙计,小时候家里穷,学堂没上过几天,但和你们这些闯南走北的人认识多了,自然见识的也就多了。当然我们掌柜的人也挺好,教我学了许多字,我也买了些书来看,勉勉强强能看得懂。”
    剑客有些诧异,如若是真,那这店小二还算很有上进心,并没有因清贫而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算是众多混吃等死的人群中的异类,也对的起他名字中的异字。张异见剑客若有所思,加上现在本就忙碌也就不打算再多瞎扯,招呼一声便离开了。
    回过神来的剑客一脸苦笑,他人人生,又与他何干呢。于是继续饮了一杯酒,闲来无事,目光自然而然的落在了台上那位叫芙蓉的女子身上。一双明亮的眼睛蕴含星辰,当真秋水长眸,而柳叶细眉,乌黑长发,一看就善于打理,说不定会十分贤惠。看样子是个汉人女子。剑客不禁唏嘘,单看这几个部位,确实好看和耐看,只是更为重要的面庞,都隐藏在了那白色的面纱之下,有些欲拒还迎的高明。
    “芙蓉姑娘来这也有几日了,听说既不是来卖艺也不是来卖身的,那上高台是几个意思啊?”
    台上的女子正准备弹上一曲,不料刚准备妥当就被台下二排座位里一个刀疤大汉给打断了。刀疤大汉在土城小有名气,许多人见着他都要尊称他一声“疤爷”,自然是有过人的胆识,而他打断了芙蓉姑娘的演奏,不过是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谈,让自己在土城变得更加的出名罢了。当然,如果能在掩面女子眼中留下个印象,甭管是好是坏,都算是买一送一。
    “这个问题我替她回答了,但前提是,良辰美景,要不先切磋切磋。”
    掩面女子没有作答,只见她后面不远处有块屏风,回答刀疤大汉的声音就是从屏风里面传出来的。话音未落,就见屏风里就走出了个年轻人来,照样素衣,样貌斯文,神情淡然,右手握了把细剑。
    刀疤大汉这一听一看,见原来是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只觉自己受到了些侮辱,心里想着,现在的年轻人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了,便随即骂道:
    “毛都没长齐的东西,这里轮得着你插嘴吗?”
    但见年轻人不温不火不露声色的回道:
    “这是我家小姐,小姐已经交代过了,只要你胜了我,自当礼待。当然,这样的条件也适合在座的所有人。”
    在座的所有人一听,顿时就炸开锅了,有的震惊,有的诧异,有的则是一副看好戏的心态,反正歌舞升平都有些看腻了,这突如其来冒出来个莫名其妙的擂台比试,岂不美哉。当然有的则是纳闷,纳闷这出动静开心客栈的掌柜也不管管?
    刀疤大汉听后只觉得气炸,但还没愤怒到因一句话就恼羞成怒,他虽五大三粗可并不傻。只是如今的情况倒有些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尴尬了,这么多双眼睛盯着,难不成要避而不战,那可真就丢脸丢到家门口了。荣誉使得他不得不挺直腰杆,自己成名已久,难不成还不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的对手?那还不如回乡下种地算了。想法一闪而逝,刀疤大汉便立刻说道:
    “好小子,可别说你疤爷我以大欺小,今天非要揍得你连你老妈都不认识!”
    说罢,刀疤大汉便提上了自己的九环大刀,一个箭步便跳上了六尺高台,嘴里说着“小心”,可手头却大刀一横,先声夺人,誓要把眼前的年轻人立马一刀两断。
    年轻人也没硬拼,凭着诡异的身法一闪,竟然绕过了这无论是气势还是力量皆十足的一刀,不退反进,贴身来到了大汉的身前。只见他右手一转,剑未出鞘,而是用剑鞘打在了大汉握刀的手背上,力量可不轻。就听大汉叫了一声“疼”,便弃了刀,顾及自己的右手去了,这一下顾此失彼,便只觉肚子上又传来了一阵剧痛,于是他整个人就毫无尊严可言的缩成一团给跪了下去。
    台下的人看后几乎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一招,仅仅一招,台上的年轻人就把小有名气的疤爷给击败了!天啦,这也太夸张了吧!那些认识疤爷的,皆是相当的震惊,疤爷的身手虽说并不拔尖,可也有着很扎实的底子,并不是花架子,难不成真是对手太强了?如果说台上的一幕是场表演,那确实相当精彩,不过在一些高手看来,台上那位仅用一招便击败对手的年轻人,倒有些故弄玄虚了,他不过是钻了个空子罢了。
    而那位跪地哀嚎的疤爷,本身倒也有一些本事,不过怕是想在美人面前崭露一手求胜心切,攻势凌厉倒也没下死手,毕竟伤了美人的随从可不是一件好事情。只是万万没想到,对方身法飘然不退反进,他一时大意这才成了此般的下场。
    “既然你没能胜了我,那抱歉了。下去吧。”年轻人虽有些傲气,可并未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来,相反在崭露了一手之后,已经有许多人能理解他确实有傲气的本钱了。
    “借开心客栈宝地,既已开场,那还有没有人想上来切磋切磋的?”
    刀疤大汉输的太快,这下丢了人,只能灰溜溜的下去,就连酒菜也没再吃喝,低头借道,没脸再呆。年轻人见台下应当有着不少高手,就又顺便说道:
    “台下可有好汉愿意上来切磋切磋?刀剑虽无眼,可若是胜了我,便可立得纹银十两!”
