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井田封建
又是一笔烂账,朱由检懒得追究,也没办法追究,说道:
“以前的事就都算了,以后成立辽东护军府,参考军民府管理。”
“护军府设政务署、廷尉署、卫尉署,管理民政、司法、执法事务。”
“各地的城池看需要,由护军府决定是否成立衙署。”
“辽东所有政事,由护军使管辖。衙署有品级的官职,由护军校尉担任。”
增加辽东护军使的职能,把辽东大小政事交给他实行军管,朱由检又说道:
“护军府政务署除了原本各科之外,设置专门的地政科,专门负责土地事宜。”
“丈量辽东目前所有耕种的土地,确定民众所拥有的私田,按照内地府县,给他们发放地契。”
“但是一定要说清,只有战争结束之后,这些土地才属于他们。”
“战争期间,所有土地都被征收屯田,实行统一管理。”
“作为补偿,朝廷会在收复辽东后,给他们分配辽东的土地。”
“每年补偿一成,十年后他们就能获得相当于现有面积的土地。”
这个政策,让群臣都舒了口气,知道皇帝并不是随意征收土地。
每年补偿一成,可谓是很高的补偿。现有的土地主人,能够毫不费力地获得更多土地。
但是为了防止有的人获益非常多,朱由检也定下限制,说道:
“最高补偿一万亩。”
“所有土地在一万亩以上的家族,户部都要注意。”
“这些家族的土地多,一定是纳税大户。户部要关注他们的处境,帮他们解决困难。”
“以后地方省府州县都要评选十大纳税人,表彰他们的贡献。”
“不要让低级官吏,随意为难给朝廷提供税收的人。”
群臣听得汗颜,不知道皇帝是知还是不知,那些拥有几万亩、几十万亩的家族,大多是百姓投献而来,为的就是减免赋税徭役——
这些家族根本就不纳税,更别提纳税大户了。
皇帝这个说法,简直是把万亩土地以上的家族,架到火上去烤,让所有人注意他们的纳税。
朱由检当然知道他们偷税漏税,这个政策就是把他们架到火上烤,让朝野的人都注意这些家族。
对于穷得入不敷出的他来说,恨不得让这些大家族,立即补缴赋税。
他对官员优免,可谓痛恨至极!
官员优免这东西,是从弘治年间开始的。但那时只是免丁,优免杂泛差徭。
只是官员在开了这个口子后,就开始不断扩大,到了嘉靖二十四年,终于制定正式的优免则例。
但是那时优免最多的京官一品,也不过免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
谁也无法想到,仅仅二十多年后,徐阶就是靠这条政策,拥有了几十万亩土地。
地方官员根本不敢查他们拥有的土地多少,又该优免多少。
优免这种事情,几乎成了全免!
如果只看朝廷规定的优免则例的话,朝廷免掉的税收并不多。但是实际执行时,这个漏洞却很大。
后来为了防止优免变成全免,万历年间又把优免定为田亩,一亩田准免三升,最高是一千亩。
但是地方官员根本不敢清查,不敢按千亩标准严格执行。甚至出现地方官员把优免田亩提高十倍、按这个标准清查土地时,前任内阁首辅表示要亲自解粮进京的事情。
可以说,优免在某些地方被执行为全免,已经是个事实。
想到那么多的土地需要优免,甚至被隐匿了更多土地,朱由检就忍不住心痛,恨不得立刻惩罚他们偷税漏税。
但是这些人又多是朝堂高官、或者退休大臣,朱由检这个刚登极的皇帝,根本不可能在这时动他们。只能把土地多的家族先挂出来,让人们都注意他们的税收问题。
同时,他决定在打击阉党时,也加上偷税漏税这一条。根据万历年间定下的优免条例,严查附逆官员的偷税漏税。
以后,朱由检还打算收紧优免,甚至废除所有免税规定。让贵族官员士绅,都要一体纳税。
闪过这些念头,朱由检又询问道:
“辽东如果收复,会有多少耕地?”
