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怜花难得地被于凛凛的如此“敬业”噎了一下,少刻轻咳了一声,无比自然道:“既是我雇佣你,那该是你与我说才对。”
    就于凛凛这角度看来,确实看不出有什么异常,若那翡翠是一整块,明珠的个头是一整颗的话……于凛凛摇了摇头,道:“这翡翠蟾蜍倒是能值个五六千两,只不过……”
    “只不过……”见于凛凛有些迟疑,王怜花接过她的话头。
    于凛凛老老实实道:“这人人品不好,只怕故意弄虚作假来诓人。”
    王怜花见她说的不客气,不由笑了起来。
    而两人这说话间,一身材矮胖看着规矩的买卖人却是花了六千两将这蟾蜍买了下来。等拿到蟾蜍后,发现那明珠是被剖了两半嵌在眼睛上的,登时瘫坐在椅子上,一脸绝望。
    于凛凛不由蹙了眉:“这人此等奸商,竟也能来这地方拍卖,倒也真让人倒尽胃口。”她原身是首富“活财神”的女儿,自然知道这朱富贵虽然对银子肉疼的很,却也一直做着慈善业,她头上这六个哥哥,也绝对当得上是良心商家。自古能够赚大钱的可从来不是这等用计占小便宜的奸商,只有以人为本,才能真正细水流长的赚钱法子。于凛凛自然也很唾弃这等用诈欺手段欺骗消费者的奸商。
    王怜花看见于凛凛脸上的不屑,唇角却是挂上了漫不经心的笑意,不发一语。
    那边贾剥皮却是已经眉飞色舞地开始继续说起来:“兄弟为各位带来的第二件东西,是个……简直是个奇迹!是各位梦寐以求的奇迹,是苍天赐予的奇迹,是各位眼睛从未见过的奇迹!……各位请看,奇迹就在各位眼前!”贾剥皮说得虽令人有些不悦,却十分具有煽动性,就连于凛凛也不由朝他指的方向看了过去。
    饶是于凛凛这般看过不少俊男美女的人也不由愣住了。那是个秀发如云,披散双肩的白衣少女,她的面颊已成了苍白,却压根不影响她的颜色,一双眼睛有如麋鹿似的楚楚动人,身姿窈窕动人,微微颤抖着身体的模样,不由令人心生怜爱。即便是于凛凛这样的女子,看见她的那一霎,心已是不由软成一团水。
    她的容貌极美极动人,身形窈窕可人,但比起这两样,她那种楚楚可怜的神态才是最令人心动的,毕竟美人除了面皮和身材之外,五分还在气质,像于凛凛的原主,面容身段也是一等一的倾国美人,不过如今她刻意换了男装,装作男人,自然没人察觉他是女人,也没人会觉得他有多美。
    当然,若是王怜花知道她的想法,肯定会说:“美之一字,可不限于性别。而你,尤为美矣,已不是性别所能局限。”
    于凛凛记忆里的原主见过王怜花的母亲云梦仙子,那可真是个有如仙子下凡似的云鬓美人,她的每一寸肌肤都美极,实在挑不出任何瑕疵,第一次见,就把朱七七给惊艳得合不拢嘴。
    她除了外形之外,也是那种成熟的,勾人的魅力更令人惊艳动心,当然与眼前的白飞飞又是另一种美的区别了。
