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完编曲,李恒今天难得早睡一回,于12点之前躺到了床上。
躺下之际,他还在想,嗯?今天余老师竟然没来敲门,难道像老付所说的,
没在庐山村?
结果他这念头刚刚生起,楼下就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
「咚咚咚!」
得咧,他娘的就不该想到这破事,大冬天的脱衣穿衣我容易嘛我,笋尖都冻坏了,也没有37度恒温帮着悟热。
不情不愿下到一楼,在拉开门栓的刹那,他脸上登时布满了笑容,没有任何意外,外边果然是余淑恒。
「老师。」
「嗯,今天麦穗在不在?」
「她被孙曼宁拉走了。」说着这话的李恒,主动侧让到一边,不管人家进不进来,他都要做出一副欢迎的模样。
余淑恒沉思片刻,一言不发地转身往对门25小楼行去。
李恒看着她的背影,没动,心道陈姐在家,余老师没有理由惧怕。
但他又想错了,余淑恒在自己家里转悠一圈,然后又走了出来,左手提着一瓶红酒,右手捏着两个白净的红酒杯。
四目相视,李恒心领神会地问:「陈姐走了?」
「思雅家里临时出了点事,老付陪她回家了。」余淑恒如是说。
这样麽,李恒望了望斜对门24号小楼,才发现院墙大门横着一把门锁,显然是从外面锁上的。
把余老师让进门,李恒随手把门关上,他也没问为什麽还怕?
因为鬼压床这东西邪乎的很,他曾经饱受其害,一度弄得有点惧怕回老家。
最恐怖的一次是:大概在13岁左右的时候,他半夜在床上躺着,迷糊中好似看到一个黑影从窗户飘了进来,径直来到床边,然后下一秒他就口不能言丶手不能动了,但意识特别清醒,脑门脖子在冒汗。
其实回忆起这件事时,他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到底是幻觉?还是做梦?反正事后他吓得两天没怎麽吃饭,没办法,最后被老妈拉着去信了个迷信,结果神婆让他吃一个猪心脏。
这玩意怎麽吃?
就是把猪心脏煮熟,什麽调味料都不用放,盐也不放,用清水煮,还不准切碎,而后拿在手里啃。
啃第一口,他就想吐。
啃第二口,他真吐了。
第三口没吃完,猪心脏被他丢了,末了还被田润娥同志追着打了一顿。
这可是他童年的阴影啊。
直到长大后才发觉,其实好多人都有鬼压床现象,至于缘由来自什麽?各说其法,五花八门。
余淑恒今天穿得特别淡雅,一头长发随意挽了起来,盘在头上。
一前一后上楼间隙,李恒在背后第一次细细端详了会她,觉得这一身青色衣裳配上这个发型,再加上浓厚的书卷气息,非常的有润味。
唯独一点,就是余老师还是那个余老师,人太过冷淡了些。属于她不说话,
别个也不好搭话的局面。
踩着木板楼梯,两人在一片轻微的吱呀吱呀声中上到了二楼。
她在楼道口环视一圈,问他:「李恒,你现在困不困?」
困倒是不困,李恒回答:「还好。」
听闻,余淑恒来到茶几旁,随意坐在了沙发上,微笑对他说:
「今天馋酒,你陪我一起喝点。」
「成。」
李恒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单侧沙发上。
红酒似乎已经松开了的,把俩酒杯放茶几上,她优雅地倒了起来,随后一杯递给他,一杯自己拿起。
她不言语,眼神示意李恒碰一个,然后小口小口喝着。
是有心事麽?他这样暗暗猜测,却也没问出口,慢慢悠悠陪同。
此时夜已深,是人是狗都在睡,除了偶尔的酒杯碰撞声,大抵就只有各自的呼吸声了,静得可怕。
一杯酒喝完,两人都没交流。
两杯过后,同样如此。
直到第三杯,喝到一半时,余淑恒忽地开口:「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李恒道:「老师你说。」
余淑恒那一直涣散的目光瞬间聚集,投射到他脸上:「《故乡的原风景》是怎麽创作出来的?」
嗯?
