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希望(别订阅)
    一阵嘹亮的歌声响起,歌词是根据‘团结&力量’修改而成,熟悉的旋律引得王曾纶转头望向窗外,那是群年轻人组成的队伍,其中有一小半是携带唢呐的号手,领头的几个系着牛皮腰带,挂着手枪盒。
    “这些都是什么人?”王曾纶对着李克福问道,那些士兵统一着装军服,只不过服装都不是那么合体,基本都大上一两号,袖子甚至可以垂到膝盖,帽子上象征联盟的简易徽章搭配上帽檐,才有一丝军队的气息。
    “他们都是训导连,年龄都是比较年轻的。”
    “这么年轻能干什么?”王曾纶又问道。
    “他们大多数都是在明朝大营那里整编来的,陕西那地方闹饥荒,穷人家典儿卖女,有做奴婢仆人的被解放了就跟着了,也有是家里太穷主动参军的,现在队伍里做通讯员、勤务员、唢呐手等力所能及的工作,学习新知识,相当于我们的储备干部,他们比普通成年人更容易教育,是我们未来的种子。”李克福似乎很是羡慕这些孩子,只不过他忘记了他也比这些孩子大不了太多。
    这些士兵以班级为单位轮流的唱着歌曲,比着赛等待着午饭。
    “我可以过去看看他们吗?”王曾纶问道。
    李克福伸出右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几人收拾好吃完的餐具迈步而出,“小何。”
    听到李克福的喊话,士兵中领头的那个挎枪的立马一个小跑而来敬了个军礼中气十足道:“师长好。”
    “你小子又长高了,来,这是派来的调查员王教授,他有些问题要问你。”
    “是。”小何脊背挺的笔直,那稚嫩的脸庞配合着坚毅的军人气质,却并没有违和感。
    “王教授,有什么想问我的吗?”小何一点都不怕生,反而主动的很。
    “小何,你多大了?”
    “再过一个月就满十五岁。”
    “你这么小就加入队伍了?”王曾纶对他的行为有些难以理解,这年龄正是上初中的时候。
    “我两年前就参军了,之前在宜君县城外给个地主放羊,正遇上咱们的队伍打了个大胜仗追击残敌,他们说咱们是穷人的队伍,我就带着他们抄了村里地主家,然后就参军了。”
    “你给地主放羊?苦吗?”
    “苦。”小何陷入回忆之中,嘴里半饷蹦出了一个字,然后接着说道:“家里大旱早就断粮了,粮种都吃没了,家里没地,租子七成多,我在地主家放羊还能混些吃食,爹娘没法子,只能上山挖草根扒扒树皮吃,年年挨饿,弟妹都是打小就没吃饱过。”
    王曾纶听着这种真实存在的苦难和看史书的感受完全不同,不深入了解他们的过去,永远无法理解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狂热的追随刘泽,仇恨迫害上层老爷们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了,“都这么苦吗?你们现在过得怎么样?”
    “挺好的,队伍里教我读书识字,我才知道以前为什么受苦,才知道还有这么多人受着苦,才知道世界又有多大,我要跟着去解放他们。”小何说话条理分明,文质彬彬,明显有别于王曾纶之前所遇到的成年人,最显著的一点是,他会用‘我’字,而不是‘俺’字。
    “连里都是穷人家出身,习惯了,以前不知道苦,加入队伍才知道,有讨饭逃荒的,有县里学徒仆人,浑浑噩噩的活着,挨饿挨打挨骂都觉得天经地义理所当然。”
    “现在,哼哼。”小何拍了拍他腰间的手枪,瞪大了双眼咬着牙。
    “你家人呢?”
    “都死了,爹战死在三原县,娘和小弟小妹在后营被乡勇突袭,都死了。”小何紧绷着脸颊,红彤彤的脸庞变得棱角分明,仅有那双明亮的眼睛暴露出他的情感。
    “孩子。”王曾纶想要安慰安慰这个触动他心怀的少年,却又不知道说什么,“你的队伍里有多少人?”
    小何听到问话,立马就收回了他流露出的柔软,朗声回道,充满了自豪感:“我们训导连现有一百四十二人,其中七十六人为老兵。”
    “老兵?”
    “都是参加过宜君县战斗的老兵,我还抓过两个俘虏嘞。”小何分享起他的光辉经历,让王曾纶难以想象的是,在冷兵器时代,这些十几岁的孩子,竟然可以举着三米的长枪追着官军打,完全感受不到他们的恐惧。
    不用问,王曾纶也知道为什么,在大明时代的社会中,突然出现刘泽这股力量,让这些人第一次得到平等的待遇,生而为人的尊重,不会被随意欺辱,甚至不再饥饿,是多大的诱惑,甚至连现代社会的男女老少都被吸引而来,更别说这些古人了。
    当王曾纶陷入沉思的时候,小何倒是充满好奇心的问道:“王教授,你的世界那面所有人都能吃饱吗?”
    “我的世界?你知道我来自哪里?”
    “你是来自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类似于我们世界的几百年后。”
    “你怎么知道?”
    “第一世界大明没你这样的人,这里的第二世界春秋这面都是红毛蛮,第三世界就是你那,都是你这样打扮的,跟他一样。”小何指着一旁的老周道,老周扶了扶眼镜,那种来自于现代的个人用品,也让身着大明服饰的他暴露了。
    “很快这里也会有这种东西了。”老周指着自己鼻梁上的半框镜说道,现代文明的产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快将改变这里的世界,就如同那些led等和电台网络。
    “小何,你的全名叫什么?”王曾纶觉得自己有责任记录下这个少年,这是到达春秋之后最让他感到心疼的孩子。
    “我叫何群,王教授,还有什么想问的吗?不然我可要去吃饭了。”何群指了指已经打饭完毕,围在一起吃饭的队伍说道。
    “没有了,祝你好运,去吃饭吧。”王曾纶摆了摆手,似乎为耽误他吃午饭而愧疚,从怀中掏出一支黑色签字笔,递了过去,“这是写字的水笔,送给你,谢谢你解答了我的问题。”
    何群倒是连忙拒绝坚决不肯收礼物,直到李克福发话,他才接受。
    “真是个好孩子。”王曾纶举起一直挂在胸口的微单对着何群抓了个特写,留下了他第一张照片。
    王曾纶知道他们以后还会见面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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