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不扬很强,也很让人意外,可是要说枪王的传人就这些本事,那枪王未免是收了个愚笨徒弟。
丁梦龙被齐不扬的招式弄的有些猝不及防,可好在并没有失措,那长枪被他快速收回,整个人也在快速后退,可是齐不扬紧追不舍,刀刃锋利,俱带寒光,始终保持着极小的距离。丁梦龙刚好握住枪头,没想到长兵短刃都难不住他,挥舞枪尖,和齐不扬的短刃叮叮当当的碰撞在了一起,且战且退,虽然窘迫,却也尚有余力。
齐不扬占的是速度优势,可是丁梦龙的速度也不弱,只是两人的兵器各有不同,一长一短,还能战成如今,看似是使用短刃的齐不扬要强上一些,可却应当是使用长兵的丁梦龙要更甚一筹,毕竟使用长兵,对人的要求更多一些。
丁梦龙且战且退,那长枪的枪杆一端,不知是卡在了地上一处不平的地砖上,还是丁梦龙故意为之,撑住了,但丁梦龙的身形还在后退,那枪杆,承受着丁梦龙的后退之力和地砖的阻力,开始弯曲。速度很快,枪杆也很快达到了它的弯曲极点,丁梦龙的速度是越来越慢,直至再难后退半分,齐不扬一心想突破丁梦龙的防御,见丁梦龙后继不力,认为是个机会,可突然深感不妙,见丁梦龙有所加持,就像是离弦之箭,反扑而来。
齐不扬瞬间慌神,两把刀重复着一个动作,皆为防御,脚下的加持早已跟不上脚步,他整个人算是被丁梦龙顶着飞走,不过并没乱了身形。
长枪的反弹之力丁梦龙用的是得心应手,他步步踏实,十分稳健,他在地上行走和齐不扬在空中横飞自是比不上,可那长枪速度很快,丁梦龙并未握紧,任其先他一步追击齐不扬,待到已近枪尾,丁梦龙便用力一握,再改为双手握枪,趁着这好机会,出了大招,大喝了一声:
“百鸟朝凤枪!”
百鸟朝凤枪,出招极快,一次出招枪尖便能点十余下,如同惊起了聚集的鸟群,同一时间几百只乍起惊飞,让人防不胜防。这是枪王张令望的绝技,在江湖上的名声也是很高,知道的人自是不少。
齐不扬先前都能防御的游刃有余,丁梦龙这百鸟朝凤枪一出,他只见身前密密麻麻俱是枪花枪影,双刃也是快到极致,却也没有丁梦龙快,瞬间就被淹没在了枪花银海里。
百鸟朝凤枪?枪王张令望的传人?枪王张令望的名声在老一辈中很有分量,不仅很多人闻声色变,就连坐于高台之上,一向自信的刘一诺,都有些面沉如水。眼前占据上风的竟然是枪王的传人,没想过赵芙蓉会找到这样一个人来帮助自己?这让刘一诺很是意外。
百鸟朝凤枪,出招很快,收招也很快,常人难在枪下扛上多久,便已是满身窟窿。齐不扬在那枪下没抗住多久,丁梦龙收了招,他便摔在了地上。
一番激战因为迅速,所以前前后后并没有花上多少时间,便已分出了胜负。众人只觉中了百鸟朝凤枪的齐不扬已当场殒命,皆为年纪轻轻的他惋惜,可是看住地上的身形,却并未见有鲜血汩汩流出染红大地,再仔细一瞧,那齐不扬衣服破烂有许多的窟窿,但是隐隐的,瞧见齐不扬的衣衫之内,有着金属器件的反光,竟然穿着有内甲?
齐不扬很是狼狈,却并没有当场殒命,他福大命大,算是捡回了一条命,竟然从地上爬了起来,撕开破烂衣衫,里面果真是着了一见青光内甲,见内甲上已有深浅凹痕,这时他才顿觉丁梦龙恐怖。
齐不扬故作坚强的说道:
“兄台好武功,要不是我穿了青丝衣甲,这身躯早被你给洞穿了。佩服,打心里佩服!”
青丝衣甲?丁梦龙一听,没想到这齐不扬武功了得,手段也不简单,说道:
“阁下说的可是早已失传的防御圣器青丝衣甲?没想到阁下身上便有一件。”
“这青丝衣甲是什么东西?很是厉害吗?”
人群中有许多人都不明所以,这青丝衣甲虽然抵抗了丁梦龙的全力攻击,可被称之为防御圣器,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吧?