为什麽问这问题?
记得自己以前粗略解释过啊,难道她不信?
李恒脸皮厚是,没改说辞,同往常那样张口就来:「零散的调子在脑海中存续了好些年,随着时间沉积才有现在的样子。」
余淑恒清雅一笑,转着手里的酒杯说:「我托国内外的朋友都找过,但没有任何一点痕迹。
说实话,一开始我是保持怀疑态度的,你的陶笛水平充其量只能算可以,但距离登峰造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你不可能创作出这样厉害的曲子。」
听完,李恒不二话,起身进了书房,然后拿了一把二胡出来,当着她的面自顾自拉一遍《故乡的原风景》。
拉完,他不动声色问:「老师觉得我这二胡水平咋样?」
余淑恒凝望着他,欲言又止。
如果说他陶笛水平一般,那二胡造诣无疑极高。
见状,李恒闭上眼晴沉思一会,对她说:「我这还有一首,老师你听听。」
说罢,他开始用二胡演奏世界级名曲《最后的莫西干人》。
琴弦一动,客厅顿时被苍凉丶无奈和绝望的气氛所渲染,美妙的旋律直击灵魂,就算见过世面的余淑恒,此时也被镇住了。
3分50秒过去,李恒睁开眼晴,看向右手边的女人。
此时的余淑恒已然没了之前的神态,盯着杯中红酒,沉浸在音乐中久久没回过神·
最后她艰难地抬起头:「这首曲子叫什麽?」
四目交投,李恒悠悠道:「叫《不信任》。」
听闻,余淑恒嘴唇微张,随后又阖上,静气小半天后,她缓缓站起身,转头往楼道口行去。
接着传来一阵蹭蹭蹭的下楼梯声。
哟,这是被气走了?李恒眨巴眼,放下二胡,吊尾跟着下楼,他也不劝,去关门而已。
不过他明显想偏了,这女人是因为红酒喝完了,又跑家里拿了一瓶茅台过来。同时还不忘换两个新酒杯。
李恒站在门口,「喝白的?」
「红酒不过瘾。」她嘴里淡淡说着,视线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眼睛。
李恒:
看不出来嘛,这麽冷艳的书香御姐,竟然还是个隐藏的酒鬼。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乾。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麽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丶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
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丶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异:「这麽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麽就买什麽,
看上什麽就有什麽,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麽多年,几乎没有人件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麽有骨气,就是这麽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发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麽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像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
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什麽都不缺,没有经历过困苦,可能也写不出来那麽有深度的《活着》和《文化苦旅》,也创作不出《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就叫有得有失吧。
困难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她这样思量。
李恒把虎皮青椒装盘,回答道:「还早?其实不早了,我们村有些小孩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捡柴,我已经算是比较懒得那一批了。」
余淑恒顿时生了兴致:「听你这麽说,我忽然想去你们老家看一看。」
「可以啊,到时候叫上王老师一起,我给你们当导游。跟你讲,我们那高山地方,也许什麽都不如沪市这样的大城市,但论山清水秀和野味,绝对能令你满意。」李恒绘声绘色夸赞自己老家。
「好,等有时间了,我叫上润文走一趟。」
她其实是有些好奇的,是什麽样的小镇,能孕育出肖涵那麽精致的人,如同精灵一般。
也好奇李恒的父母是什麽样的人?能培养出这麽优秀的儿子。
三个菜,她端一盘红烧排骨,李恒拿着油麦菜和虎皮青椒上了二楼。
气氛都这了,下酒菜也有了,两人没有问对方还行不行的问题?
就一个字:喝就完事了!!!
茶几上的茅台是500毫升装,之前两人已经喝了三杯,还剩半瓶多点。
余淑恒边倒酒边说:「好多年没开喝了,今晚破个例。」
他说:「来,乾杯。」
余淑恒笑了下,酒杯碰在一起。
躺下之际,他还在想,嗯?今天余老师竟然没来敲门,难道像老付所说的,
没在庐山村?
