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羽彦身形很圆润,原本看起来软弱好欺。可这一刻,她咬着牙关,眼中闪过一丝杀机。像是换了个人一般。原来这个人,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懦弱。
    她甚至俯身咬向了棕熊的耳朵。棕熊的脖子流出了很多的血。皇兄扑了上去,准去地一刀扎进了棕熊的天灵盖。棕熊垂死挣扎,用力将两人甩了出去,萧羽彦撞在了一棵树上,虚弱地摔了下去。却硬撑着没有倒下。
    皇兄握着金错刀看着棕熊发疯。咆哮声震得我的心都颤了起来。良久,那棕熊终于拖着最后一口气跑向了树林深处。
    我连忙冲上去扶住了皇兄,他的手臂受伤了,流了不少的血。
    “哥哥,你没事吧?”说话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的声音是颤抖的。
    皇兄摆了摆手,温声道:“我没事。你——你把衣服穿上。”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如今的模样,连忙跑回去将衣服胡乱披在身上。皇兄走向了萧羽彦,她已经自行扶着树干坐了下来。
    她的情况比皇兄严重多了。肩膀血肉模糊,手掌也满是鲜血,口中还沾着些毛发。像是一个茹毛饮血的野人。但她却一声不吭,只是小心翼翼地自行揭开衣裳,看自己的伤。
    皇兄蹲下身扶着她的肩膀,蹙眉道:“你没事吧?”
    萧羽彦抬起头看着他,不知为何脸色竟有些发红。她结结巴巴道:“我……我没事。”说着哇地咳出了一口血来。
    皇兄皱着眉头俯下身,将她抱了起来。我连忙跟了上去,一起出了丛林。这围猎的森林,怎么会有棕熊这等危险的怪物?
    出了树林,一队人马已经等在了树林外。显然是被熊瞎子的咆哮声吸引而来。周朝的将军蒙商看到我们,神色也很难看。皇兄没有理会他,只是借了一匹马,快马加鞭将萧羽彦送了回去。她失血过多已经晕厥了过去。
    看着他们的马匹绝尘而去,我的心情也越发沉重了起来。也不知道小胖子会不会死。若是她死了,我岂不是还没嫁人就要当小寡妇了?这传出去,克夫的名声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跟随着蒙商回到稷下学宫,他没说什么。只是嘱托我和皇兄不要将事情说出去。这是周朝的事情,与我无关。原本我没有理会这件事,可是没想到,这件事后来牵连了很多人。
    朝廷的斗争总是充满了血腥,齐国如此,周朝也如此。我向来不喜欢这些争斗,权谋什么的从来与我无关。若要说起一些谋略的书,我倒是喜欢墨门一个被世人称为荀夫子的人写的书。嬉笑怒骂妙趣横生。
    只是没想到,有一天,我和他会扯上难解的缘分……?”
    第69章 云洛小番外【慎买】
    我和萧羽彦在稷下学宫意外地成了好友。虽然她还是常常被欺负,但后来我才知道她这是另有苦衷。而且她有一个秘密——她喜欢我皇兄。
    皇兄自然是不知道的,他那个榆木脑袋,就知道权谋政治称霸天下。对于身边投怀送抱的女子从来不屑一顾。确切来说,也不是不屑一顾,就是根本没开窍,从不往那些方向想。
    可越是这样,五国的女子就越喜欢我皇兄。说什么禁1欲1系公子,每次出现都要引发无数女子的尖叫。在这一点上,我觉得萧羽彦有些俗。
    她不是该和熊绍相爱相杀,发生一段虐恋才有看头的么。不过也难怪,我皇兄那日救她的模样太过英勇,换做是谁能不沉沦。
    可她身份实在特殊,怕是今生今世都无法和皇兄有所牵扯了。那我呢?我俩的婚约究竟该如何?