兵部尚书袁可立道:
“按照万历年间清丈数据,辽东都司有两万九千余顷耕地。”
“嘉靖年间是三万八千余顷。”
“多少?”瞪大眼睛,朱由检实在不敢相信这个数据。
他总算知道孙承宗为何拿屯田五千余顷的功绩来回说了,因为万历年间整个辽东才两万九千余顷耕地,孙承宗能在关外那一小片地方屯田五千余顷,真的是大功绩。
这个田亩数字,朱由检真的不敢相信。就算是嘉靖年间的三万八千顷、三百八十万亩,朱由检也不相信——
就算现在的生产力落后,东北三省只开发了辽宁的一部分,至少也得有千万亩吧?
二百九十万亩、三百八十万亩,只有这个数字三分之一。
官员隐匿土地的胆子太大了,不能按这个田亩数字给士兵军功授田。
实在不敢相信这个数字,朱由检仔细询问,才知道辽东的田亩数字这么小,是因为使用大亩。
正常的亩是二百四十步为一亩,辽东用七百二十步为一亩,是正常的亩三倍。所以辽东的三万顷左右耕地,其实是九万顷左右——
九百万亩的耕地,相比朱由检估计的千万亩,差距已经不大。
这个说法,勉强让朱由检接受。不过他却不敢按亩分配,这种复杂的亩制实在太麻烦了,同样的一亩地,可能是另一块地的三倍大小。连孙承宗都说不清他开垦的五千余顷军屯用的是大亩还是小亩,朱由检更不敢用这种亩制了。
想到自己打算在海外封地的事情,朱由检询问道:
“辽东面积多大?”
“有没有千里见方?”
不知皇帝要做什么,袁可立道:
“以前的辽东都司,千里见方是有的。”
“若是再往北拓展,还能有数千里。”
有这个面积就好,朱由检设想的封地是按平方里计算,辽土土地分配,他也打算按面积,遂向群臣说道:
“《孟子》曰:方里而井。”
“《春秋谷梁传》曰: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朕打算在关外把里改为三百步,每一里的平方,也就是一方里,为一井田。”
“千里见方,就是百万平方里、百万井田。”
“这百万井田,就作为百万份军功,授予所有参与收复辽东的功臣。”
“最低一井田,最高一百井田,功劳大者先挑,功劳小者后挑。死难烈士优先、伤残将士优先、前线将士优先。”
“这些土地按井田制实行十一税,谁都不能免税,但也不缴纳其它任何地丁银。”
“功劳不能买卖,井田也不能买卖,同样不能分割,户主世代承袭,由朝廷赐予和收回。”
打算在辽东试行分封,把土地分成小块,直接分配出去。
如果事情顺利,以后就在海外分封更大的,十里平方起步。
群臣听到皇帝所言,眼睛都瞪圆了。实在没有想到,皇帝会这么分配土地。
尤其是井田这个说法,让他们浑身激动,认为皇帝在恢复古礼——
哪一个儒家士子,没有恢复井田制的想法呢?
只是井田制实在不可行,王莽改制失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儒家士子,才不得不放弃井田制。
但是历朝历代,都不乏提倡井田制的士人。如今皇帝提出在关外实行井田制,不管可不可行,都代表皇帝在实行仁政,致力于三代之治。
内阁首辅黄立极,当即就率领群臣说道:
“《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本朝海瑞曾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
“陛下在辽东实行井田,施行仁政,臣等为天下贺。”
群臣齐声称颂,认为皇帝仁善,实行井田封建。
实在没想到群臣的反应这么大,朱由检发现自己低估了井田制在儒生心中的意义。
在他心中,井田制是个老古董的制度,自己也没想过恢复它。只是一方里恰好就是一井田,借用这个名称而已。
如今群臣的反应,让他觉得这个名称用得很对,以后海外封地的方十里、方百里,要改称一百井田、一万井田。
井田封建,果然是儒生心中的浪漫。自己要满足他们的幻想,为他们分封井田——
让他们去海外建立领地、甚至建立藩国,把大明人口迁移出去,减轻人口负担。
这就是朱由检所规划的,新时代的井田封建!