丁梦龙原先也是不知,闯荡江湖这么久也没听过传闻,但他的师父张令望以前却给他讲过,说这世上有许多的内甲,像武术门派一样五花八门,所以也就和门派一样,有的一般,有的闻名。其中又以青丝衣甲最为出名,出名到可以冠以防御圣器的威名。
青丝衣甲早在几百年前便已出名,据传是用狼蛛的蛛丝穿透金属编织而成,也叫狼蛛衣甲,每个狼蛛吐的丝有限,要制成一件完整的衣甲,至少需要捕捉上百只狼蛛,捕捉容易,难得是要让狼蛛连续产丝,产丝之后,还需要专业人士花费数月的时间编织,才方可制成,十分不易。又因其衣甲是青色,所以又称青丝衣甲。
百余年来,大量狼蛛被捕捉,以至于很多地方的狼蛛绝迹,少了原材料,成型的青丝衣甲也就越来越少。不是说其他的蜘蛛没有,尤以狼蛛的蛛丝最为坚硬,用其他的蛛丝做出来,防御效果也只能算作一般。
到了今日,大漠里狼蛛更为少见,能制作青丝衣甲的人也几乎没有,至于图纸,也不知何处能寻,如果现在能见到青丝衣甲,那一定是很多年以前的产物了。而齐不扬身上正好就有一件,这就是古董一般珍贵了。
齐不扬抖了抖身上的灰尘,他虽未受到要命外伤,可五脏六腑被震的不轻,说他受了丁梦龙一记大招一点事都没有,纯属夸张之谈。齐不扬说道:
“没想到你听说过?能击败我的,果真不是一般人,那我也想的过了。没错,正是防御圣器青丝衣甲,要不是这东西,我恐怕已经血溅当场了,兄台可一点都没留情啊。”
丁梦龙说道:
“开弓没有回头箭,你我都竭尽全力,岂能说停就停。要是我没能反应过来,受伤的定是我,因为我可没有青丝衣甲。传闻青丝衣甲早已失传,很好奇阁下是如何得来?”
齐不扬说道:
“听说几百年前大漠里也是丰茂的草场,也有繁华的城镇,我运气好些,无意中是在大漠里找到的。技不如人却又想要和更强的人抗衡,只有穿着内甲借助外力才行,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像你这样的高手,就算光着膀子,也能保护的很好。”
丁梦龙回道:
“阁下说笑了,这比斗五分靠运气五分靠实力,我运气比你要好上一些。”
齐不扬呵呵一笑:
“我前半生的运气应该是用完了。”
“咳咳!”这时,刘一诺咳嗽了两声吩咐手下人说道:“快扶齐不扬下去休息!”齐不扬的败阵,让刘一诺脸色有些难看,不过得知丁梦龙是枪王张令望的徒弟,刘一诺莫名有些高兴起来。
齐不扬被下人扶下去后,刘一诺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对着赵芙蓉说道:
“很是精彩,很是精彩啊,芙蓉侄女,你找的这位小兄弟,可真是年轻一辈中的翘楚,枪王的传人,很有意思呀。”
丁梦龙被齐不扬的招式弄的有些猝不及防,可好在并没有失措,那长枪被他快速收回,整个人也在快速后退,可是齐不扬紧追不舍,刀刃锋利,俱带寒光,始终保持着极小的距离。丁梦龙刚好握住枪头,没想到长兵短刃都难不住他,挥舞枪尖,和齐不扬的短刃叮叮当当的碰撞在了一起,且战且退,虽然窘迫,却也尚有余力。
齐不扬占的是速度优势,可是丁梦龙的速度也不弱,只是两人的兵器各有不同,一长一短,还能战成如今,看似是使用短刃的齐不扬要强上一些,可却应当是使用长兵的丁梦龙要更甚一筹,毕竟使用长兵,对人的要求更多一些。
丁梦龙且战且退,那长枪的枪杆一端,不知是卡在了地上一处不平的地砖上,还是丁梦龙故意为之,撑住了,但丁梦龙的身形还在后退,那枪杆,承受着丁梦龙的后退之力和地砖的阻力,开始弯曲。速度很快,枪杆也很快达到了它的弯曲极点,丁梦龙的速度是越来越慢,直至再难后退半分,齐不扬一心想突破丁梦龙的防御,见丁梦龙后继不力,认为是个机会,可突然深感不妙,见丁梦龙有所加持,就像是离弦之箭,反扑而来。
齐不扬瞬间慌神,两把刀重复着一个动作,皆为防御,脚下的加持早已跟不上脚步,他整个人算是被丁梦龙顶着飞走,不过并没乱了身形。
长枪的反弹之力丁梦龙用的是得心应手,他步步踏实,十分稳健,他在地上行走和齐不扬在空中横飞自是比不上,可那长枪速度很快,丁梦龙并未握紧,任其先他一步追击齐不扬,待到已近枪尾,丁梦龙便用力一握,再改为双手握枪,趁着这好机会,出了大招,大喝了一声:
“百鸟朝凤枪!”
