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袅袅歌声
    即便两人加快了速度,还是没能在天黑下来之前穿过杜青衫所说的那段山脉。
    不过二人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个避风的山洞。
    宋归尘手勤脚快地开始收拾山洞。
    里面竟然有一捆没被雨雪打湿的枯草,以及一堆干柴,显然是附近的猎户带来的。
    宋归尘想到进山之后,时不时看到的雪地上的动物脚印,就不由得带上笑容,手里的动作也越发干脆利落,很快,便点燃了柴火。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
    雪地上有动物的脚印,说明山里有动物;有动物,说明这片山里有食物。
    看来他们不辞辛苦地加快速度进山,是正确的。
    历经几个月的跋涉,一路上哀鸿遍野,别说动物了,就连树根树干也都被啃得光秃秃的,一丝绿色也无。
    如今近了江南地界,才渐渐有了些生气。
    宋归尘愉快地将碍事的斗篷脱下,冷风吹来,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她往手里哈了哈气,凑近火堆烤了片刻,便站起身,决定趁着雪色出去四处走走,碰碰运气,或许能碰到个野鸡野兔什么的。
    看了看自从进了山洞、便坐在角落靠着岩壁闭目养神的杜青衫,宋归尘气不打一处来:
    “哎,我说,你一个大男人,不会要等着我去给你找吃的吧。”
    杜青衫睁开眼,一脸理所当然:“嗯,今天你去,明天我去。”
    很公平的提议。
    宋归尘耸了耸肩,没有拒绝。
    毕竟自从他们的干粮吃完了之后,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去找吃的,虽然经常只是几颗苦野菜。
    今日她去觅食一次,也没什么不可以。
    这么想着,宋归尘从行囊里掏出一把弯刀,走出山洞,还特意将洞外的一簇荆木拉过来挡了挡洞口。
    这倒不是担心风吹进去吹到洞里的人,而是她好不容易收拾出来的地盘,可不能被别人发现了去。
    将洞口封的严严实实,宋归尘才满意地哼着歌儿走进了白茫茫的树林中。
    “甚处玉龙三弄,声摇动,枝头月……”
    安静的夜色和雪色之中,轻灵的歌声细细碎碎。
    还好这个时候,树林之中没有别人,不然,一定会被这诡异的场景吓晕在地。
    宋归尘边走,边四处打量。
    她幼时跟着师父归隐西湖孤山,打猎一事早已驾轻就熟,只要有猎物,她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将猎物收入囊中。
    想到师父,宋归尘的歌声戛然而止。
    半年前,她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进了这个瘦瘦小小的孤女的身体里。
    更离奇的是,她醒来的地方,是距离杭州孤山两千里之外的开封府下一座的乱坟岗里。
    这具身体的原主,估计是个没人要的孤儿,死了被人随意地扔在乱坟岗。
    宋归尘前世活了二十年,这么离奇的事情还是第一次遇见。
    经过了最初的震惊和恐慌之后,她决定,回杭州将事情弄个清楚。
    “咕咕,咕咕!”
    野山鸡的叫声将宋归尘的思绪拉了回来。
    凝神细听,确定了山鸡的位置,手中弯刀倏地飞出,一阵急促的“咯咯”哀叫之后,只剩下沉闷的扑腾声。
    赶了一天的路,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此刻手里提着尚有余温的山鸡,一想到待会儿就能吃上热腾腾的鸡肉,宋归尘开心得将烦心事一股脑忘在了后头,继续哼着歌往回走。
    回到山洞,火堆已经燃尽,黑漆漆的洞中冷气逼人。
    宋归尘气上心头,杜青衫这小子在,让她辛辛苦苦出去打猎,自己在洞中,却连柴也不知道添。
    将山鸡往燃尽的火堆旁一扔,宋归尘凭着感觉摸黑摸来到了行李旁,点燃仅剩的一根火折子,来到杜青衫跟前,拍了拍他的脸颊。
    “喂,不会冻死了吧?”