    厅中竞价渐渐白热化,已是到了三千两的高价,于凛凛不由蹙了眉头,在竞价的那些人都用一种贪婪露骨和恶意的眼神盯着那女子,她看着这样柔弱,在众人的目光中有如被扒光了衣服似的,显露出一种女子独有的柔弱之美,那麋鹿似的温柔眼睛里也闪着惊骇惧怕的光芒,泪珠挂在眼角,实在可怜可爱。
    于凛凛咬了咬牙,终于忍不住低头对王怜花轻声道:“王兄,可否借小弟五千两银子?”他这话说得倒是无比自然,全然代入了男性的角色。
    王怜花倒是觉得有些啼笑皆非,她这做派倒真是做到了十足十,就连说只有他们两能听见的悄悄话,都还能这么入戏。
    “哦?莫非朱兄是看上了那女子?”只要是觉得好玩的事情,王怜花就不会错过,他摇了摇扇子,接话得无比自然。
    于凛凛望着那女子,点了点头。她想起了以前自己看过的一部叫做“盲山”的电影,里面的女大学生被买卖到十分偏僻的大山里给人当媳妇,被关在地下室强迫了好久,最后还被当成生育工具,只因那山里的人压根没有受到教育,就作出这等事情。而现在这时代,人口买卖竟是公开的,这些人露出的嘴脸何其可恶,这女子又何其无辜,这么个弱肉强食的时代,她并非是同情心泛滥,只是深深厌恶这种将人作为物品的买卖,这样的人类,简直连人性都泯灭了。这女子若是被卖给一猪狗不如的男人,虐待她强迫她,作为商品的她却不能反抗,这样的无情社会怎不会让人心寒。
    于凛凛望着这女子,眸子不由柔软了颜色,轻声道:“这女子何其无辜,她这样绝色的女子,本应该有更自由的人生,却沦为被买卖的物品,这样的买卖本就是畸形的,人不应该被拿来买卖,不然人与牲口又有什么区别……只怕,有时连牲口都不如。”
    王怜花微一沉默,唇角渐渐勾起了诡异的笑容:“看来,你功夫虽奇妙又高强,眼睛却不够好,你没看出来那女子的内力不低么?”
    于凛凛:“……”不会吧,这是在猪扮老虎?!
    她的灵犀一指来自花满楼,也不是自己练的,飞燕针之类的也是上官飞燕的功夫,虽然勤学苦练过一段时间,但也只习得几分精髓,其余武学上的事情她却是一概不懂,关于内力之类的常识更是处于茫然状态,眼见着王怜花这一说,她对自己刚刚说的这一番感慨的话就觉得有些羞耻,不由脸红了红。
    见了于凛凛脸红,王怜花几乎抑制不住愉悦的心情,用扇子一拍掌心,道:“好吧,我借你银子,不过你得留在我王府,怎么样?”
    “你妈肯定会把我剥皮……”于凛凛嘟囔了一句,道:“呵呵……既然她功夫这么高,我想……估计她到这一步也有自己的想法吧,还、还是不用了……”
    “说不定……她就是冲着你来的呢。”王怜花笑道:“如斯美人,落到别人手里多可惜。”
    于凛凛:“……”你都说了这妹子武功高强了,她哪里还敢去触这个霉头,真的把这姑娘买下来带身边啊!那不就跟带个定时炸弹一样的吗!
    王怜花:“不用谢我。”
    于凛凛:“……”谢你才有鬼了啊!!!
