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穗说完,周诗禾丶余淑恒和叶宁都没做声,依旧证证地看着这姑娘。
    直到李恒开口:「我们高中几个关系好,历来都是如此。」
    他这话虽然夸张了点,但彼此夹菜倒是常事啊,不过这个彼此也就加个宋好和孙曼宁了。其他人融不进他们的4人圈子。
    像与他关系要好的缺心眼和柳黎两货,每次面对宋妤和麦穗时都放不开,几乎不怎麽愿意凑一块吃饭。
    只有李恒曾跟在子屁股后面同几女混熟了,才没那麽多的顾忌。
    当然,搁重生前,他面对宋妤的时候,也经常拘谨束手束脚,只有两世为人后才彻底去掉了心中锁,做到坦荡丶潇洒。
    见李恒出声维护麦穗,周诗禾丶余淑恒和叶宁三女面面相小阵,很有眼力见地继续聊起了刚才的话题,对桌上李恒同麦穗的持续互动假装视而不见。
    吃完饭,余淑恒问李恒:「引线我托人买过来了,该怎麽做?」
    李恒问:「老师,染血的菜刀有麽?」
    余淑恒微笑点头:「有,不过不是菜刀,而是屠宰场的杀猪刀,还有一只公鸡可以现杀。」
    李恒站起来,「杀猪刀煞气更重,效果更好,走,我帮你去弄。」
    「好。」
    余淑恒起身,带着他往25号小楼行去。
    麦穗丶周诗禾和叶宁有些好奇,也跟了去。
    余老师就是余老师,家大业大嘛,导火引线竟然买了几十米,好大一捆,把李恒人都看麻了。
    不过他没声张,而是秉着让她心安的想法,拿把剪刀剪了11圈下来。院门左右各挂一圈,一楼大门上方悬挂一圈,上下楼梯口两圈,阁楼和阳台各一圈。主卧门一圈,窗户上挂一圈,床头床尾也各一圈。
    做完这一切,在四女的注视下,李恒提起公鸡问:「老师,这鸡开叫了没?
    要开叫的公鸡才行。」
    这是农村习俗,说开叫的公鸡才算成年,公鸡血才有避邪效果。
    余淑恒说:「开叫了,我两小时前还听它在叫。」
    白天也叫?
    哟,这麽骚的公鸡,你不死谁死?
    公鸡起码六七斤,李恒让干过农活的麦穗帮忙捉鸡腿,他掐住鸡脖子开始拔毛,来个现场宰杀。
    不过鸡血没用碗装,而是在院门丶楼梯口和主卧门丶以及窗户边各自淋洒一些。他看做法事的道师都是这样操作的,说是能把邪异拒之门外,至于有没有效果?
    呼!那就不得而知了,反正主打一个让余老师安心的作用。
    四女全程都没出声打扰,直到他提着公鸡要出门,叶宁才不住问:「这鸡拿走也是法事流程?」
    李恒眨巴眼:「我们那边都是这样的,道师杀完鸡都会带走的,不会跟主家商量。主家也不会问,算是行业潜规则。」
    叶宁问:「那丶是不是还要拿回去做法?插香烧纸?
    李恒回答的很乾脆:「没有,我就觉得这鸡肉质不错啊,妥妥从小散养喂大的土鸡,味道应该很好,看着眼馋。」
    四女目光积聚在他身上,相当无语。
    要不是叶宁像个好奇宝宝一样发问,余淑恒丶周诗禾和麦穗都没想到他就是想吃鸡。
    感受到她们的眼神不对劲,李恒乐呵呵发出邀请:「我打算一鸡三吃,黄鸡丶醋蒸鸡和辣子鸡丁,这些都是湘菜经典名菜,你们晚上过来吃饭啊,过了这个村就没个店喽。」
    说完,他提着公鸡走了。
    余淑恒默默看着这一切,想了想,去厨房把今天刚到的鲈鱼和一些肉类蔬菜也搬到了26号小楼。
    东西比较多,她招呼麦穗三女一起搬了两次才搬完。
    李恒惊讶:「这麽多菜?」
    余淑恒答非所问,红唇蠕动吐出三字眼:「半个月。」
    哦,懂了,明白了!她答应跟自己一起上春晚,自己曾承诺半个月伙食的。
    问题是,当初我只是想哄骗哄骗你啊,你好岁也是一大学老师,平素冷得跟个冰坨坨似的,怎麽能跟一学生较真呢?