《明史·海瑞传》:
瑞生平为学,以刚为主,因自号刚峰,天下称刚峰先生。
尝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
故自为县以至巡抚,所至力行清丈,颁一条鞭法。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
(本章完)
又是一笔烂账,朱由检懒得追究,也没办法追究,说道:
“以前的事就都算了,以后成立辽东护军府,参考军民府管理。”
“护军府设政务署、廷尉署、卫尉署,管理民政、司法、执法事务。”
“各地的城池看需要,由护军府决定是否成立衙署。”
“辽东所有政事,由护军使管辖。衙署有品级的官职,由护军校尉担任。”
增加辽东护军使的职能,把辽东大小政事交给他实行军管,朱由检又说道:
“护军府政务署除了原本各科之外,设置专门的地政科,专门负责土地事宜。”
“丈量辽东目前所有耕种的土地,确定民众所拥有的私田,按照内地府县,给他们发放地契。”
“但是一定要说清,只有战争结束之后,这些土地才属于他们。”
“战争期间,所有土地都被征收屯田,实行统一管理。”
“作为补偿,朝廷会在收复辽东后,给他们分配辽东的土地。”
“每年补偿一成,十年后他们就能获得相当于现有面积的土地。”
这个政策,让群臣都舒了口气,知道皇帝并不是随意征收土地。
每年补偿一成,可谓是很高的补偿。现有的土地主人,能够毫不费力地获得更多土地。
但是为了防止有的人获益非常多,朱由检也定下限制,说道:
“最高补偿一万亩。”
“所有土地在一万亩以上的家族,户部都要注意。”
“这些家族的土地多,一定是纳税大户。户部要关注他们的处境,帮他们解决困难。”
“以后地方省府州县都要评选十大纳税人,表彰他们的贡献。”
“不要让低级官吏,随意为难给朝廷提供税收的人。”
群臣听得汗颜,不知道皇帝是知还是不知,那些拥有几万亩、几十万亩的家族,大多是百姓投献而来,为的就是减免赋税徭役——
这些家族根本就不纳税,更别提纳税大户了。
皇帝这个说法,简直是把万亩土地以上的家族,架到火上去烤,让所有人注意他们的纳税。
朱由检当然知道他们偷税漏税,这个政策就是把他们架到火上烤,让朝野的人都注意这些家族。
对于穷得入不敷出的他来说,恨不得让这些大家族,立即补缴赋税。
他对官员优免,可谓痛恨至极!
官员优免这东西,是从弘治年间开始的。但那时只是免丁,优免杂泛差徭。
只是官员在开了这个口子后,就开始不断扩大,到了嘉靖二十四年,终于制定正式的优免则例。
但是那时优免最多的京官一品,也不过免粮三十石、人丁三十丁。
谁也无法想到,仅仅二十多年后,徐阶就是靠这条政策,拥有了几十万亩土地。
地方官员根本不敢查他们拥有的土地多少,又该优免多少。
优免这种事情,几乎成了全免!
如果只看朝廷规定的优免则例的话,朝廷免掉的税收并不多。但是实际执行时,这个漏洞却很大。
后来为了防止优免变成全免,万历年间又把优免定为田亩,一亩田准免三升,最高是一千亩。
但是地方官员根本不敢清查,不敢按千亩标准严格执行。甚至出现地方官员把优免田亩提高十倍、按这个标准清查土地时,前任内阁首辅表示要亲自解粮进京的事情。
可以说,优免在某些地方被执行为全免,已经是个事实。
想到那么多的土地需要优免,甚至被隐匿了更多土地,朱由检就忍不住心痛,恨不得立刻惩罚他们偷税漏税。
但是这些人又多是朝堂高官、或者退休大臣,朱由检这个刚登极的皇帝,根本不可能在这时动他们。只能把土地多的家族先挂出来,让人们都注意他们的税收问题。
同时,他决定在打击阉党时,也加上偷税漏税这一条。根据万历年间定下的优免条例,严查附逆官员的偷税漏税。
以后,朱由检还打算收紧优免,甚至废除所有免税规定。让贵族官员士绅,都要一体纳税。
闪过这些念头,朱由检又询问道:
“辽东如果收复,会有多少耕地?”