    ☆、第104章 〇玖陆断袖之癖
    “你看,她用可怜的目光正看向这里哦,说不定我说她有内力是胡诌的哟,哎呀你真的不救她么~”王怜花在一旁摇着扇子,唯恐天下不乱地戏谑调侃,嘴里的话还不停:“看着可真可怜啊,连衣服都被拉下来……”王怜花“啧啧”了两声,越说越可怜了,仿佛被售卖的是他一般。
    “五千两。”于凛凛无语地看了他一眼,直接出了价打断他们的竞拍。这价在三千两的基础上足足增加了两千两,一时引起哗然,有些不甘的打算出个六千两,但看见王怜花摇着扇子微笑的样子,心中知道这千面公子的厉害,当即只能咬牙避其锋芒了。
    于凛凛则是叹了口气,她这钱还没搞定,眨眼又多了五千两的欠债,其实本来可能还要再出点血才能把这女子救下的,但于凛凛也是个欠债之身,哪里肯多浪费这点钱。
    王怜花看她肉疼的样子就忍不住想笑,平日听闻朱七七明明是个一掷千金,有些娇气的大小姐才对,如今这本人还没肉疼,她一个移魂的,倒是对这区区五千两开始肉疼起来。
    有王怜花坐阵,那边贾剥皮自然很愉快地放人了。那妹子眼睛一亮,朝他们这边走了过来,就这路上,都还有不少恋恋不舍的眼光黏在她身上,于凛凛下意识地站了起来,迎了上去,将她身子小心地挡开了那些目光,将她领到座位前还冲她微微一笑:“你坐。”
    白飞飞十分惊讶,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的人,将她买了下来,却像是对待客人似的,礼貌矜持却不过分亲昵,带着点距离感,温文尔雅,像个君子。
    如此新奇的对待和态度令白飞飞感受到了这个人对女子的尊重,心下不由一软,却是哪里会坐下,当即盈盈一福身,用柔婉如黄莺鸣啼的声音道:“难女白飞飞,拜见公子。敢问公子高姓大名,大恩大德,飞飞必铭记于心。”
    于凛凛灵机一动,道:“那倒不必,出钱的可是这位。”她抬起下颔,点了点王怜花的方向。
    “不不不,我哪里敢居功,朱公子的家境岂是我能相比。不过是朱公子暂时手头拮据才在王某此处拿·些钱罢了。”他倒还着重了这个“钱”字。于凛凛相信王怜花绝不会是如此贪财之人,忽然这么,想必是觉得新奇在逗她吧,倒也真是孩子气。于凛凛不由笑了起来,她容貌本就盛极,虽是一身月白衣裳,却衬得她周身气质有如月光般柔和清丽,如今笑起来,竟光芒四射得令人无法直视,竟比白飞飞这个女子的美看着还要令人惊叹,众人的目光不由都有些小小地往他这个方向游弋。
    王怜花却有些不悦和后悔了,早知道她容貌招人,就该在买衣服之后顺便给她个易容的,他不由觉得有些心烦意乱,这些人的眼珠子都该给挖出来,谁让他们盯着她瞧的,他蹙了眉头,朝站着的于凛凛招了招手:“别站在那里挡着,坐过来。”
    “哪里还有位置。”这会场布置挺紧凑也没空出来的椅子,王怜花与于凛凛就一人一张椅子罢了,哪有多出来的。于凛凛瞅着白飞飞还有些拘谨地站着不肯落座,当即笑眯眯道:“白小姐,你就坐着,别起。”于凛凛笑着按在白飞飞的肩膀上,白飞飞因着装弱女子,哪里会暴露自己内力,她一个弱女子力气又哪敌得过男人,只得在椅子上坐下了。
    王怜花挑起眉尖,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忽的展开手里折扇:“这椅子这么宽,与我同坐便是了。兄弟之间,同座情谊也为佳话。”
