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三年前,江湖中的人不但送钟若雪一个“冰雪魔女”的称号,还暗称她为江湖第一美女。
“弟弟呀,人家的清白之躯已给你了,以后你要怎样对待姐姐呀?”不愧是混过江湖的魔女,给你自由前先得问清楚你的心意,不然...嘿嘿!
乐乐年龄虽小,但聪慧绝伦,人家女孩家已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只差明说,要跟你一辈子,他当然明白这话后的含义。
立刻大喜道“小弟定会真心善待姐姐,照顾姐姐一生一世!”这高兴劲可不是装的,有如此佳人愿与你共此一生,做梦都会乐醒吧!再说啦,天涯角可是黑道之首魔门的圣地。她又是天涯角的少主,若是不答应估计自己也不用活了,直接找棵树吊死算了。
“哼,想的美,谁要你照顾!”
却欢喜的解开乐乐身上的穴道,十足的小女人的媚态。 乐乐看的春心大动,又蠢蠢欲动。
“呀!”她白了乐乐一眼“现在可不行,人家下面还很疼...” 王乐乐呵呵一笑,故意问道“那什么时候行?” “讨厌啦,坏弟弟!快些穿上衣服,咱们进城歇息吧!”
乐乐站起的时候,才发现若雪几乎和他齐高,这么修长丰美的身材,这在女人中绝不多见。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乐乐穿粗衣蓝衫,却很适合他的飘逸气质,若雪不觉然看的呆住了。暗道“这弟弟越看越俊俏,将来一定能骗倒一片女孩子!”还为别的女人担心,她自己早已身陷其中。
“姐姐,发什么呆?”乐乐已收拾妥当,背起很小很小的书箱。
若雪脸色稍红,忙道“没,没什么!人家已饿的没力气了!”
她一提饿,乐乐的肚子也叫了起来,早已过了晚饭时间,还好洛城已经很近。
乐乐抓起她的一只嫩白小手,若雪却突然软在他怀里,“弟弟,人家还疼,走不动了!”说完,深深钻在乐乐怀里,抬不起头来。
乐乐呵呵一笑“让弟弟来抱你进城!”
乐乐已把她横抱在怀里,若雪的头埋的更深,俏脸紧贴在乐乐胸膛上,闻着淡淡的乐乐特有的体香,身子越发柔软,只听得耳边呼呼风声,和乐乐有节奏的心跳声。 乐乐温玉满怀,心里不断的感谢偷马贼,感谢磷山三鼠,感谢老鬼师傅,最后他才谦
虚的感谢自己。 在乐乐全力施展轻功下,不多时便到洛城东门。
“姐姐,已到东门,要下来吗?”乐乐温柔的问道
“啊,这么快就到了,弟弟好厉害!”唉,情人眼里出西施!乐乐的轻功勉强算是一流,再背上书箱,前面再抱个人,能快到哪里去,若不是内功深厚,早就气喘如牛了!
(乐乐对作者吼道:你要是在美人面前损我,偶就自杀,看到没有,前面就是城墙,偶要撞墙啦!作者:俺啥也不说啦!你们断续!乐乐得意的狂笑!)
城门卫兵照例盘查,看到这一对神仙眷侣,男俊雅,女的娇媚,心中大为羡慕。不过目光都集中在钟若雪脸上,眼珠珠都快掉出来了。乐乐干咳一声,朗声道“各位军爷,我们可以过去了吧!”见别的男人盯着自己的女人发呆,虽然得意,但心里却不怎么舒服。
若雪一双美眸全在乐乐身上,见他为自己吃醋,“格格”笑起来,这一笑不当紧,那些守卫差点晕倒地上。
守卫们见乐乐背着书箱,知道他是参加今年举人考试的,也不敢造次,现在皇上对文官极为重视,若是他年
高中,那可是大官,这些军汉可没法比,很恭敬的请他们入城。
洛城离皇城仅七百余里,位处风月国腹心之地,是仅次于皇城的第二大城市。集经济,政治,文化,军事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城市,人口约有六十万,实际上比皇城更为繁华。东临蓝海城,水运发达;北接草原游牧部落,与他们交易频繁;南顾皇城,两城彼此照应,军事是更为重要。
如今皇权没落,被司徒世家摄政,很多诸侯极为不满,纷纷拥兵自立,洛城由皇族旁亲洛王爷控制,拥兵十万,家臣三千。洛王爷在各诸侯中,有着精神领袖作用,最主要的是洛王爷忠于皇族,一些保皇派诸侯对他更是言听计从。
但多年的战乱,并没有殃及洛城,这使百姓对洛王爷更加爱戴,而洛城也更加繁华。
洛王爷有两子一女,因为洛王和司徒家长期冷战,他的子女居然没有任何官爵,这在风月国例来罕见,不过并非他一家如此,还有许多外姓王候亦是如此,后来居然也不在呼这些名头,只有有兵有权,自家人快活就行。
洛城的治安良好,夜间也十分繁华,灯火通明,人如流水车如龙,宛如白昼。
乐乐和若雪进城的时候,天黑不及一个多时辰,人流正旺,很多店铺还没打洋,在灯光下,若雪衣裙上的血迹和破痕更加明显,忙拉她走进一家大型成衣店。
店主是一位中年美妇,年龄约在三十五六间,身材高挑,体态丰盈,略有媚态,穿着一身的锦绣衣裳,白绫袄儿,淡黄裙子,见人即笑,在灯光下,更显风姿。乐乐暗道“年青的时候,定是个美人儿!多亏我出了石头村,不然这一辈子也见不到这么多的美人,特别是我的若雪!”
