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
雄赳赳气昂昂,信心百倍向前冲!
起初是很顺利的!
在现代她也是接受过警察叔叔的辅导,女孩子孤身在外,财和美色不可外露。所以她依旧是打扮成一个男孩子,还故意把身上的好衣服换给别人,穿了一身破衣服。脸上也抹了泥灰,为了埋汰自己,头发都撒了土。别人是往漂亮捯饬,她就是可劲糟蹋埋汰。
反正越埋汰越安全,这个道理不会错。
把自己埋汰的跟个小叫花似得,她才拿着金扣子进当铺,准备换点钱。
当铺就是个专吃穷苦人的魔窟,好东西拿进去也能叫他们埋汰成破烂货,就是为了压价,叫等着钱急用的人贱卖。
她也是有心理准备的,不管多少,变现就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开当铺的都是脚踩两道的地头蛇,她这条小毛毛虫,只要不被踩死就算运气。
当铺的柜台都很高,朝奉就站在里面从高处拿鼻孔往外看。
等着钱急用的穷苦人就可怜巴巴的踮着脚把自家值钱的宝贝托举着送上门,然后心怀忐忑的等着里面丢出几句埋汰话,把价钱压到极贱。
当不当,随便。反正去别家也是这个价!
末璃矮小,踮着脚也差点够不到。金扣子又小,险些就从手指缝里跌出去。得亏里面的朝奉伸了把手,才把这扣子给接过去。
这一伸手,一接扣子,就把她的手给摸了一下。
老朝奉的眼睛毒,手更毒。真金白银美玉,用手一掂,一摸,就能知道真假。
这金扣子的真假尚且还没掂量出来,外头这小叫花子的手却叫这山羊胡老头摸出了蹊跷。
好嫩的手,手心里一个茧子都没有,这定然是一只贵人的手。
带上水晶玻璃眼睛,眯着眼往外一瞧,外面站的是一个灰扑扑脏兮兮的小叫花子。
假的!而且女扮男装!
因为这么嫩,这么小的手,不可能是男的。
可怜末璃把自己埋汰的都快臭了,却不料这一摸就让人摸出了底细,白辛苦白遭罪。
看过末璃一眼,老朝奉又定睛瞧手心里的金扣子。这一瞧,眯着的绿豆眼瞬间就瞪圆了,成了黑豆眼。
这当铺的主人乃是当地一霸,铺子开了才三年多,四年不到,乃是一处新铺子。可管着铺子的老朝奉是从京城里请来的高人,在京城顶尖的当铺里当了三十多年的二朝奉。这二朝奉在老东家那里一直跟大朝奉别苗头,别了十多年还是别不过,一气之下索性换了东家。宁为鸡头,不当凤尾。
京城里大当铺的二朝奉,那也是看过不知多少好东西。
此刻手心里这小小的金扣子,那一看就不是凡物!
在现代翡翠玉器比黄金值钱,但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因为金属矿石开采冶炼技术不发达,黄金那可是非常贵重的存在。
尤其是纯度高的赤金,那是非常罕见的。别看黄金在自然界的存在形态,如金沙,狗头金之类,本身纯度就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可真正想要到达现代要求的千足金,以当时的生产力条件,根本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赤金,纯度也只能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再加上开采难,存量少,所以全国官窑开采冶炼的黄金基本全部进贡给皇家御用。
而到了宫里,也没有想打金碗就打金碗,想打金钗就打金钗,想弄块金砖就弄块金砖的。金子太贵重,大部分都是拿水银化成金泥,用来鎏。所以宫里好多金光灿烂的用具,其实都不是纯金,而是银鎏金,或者铜鎏金。
因为水银有毒,所以餐具到都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可做一套就够,没有做几套的道理,太浪费。
然而手心里这金扣子,却是货真价实的赤金。这一份手笔,即便不是皇家,也得是王侯。不仅仅因为金子贵重,赤金难求,更因为能用金子是身份的象征。
这扣子小巧,精美,凑到鼻尖闻一闻,还能闻到一股香气。
这香气也不同寻常,不是坊间那低劣的茉莉香桂花油刨花水。闻着倒像是大食国的蔷薇露!
这蔷薇露可也是皇家御用之物,京城里的贵妇人们为了显摆自己的奢华,就学着宫里竞相购买蔷薇露。可大食国远在万里之外,靠着骆驼马队穿越沙漠,再人力贴身带着背进来。一瓶巴掌大的蔷薇露能抵得上等重的黄金。非显贵之家不能得也!