结果他这念头刚刚生起,楼下就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
「咚咚咚!」
得咧,他娘的就不该想到这破事,大冬天的脱衣穿衣我容易嘛我,笋尖都冻坏了,也没有37度恒温帮着悟热。
不情不愿下到一楼,在拉开门栓的刹那,他脸上登时布满了笑容,没有任何意外,外边果然是余淑恒。
「老师。」
「嗯,今天麦穗在不在?」
「她被孙曼宁拉走了。」说着这话的李恒,主动侧让到一边,不管人家进不进来,他都要做出一副欢迎的模样。
余淑恒沉思片刻,一言不发地转身往对门25小楼行去。
李恒看着她的背影,没动,心道陈姐在家,余老师没有理由惧怕。
但他又想错了,余淑恒在自己家里转悠一圈,然后又走了出来,左手提着一瓶红酒,右手捏着两个白净的红酒杯。
四目相视,李恒心领神会地问:「陈姐走了?」
「思雅家里临时出了点事,老付陪她回家了。」余淑恒如是说。
这样麽,李恒望了望斜对门24号小楼,才发现院墙大门横着一把门锁,显然是从外面锁上的。
把余老师让进门,李恒随手把门关上,他也没问为什麽还怕?
因为鬼压床这东西邪乎的很,他曾经饱受其害,一度弄得有点惧怕回老家。
最恐怖的一次是:大概在13岁左右的时候,他半夜在床上躺着,迷糊中好似看到一个黑影从窗户飘了进来,径直来到床边,然后下一秒他就口不能言丶手不能动了,但意识特别清醒,脑门脖子在冒汗。
其实回忆起这件事时,他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到底是幻觉?还是做梦?反正事后他吓得两天没怎麽吃饭,没办法,最后被老妈拉着去信了个迷信,结果神婆让他吃一个猪心脏。
这玩意怎麽吃?
就是把猪心脏煮熟,什麽调味料都不用放,盐也不放,用清水煮,还不准切碎,而后拿在手里啃。
啃第一口,他就想吐。
啃第二口,他真吐了。
第三口没吃完,猪心脏被他丢了,末了还被田润娥同志追着打了一顿。
这可是他童年的阴影啊。
直到长大后才发觉,其实好多人都有鬼压床现象,至于缘由来自什麽?各说其法,五花八门。
余淑恒今天穿得特别淡雅,一头长发随意挽了起来,盘在头上。
一前一后上楼间隙,李恒在背后第一次细细端详了会她,觉得这一身青色衣裳配上这个发型,再加上浓厚的书卷气息,非常的有润味。
唯独一点,就是余老师还是那个余老师,人太过冷淡了些。属于她不说话,
别个也不好搭话的局面。
踩着木板楼梯,两人在一片轻微的吱呀吱呀声中上到了二楼。
她在楼道口环视一圈,问他:「李恒,你现在困不困?」
困倒是不困,李恒回答:「还好。」
听闻,余淑恒来到茶几旁,随意坐在了沙发上,微笑对他说:
「今天馋酒,你陪我一起喝点。」
「成。」
李恒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单侧沙发上。
红酒似乎已经松开了的,把俩酒杯放茶几上,她优雅地倒了起来,随后一杯递给他,一杯自己拿起。
她不言语,眼神示意李恒碰一个,然后小口小口喝着。
是有心事麽?他这样暗暗猜测,却也没问出口,慢慢悠悠陪同。
此时夜已深,是人是狗都在睡,除了偶尔的酒杯碰撞声,大抵就只有各自的呼吸声了,静得可怕。
一杯酒喝完,两人都没交流。
两杯过后,同样如此。
直到第三杯,喝到一半时,余淑恒忽地开口:「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
李恒道:「老师你说。」
余淑恒那一直涣散的目光瞬间聚集,投射到他脸上:「《故乡的原风景》是怎麽创作出来的?」
嗯?