中年美妇,多年经商,更是个人精儿,哪能不明白乐乐的眼神,见乐乐身边有个绝色美人还盯着她看,不由得得意起来,笑道“小哥儿好生俊俏,初来洛城吧!近来到洛城的书生可真多呢,要奴家给你介绍几处景点吗”
那美妇还没说完,就打了个冷颤,一股寒流从脊背钻入心痱,一道冷冰冰的目光似要把她吞下,她暗暗吃惊“好大的醋劲,可惜了一人俊俏小子!”其实若雪不是吃醋,只是美妇一进店就没溜她一眼,还拉着她的情郎说东说西,当然会生气,而又不能当着乐乐的面大怒,吓着乐乐,可就非她本意了。
那美妇果然不再多嘴,努力做个好商人,帮他们二人介绍衣衫。
若雪选了一套黑色蚕纱凤裙,蚕纱薄如蝉翼,裙边百褶,纵纹细密,内穿绸丝制黑色长裤,绒边暗花,保暖而美观,一条墨带,边镶金线,如柳细腰,更显圆润丰臀。
乐乐仍是蓝色一套,只是衣料精美,做工更细,他从试衣间出来,儒雅的长袍无风自舞,说不出的风流潇洒。若雪和那美妇眼中都大放异彩,乐乐嘴角挂着懒懒的笑意,柔声对若雪道“这套合适吗?”
“合适,合适!”若雪连连点头。但又好奇的问道“弟呀,你为什么老是一身蓝色呢?别的颜色不看吗?”
称呼已由“弟弟”改成“弟呀”,有过肉体关系就是不同。
乐乐突地贼贼一笑“姐姐,真想知道吗?”
若雪连连点头。
乐乐走到她身边,在她
“弟弟呀,人家的清白之躯已给你了,以后你要怎样对待姐姐呀?”不愧是混过江湖的魔女,给你自由前先得问清楚你的心意,不然...嘿嘿!
乐乐年龄虽小,但聪慧绝伦,人家女孩家已把话说到这份上了,只差明说,要跟你一辈子,他当然明白这话后的含义。
立刻大喜道“小弟定会真心善待姐姐,照顾姐姐一生一世!”这高兴劲可不是装的,有如此佳人愿与你共此一生,做梦都会乐醒吧!再说啦,天涯角可是黑道之首魔门的圣地。她又是天涯角的少主,若是不答应估计自己也不用活了,直接找棵树吊死算了。
“哼,想的美,谁要你照顾!”
却欢喜的解开乐乐身上的穴道,十足的小女人的媚态。 乐乐看的春心大动,又蠢蠢欲动。
“呀!”她白了乐乐一眼“现在可不行,人家下面还很疼...” 王乐乐呵呵一笑,故意问道“那什么时候行?” “讨厌啦,坏弟弟!快些穿上衣服,咱们进城歇息吧!”
乐乐站起的时候,才发现若雪几乎和他齐高,这么修长丰美的身材,这在女人中绝不多见。
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乐乐穿粗衣蓝衫,却很适合他的飘逸气质,若雪不觉然看的呆住了。暗道“这弟弟越看越俊俏,将来一定能骗倒一片女孩子!”还为别的女人担心,她自己早已身陷其中。
“姐姐,发什么呆?”乐乐已收拾妥当,背起很小很小的书箱。
若雪脸色稍红,忙道“没,没什么!人家已饿的没力气了!”
她一提饿,乐乐的肚子也叫了起来,早已过了晚饭时间,还好洛城已经很近。
乐乐抓起她的一只嫩白小手,若雪却突然软在他怀里,“弟弟,人家还疼,走不动了!”说完,深深钻在乐乐怀里,抬不起头来。
乐乐呵呵一笑“让弟弟来抱你进城!”
