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儿还是不怎么被认同的。

    族里对这种事儿其实是不赞同的,不然当初莫三孚也不会被族里拉去关着反省,许春林也不会被族里的宗亲们谩骂。不过后来族里是怎么同意的?

    虽然没有拿到明面上将,族里和莫三孚一家也没公开,但这些家里有老人的人哪个不知道是因为莫三孚答应了族里给修个族学,先生的费用他还供十年,才松的口?

    反正娶男妻对族里的名声没多大的影响,在读书人眼里还能算个雅好,他们也能得到便宜,谁家里没有几个到了上学年纪的娃?也就不计较了!

    一个个的大小伙儿心里想着自个儿的事儿,看着前面的两个人,好吧,一个长得高大文雅,一个漂亮得不像人,这三孚和林老板也挺配的!

    林玥欢是个人精儿,对这些没经过什么阴谋诡计的大小伙儿的表情那是无一丝遗漏地收在了眼里,心中觉得有蹊跷,但面上的表情那是丝毫未变。

    林玥欢是个孤儿,不懂族亲的权利及其对一个人的重要,但好歹也是知道一些的,当初没过问只是因为他没有身在其中,所以没想到,但今儿看着这些族人们的表情,林玥欢就想起了这事儿。

    莫三孚不是和他一样的孤家寡人,他还有这么大的族亲,这么多的族人,当初同意他娶自己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情?

    莫三孚和林玥欢坐在主桌的下位,主桌其他位置上坐着的是许春林和大掌柜以及族里来的两个老人和族里说得上话的两个年轻人,其中一个就是秀才莫铁生,张小花的相公,他是族里前途最大的秀才,明事理,不死板,虽然家里穷,但也没人愿意得罪他,族里对他很是看重。另一个青年长得壮实,是和莫三孚同支的大伯家的长子叫莫三字,和莫三孚于莫三孚的关系一样,是个跑商的,和林玥欢不同,他专跑北方京都那一带,在族里也有一定的威信。

    往日里许春林就不可能和一帮子男人坐在一个桌上吃饭,但定礼之日例外,忠县的定礼之日是男女大防最松懈的一天真不是说假的,从忠县走出去的人都知道,只有忠县的定礼是这样。

    主人家坐下来了,宴席也开了,一众农家人看着那陆陆续续上来的菜早就流口水了,这会儿族老宣布开席都大口大口吃了起来,主桌上的人虽然吃得斯文,但也没停下筷子。

    林玥欢不喜欢吃这些东西,细嚼慢咽的,保证自己不落了筷子不落礼数也就够了,莫三孚见此也没说什么,他虽然会强迫林玥欢吃东西,也是怕他饿死了,他知道这些东西没多少灵气,林玥欢这种仙、魔之体对这些东西没有任何食欲,但总归是吃上一些的好,免得饿死了,他偶尔在给他一些有灵气的食物,保证他饿不死就行了。

    莫三孚现在身上也没有那么多含有灵气的食物,只能偶尔给他加点餐,忠县周围又没有适合灵植生长的灵脉,只能将就着了。

    宴席吃完的时候太阳还未落山,莫三孚吩咐郑大壮他们将族老们送回莫家村,马车、驴车全用上,当然,莫三孚是不会拿点心送他们回去的,至于坐不下的年轻人就只能自个儿走路了,跟着驴车走,累了换一换也不是多大的事儿。

    而莫三孚将许春林他们送回了粮店,坐到日落之后,没有回去直接就去了林玥欢那儿,自端午过后他们还没见过,今儿见了也没好好说过话,总得去见见。

    林玥欢对莫三孚到的到来显然没有多惊讶,这段感情虽然只有他爱莫三孚,但是主动的却一直是莫三孚,付出那些时间和精力的也多半是莫三孚,有时候林玥欢都会怀疑他们两的角色是对调了的,但偶然看着莫三孚那没有任何情感的眸子又会被一盆水浇醒,莫三孚对他真的不是爱,仅仅只是不排斥、不讨厌。

    莫三孚是那种负责人的大男人,他承诺了的就一定能办到,比如在他们两个的事上。

    林玥欢很想为莫三孚做些什么,可是看着莫三孚把一切都安排好,计划好,又感觉没什么可以做的,久而久之就变成了这种明明是他爱着莫三孚,但付出的却是莫三孚,这种诡异的局面。

    林玥欢知道感情的事不是这样的,它必须是两个人一起经营,他得拿出勇气来,努力去做一些事,去得到莫三孚的心,不然以后遇到比他更好的人岂不是糟糕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一章没有对话的文,咳,好久没更,因为天冷了,作者一时没缓过来【信吗?】

    ps:觉得360和搜狗遇上晋江就是一场灾难!┭┮﹏┭┮

    ☆、第六十一章、大选(一)

    莫三孚进到林玥欢的屋子里时,林玥欢正坐在榻上,面前的榻桌上堆着莫三孚送来的礼品,绑着红布的背篓也被放在桌子上,他看着手里的册子,还不忘将一颗花生糖塞进嘴里。

    林玥欢看着推门而入的莫三孚,放下了手里的册子,“来了?”

    “嗯,在看什么?”莫三孚走过去,看了看林玥欢手里的书册,是聘礼的单子。

    “在看单子。”林玥欢放下手里的册子,道:“在想怎么处理莫哥送来的那些布匹!”

    莫三孚送来的礼中有好些红布,是用来做成亲时的婚服的,这也是这儿的习俗,男方将红布送给女方,女方将两人的婚服做出来,也算是男方考校女方的女红,就算富人家的女孩儿请来技艺好的绣娘师父做了衣服也要象征性地动几针,然后做个荷包之类的小东西合着新郎服送去男方家。不过这会儿成亲的是莫三孚和林玥欢,而林玥欢做了嫁的那一方,这礼服就要交给他了,而他又是个从未拿过针线的男人!

    莫三孚听着他说话,一边拿了一颗花生糖,学着林玥欢的样子塞进嘴里,舌头转了转就皱了眉头,“真甜!”

    林玥欢没介意莫三孚没答话,见他那像是吃了黄连似的模样,笑了笑,莫三孚见状将人捞过来,把嘴里的糖硬塞到林玥欢嘴里,立即倒了杯茶喝,末了还嫌弃道:“太甜了。”

    林玥欢嘴里塞了两颗糖,两颊鼓鼓的,瞪着莫三孚,含糊不清道:“这是糖,怎可能不甜?”

    莫三孚不再逗他,也给他倒了杯茶,“你若不喜欢就放着,等婚礼后打发那些小孩儿。”

    定礼的糖的另一个作用就是打发闹亲的小孩,基本每个区闹亲的孩子都能从新娘子那儿得到一块糖或是一把炒米,当然得炒米的比较多,这炒米也不限于大米,有苞米、薏米,只要带米字的粮食,请专门炒米的人家炒了也算数,多数的农家用的都是苞米,苞米炒好了后比较大颗,小孩的手小,一把也抓不了几颗,最重要的是苞米比较便宜。这也是个讨吉利的事儿,闹亲的小孩越多越好,说是子嗣丰旺!

    “闹亲的小孩儿多了也是无用!”林玥欢闻言呢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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