为什麽问这问题?
记得自己以前粗略解释过啊,难道她不信?
李恒脸皮厚是,没改说辞,同往常那样张口就来:「零散的调子在脑海中存续了好些年,随着时间沉积才有现在的样子。」
余淑恒清雅一笑,转着手里的酒杯说:「我托国内外的朋友都找过,但没有任何一点痕迹。
说实话,一开始我是保持怀疑态度的,你的陶笛水平充其量只能算可以,但距离登峰造极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当时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你不可能创作出这样厉害的曲子。」
听完,李恒不二话,起身进了书房,然后拿了一把二胡出来,当着她的面自顾自拉一遍《故乡的原风景》。
拉完,他不动声色问:「老师觉得我这二胡水平咋样?」
余淑恒凝望着他,欲言又止。
如果说他陶笛水平一般,那二胡造诣无疑极高。
见状,李恒闭上眼晴沉思一会,对她说:「我这还有一首,老师你听听。」
说罢,他开始用二胡演奏世界级名曲《最后的莫西干人》。
琴弦一动,客厅顿时被苍凉丶无奈和绝望的气氛所渲染,美妙的旋律直击灵魂,就算见过世面的余淑恒,此时也被镇住了。
3分50秒过去,李恒睁开眼晴,看向右手边的女人。
此时的余淑恒已然没了之前的神态,盯着杯中红酒,沉浸在音乐中久久没回过神·
最后她艰难地抬起头:「这首曲子叫什麽?」
四目交投,李恒悠悠道:「叫《不信任》。」
听闻,余淑恒嘴唇微张,随后又阖上,静气小半天后,她缓缓站起身,转头往楼道口行去。
接着传来一阵蹭蹭蹭的下楼梯声。
哟,这是被气走了?李恒眨巴眼,放下二胡,吊尾跟着下楼,他也不劝,去关门而已。
不过他明显想偏了,这女人是因为红酒喝完了,又跑家里拿了一瓶茅台过来。同时还不忘换两个新酒杯。
李恒站在门口,「喝白的?」
「红酒不过瘾。」她嘴里淡淡说着,视线却一动不动盯着他眼睛。
李恒:
看不出来嘛,这麽冷艳的书香御姐,竟然还是个隐藏的酒鬼。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乾。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麽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丶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
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丶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异:「这麽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麽就买什麽,
看上什麽就有什麽,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麽多年,几乎没有人件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麽有骨气,就是这麽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发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麽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像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
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什麽都不缺,没有经历过困苦,可能也写不出来那麽有深度的《活着》和《文化苦旅》,也创作不出《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就叫有得有失吧。
困难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她这样思量。
李恒把虎皮青椒装盘,回答道:「还早?其实不早了,我们村有些小孩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捡柴,我已经算是比较懒得那一批了。」
余淑恒顿时生了兴致:「听你这麽说,我忽然想去你们老家看一看。」
「可以啊,到时候叫上王老师一起,我给你们当导游。跟你讲,我们那高山地方,也许什麽都不如沪市这样的大城市,但论山清水秀和野味,绝对能令你满意。」李恒绘声绘色夸赞自己老家。
「好,等有时间了,我叫上润文走一趟。」
她其实是有些好奇的,是什麽样的小镇,能孕育出肖涵那麽精致的人,如同精灵一般。
也好奇李恒的父母是什麽样的人?能培养出这麽优秀的儿子。
三个菜,她端一盘红烧排骨,李恒拿着油麦菜和虎皮青椒上了二楼。
气氛都这了,下酒菜也有了,两人没有问对方还行不行的问题?
就一个字:喝就完事了!!!
茶几上的茅台是500毫升装,之前两人已经喝了三杯,还剩半瓶多点。
余淑恒边倒酒边说:「好多年没开喝了,今晚破个例。」
他说:「来,乾杯。」
余淑恒笑了下,酒杯碰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