    对不对?怎麽能较真呢?
    李恒梗着脖子问:「老师,你竟然来真的?」
    余老师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微笑!
    其实对于余老师来讲,那些各大饭店的名菜早吃腻了,远没有李恒手下的家常菜和江湖菜有吸引力,这也是她破天荒放下身份的缘故,
    当然,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心情是复杂的,并不是真的纯为了一口吃欲。
    至于怎麽个复杂法,她自己一时也授不清。
    只是当他和别个女生走得很近时,余淑恒的眼角馀光会不由自主地关注着一切。
    烧一锅开水把鸡毛拔掉,他就没管了,进书房看书写作去了。
    吃是重要,但他目前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没那麽多的时间浪费,他是一个非常有紧迫感的人,原定的事情如果不按计划做完,总是玩得不自在。
    目送他上二楼,叶宁悄悄问麦穗:「穗穗,李恒这家伙到底在干什麽呀?一天天神秘兮兮的,总是呆在书房?」
    这问题周诗禾也想过,一个人爱看书她能理解。
    可痴迷到这种程度的,一有时间就钻书房的,年纪轻轻就能舍弃玩乐,她还是头一回见。
    不过周诗禾是一个低调内敛的人,良好的家风和个人涵养注定了她不会多嘴。
    见俩好友看向自己,麦穗难为情地说:「他确实在干正事,余老师也知道,
    也许过段时间你们就会知晓。」
    听到这话,叶宁和周诗禾互相看看,聪明地没追问。
    下午5点半,李恒做了一桌晚餐接待几人。
    一起上桌的还有刚赶回来的假道士和陈思雅。
    饭后,老付逮着单独机会,向他请教:「李恒,你感情经验丰富,帮我分析一下目前我该怎麽做?」
    李恒上上下下打量一番老付,十分错愣:「你都跟陈姐回老家了,别告诉我,你们还没到一起?」
    老付扶扶金丝眼镜,叹气道:「你小子这是什麽眼神,大晚上的她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我只是陪着过去,没进她家门。」
    李恒异:「那你在哪里过的夜?」
    老付说:「还能哪?当然是外面旅舍啊,私人旅舍便宜。』
    李恒围绕他转一圈,又转一圈,又又转一圈,转到老付头
    皮发麻了才丢一句「老付,以后到外面别说我们认识,我丢不起那人!」
    老付一把拉着他,慌忙说:「瞎!你小子,别走!跟我说说怎麽做?」
    李恒连翻几个白眼,恨铁不成钢地数落道:「怎麽做?这还要我教你?将来洞房也要我教你吗?
    下次买点东西过去,进门就喊爸妈,明白不?「
    老付惊呆了,迟疑问:「这丶这脸皮得多厚,我怎麽开得了口?你小子就没别的好方法了?」
    「嫌脸皮厚?哦,现在知道脸皮厚了?比人家大八九岁,还狗皮膏药似地跟人家屁股后面追了8年,你那时候咋不觉得脸皮厚?」李恒无语,好想一指头摁死这单身狗。
    老付脸色被说得青一块紫一块,搓搓手,毗个牙花辩驳:「别混为一谈,这不一样。」
    李恒甩开他走人,临走前还不忘奚落一句:「是不一样,这点胆量都没有还寻求什麽爱情啊。
    那就继续单着呗,横竖年岁大的是你,又不是我。」
    他走了,留下老付一个人在寒风中凌乱。
    今天《文化苦旅》第38篇章写完了,还有3篇章就结束,沿着校园走啊走,李恒忽地感觉轻松了好多。
    路过伟人雕像时,他停下脚步仰了许久,直到一个声音惊动了他。
    「恒哥。」
    李恒侧头,发现是李光和唐代凌从左边一条小道钻了出来。
    他问:「你们这是去哪?」
    李光走过来一把抱起他,「妈蛋!今天找了你一天都没找到人,总算碰着你了。」
    李恒问:「找我什麽事?」
    李光手指比划比划,「我们两个联谊寝商量骑自行车去旅游,大夥都同意了,就差你了。」
    李恒眼皮一掀:「这寒冬腊月的,去骑行?哪个白痴出的主意,莫不是喝醉了?」
    李光指着他哈哈大笑,「我要去告诉魏晓竹,你骂她白痴,这是她丶戴清和乐瑶三个提出来的。」
    李恒:「
    真的出乎意料,没想到是清纯可人的魏晓竹提出来的。
    他问:「什麽时候?」
    唐代凌搭话,「恒哥,我们还没定日期,大家都在等你。」
    自从开学以来,李恒在寝室住的日子不多,一个星期至多住两晚,有时候甚至一晚都没有,要不是白天上课经常能见到,经常坐一块,大夥都以为他消失了。
    为此两个联谊寝纷纷都在背后猜测他在干什麽?