    父王一直以来似乎都没有提及这段往事的意思。黎国那边也没有动静,毕竟是妇孺们做下的决定,想必没人当回事。
    我渐渐安了心。后来萧羽彦的父皇死了,她回国继承了王位。我离开了稷下学宫回到齐国继续无法无天。皇兄四处征战,为齐国立下了数不清的功劳。可他这样,终究是会遭到大哥恪的猜忌。
    我曾经提醒过他,但皇兄却浑不在意。直到皇兄杀了四哥。
    齐国的内斗向来激烈,暗潮汹涌之下,埋了多少白骨。齐国的强盛也是由无数鲜血和骨肉累积而成。我很讨厌这样的齐国,讨厌年迈的开始猜忌所有人的父皇。而太子恪和他如出一辙。
    那一日,皇兄从晋国赶回来。得知了四哥的死讯。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伤心。
    他跪在四哥被夷为平地的府前,那一日大雨滂沱。皇兄只是隐忍地看着那片废墟,直到太子恪的兵马闻声赶来。
    恪自小便当了王世子,从来趾高气昂,不把任何人放在眼中。即便皇兄在五国人的眼中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人物,在他,也只是眼中钉肉中刺。我甚至怀疑大哥他心里从无骨肉亲情。
    所以父皇起初要我履行婚约的时候,我答应了。我去牢中问哥哥愿不愿意和我一起去黎国,他同意了。
    稷下学宫一别三年,萧羽彦完全变了样。大婚当日,我见到她的时候,几乎不敢相认。那个身穿玄色龙袍清瘦的少年,竟然真的是她。
    果真是明眸善睐,可爱极了。也不枉费我费尽心机将她和哥哥凑到一起,回头她过上醉生梦死的日子的时候,一定会回过头来感谢我的。
    只是事情并没有朝着我想要的方向发展。这两个白痴竟然开始互相伤害起来了,两人相处时候的针锋相对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皇兄也就罢了,毕竟他这些年来从未想过感情之事。对各种投怀送抱视若无睹。可萧羽彦不是一直有那个贼心么,怎么也这般别扭?
    这种案例实在是特别,研究好了,今年便又可写出一本书册来了。
    黎国和我们齐国不同,大司马掌控着朝局。萧羽彦的日子并不好过。她似乎是被韩云牧捏住了把柄,总是对他怕得要命。
    这没出息的家伙!
    但是跟韩云牧打了一次交道之后……好吧,我也是个没出息的家伙。这人真是她以后亲政路上的一块巨石,不扳倒他,朝廷永远不会落在她的手里。
    韩云牧在黎国推行的是涸泽而渔的治国手段,表面看起来黎国尚算稳定,但内里已经有些崩坏。没有变法,便不会有未来。与其如此,倒不如让哥哥接手,天下才能太平。
    当然,这些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哥哥却不大愿意通过这种手段得到一个国家,萧羽彦想必也不是那种儿女情长到可以江山拱手相让的人。
    朝政的事情,到哪里都是一团乱麻。好在黎国比起齐国来有趣得多,很快我发现另一个十分有趣的地方——金楼。
    萧羽彦焦头烂额之际,反正管不到我。索性我便溜到了金楼。也是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个人——荀夫子。那个博古通今,却酷爱读□□的夫子。
    第一次见到他,是为了躲避韩云牧的追杀。我躲进了金楼,径直奔向了后厢房。推门而入时,只见一名病怏怏的男子正斜靠着美人榻,数银两。荀夫子乃是当世大儒,各国许多权贵都是他的门生。但他今年也不过三十多岁,看起来面色苍白,一副随时要归西的模样。但是看到金子的时候,他的眼神是放光的。
    事态紧急,管不了那么多了。我搂着他的脖子,一个纵身将他放倒在了美人榻上。然后盖上了被子。他并没有挣扎。我有些担心,这病秧子不会是受不住我这一击,一命呜呼了吧。
    我掀开被子,紧张地看着他。却发现他受惊地搂紧了怀里的银两,惊恐道:“你是劫财还是劫色?”
    没想到一个病秧子也这么美味可口。我挑起了他的下巴,坏笑道:“自然是想财色双收。我劫了你的色,你不就得从了我。这财自然也是我的了。”
    病秧子坚贞地梗着脖子:“劫色可以,劫财要命一条。”
    我噗嗤一口笑了出来。外面有官兵冲了进来,我连忙握住了他手中的银两,威胁他不准乱说话。
    病秧子无奈地翻了个身,一面用力咳嗽着,一面对冲进来的官兵道:“几位官爷所为何事啊?”
    官兵探头过来看,病秧子咳嗽得更厉害了。忽然哇地吐出一口血来。那官兵惊骇地看着他:“你——你这是什么病?”
    他叹了口气道:“肺痨。”
    官兵们面色大变,连忙退后数步。然后狐疑地看着他:“你这病痨鬼还有心思风流快活?”
    病秧子晃了晃手里仅存的一锭银两,念道:“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反正我也没几日活头了,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
    “你倒是想得开。”那官兵一面说着一面带着属下嫌弃地退了出去。
    我掩住了口鼻,屏住呼吸看着他。他摊开手掌,我赶忙把银两还给了他。飞快跑到了门边:“你……你肺痨怎么不早说?”
    “你也没问呀。”
    “那……那这一次算是你帮我。改日我有机会再报答你。”
    “改日?怎么,讨了人家的便宜就走么?”病秧子冷笑。
    我一面摸到了插销一面看着他:“你想怎样?”