乐乐已把她横抱在怀里,若雪的头埋的更深,俏脸紧贴在乐乐胸膛上,闻着淡淡的乐乐特有的体香,身子越发柔软,只听得耳边呼呼风声,和乐乐有节奏的心跳声。 乐乐温玉满怀,心里不断的感谢偷马贼,感谢磷山三鼠,感谢老鬼师傅,最后他才谦
虚的感谢自己。 在乐乐全力施展轻功下,不多时便到洛城东门。
“姐姐,已到东门,要下来吗?”乐乐温柔的问道
“啊,这么快就到了,弟弟好厉害!”唉,情人眼里出西施!乐乐的轻功勉强算是一流,再背上书箱,前面再抱个人,能快到哪里去,若不是内功深厚,早就气喘如牛了!
(乐乐对作者吼道:你要是在美人面前损我,偶就自杀,看到没有,前面就是城墙,偶要撞墙啦!作者:俺啥也不说啦!你们断续!乐乐得意的狂笑!)
城门卫兵照例盘查,看到这一对神仙眷侣,男俊雅,女的娇媚,心中大为羡慕。不过目光都集中在钟若雪脸上,眼珠珠都快掉出来了。乐乐干咳一声,朗声道“各位军爷,我们可以过去了吧!”见别的男人盯着自己的女人发呆,虽然得意,但心里却不怎么舒服。
若雪一双美眸全在乐乐身上,见他为自己吃醋,“格格”笑起来,这一笑不当紧,那些守卫差点晕倒地上。
守卫们见乐乐背着书箱,知道他是参加今年举人考试的,也不敢造次,现在皇上对文官极为重视,若是他年
高中,那可是大官,这些军汉可没法比,很恭敬的请他们入城。
洛城离皇城仅七百余里,位处风月国腹心之地,是仅次于皇城的第二大城市。集经济,政治,文化,军事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城市,人口约有六十万,实际上比皇城更为繁华。东临蓝海城,水运发达;北接草原游牧部落,与他们交易频繁;南顾皇城,两城彼此照应,军事是更为重要。
如今皇权没落,被司徒世家摄政,很多诸侯极为不满,纷纷拥兵自立,洛城由皇族旁亲洛王爷控制,拥兵十万,家臣三千。洛王爷在各诸侯中,有着精神领袖作用,最主要的是洛王爷忠于皇族,一些保皇派诸侯对他更是言听计从。
但多年的战乱,并没有殃及洛城,这使百姓对洛王爷更加爱戴,而洛城也更加繁华。
洛王爷有两子一女,因为洛王和司徒家长期冷战,他的子女居然没有任何官爵,这在风月国例来罕见,不过并非他一家如此,还有许多外姓王候亦是如此,后来居然也不在呼这些名头,只有有兵有权,自家人快活就行。
洛城的治安良好,夜间也十分繁华,灯火通明,人如流水车如龙,宛如白昼。
乐乐和若雪进城的时候,天黑不及一个多时辰,人流正旺,很多店铺还没打洋,在灯光下,若雪衣裙上的血迹和破痕更加明显,忙拉她走进一家大型成衣店。
店主是一位中年美妇,年龄约在三十五六间,身材高挑,体态丰盈,略有媚态,穿着一身的锦绣衣裳,白绫袄儿,淡黄裙子,见人即笑,在灯光下,更显风姿。乐乐暗道“年青的时候,定是个美人儿!多亏我出了石头村,不然这一辈子也见不到这么多的美人,特别是我的若雪!”
中年美妇,多年经商,更是个人精儿,哪能不明白乐乐的眼神,见乐乐身边有个绝色美人还盯着她看,不由得得意起来,笑道“小哥儿好生俊俏,初来洛城吧!近来到洛城的书生可真多呢,要奴家给你介绍几处景点吗”
那美妇还没说完,就打了个冷颤,一股寒流从脊背钻入心痱,一道冷冰冰的目光似要把她吞下,她暗暗吃惊“好大的醋劲,可惜了一人俊俏小子!”其实若雪不是吃醋,只是美妇一进店就没溜她一眼,还拉着她的情郎说东说西,当然会生气,而又不能当着乐乐的面大怒,吓着乐乐,可就非她本意了。
那美妇果然不再多嘴,努力做个好商人,帮他们二人介绍衣衫。
若雪选了一套黑色蚕纱凤裙,蚕纱薄如蝉翼,裙边百褶,纵纹细密,内穿绸丝制黑色长裤,绒边暗花,保暖而美观,一条墨带,边镶金线,如柳细腰,更显圆润丰臀。
乐乐仍是蓝色一套,只是衣料精美,做工更细,他从试衣间出来,儒雅的长袍无风自舞,说不出的风流潇洒。若雪和那美妇眼中都大放异彩,乐乐嘴角挂着懒懒的笑意,柔声对若雪道“这套合适吗?”
“合适,合适!”若雪连连点头。但又好奇的问道“弟呀,你为什么老是一身蓝色呢?别的颜色不看吗?”
称呼已由“弟弟”改成“弟呀”,有过肉体关系就是不同。
乐乐突地贼贼一笑“姐姐,真想知道吗?”
若雪连连点头。
乐乐走到她身边,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