    刘艳玲甚至还当面问过两回,不过都被他打太极敷衍了过去。
    总之就是一句话,李恒在大家眼里越来越神秘。
    问题是,这份神秘感不但没有让两个寝室的人疏远他,反而面对他时都有种小心翼翼的感觉,还带有几分探究欲。
    试问,325寝室有谁可以追到肖涵这样的女朋友?
    别说追了,就连平常去搭汕都不太敢啊。
    胡平丶李光和郦国义在管院迎新晚会大合唱练习期间,好几次都在周诗禾那里吃了闭门羹,闹了不大不小的笑话,可谓是让他们记忆犹新,望而却步。
    另外,李恒的二胡是一绝,在校迎新晚会上用陶笛演奏《故乡的原风景》更是封神,一举奠定了他在两个联谊寝的绝对核心地位。
    除了这些,还有一件事让大夥特别上心,那就是当初在舞会上打架,结果屁事没有。这为李恒更添几分色彩。
    以上种种,就算他去寝室的时间不多,但两个联谊寝都比较敬重他,总觉得出游少了他就少了点味。
    作为两世为人的老油子,李恒自然是洞若观火,把这一切看得明明白白。
    他想了想,给出答案:「这半个月不行,我没空。半个月以后,哪天都可以。」
    接着他补充一句:「哦,对了,元旦那两天我要去京城,也没时间。」
    见他没拒绝,李光高兴地拉着他就要往校外走。
    李恒问:「你们这是要去吃晚饭?」
    「不是,我们已经吃过了的,我和老唐去帮兵哥卖烤红薯。」李光拽着他不放手,一个劲往前飈。
    「什麽烤红薯?和我说说。」才两天没回寝室,他感觉发生了很多事,感觉自己脱节了一样,张兵竟然卖起了烤红薯?
    通过简单聊天才得知,张兵媳妇由于怀了龙凤胎,经常呕吐吃不下东西,日渐消瘦,身体肉眼可见的一天比一天差,但又没钱去县城医院问诊。
    张兵得知情况后,急得团团转,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压力山大。这段日子一门心思想着利用课馀时间挣钱寄回去,给老婆买点过冬衣服,买点营养品,让老婆去县城医院看一看。
    李恒听得甚是曦嘘,非常能理解身为父亲的责任和那颗爱子之心。
    当即问:「在哪里卖烤红薯?」
    「就在校门口正对面。」唐代凌说。
    李恒又问:「老张自己想的法子?」
    「不是,是白婉莹出的点子,她家里有个姐夫就是做的这个买卖,所以让兵哥试一试。」唐代凌告诉道。
    原来如此,李恒问:「这白婉莹是哪里人?」
    李光跳脚:「我靠!一学期快过去了,你不知道?」
    李恒眨巴眼,「班上同学40多个,我哪记得那麽多?快说。」
    李光莫名气愤:「她就是沪市本地人,兵哥的炉子和红薯都是她二姐夫帮的忙。」
    李恒意味深长地问:「你为什麽说话那麽大声?」
    「白婉莹多好一女生哇!多励志一女生哇!我们寝室经常讨论她,嘴皮子都说烂了。靠!你却连她是哪里人都不知道,我不该大声吼你?」李光要宝似地骂。
    李恒好想一巴掌拍死他,嘴里却说:「行了行了,别发疯了,记住了,以后不会忘记了。」
    出校门,过马路,他不但一眼看到了张兵。
    还看到了白婉莹。
    这轮椅姑娘面上带笑,正帮忙张罗生意。唔,帮忙收钱!
    烤炉旁边围聚了很多人,不光有学生,还有附近的居民,大家在听说张兵是为了攒钱给老婆看病后,都主动过来买。
    生意出奇的火爆。
    李恒悄悄问唐代凌,「老唐,昨晚生意也这麽好?』
    唐代凌挠挠头:「昨晚一般,不过都是白婉莹在出谋划策,兵哥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也是她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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