    病秧子伸出手来:“报酬。明码标价——”他从袖中掏出了一个小算盘,眯着眼睛拨拉着:“闯入民宅,吓了我一跳。惊吓费,五两。同床共枕,□□费一钱。与人消灾,口舌费五两。夺走银两,精神损失费,十两。加起来一共是二十两一钱。”
    我摸了摸身上,什么都没有。跟萧羽彦出来的急,什么都没带。看着这个人也没几天活头了,对付一个将死之人,总让人有些于心不忍。
    于是我对他道:“这样吧,我住在皇宫里。你随我去取啊。”
    我本以为他会拒绝,却没想到他一口应承了下来。荀夫子坐起身,将银两小心地收了起来,不疾不徐道:“你不必担心,我没有肺痨。”说着他又用力咳嗽了起来,手中的帕子捂着嘴。挪开的时候,又是一片嫣红。
    这种话鬼才信。我开了窗在离他十步远的地方坐了下来:“不过光明正大进皇宫可能不同意。若是能潜进去,应该就能得到银两了。”
    荀夫子皱着眉头看着我:“所以你的意思是,要我跟你进皇宫去偷?”
    “不是偷,是拿。皇宫是我家,在家里拿东西叫偷么?”
    他上下打量着我,摇了摇头。又在美人榻上躺了下来,捧着一本书了起来。 那书的封面十分眼熟,我找了个竹竿戳了戳他:“你看的什么?”
    荀夫子面不改色道:“道德经。”
    “我怎么看这书名像是——背德经呢?”
    他涨红了脸道:“胡说!圣贤之书岂容你玷污。”
    我仔细瞧了瞧那封皮,冷哼道:“这就是年前印刷的背德经,天下只有五十本,其他尽数被毁禁了。这你都能得到,看来你很喜欢这人的书么。”
    荀夫子被戳破了,翻了个白眼:“你们世俗的眼光不懂。写书之人并非简单地传播污1秽之物,从这书中可以看出她对肮脏朝局的厌弃。所以纵情于乐,解构圣贤。换个角度去看这个世界。乃是不出世的奇才。”
    我被他夸得有点不好意思,轻轻用竹竿敲了敲他:“不用这么夸奖人家啦。”
    荀夫子被这么一敲,忽然虚弱地扑倒在了美人靠上。看他这模样,简直是要彻底驾鹤西去了。我连忙冲了过去扶住了他。好不容易找到这么个知音,可别这么快死了。
    “你……你怎么了?”
    荀夫子虚弱地喘着气道:“这……这本书没有完结……我……我死不瞑目。”
    没想到黎国竟然遇到了我的忠实拥趸,为了让他死前瞑目。我决定做一回好人,实现他的愿望。
    “其实皇宫中已经有了这本书的下半本,你若是能送我回宫。我就可以带你取来。”
    “果真?”
    “不骗你。”
    荀夫子立刻活了过来,精神抖擞地开始收拾包袱。甚至连气色也可疑地红润了起来。
    几日后,我们混在金楼的管弦队中进了皇宫,在御前表演。一同进去的还有一人,号称是萧羽彦的师兄。一看就獐头鼠目,十分可疑。可惜萧羽彦宫中的女子,没有一个有眼光的,竟然还躲在角落里偷看他。
    我倒是觉得荀夫子比他顺眼许多,可惜红颜薄命。荀夫子与我十分有共同语言,我带他去寿康宫取来了写到一半的下册书。
    他一面读一面评注,颇有见地。我俩不分昼夜地切磋,时间久了便生出了革命情谊。只是有时候我总有些疑问,红烛下,我看着他红润的面色,忍不住问道:“夫子,其实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久了。”
    荀夫子忽然抬手堵住了我的嘴,郑重答道:“爱过。”
    我白了他一眼,拧开他的手:“我是想问你,你什么时候死?”
    荀夫子瞪大了眼睛看着我,惊恐道:“你……你为何这般歹毒,竟然盼着我死?”
    “倒也不是,可初见你时,你不是病怏怏的么。怎么事到如今还能这样生龙活虎?”
    他幽幽叹了口气,拢着袖子道:“其实我并非生来如此。只是久居茅屋,常年缠绵榻上,以至于身体虚弱。才会那般苍白。”
    “也就是说,你看起来病怏怏的,是因为懒得动?”
    “正是。”
    我踹了他一脚,将他提了起来:“走,跟老子晨跑去。再不运动,你的下肢连带着第三条腿就要萎缩了!”
    于是荀夫子被拖着跑掉了半条命。
    第二天,我拖着他要继续做运动。他忽然扑了过来,抱着我的腰嚎道:“不跑了,要了夫子老命了。夫子想做其他运动。”
    于是……”
    第70章 冰释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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