    十两纹银可不少了,剑客住了三天中等房,管吃管喝的,也不过才二两银子而已,这年轻人口出狂言,说只要胜了他就能得到十两银子,这无异于天上掉下大馅饼。此话一出,重赏之下,便有不少人跃跃欲试。但大多数人也只能光想想,不如刀疤大汉的,就连想都没敢想,比刀疤大汉厉害一点的,觉得自己和刀疤半斤八两,并不敢妄动,只有一些真正的所谓高手之流,心里掂量着要不要挣这五十两的银子。台上的年轻人表现出来的实力太少,不好评估,如若赢了还好说,可如若输了,江湖名声也就输了。这个江湖,想要成名,那就必须要把前辈踩在脚下,有些人勤奋刻苦穷其一生,到头来还不过是成了更强者的垫脚石,有可敬,也有可叹。
    但终会有一些胆大之人并没多想,拿着兵器,就跳了上去。此时跳上高台的同样是位年轻公子哥,身穿华服,身材挺拔,长的不赖。他天赋不俗,二十来岁就武功不凡,在江湖上也开始崭露头角。他并不在乎这十两纹银,他上去只是为了从始至终都并未说话的芙蓉姑娘。
    “我赢了并不要你的银子,我上来只为博芙蓉姑娘的一笑。”一听就可知道这是那位掩面女子的仰慕者和追求者。
    话音刚落,便忽闻琵琶声响起。原来是芙蓉姑娘已经开始弹奏,音律一起,就让人有了种突临战场的错觉,想必是拔剑切磋,配上音律,视觉和听觉同时感知,便能更加的让人赏心悦目。事实确实如此。
    华服公子并不多讲,哗的一声长剑出鞘,他招式新奇,不攻上路只专攻下盘,招式娴熟,手段并不光明。可在江湖上行走,能生存下来的就是赢家,谁还在乎你用了什么阴招。
    素衣年轻人没有大意,显然眼前这位公子哥比先前的大汉相比要强上许多。只见他也抽出了手中细剑,剑风如影,先是截断了华服公子的攻击,紧接着趁热打铁就攻向了华服公子的上路。
    你要攻下,那我就攻上,看你专攻下三路之人要如何还击?
    华服公子反应倒是挺快,长剑一提,再一横、一划、一劈,也就几个呼吸间,就硬生生的由被动转为主动。但素衣年轻人的手段显然不仅如此,他的剑更轻,也更快,他不和华服公子硬碰硬,而是见招拆招,见缝进招,没几招下来,华服公子倒是吃了一些小亏。俗话讲天下武功唯快不破,速度往往是决胜的关键,例如赛跑,例如打猎,例如这比武切磋。
    如此这般,两人你来我交手已经不下几十招,可仍未能分出胜负。一般人看不出来,但明眼人一看就知晓其中厉害,那华服公子虽占据主动,可明显已用尽浑身解数,却终究不能彻底压制住素衣年轻人。而素衣年轻人看似进攻防守都很疲软,可疲软之下并未慌乱,显然还留有后手,只等一招制敌。
    果不其然!此番激斗之后,华服公子终究因一时疏忽,而败下了阵来。最后一招,只见素衣年轻人的细剑荡开华服公子的长剑,苦战这么久,华服公子已有些疲累,这时突然感受到剑上传来一阵巨力,自己一时不防,竟差点脱剑,而就是这一下疏忽,素衣年轻人的细剑,便如银蛇一般奔袭而来,绕过来他的长剑,就架在了他的脖颈之上。
    华服公子十分惊讶,却又胸襟阔达,不得不承认道:
    “我输了。”
    素衣年轻人也是点到即止,立马收了剑,拱手道:
    “阁下身手了得,要不是我使出师门绝学,我看我们还难以分出胜负。”
    华服公子把长剑归鞘,脸上无光他摆了摆手道:
    “输了就是输了,技不如人,心服口服。告辞。”
    原本上台是为了博芙蓉姑娘一笑,没想到现在也许一笑是博了,可不过是笑话的笑。江湖名声他不在乎,可他在乎的是芙蓉姑娘对他的看法,自古美女爱英雄,英雄爱美人,现在这场单念也随着自己的失败而变得没有任何意义了。唯有未来,愿能不负这勤学苦练的韶华吧。
    华服公子回头看了一眼掩面女子,芙蓉姑娘一曲刚闭,还闭着眼,像是回味着余音,眼神和心思皆没在他的身上。瞬间,他有种被雷电劈中的感觉,不是芳心异动,而是心神已死。华服公子下了高台,便消失在了人群之中,留下一群看客,是吁叹不已。
    台上素衣年轻人也看了一眼掩面女子,两人四眼相对,只见女子微微点了一下头,然后便收了琵琶,径直下了高台。这似乎是他们之间的暗号,素衣年轻人接收了信号,随即说道:
    “今天的切磋就到此为止,叨扰了大家的雅兴,实在不好意思。小二,拿这十两银子,给在座的朋友们把酒满上,也算是我们的一点补偿。”
    说罢,素衣年轻人便掏出了十两纹银,扔给了最近的一个小二,随后江湖礼节式的朝台下的酒客行了个礼,便下了高台一并消失不见了,仿佛先前发生的一切,都是酒客们喝醉后的假象。但是小二手上白花花的银子在提醒着他们,今朝有酒今朝醉,今晚又能喝个不醉不归了。
    至始至终,剑客都关注着台上的一举一动、一说一笑。他今天刚在这客栈住下,对于许多人许多事他都不太了解和理解,但他总是觉得,就像这土城特产千刀柳叶一样,这个芙蓉姑娘,有点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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