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我把手从他温暖的掌心抽回,仔细地看他触手可及的眉眼,然后嘴角勾起,我说,“这次的表演在我这里可以打上满分了。”
    我差点就分辨不出来,当然,“要是你刚才再深情或者冷漠一点的话。”
    他的黑眸散发着光亮,我听到他低低地笑了一下,静静地看着我,,“其实在你面前,我真的只想做自己。”
    我的心窒息了片刻。
    像有什么反刺轻轻刮过,接着,这种痛苦变得真实起来,我循着来源,看到自己的鲜血正顺着输液管倒流,快要倒进高高的袋子里了!
    他连忙替我拔掉,然后匆忙起身去叫护士。
    我看着他修长的背影,忽然觉得,他离我好远。
    我知道他不是杨宪却还要和他在一起这件事,大概要从一个月前讲起。
    -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进入真正的热恋,而非再为了躲避我妈的催婚。我在市中心一家小公司里做文员,周末的时候,我们总会像大多数情侣一样厮混在一起。
    本来说好是我去找他,我们一起去垂钓,因为他家离江边更近。周五下班我路过一家新开的蛋糕店,橱窗里陈列的糕点正好有他喜欢的那款甜食。
    狗血发生的如此及时,我的鞋跟卡进排水管道间断了,于是只好在路边等出租。
    蛋糕店的对面是一家看起来冷清的咖啡馆,巨大的白色贴花玻璃被擦拭得一尘不染,当我的视线不经意瞥过去的瞬间,我看到了杨宪。
    而他的对面,坐着一位穿白色碎花长裙浅卡其风衣的女人,尽管隔着如此宽绰的街道,我仍旧可以看出她的衣服裁剪良好想必价值不菲。
    和我们相亲那次比起来仿佛云泥。杨宪坐在那女人的对面,我看不太清他的表情,但显然他们正在谈论着什么愉快的话题。
    她用叉子吃了一小口甜点,或许是嘴边沾上了,接着,玻璃窗里的电影动作变为放大的慢帧:斯文淡漠的他伸出右手,微微倾身替她擦去。
    原来他对所有的女生都是如此温柔绅士。
    如果我看到了这一幕就会自知之明地离开,接着悲痛欲绝地找个无人角落舔舐伤口的话,那么事情就不会是今天这样发展了。
    我记得自己是如何按捺住心里疯狂跳动的情绪,在寒风中拨通了他的电话,用一种异常平静的语调。仿佛刚才看到那些温馨甜蜜场面的人是另一个毫不相干的自己。
    电话“嘟”了五声,接着,我看到他抱歉地同对面的人说了什么,然后接了起来。
    “阿玲?”他喊我。
    “你在哪里?”
    “在外面,”他停了一下,心细异常地问,“怎么了,你那边听起来风很大,需要我去接你吗?”
    他总是这样,体贴入微又让人觉得毫不虚伪。我说:“带了你爱吃的糕点,本想今天给你,看来只能到我肚子里去了。”
    他低低一笑,“那么,请代我好好享用它。”
    挂断电话,我觉得眼睛被风吹得有些干涩,伸手一抹,什么也没有。好在出租车及时出现,我在车上临时改变主意,去鞋店换了一双新的,接着,折身回到了那家咖啡馆。
    不要误解,我不是要去大哭大闹一场,也没有那样的勇气和魄力,我只是寻了个很远的角落,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等着他们结束。
    好在这个过程并没有花费多久,毕竟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和另一个比自己优秀的女生约会谈笑,真的让人心如刀割。
    -
    她叫杨采倩,刚听到这个姓,我也在内心窃喜了两秒,或许他们只是兄妹什么的呢。我从杨采倩小姐口中得知,他们确实是兄妹,但没有血缘关系那种,而杨小姐,正是杨宪的未婚妻。
    当她高傲般地伸出无名指上那颗不知几克拉的钻戒时,只是带着无意识的一种炫耀心理罢了,因为我告诉她自己是一位报社记者,偶遇杨小姐,内心激动不已。
    杨小姐几年前在国内拍摄电影《倾城》因演技惊艳名动一时,后来却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大众视线里。传闻说她是继续国外深造去了。
    那时候我恰好听过关于她的一篇公众号杂论,讲述她能够刚毕业就接到得奖专业导演抛来的橄榄枝,皆是因为她的舅舅,是国内首屈一指的电影投资人。
    在这样的小城市遇到她实属难得。
    她见我半天不说话,以为我是私生饭,便不再多言要离开前,她告诉我,不要把刚才和她未婚夫的照片公开,不然我就等着收律师函。
    我苦笑一声,根本没有照片呀。但她早已经走出咖啡馆,留下馆内声音悠悠地播放着那首《小心易碎》……
    我已经忘了当天是怎样走出咖啡馆,但是我没有多难过,就像是早已经预料演练过一般,后来我还是提着蛋糕去了杨宪他家楼下。
    那是一个看起来有些年龄的公寓楼,连电梯也没有,所以我完全,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和大名鼎鼎的杨采倩有任何瓜葛。
    我在他家楼下公园坐到天黑,春天的夜风在小镇里带上了些潮湿的寒凉,最后我还是没有等到他,路过垃圾桶把那盒糕点扔了进去。
    我有些失魂落魄,但这里面,关于自己即将失恋的酸涩成分却不多,我只是在想,搞半天原来自己是小丑客串。
    可悲啊卫玲,这样想着,刚走出小区大门,我看到迎面而来的一个黑漆漆的身影,路灯把他的影子拉长,成了变形的模样。
    但我还是认出他来,他穿着一件白t恤,一点不怕冷似的,提着一个不搭的旅行包往这边走过来。
    我的脚步生生停在原地,过了一分钟,他走近了,看到我,我想,应该又一分钟,接着,他可能看清我。
    在路灯下,他的脸上未来的及掩饰的惊讶被我一一看在眼中,他的嘴角轻轻扯动了一下,然后清澈的嗓音响起,就像凉薄的夜风:
    “喂,你站在那一动不动很吓人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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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曾说过,感觉我们已经认识了很久,可那个瞬间,我竟然有种陌路的错觉。
    他仿佛经历过一场时空穿梭,年轻几岁又站到了我眼前,所以他认识我,我却不认得他了。
    我看着他单手插兜慢慢走了过来,顿了两秒就揽住了我的肩膀,“要上楼去坐坐吗,宝贝?”
    这是一句不合时宜的玩笑,他知道我从来没有在他家里过夜过,我的脸有些红了,然后一把甩开他,慢慢往回家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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