外面这细皮嫩肉的小叫花子,竟然拿着这样的东西来典当,简直叫人浮想联翩。
这别不是哪家显贵王侯府里逃出来的小丫头吧?
老朝奉心里起了怀疑,不免又侧头看了末璃一眼。
末璃一直低着头,视线落在头顶上,叫她心惊胆战,几乎想要夺门而逃,溜之大吉。
但就在她要放弃的时候,高高的柜台里,那个邪恶老山羊似得朝奉轻飘飘的慢条斯理的甩出一句。
“铜鎏金扣子一个,银二两!小叫花子,当不当?”
黑,真黑!狠,够狠!好好的赤金扣子硬给说成了铜的,简直是睁眼说瞎话,空手套白狼!然而末璃咬了咬牙,也只能认了。
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她懂得。何况,人家是真地头蛇,她却连强龙都不是,顶多一条毛毛虫!
也不敢抬头,只是低着头点了点,就算是答应了。
不一会,就从柜台里又扔出轻飘飘一张纸,和一支干枯的毛笔。
“画押吧。”
其实应该还要问是死当还是活当,可老朝奉打定主意要欺负她,就擅自写了一张死当的票子。
末璃也懂,毕竟她识字。但这会子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她也没过要把扣子赎回来打算。
拿着毛笔她下意识要签名,好在回过神来,改划了一个十字。小叫花子怎么会写字,差点就露陷了。
她自以为聪明,其实落在老朝奉眼里,却是又一笔作证。
普通不识字的老百姓连毛笔都不会拿,这小叫花子拿笔的姿势这么正,一看就是练过的。她还嫌这笔不好呢!
得,不是贵人,又哪里会知道这笔不好!
哎!怪事年年有,今儿个特别多。一个娇滴滴的小丫头,好好的贵人府不待,非得跑出来装叫花子。也是奇了怪哉!
拿了当票,老朝奉也不称银子,随手从柜台里捡了一小块碎银就扔出去,差点就砸在末璃头上。
店大欺客,这当铺的朝奉堪比国营商店的营业员还牛气!
末璃忍气吞声,低头把碎银子捡了,手心里掂量掂量,她觉得这银子压根没二两,而且成色也不好,乌黑乌黑的。
可也不敢理论,大亏都吃了,还吃不下小亏?敢理论,她这一身的西洋镜可保不住。
得了,吃亏算便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把银子用布头包好,塞进衣襟里,她紧了紧身上的破衣服,低着头离开当铺。
她前脚走,柜台里的老朝奉就朝里边的一个年轻的伙计怒了努嘴,这伙计就后脚跟出去。
一个从贵人府里偷跑出来的小丫头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块大肥肉啊!
兴许这小丫头背后还有个小主子,主仆两个肯定从贵人府里卷包了不少好东西。这要是落在手里,得是多大的买卖。何况,就算没东西,光这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人,也值不少银子。
末璃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江湖之行才跨出第一步,就已经被坏人给盯上了。
她终归还是太年轻!
江湖险恶,可不是靠看几本小说就能安全行走。
*
怀里揣着二两不到的碎银子,末璃感觉自己比揣了一只金元宝还紧张。走在路上,看谁都跟抢劫犯似得,就盯着她这点银子下手。
也不瞧瞧她那个叫花子的模样,人人避之不及。
从天黑上船到天亮跑路,这会子已经到了中午,她整整饿了大半天,早已经前胸贴后背。
这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她也没搞清楚,应该还在晋州。
这里的街道自然比不得京城热闹,可也别有一番生气。此刻街道两旁的食肆酒馆都飘出食物的香气,钻进人鼻子里,勾得肠胃里的馋虫直闹腾。
末璃也舔着嘴唇想买点吃的,然而大店她不敢去,怕费钱。就在路边的小摊里弄了一只烧饼和一碗热汤。
摊主是没想到这小叫花子真有钱,摸出来的不是铜板,而是一小块黑乌乌的碎银子。用牙咬了咬,又拿舌头舔了舔,这才给她兑换了一把铜板。
怀揣着这一包铜板,末璃感觉自己更紧张了。
烧饼闻着挺香,可咬到嘴里是又干又硬,粗糙的很。热汤说是汤,其实就是混嘟嘟的水,飘着几片菜叶子和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玩意。碗倒是洗得干净,但缺着口不说,还是粗瓷的。筷子就是两根麦秆,她捏着筷子往热汤里搅了搅,撩起一片菜叶子却怎么也不敢往嘴里塞。
扭头看看周围,其他人都大快朵颐吃的西里呼噜,很是痛快。她也只好捏着鼻子咬了一口烧饼往喉咙里咽,然而还是咽不下去。又只好闭着眼喝了一口热汤。
还好,这汤瞧着不怎么样,滋味倒是鲜。那菜叶子也挺嫩,就那糊里糊涂的一坨,她是真搞不懂究竟是什么。
糊里糊涂把肚子塞满,她想了想,又买了三个烧饼揣着。
这烧饼一个铜板一个,很实惠,可以留着晚上吃。
如今可不比以前了,钱得省着用,一分一厘都得花在刀口上。末璃给自己的会过日子点赞!