百鸟朝凤枪,出招极快,一次出招枪尖便能点十余下,如同惊起了聚集的鸟群,同一时间几百只乍起惊飞,让人防不胜防。这是枪王张令望的绝技,在江湖上的名声也是很高,知道的人自是不少。
齐不扬先前都能防御的游刃有余,丁梦龙这百鸟朝凤枪一出,他只见身前密密麻麻俱是枪花枪影,双刃也是快到极致,却也没有丁梦龙快,瞬间就被淹没在了枪花银海里。
百鸟朝凤枪?枪王张令望的传人?枪王张令望的名声在老一辈中很有分量,不仅很多人闻声色变,就连坐于高台之上,一向自信的刘一诺,都有些面沉如水。眼前占据上风的竟然是枪王的传人,没想过赵芙蓉会找到这样一个人来帮助自己?这让刘一诺很是意外。
百鸟朝凤枪,出招很快,收招也很快,常人难在枪下扛上多久,便已是满身窟窿。齐不扬在那枪下没抗住多久,丁梦龙收了招,他便摔在了地上。
一番激战因为迅速,所以前前后后并没有花上多少时间,便已分出了胜负。众人只觉中了百鸟朝凤枪的齐不扬已当场殒命,皆为年纪轻轻的他惋惜,可是看住地上的身形,却并未见有鲜血汩汩流出染红大地,再仔细一瞧,那齐不扬衣服破烂有许多的窟窿,但是隐隐的,瞧见齐不扬的衣衫之内,有着金属器件的反光,竟然穿着有内甲?
齐不扬很是狼狈,却并没有当场殒命,他福大命大,算是捡回了一条命,竟然从地上爬了起来,撕开破烂衣衫,里面果真是着了一见青光内甲,见内甲上已有深浅凹痕,这时他才顿觉丁梦龙恐怖。
齐不扬故作坚强的说道:
“兄台好武功,要不是我穿了青丝衣甲,这身躯早被你给洞穿了。佩服,打心里佩服!”
青丝衣甲?丁梦龙一听,没想到这齐不扬武功了得,手段也不简单,说道:
“阁下说的可是早已失传的防御圣器青丝衣甲?没想到阁下身上便有一件。”
“这青丝衣甲是什么东西?很是厉害吗?”
人群中有许多人都不明所以,这青丝衣甲虽然抵抗了丁梦龙的全力攻击,可被称之为防御圣器,未免有些小题大做了吧?
丁梦龙原先也是不知,闯荡江湖这么久也没听过传闻,但他的师父张令望以前却给他讲过,说这世上有许多的内甲,像武术门派一样五花八门,所以也就和门派一样,有的一般,有的闻名。其中又以青丝衣甲最为出名,出名到可以冠以防御圣器的威名。
青丝衣甲早在几百年前便已出名,据传是用狼蛛的蛛丝穿透金属编织而成,也叫狼蛛衣甲,每个狼蛛吐的丝有限,要制成一件完整的衣甲,至少需要捕捉上百只狼蛛,捕捉容易,难得是要让狼蛛连续产丝,产丝之后,还需要专业人士花费数月的时间编织,才方可制成,十分不易。又因其衣甲是青色,所以又称青丝衣甲。
百余年来,大量狼蛛被捕捉,以至于很多地方的狼蛛绝迹,少了原材料,成型的青丝衣甲也就越来越少。不是说其他的蜘蛛没有,尤以狼蛛的蛛丝最为坚硬,用其他的蛛丝做出来,防御效果也只能算作一般。
到了今日,大漠里狼蛛更为少见,能制作青丝衣甲的人也几乎没有,至于图纸,也不知何处能寻,如果现在能见到青丝衣甲,那一定是很多年以前的产物了。而齐不扬身上正好就有一件,这就是古董一般珍贵了。
齐不扬抖了抖身上的灰尘,他虽未受到要命外伤,可五脏六腑被震的不轻,说他受了丁梦龙一记大招一点事都没有,纯属夸张之谈。齐不扬说道:
“没想到你听说过?能击败我的,果真不是一般人,那我也想的过了。没错,正是防御圣器青丝衣甲,要不是这东西,我恐怕已经血溅当场了,兄台可一点都没留情啊。”
丁梦龙说道:
“开弓没有回头箭,你我都竭尽全力,岂能说停就停。要是我没能反应过来,受伤的定是我,因为我可没有青丝衣甲。传闻青丝衣甲早已失传,很好奇阁下是如何得来?”
齐不扬说道:
“听说几百年前大漠里也是丰茂的草场,也有繁华的城镇,我运气好些,无意中是在大漠里找到的。技不如人却又想要和更强的人抗衡,只有穿着内甲借助外力才行,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像你这样的高手,就算光着膀子,也能保护的很好。”
丁梦龙回道:
“阁下说笑了,这比斗五分靠运气五分靠实力,我运气比你要好上一些。”
齐不扬呵呵一笑:
“我前半生的运气应该是用完了。”
“咳咳!”这时,刘一诺咳嗽了两声吩咐手下人说道:“快扶齐不扬下去休息!”齐不扬的败阵,让刘一诺脸色有些难看,不过得知丁梦龙是枪王张令望的徒弟,刘一诺莫名有些高兴起来。
齐不扬被下人扶下去后,刘一诺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对着赵芙蓉说道:
“很是精彩,很是精彩啊,芙蓉侄女,你找的这位小兄弟,可真是年轻一辈中的翘楚,枪王的传人,很有意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