    于凛凛:“……”我倒是无所谓,不过兄逮你确定你这票尽天下妹子的名声在今天过后,不会变成死基佬或者死断袖之类的么。
    王怜花似乎完全没这顾忌,或者他就是仗着易容术反正也找不到他真脸,一直走邪魅狷狂的嚣张路线,恣意人生也不顾忌。得吧,人家都不介意,他介意个什么劲,一旦换上男装完全就以男性思维思考的于凛凛压根也没觉得吃亏,真就大大方方地与王怜花坐在了一张凳子上。王怜花的名气却也当真大——于凛凛估摸着可能还是残暴的名气居大头?就算真有人略嫌惊异地看过来,也只敢停留个一秒就移开,好像多看几眼,出门就会被灭口似的。
    明明王怜花易容成的这张脸看着嫩生生的,一点威胁力都没有,他名声传播之广倒是令于凛凛有些吃惊,这些人明显就是都认识他,给他面子才这样的。
    之前她买下白飞飞,无疑也是借了王怜花的名气。
    于凛凛边分神听着拍卖,边打量着一边的白飞飞,她确实有如天上的仙子,帝王的嫔妃一般美丽,天上有地上无的那种仙气,麋鹿般漆黑无助的眼睛升腾起的雾气足以令所有男人都缴械投降。
    感受到于凛凛的打量,白飞飞微微侧过头来,面对着对方毫不带色欲的纯澈目光,以及礼貌性的点头示意,白飞飞也忍不住微微颔首。
    拍卖进行到尾声,便是冷二爷的东西了,原那冷二爷就是之前于凛凛看着与众人都格格不入的那干瘦老头,虽是早告诉过自己人不可貌相,更何况在这样的世界里,才是最不该低估对手的,但于凛凛还是有点点吃惊,毕竟冷二爷也是个商人,还是个有名气的富可敌国的商人,穿的这未免太寒酸。
    不过拿出的东西倒也真是好东西,这五百石碧梗香稻米的名目一出,贾剥皮立刻挺直了身体,开始出起价来,不过王怜花却总会比他高个一些叫价,都已经超过市价了,这贾剥皮却还在往上加,甚至还央求起王怜花来。
    王怜花笑着收手,不过那价确实高得令人咂舌。
    于凛凛狐疑地看了一眼王怜花,她之前判断王怜花绝不穷,只是为了逗她才那样,不过看他这抬价……莫非是在当托儿,赚点外快吗?
    见于凛凛盯着自己,王怜花才不管是不是怀疑呢,反正他是一抓着机会就发骚的类型,如今更是冲于凛凛眨了眨眼,也不嫌自己与个男子暧昧的模样被人看在眼里。
    于凛凛……于凛凛边在心里感慨着他还真是狂得很,边默默地把屁股往椅子边缘上移。
    王怜花笑起来。
    白飞飞一个人坐着,望着他们两人这么相谈甚欢,眼眸里闪过一抹深意,却很快消失不见,她伸出拇指和食指轻轻地捏住了于凛凛的衣袖口,不敢过于用力,就只是这么捏着。于凛凛察觉到袖子的异样,扭过头,就看见白飞飞有如小鸟似的柔顺地望着他,小心地偎了过来。
    她不由想到——
    我这算不算是左拥右抱?而且还都是美人,还是一男一女,也真是艳福不浅。
    王怜花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们那边的动作,但笑不语。而冷二爷身边那饿得狠了的少年忽然站出来得意洋洋地说那贾剥皮上当了,他们的碧梗香稻米远在开封,等那贾剥皮过去,早过了时间,那富商也便会走了。
    贾剥皮瘫软下来,不由连连呢喃道:“那……那王公子……”他指的自然是王怜花和他抬价的事情。
    那书童道:“这事儿是我们早与王公子商量好的,不过是做戏给你看罢了!”