下一步该怎么走呢?晋州肯定不是久留之地,她得远远的跑了才行。可往哪儿去呢?她也是一点不知道。
此刻已是春末初夏,烈日当空晒得人头晕。然而她被关在皇宫里憋惨了,如今好容易飞出来,真是瞅什么都新鲜,连空气嗅着都一股子自由的气息。
肚子饱饱的,身上暖暖的,日头一晒,她就有点犯困。眯着眼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她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自由自在到处流浪的小丐帮。
说起来,以前玩的网游她就是丐帮。行侠仗义,纵横江湖。虽然是个手残水货,可和亲友们在一起玩,打打战场,做做日常,下下副本,日子也挺快乐。
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还能货真价实的cos一把,也是醉了。
因为第一步迈得顺当,她信心大增,决定在这里先逛一会,然后找个地方落脚歇一歇。养足了精神,混熟了情况,她就找辆车溜之大吉。
至于前进的方向,那肯定是和京城背道而驰最好。
祁进说仙器会相互吸引,也许半道上她就能得到指引。
要是没有,那也没什么。横竖这自由自在的日子,她是终于过上了。
她想得还挺美,浑然不知身后早已经多了一条尾巴。
盯梢小伙计是个十七八岁的大小子,两撇八字眉,一双老鼠眼,瞧着就不是个好人样。老鼠眼此刻很不耐烦,这小东西到处乱跑,尽顾着玩,也不回去,叫他好跟。
好容易等这孩子玩够了,就见她东张西望,走来走去,似乎在找寻什么。
盯梢的心里咯噔一下,觉得朝奉先生可能是料错了。并没有什么小主子小丫头,这就是一个落单偷跑的小家伙。因为此刻这小家伙不是个回头归巢的样子,倒像是在找地方落脚。
得,没有小主子不打紧。这一块小肥肉也够吃,既然这小肥肉要找地方落脚,那正好给她挖个坑,让她自己往里跳。也省的他一路跟着盯梢,不得空闲。
当即这老鼠眼的坏小子就紧赶一步,蹿到末璃前头,溜进了一户人家的后门。
------题外话------
小皇帝的江湖行,真是步步惊心!
啊!高考结束了!可喜可贺!终于到了高考党笑傲江湖,鄙视上班族的时候了。
大家玩得开心点~记得来看文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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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是有心理准备的,不管多少,变现就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开当铺的都是脚踩两道的地头蛇,她这条小毛毛虫,只要不被踩死就算运气。
当铺的柜台都很高,朝奉就站在里面从高处拿鼻孔往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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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伸手,一接扣子,就把她的手给摸了一下。
老朝奉的眼睛毒,手更毒。真金白银美玉,用手一掂,一摸,就能知道真假。
这金扣子的真假尚且还没掂量出来,外头这小叫花子的手却叫这山羊胡老头摸出了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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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当铺的主人乃是当地一霸,铺子开了才三年多,四年不到,乃是一处新铺子。可管着铺子的老朝奉是从京城里请来的高人,在京城顶尖的当铺里当了三十多年的二朝奉。这二朝奉在老东家那里一直跟大朝奉别苗头,别了十多年还是别不过,一气之下索性换了东家。宁为鸡头,不当凤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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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纯度高的赤金,那是非常罕见的。别看黄金在自然界的存在形态,如金沙,狗头金之类,本身纯度就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可真正想要到达现代要求的千足金,以当时的生产力条件,根本是不可能的。
即便是赤金,纯度也只能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再加上开采难,存量少,所以全国官窑开采冶炼的黄金基本全部进贡给皇家御用。
而到了宫里,也没有想打金碗就打金碗,想打金钗就打金钗,想弄块金砖就弄块金砖的。金子太贵重,大部分都是拿水银化成金泥,用来鎏。所以宫里好多金光灿烂的用具,其实都不是纯金,而是银鎏金,或者铜鎏金。
因为水银有毒,所以餐具到都是货真价实的纯金。可做一套就够,没有做几套的道理,太浪费。
然而手心里这金扣子,却是货真价实的赤金。这一份手笔,即便不是皇家,也得是王侯。不仅仅因为金子贵重,赤金难求,更因为能用金子是身份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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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别不是哪家显贵王侯府里逃出来的小丫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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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璃一直低着头,视线落在头顶上,叫她心惊胆战,几乎想要夺门而逃,溜之大吉。
但就在她要放弃的时候,高高的柜台里,那个邪恶老山羊似得朝奉轻飘飘的慢条斯理的甩出一句。
“铜鎏金扣子一个,银二两!小叫花子,当不当?”
