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我打算和离
    “他不在这里住。”
    十四取钥匙开门。
    “堂哥,你是什么时候过来的?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我来看看你,来了有一会儿了,但你一直没回来。”肖七郎把韦砚抱进屋,“我去韦家老院儿找,也没见你。”
    “堂哥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把给你东西拿出来。”
    十四把肖七郎安排在外间,只能假装东西放在里间了。
    她进了里间,里面一片狼藉,昨天过后她就没进来过。
    “你的日子过得又不宽裕,还给我准备什么东西?”肖七郎要起身过来看,见十四已经拖着两个布袋从里屋出来了。
    “这是什么?”
    “狼肉。”
    “什么!”
    “这是两头狼的狼肉,堂哥你带回去吃吧,吃不完怕坏的话送人也行。”
    “不是……”肖七郎把韦砚放下,“十四,你哪里弄来的狼肉?”
    “打猎打来的。”十四也没想隐瞒肖七郎,不然也不会拿狼肉出来了。
    “你会打猎?”
    “这两年学会的。”
    肖七郎不信,打开袋子检查。里面真的装了两头狼,还是剥了皮的狼。
    他再看向十四的目光发生了变化。
    “不信你问阿砚,是不是我亲手打的。”
    “是娘亲打的。”十四自称娘亲,韦砚也跟着把“娘”变成了“娘亲”。
    “舅舅,真的是娘亲打的。”
    “你怎么打的?”
    “这个一时半会儿解释不清楚,等以后有时间了,堂哥要是想看的话,我可以当着你的面再打几头。”
    “先别讨论狼肉了,你来的正好,我正有件事不知道托谁去办呢。”
    “什么事?”肖七郎被从震惊中拽回来。
    “先坐下,坐下我慢慢跟你说。”
    “我想建一座房子。”
    “什么?”刚坐下的肖七郎又弹起来了。
    十四看着他,不说话。
    “你说,你说。”肖七郎知道自己反应有些激烈了,又重新坐下,“十四,你接着说。说清楚,到底是什么回事儿?”
    “就是这么回事。”十四说,“我卖狼皮挣了钱,想建一座房子。”
    “但是第一手里没有地,第二也没有砖瓦木头。所以想请堂哥帮忙,看能不能帮我买来这些东西。”
    “先找一处能建房子的地方,荒地吧,跟官府交钱,找人开荒。”
    这样建完房子之后可以直接在周围种地。
    她也不需要很大面积,留出一部分种一些瓜果蔬菜之类的,平时吃菜会比较方便。
    “找好地之后再帮我找找买砖瓦木头的路子,找一下能建房的师傅跟工匠。”
    “不过这些都要悄悄地做,别让别人知道。最好是别让你我,还有阿砚之外的第四个人知道。”
    十四说完了,把肖七郎说的晕乎乎的,不知道是他幻听了还是十四在说梦话。
    “不是……那个……十四你……你为啥突然要建房子?你的钱从哪儿来……哦卖狼皮挣的。”
    “那狼皮……狼皮是打猎打来的……你为啥忽然要建房子呀?”
    “因为我打算和离。”
    “和……和离!”
    肖七郎觉得十四的话就像夏天的惊雷,动静更大的永远是下一个。
    “对,我要跟韦志高和离,和离之后要带着阿砚离开,所以需要自己的房子。”
    “为什么要和离?”
    因为韦志高王八蛋,这个他值得,不用问了。
    “那这件事大伯和伯母知道吗?”
    “不知道。”十四说:“不能让他们知道。”
    肖福和林氏要是知道了,肯定不会同意和离的。
    “十四,这可是大事,你怎么能瞒着父母呢?”
    肖七郎不同意,但并没有责怪的意思。
    “韦志高他确实不是东西,可你想过一个和离女人有多难吗?你要遭受多少人的白眼和揣测,听多少难听的话你想过吗?”
    “而且你一个女人,和离之后要怎么生活?”
    “大伯和伯母是绝对不会同意你和离的,咱们家的其他人也不同同意的。”
    “我知道,所以不能让别人知道。”十四说:“和离的女人将要面临的困境我都考虑过,所以正在为以后做大算。比如建房子,房子建好了,我和阿砚就能从这里搬出去,住到新房子里。”
    “至于一个女人不能独立生存,堂哥你这个是刻板印象,我有手有脚,只要能赚钱,还怕活不下去吗?”
    “流言蜚语的话,这个我就没办法了。毕竟嘴长在被人身上,我也不能把所有人的嘴堵住。”
    “可是话又说回来,嘴是别人的,生活是我自己的。他们爱怎么揣测在呢么揣测想怎么说怎么说,我自己的日子还要我自己过。两不相干,又有什么影响?”
    十四的淡定,让肖七郎的情绪也受到了感染。
    他并不觉得十四说的很荒诞,而是认真地去听她说的话。
    这么一听下来,似乎是有些道理的。
    可是流言蜚语能不在乎,钱呢?
    “你确定你一个人,还带着孩子,能过下去?”
    十四点头。
    “要是堂哥担心的话,可以慢慢看,接下来一段日子我应该有不少事情需要托你出面帮我办。”
    “你真的想好了?”
    “想好了,也都打算好了。”
    “这孩子可是男丁,他爹还没死呢,能让你带走?”
    “这个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
    十四抱着韦砚,让他坐到自己腿上。
    “堂哥也见过了,知道韦志高是个什么样的人。把阿砚留在他身边,我做不出那样的事情。”
    “可你……你才十九岁呀!”
    肖七郎没说出来,但他是不想十四要韦砚的。
    十四要跟韦志高和离,情有可原,毕竟那不是个东西。
    可是带着这么一个孩子在身边,还是个男丁,再嫁肯定困难。
    十四才十九岁,不该为了韦志高的孩子守活寡。
    他看看韦砚,这孩子虽然乖巧懂事,但身上流的是韦家的血。
    要是十四把他养大了,他要跑回来认祖归宗怎么办?而且这个可能性极大。白给韦家养大儿子吗?
    “舅舅。”
    见肖七郎看自己,韦砚喊了一声。
    喊得肖七郎移开了眼。
    就像十四说的,这孩子的亲爹不是个东西,他跟在他身边绝对过不好。
    可是跟在十四身边,不就成了她的拖累了吗?
    孩子可怜,他妹妹更可怜。
    再一想十四的父母,这件事到时候要是闹出来,他们俩肯定不同意和离,毕竟那是个秀才女婿。要是十四自作主张,少不了要受到爹娘兄长甚至家中姊妹的怨怪。
    肖七郎越想,越觉得十四可怜。
    肖家这一代有九个姑娘,十四娘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她相貌最出色,心底最善良,个性也最温顺。
    可是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就没摊个好命呢?
    小时候在家受欺负,出嫁了……出嫁三年,这都被折磨成什么样子了?
    越想越心疼,肖七郎红了眼角。
    看到评论有宝儿问五贯钱大概是多少,五贯钱是五千文,在这本书里的价值换算成现在的软妹币的话,五千块吧,差不多~那个时候银子也有,但大多是官府在用,民间多用铜钱,也有金子、丝绸、珠宝等都能以物易物。
    还有一个关于称呼,这里借用的唐朝时的称呼习惯,称男子为郎君,称女子为娘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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