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毛吓懵了,磕头作揖。
    那八个雇佣兵也吓得屙酱尿醋,浑身瘫软。
    此刻,青青那还在笑,但已经魂不附体。
    “老王咋办?咋办啊?看样子他要吃了咱们!”
    王富贵轻轻道:“别害怕,有我在,你没事的!”
    这群土著人欢呼一阵,开始商量怎么分这些人。
    谁个子大谁倒霉,因为肉多啊,因此必须先死。
    其中一个队长,猛地抓住一个大个子雇佣兵,抡起石头,噗嗤!
    那雇佣兵惨叫一声也没有,就被砸倒在地,鲜血迸射,脑浆迸裂。
    然后队长把他的尸体拎起,扒下衣服,用绳子捆在木棍上,放在火堆里烧烤。
    木棍来回一转,雇佣兵的尸体变得又焦又黄,整个山林里弥漫出一股火葬场的味道。
    等到那人被烤熟,土著人飞扑而上,你一块我一块分而食之,吃得可欢了。
    忒塔玛血腥!王富贵恶心地差点吐了。
    他本想说服这帮人,现在发现他们杀人,心里的怒火骤然升起。
    万一自己的队伍将来挖矿,还不被这伙人当点心吃掉?
    非洲就这样,不但野兽凶险,食人部落也特别残忍。
    第一个人被吃完,他们又挑选个头更大的。
    第二个雇佣兵发现他们靠近,当场瘫软在地上。
    但仍旧没有逃脱命运的安排,噗嗤!那队长一矛过去,将他穿个透心凉。
    再次扒去衣服,放在火堆上开烧。
    毕竟数量众多,一个人不够他们吃的。
    眼瞧着两个人丧命,大金毛哭得眼泪哗哗。
    “我对不起你们啊,带你们出来,却没有把你们带回去!老子真塔玛倒霉啊!”
    哭也没用,食人族吃饱喝足,把剩下的人关起来,当做明天的早餐。
    按照这个速度,一个礼拜后,大家都会被他们吃掉。
    然后变成食人部落的粪便,滋润非洲这片土地。
    被关进茅屋里的人还剩八个,除了王富贵跟青青,再就是大金宝跟他的五个兄弟。
    “咋办,王富贵你说咋办啊?快想想办法!”大金宝抓着他的袖子问。
    “咱们必须逃出去!”王富贵说。
    “废话!我当然知道要逃,关键是怎么逃?”
    “别出声,让我想想办法,冷静一下!”王富贵的脑子跟发动机那样快。
    反正下一个轮不到他,这是人种问题。
    白人的体格就是健壮,肉多,深受食人部落的喜爱。
    青青最瘦弱,身上净是骨头,一定会被排在最后。
    “你那把匕首还在不在?”王富贵忽然问。
    “在!”大金毛立刻拿出匕首。
    “给我,擒贼先擒王,咱们明天首先挟持那个酋长!然后让他放了咱们!”
    “可那酋长太壮,你保证能弄得过他?”大金毛问。
    “偷袭就可以了,迅雷不及掩耳将刀子放在他的脖子上,保证让他干啥他干啥!”
    “嘿嘿,不如让我来!”大金毛自告奋勇。
    他不放心王富贵。
    万一王富贵挟持酋长,把他丢下自己跑了咋办?
    王富贵说:“好!那咱们就以计行动!分开跑!挟持酋长后,你往东,我往南,剩下的一路向西,这样逃走的胜算大!”
    “就按你说的办!”大金毛晃晃手里的匕首,嘴角扬出一股微笑。
    接下来大家等啊等,等着天亮!
    第二天早上木屋的门被打开,食人部落又把他们围住。
    他们的眼睛从每个人的脸上划过,嘴角流出哈喇子。
    酋长来了,坐在中间的石头上。
    抬手一指,他冲第三个白人叽里咕噜,说一串听不懂的土著语。
    那个队长再次过来,噗嗤一茅!第三个雇佣兵的肚子也被穿透。
    抬胳膊一抡,尸体再次被丢进火堆里。
    “乌拉!乌拉!”土著人全都开始欢呼,还跳舞,蹦蹦跳跳,等着一会儿吃人肉。
    酋长也笑得合不拢嘴,不断吞咽哈喇子。
    大金毛出手了,猛地拉出匕首,快速冲酋长靠近。
    只一下,他就将酋长的脖子抱在怀里,那把匕首放在老东西的喉咙上。
    酋长吓得不轻,明白过来感觉刀子凉冰冰的。
    “别动!谁都别动!动一动我杀死你们的头领!”大金毛冲土著人嚎叫。
    可惜这群人听不懂。
    发现酋长被劫持,他们不但没有退后,反而一步步冲他逼近。
    每个人都投过凶狠的目光。
    大金毛更加胆怯,立刻明白自己犯下一个严重的错误。
    简答的说,又中了王富贵的奸计。
    王富贵就是忽悠他,让他来劫持酋长。
    刷!轰!这群人手里的长矛纷纷竖起,将他包围。
    大金毛吓得两手一哆嗦,忽然不好。
    锋利的刀子竟然割在酋长的脖子上,鲜血顺着老东西的黑脖子汩汩流下。
    酋长气坏了,立刻反抗,来夺他的刀子。
    大金毛六神无主,怎么会让他得逞?
    一不做二不休,手上的力气加到十成。
    噗嗤!鲜血迸射。
    “嗷呜!”酋长一声惨叫,喉咙跟气管全部被隔断。
    他抬手捂住脖子,踌躇几下跌倒在地上。
    食人部落吓得不轻,立刻扑向酋长,现场嘈杂一片,乱作一团。
    趁着这个机会,大金毛撒丫子就跑,利用匕首杀开一条血路。
    王富贵拉上青青的手,冲剩下的雇佣兵呼喊:“愣着干嘛?跑!快跑!”
    食人族部落只顾查看酋长的伤势,王富贵跟剩下的人同样撒丫子狂奔。
    大金毛往东,他带着青青往南,剩下的人往西。
    食人族一瞅,眼花缭乱,不知道该去追谁。
    他们只能嚎叫着,呐喊着,分路出击。
    王富贵拉着青青跑啊跑,逃啊逃,根本不敢停留。
    前面没有路,都是丛林,后面的追兵呜呜啦啦乱叫。
    一根很长矛飞过,在他们的身边落地。
    其中一根,正好刺在王富贵的后背上。
    “啊!老王你咋样了?咋样了?”青青问。
    王富贵却若无其事:“没事,我穿了防弹衣!接着跑!!”
    两个人继续狂奔。
    王富贵从没这么狼狈过。
    毕竟这里不是桃花镇,没有援兵,语言的不同,让他跟这群人无法交流。
    他不能用一个文明社会的思维,去控制一群野人。
    只有一个目的,逃得远远的,不能被抓回去让他们吃掉。
    青青被他拉得气喘吁吁,但老王是她唯一的希望。
    她信任他,依靠他,觉得只有他才能救自己活命。
    女孩的手心里净是汗,心惊肉跳,汗流浃背。
    最后,一杆昌茂竟然落在他俩的前面。
    王富贵啥脑子?瞬间将长矛抄起,转身一个飞刺。
    事情巧得很,偏赶上一个野人追来,躲闪不及。
    噗呲!那杆长矛直奔野人的胸口。
    “啊!”野人一声惨叫,倒在血泊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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