黑,真黑!狠,够狠!好好的赤金扣子硬给说成了铜的,简直是睁眼说瞎话,空手套白狼!然而末璃咬了咬牙,也只能认了。
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她懂得。何况,人家是真地头蛇,她却连强龙都不是,顶多一条毛毛虫!
也不敢抬头,只是低着头点了点,就算是答应了。
不一会,就从柜台里又扔出轻飘飘一张纸,和一支干枯的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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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璃也懂,毕竟她识字。但这会子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她也没过要把扣子赎回来打算。
拿着毛笔她下意识要签名,好在回过神来,改划了一个十字。小叫花子怎么会写字,差点就露陷了。
她自以为聪明,其实落在老朝奉眼里,却是又一笔作证。
普通不识字的老百姓连毛笔都不会拿,这小叫花子拿笔的姿势这么正,一看就是练过的。她还嫌这笔不好呢!
得,不是贵人,又哪里会知道这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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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了当票,老朝奉也不称银子,随手从柜台里捡了一小块碎银就扔出去,差点就砸在末璃头上。
店大欺客,这当铺的朝奉堪比国营商店的营业员还牛气!
末璃忍气吞声,低头把碎银子捡了,手心里掂量掂量,她觉得这银子压根没二两,而且成色也不好,乌黑乌黑的。
可也不敢理论,大亏都吃了,还吃不下小亏?敢理论,她这一身的西洋镜可保不住。
得了,吃亏算便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把银子用布头包好,塞进衣襟里,她紧了紧身上的破衣服,低着头离开当铺。
她前脚走,柜台里的老朝奉就朝里边的一个年轻的伙计怒了努嘴,这伙计就后脚跟出去。
一个从贵人府里偷跑出来的小丫头意味着什么?
这是一块大肥肉啊!
兴许这小丫头背后还有个小主子,主仆两个肯定从贵人府里卷包了不少好东西。这要是落在手里,得是多大的买卖。何况,就算没东西,光这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人,也值不少银子。
末璃是万万没想到,自己的江湖之行才跨出第一步,就已经被坏人给盯上了。
她终归还是太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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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里揣着二两不到的碎银子,末璃感觉自己比揣了一只金元宝还紧张。走在路上,看谁都跟抢劫犯似得,就盯着她这点银子下手。
也不瞧瞧她那个叫花子的模样,人人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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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究竟是什么地方,她也没搞清楚,应该还在晋州。
这里的街道自然比不得京城热闹,可也别有一番生气。此刻街道两旁的食肆酒馆都飘出食物的香气,钻进人鼻子里,勾得肠胃里的馋虫直闹腾。
末璃也舔着嘴唇想买点吃的,然而大店她不敢去,怕费钱。就在路边的小摊里弄了一只烧饼和一碗热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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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饱饱的,身上暖暖的,日头一晒,她就有点犯困。眯着眼走在人来人往的街头,她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自由自在到处流浪的小丐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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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有朝一日,她还能货真价实的cos一把,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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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前进的方向,那肯定是和京城背道而驰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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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梢的心里咯噔一下,觉得朝奉先生可能是料错了。并没有什么小主子小丫头,这就是一个落单偷跑的小家伙。因为此刻这小家伙不是个回头归巢的样子,倒像是在找地方落脚。
得,没有小主子不打紧。这一块小肥肉也够吃,既然这小肥肉要找地方落脚,那正好给她挖个坑,让她自己往里跳。也省的他一路跟着盯梢,不得空闲。
当即这老鼠眼的坏小子就紧赶一步,蹿到末璃前头,溜进了一户人家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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