    闻言,于凛凛诧异地看了一眼王怜花,这人……倒还真搞不清楚他在想什么。要说他是正派,于凛凛第一个想嗤笑出来,他们那王森记干的就不是好人干的事情,赶人这等违背常理人伦的事情,可要说这人坏,却又出乎意料地放了他,更和这冷二爷合作来整治这没有商德的贾剥皮,她还真有点搞不懂了。她曾遇见过这么多人,大概王怜花是最特别的一个。
    王怜花却还是摇着扇子笑着,还附在她耳边小声道:“待会可有一场骚乱,你可得好好躲在我身后呀。”
    于凛凛刚还在狐疑会有什么骚乱,就听那小书童说他们还有800匹骏马要出售,他这话音刚落,就见两伙人马从门口冲进了大厅里。第一伙人是卧虎岗石氏三兄弟,另外一伙人是有两个人,一个鹰鼻汉子叫西门皎,另一个面如淡金,一副久病未愈的模样,名叫龙常病。
    无疑,这两伙人马是都想要这八百匹骏马的。一言不合,这两伙人就开始打起来,这龙常病假装提出一伙人四百匹马的想法要与那卧虎岗石氏三兄弟击掌为誓,不想,在击掌瞬间,这人却是发出两点寒星暗器,一掌拍在一人胸口,而那两点暗器则是没入另两人胸膛,眨眼这三人就变成了三具尸体。
    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耍这种奸滑,要知道那三人可是真以为要击掌为誓才上前的,没想到这约定还没完,那人就直接下手了,这行为倒也真是惹人不悦。
    王怜花却是轻轻一笑,嘴唇似有似无地擦过于凛凛的耳垂,于凛凛刚蹙紧眉,就感觉到王怜花嘴里喷出的热气轻轻洒在了耳垂上,而他的声音有如轻柔的风一般轻轻飘落在她耳内——
    “你便在这看着吧,待会可有好戏看。”
    他这话一落,那书童只看了一眼地上的三具尸体,冷冷道:“杀了人后买卖还是要银子的。”他话音一落,西门皎便哈哈一笑,掏出一包袱放在桌上,打开一看,里面竟是金光闪闪,一整包的金子。“黄金两千两整,想来已足够了。”
    王怜花瞥了一眼,忽然笑了起来,这笑容真是美丽,却也充满了恶意,于凛凛一阵不好,就见他已是开口了——
    “小弟出两千零一两。”
    他边起身边将于凛凛轻轻一推。于凛凛相当机警,拉着一旁坐着的白飞飞就躲到一边看戏了。这两人是见神杀神,见佛杀佛,明摆着谁敢抢马就是要杀人的态度,王怜花还非要上前去触这霉头。
    不过,他心中有什么思量,于凛凛也全然不知。
    只见电光火石之间,这两人就围攻上了王怜花,在那西门皎出掌的时候,那龙常病就趁机发出了七点寒芒,直冲着王怜花而来,只见王怜花袖子一卷,将那寒芒悉数收入了袖子里,袖子再一挥,那西门皎就中了那七点寒芒倒下去了,那龙常病健壮面如土色,却还是稳了下来,又掏出左右两柄涂了毒的匕首,结果王怜花身子只是轻轻一抬,那两匕首就插入了檀木椅的雕花椅背上,这椅背上全是洞,他这一发一动的动作之精妙,时机把握得炉火纯青,完全可以看出他的功力不俗。
    龙常病看到这一手,自然知道自己不是王怜花的对手,目光如电般一转,就移到了于凛凛身上,一抬手就要朝于凛凛攻过来。
    于凛凛下意识就侧过身子挡在了白飞飞面前,她伸出食指和中指轻轻一夹,就将对方夹风而来的手掌给夹住了。那龙常病动弹不得,也抽不出来,大骇之下,只闻“噗”的一声,原是王怜花并未将那七点暗器全数射出,还留了一颗在袖子里,而这一发就是送给了龙常病。
    于凛凛将这尸体一推开,皱着眉头瞪了王怜花一眼:“你也不怕这暗器穿过来射到我身上。”
    王怜花赔了笑脸迎上来,搭上于凛凛的肩膀软语解释:“朱兄说的这是什么话,我哪能伤到朱兄。我就算伤了自己,也不舍得伤你半根毫毛啊。我这不是怕他近距离对你用暗器,这才先下手么。放心,我力道把握精准,决不可能伤到你半点的。”
    王怜花讨好的态度吓了欧阳喜一跳,他不由一脸怪异地看着他们俩,若说之前他还无法相信一向食色性也的王怜花会变成断袖,这短短的时间就已经颠覆了他整个认知。
    他甚至已经脑补出了王怜花追求真爱而不得心下痛苦一度放浪形骸,现在真爱在怀,他便已经对美女再无兴趣。没看那白飞飞这样的绝色美人就站在一边,王公子却一眼都没看她,尽是专注地盯着这朱公子瞧,还软言软语地加以安慰么!他哪里瞧见过王公子这副模样!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不对劲来。
    ☆、第102章 〇玖肆雇佣关系
    这棺材店名字叫“王森记”,于凛凛暗暗记着。说来也是巧,于凛凛出了棺材店才发现这里是洛阳城,她当初就想来的地方。那时她想去海外白云城找叶孤城比较剑法,若是比完了,就来这洛阳城来看一看,没想到那时她没能去成,这会儿倒是阴差阳错到了。不过她这原主堂堂朱家千金的身份,竟是身无分文,当真是尴尬的很。不过刚刚那地方倒是没法待的,若是就这么待在那儿,不说云梦仙子事后想起来会对她如何,那会易容的绯衣少年也不是善茬。不过……
    “咕噜噜”肚子一阵乱响,于凛凛尴尬地挠了挠头发,若是这么饿下去的话,她恐怕也抗不了多久。不过她现在还能做点什么呢,说起来,堂堂朱家,不该给个什么凭借,让她能去当铺当点银子也好么。啊对,当铺!
