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 第三五〇章 粘灰的红鼻子
    燕卜荪心中回忆的闸门一旦打开,想要关上就不容易了。
    “奥登只比我小几个月,他的诗集在欧洲十分畅销,可我的诗集《诗歌》出版了就只卖出几百本。不不不,别误会,我一点儿也不嫉妒,他的诗写得比我好得多!奥登很关心战争的局势,他的政治态度倾向于马克思主义,他在西班牙内战的战场开过救护车,而且去年他还和跟克里斯托弗·依修伍德(christopher isherwood)一起来过中国,中国的新闻媒介当时充分地报道过了,你们应该早就知道了吧?不过你们绝对想不到,连我自己也想不到,我去年竟然在香港遇到了他!他当时跟依修伍德一起,他们正在赶往中国战区的途中,这实在是太巧了!”
    燕卜荪兴奋地搓着手,“他乡遇故知”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大概四五年前,是艾略特先生介绍我跟奥登认识的,我在香港碰上奥登的时候,我一眼就认出了他。当时我要从香港经河内到蒙自,奥登要先去广州,再转道汉口,虽然我们的目的地不同,好在我们的时间都不十分紧张,就找了个咖啡馆坐下聊了一会儿。奥登脖子粗粗的,抽着大雪茄,既风趣又有气度,有奥斯卡·王尔德般的魅力。遇见奥登时,他手里拿着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我还以为是哪本诗集,一问才知道,竟然是侦探小说《布朗神父》!
    见我那么惊讶的样子,奥登笑了笑,他说很喜欢读侦探小说,还跟我大力推荐‘布朗老爹’和夏洛克·福尔摩斯。奥登说他还喜欢看电影,可是除了喜剧片别的都不看,尤其喜欢查理卓别林和马克斯兄弟。我表示他的嗜好跟他诗人的身份并不匹配,奥登哈哈大笑,他告诉我:除了这些,我还喜欢《纽约时报》每日书评版上的纵横字谜呢!是不是跟诗人的身份更不相配了?
    我还没回答,奥登就叹了口气,他说现在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少能一心一意了,一心多用反而成为了一种潮流,每一个现代人都分裂成多个不相关的碎片,审美的碎片去看芭蕾,宗教的碎片去做弥撒,实用的碎片去谋生计。我当时就跟他说,这句话很好,应该要写到文章里去,奥登很喜欢我的提议,说不定哪一天就真的用上了。怎么样?是不是觉得大诗人跟你们的距离一瞬间就拉近了?”
    再没有比得知天才也有普通人一面的时候更让人欣慰的时候了,于是大家都笑了。
    “奥登问我去蒙自做什么,我说要去西南联大教书,他问我教什么,我说教英国文学,主要是教英国诗歌,奥登却认为诗歌除了韵律、修辞这些形式上的技巧之外没有什么东西好学,老师除了‘什么是十四行诗’这种纯粹的诗歌技艺之外也没什么好教的,如果真的有诗歌学院这种东西,倒是应该让学生多学一些自然史、历史、神学,各种各样的旁门杂学。
    在某种程度上,我同意奥登的观点。诗歌的形式容易掌握,真正难得的是内容,以及从内容中传达出你独一无二的态度和情绪,这往往是无法传授的。奥登说他上大学的时候,总是坚持去上那些各学科的通识课程,据我所知,联大的通识课程设置得很齐全,你们不要错过这个机会,要多多学习啊!
    虽然奥登认为讲授诗歌十分危险,但还是可以教的,但唯一一种可能性就是学徒制。奥登还颇有讽刺意味地举了文艺复兴时期诗人收学徒的例子,有些大诗人盛名在外,会收到大量的诗歌订单,这些诗人就会指导自己的们学生们完成这些订单,当然最后所有成果诗人都会据为己有,以自己的名义发表。”
    说到这儿,燕卜荪叹了口气:
    “艾略特先生也曾经跟我说过,对于写诗的经验和规则,对年轻诗人给出泛泛的建议很危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你的评论是只对你自己适用,还是对所有诗人适用。帮助年轻人最好就是挑他的一首诗来细致的批评,必要的话跟他争论,把你的意见告诉他。我也想这么做啊!可我的中文实在是太差了!我曾经想过认真学习中文,可是在我一万次把你们的逻辑学老师金(金岳霖)的名字念成一种酒(杜松子酒gin)之后,我就决定彻底放弃中文了。你们看,我到现在还念不好!!gin!gin!gin!oh my god!”
    看到燕卜荪气急败坏的样子,同学们又情不自禁被逗笑了,虽然说好的“讲故事”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滑向了“讲诗歌”的方向。
    看到大家开心的笑容,燕卜荪咳嗽了两声:
    “现在满足了吧?开始上课啦!今天讲一下马韦尔的玄学派诗歌……”
    这时候课堂里不知道谁说了一句:
    “先生,再讲讲迪伦托马斯吧!”
    看到燕卜荪一脸无奈的表情,大家都会心一笑。
    “还要讲?你们真的好贪心啊!好吧!迪伦托马斯虽然比我整整小了八岁,诗却写得比我好得多!说起我们的交集,那就要全靠这个了。”
    说到这里,燕卜荪仰头用手比了一个用酒杯喝酒的手势,同学们早就知道燕卜荪喜好杯中物,都心照不宣地笑了。
    “在伦敦的时候,我是布鲁姆斯伯里和菲茨洛威亚两个酒吧的常客,晚上经常跑去消磨时间,我就是在酒吧里遇见迪伦托马斯的。他相当年轻,不知道有没有到二十岁,我记得他身材很瘦,眼睛特别亮,总是似笑非笑的样子,一整个晚上都口若悬河,不停地散发他的魅力。不过我们那时候的聊天实在是称不上‘绅士’,因为酒吧里人太多,我们一整个晚上只能一直跟对方大吼大叫。”
    说到这里,燕卜荪开始生动地模仿两人跟对方大声说话的样子,逗得同学们又是一阵哄笑。
    “我承认,我经常喝酒,但我一直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可托马斯却跟我完全不同。一次我跟托马斯参加艾略特先生创办的‘标准’杂志的酒会,虽然我在酒会上喝了不少,可托马斯刚到酒会就已经喝得醉醺醺了,我虽然也不小心把一个人的酒杯打翻了,可托马斯那天晚上却一直不停地骂脏话,根本没有人能阻止他!艾略特先生也做不到!”
    大家已经不记得这一节课笑了几次了。
    燕卜荪看着被满足了“八卦需求”而心满意足的同学们,下意识地揉了揉鼻子,脸上的表情回归严肃:
    “故事讲完了!我们接着讲马韦尔的玄学派诗歌吧!”
    燕卜荪手上的粉笔灰都被揉到了高高的红鼻子上,他却浑然不觉,同学们看着他的脸都笑得更厉害了。燕卜荪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一脸困惑,这更加强了他那张脸的喜感,同学们的笑声越来越大。有好心的同学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燕卜荪终于明白过来,赶紧用沾了粉笔灰的手去抹,结果鼻子上的灰更加明显了。
    于是笑声绵延不绝,同学们甚至连下课钟声都没有听见。
    双更达成!
    明天继续,争取再次双更!
    查越多史料,越能觉得燕卜荪先生的可爱,虽然他在中国只有短短两年时间(1937-1939),欧战爆发之后他便返回了英国,但他对现代派诗歌的介绍无意间改变了中国文学发展的轨迹,他的学生们也无一不对他保有十分美好的回忆。
    秋天悄然而至,希望大家在这个季节都能有所收获。
    错别字:粘灰应为沾灰,啊啊啊啊啊,标题改不了,我哭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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