兵部尚书袁可立道:
“按照万历年间清丈数据,辽东都司有两万九千余顷耕地。”
“嘉靖年间是三万八千余顷。”
“多少?”瞪大眼睛,朱由检实在不敢相信这个数据。
他总算知道孙承宗为何拿屯田五千余顷的功绩来回说了,因为万历年间整个辽东才两万九千余顷耕地,孙承宗能在关外那一小片地方屯田五千余顷,真的是大功绩。
这个田亩数字,朱由检真的不敢相信。就算是嘉靖年间的三万八千顷、三百八十万亩,朱由检也不相信——
就算现在的生产力落后,东北三省只开发了辽宁的一部分,至少也得有千万亩吧?
二百九十万亩、三百八十万亩,只有这个数字三分之一。
官员隐匿土地的胆子太大了,不能按这个田亩数字给士兵军功授田。
实在不敢相信这个数字,朱由检仔细询问,才知道辽东的田亩数字这么小,是因为使用大亩。
正常的亩是二百四十步为一亩,辽东用七百二十步为一亩,是正常的亩三倍。所以辽东的三万顷左右耕地,其实是九万顷左右——
九百万亩的耕地,相比朱由检估计的千万亩,差距已经不大。
这个说法,勉强让朱由检接受。不过他却不敢按亩分配,这种复杂的亩制实在太麻烦了,同样的一亩地,可能是另一块地的三倍大小。连孙承宗都说不清他开垦的五千余顷军屯用的是大亩还是小亩,朱由检更不敢用这种亩制了。
想到自己打算在海外封地的事情,朱由检询问道:
“辽东面积多大?”
“有没有千里见方?”
不知皇帝要做什么,袁可立道:
“以前的辽东都司,千里见方是有的。”
“若是再往北拓展,还能有数千里。”
有这个面积就好,朱由检设想的封地是按平方里计算,辽土土地分配,他也打算按面积,遂向群臣说道:
“《孟子》曰:方里而井。”
“《春秋谷梁传》曰: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朕打算在关外把里改为三百步,每一里的平方,也就是一方里,为一井田。”
“千里见方,就是百万平方里、百万井田。”
“这百万井田,就作为百万份军功,授予所有参与收复辽东的功臣。”
“最低一井田,最高一百井田,功劳大者先挑,功劳小者后挑。死难烈士优先、伤残将士优先、前线将士优先。”
“这些土地按井田制实行十一税,谁都不能免税,但也不缴纳其它任何地丁银。”
“功劳不能买卖,井田也不能买卖,同样不能分割,户主世代承袭,由朝廷赐予和收回。”
打算在辽东试行分封,把土地分成小块,直接分配出去。
如果事情顺利,以后就在海外分封更大的,十里平方起步。
群臣听到皇帝所言,眼睛都瞪圆了。实在没有想到,皇帝会这么分配土地。
尤其是井田这个说法,让他们浑身激动,认为皇帝在恢复古礼——
哪一个儒家士子,没有恢复井田制的想法呢?
只是井田制实在不可行,王莽改制失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所以儒家士子,才不得不放弃井田制。
但是历朝历代,都不乏提倡井田制的士人。如今皇帝提出在关外实行井田制,不管可不可行,都代表皇帝在实行仁政,致力于三代之治。
内阁首辅黄立极,当即就率领群臣说道:
“《孟子》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本朝海瑞曾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
“陛下在辽东实行井田,施行仁政,臣等为天下贺。”
群臣齐声称颂,认为皇帝仁善,实行井田封建。
实在没想到群臣的反应这么大,朱由检发现自己低估了井田制在儒生心中的意义。
在他心中,井田制是个老古董的制度,自己也没想过恢复它。只是一方里恰好就是一井田,借用这个名称而已。
如今群臣的反应,让他觉得这个名称用得很对,以后海外封地的方十里、方百里,要改称一百井田、一万井田。
井田封建,果然是儒生心中的浪漫。自己要满足他们的幻想,为他们分封井田——
让他们去海外建立领地、甚至建立藩国,把大明人口迁移出去,减轻人口负担。
这就是朱由检所规划的,新时代的井田封建!
《明史·海瑞传》:
瑞生平为学,以刚为主,因自号刚峰,天下称刚峰先生。
尝言:“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
故自为县以至巡抚,所至力行清丈,颁一条鞭法。意主于利民,而行事不能无偏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