    于凛凛微微一笑,身上这件衣服是绯衣少年丢过来的,姑且不论所谓的白衣牧女到底是什么人,她们赶那些在古墓中失踪的武林高手们到底有什么目的,于凛凛都没太大兴趣,她现在的目的就是能好好吃顿饭把肚子填饱。
    于凛凛不再犹豫,果断去了当铺把身上这身白云牧女的衣裳拿去典当了,不过就算这衣裳材质不错,应是蚕丝绸缎所制,不过再怎么好,它终归只是件衣服,只当了一两多的碎银子,不过拿到这些,还是可以吃个饱饭了,至于之后的生计那便再考虑就好。
    于凛凛坐到路边一面店要了一碗面,一碗面的价格大约是10文钱,她正慢慢悠悠地吃着面,一个身影却忽然投射在她的面碗上,于凛凛慢慢悠悠地抬头,却见是个陌生的锦衣公子,那公子面皮极为年轻,又英俊,此时正摇着扇子笑吟吟地望着她。而他身边跟着个清秀的小书童,一双眼睛咕噜噜转着,十分娇俏灵动,面容可称得上一声可爱,看着有些面熟。
    于凛凛下意识地多看了他几眼,他倒是冲她俏皮地眨了眨眼。于凛凛这下看出来了,她应当就是方才在那地室里看见的白衣牧女。于凛凛心中一震,却是装作不知地继续吃面。
    不想那锦衣公子也不嫌弃这面摊小又简陋,竟一掀下裳就在她这一桌坐下了,还装模作样地让店家给上一碗阳春面,抽出筷子筒里的筷子等了起来。
    于凛凛掀起眼皮瞥他一眼,那人倒是坐的端正,好像真就是来等着吃面的,也不看她一眼。于凛凛以为他这是要当做是陌生人了,安稳地挑起自己的面吃,也跟着无视了这两人。
    “您的阳春面来咯!”小二望着这锦衣客人上菜上的格外热情,果不其然,锦衣公子微微一笑,就将一锭银子随意丢给了他。
    虽然于凛凛觉得她应当视钱财于粪土,毕竟这玩意儿她又带不走,但如今这拮据的生活让她还是不由把视线移到了那锭银子上。
    锦衣公子将她反应看在眼里,眼眸里流露出饶有兴致的笑意,唇角也微微勾了起来。
    “哎呀,我就说我们两还会再见面的,你看,这便见了,是不是。”他掰开筷子,将筷子插入面中,却是斜了眼睛笑吟吟地望着她。
    于凛凛停了停筷子,却装作不知地端起面碗喝了一口面汤。
    她不作声,那锦衣公子却也不恼,反而是托腮望着她,指了指自己的面:“我这边还有一碗,还没动呢,你要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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