    杜青衫睁开眼,黑白分明的眸子倒映着盈盈火光,竟有几分——绝色。
    不过宋归尘没心思沉迷于美色,因为她被杜青衫滚烫的额头吓了一跳:“老天爷哎,你这时候发烧,是想死啊!”
    她焦急地左右张望,杜青衫弱弱道:“不必找了,咱们没有药。”
    “知道没有你还生病!”
    “我又不是主动生病的。”
    见他烧成这样了,居然还有力气和自己拌嘴,宋归尘懒得理他,将另一边铺在干草上的斗篷拿过来给他盖上,道:“冷也不知道找东西取暖吗?”
    “哦。”杜青衫虚弱地靠在石壁上,扯出一个揶揄的笑来,“我没注意到你还特意将斗篷给我留下了。”
    “你想太多了,我只是嫌它麻烦,才没有穿出去。”
    宋归尘将洞中的干草都拿了过来放在杜青衫身下。
    “你先躺一躺,我这就将柴火燃起来,咱们今晚吃烤山鸡,想吃肉就不要睡着。”
    “知道了。”
    宋归尘虽然识得几株草药,但此时夜黑风高,要去采药不太现实。
    她也知道,杜青衫发烧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饥饿导致的,昨日他将仅有的面饼留给了自己,今早两人也只是喝了个汤饱。
    她快速地烧了一堆火,处理了尚在喘息的山鸡。
    不多时,杜青衫迷迷糊糊中听到了油滋滋的声音,闻到了肉香味,甚至还有椒的麻味。
    只是他的眼皮实在沉重得睁不开,只得在心里不甘地一叹,小尘烤的山鸡,光是想想,就是人间美味,可惜……
    “要卷珠帘清赏,且莫扫,阶前雪……”
    肉香和油香之外,一声轻轻的歌声低吟哼着从未听过的调子。
    这曲子别致,词也写得雅,杜青衫以前从未听宋归尘唱过。
    他强睁开眼,只见火光之处坐着一个脏兮兮的女孩子,杂乱的头发甚至还没有他的长。
    此时,她正哼着歌专心地烤着一只油光可鉴的山鸡。
    是因为快到杭州,所以她的心情变好了么?
    没等杜青衫想明白,宋归尘已经走过来,将烤好的山鸡分成了均匀的两半,递了一半给他:
    “吃吧,今天咱们不用省着,我刚才留意了,山中能吃的东西可多了。”
    见杜青衫只是笑,却并不伸手接,宋归尘心头一沉。
    耐心地坐下来,将鸡腿放到杜青衫嘴边。
    “我说,咱们距离杭州就一步之遥了,你这时候倒下了,岂不是亏大发了。”
    杜青衫咬了一口,霎时唇齿间久违地被肉香包裹,鲜美的味道霎时熨帖了五脏六腑,椒的麻味让他生出一丝恍在云端之感。
    两人你一口我一口,很快一只山鸡被二人吃了个干干净净。
    肚子里有了东西,宋归尘满足地和杜青衫一同靠在石壁上,拍着肚子看着还在燃烧的火堆。
    “你方才哼的是什么曲子?”
    杜青衫也不像方才那样虚弱无力,没话找话地问宋归尘。
    “嗯?”
    “就那个‘且莫扫,阶前雪’。”
    “哦,那是我师父填的词。”
    “要卷珠帘清赏,且莫扫,阶前雪。”
    是北宋隐逸诗人林逋写的词。
    这个人四十岁之后隐居在西湖孤山,二十年不踏足城市,是真正意义上的隐士,比之东晋陶渊明也毫不逊色。
    他死之后,墓就在西湖孤山,有盗墓贼前来盗墓,却只在墓中找到一个砚台,一只玉簪。
    砚台是读书人常用之物,作为陪葬,情理之中。可是那只玉簪呢?背后又有什么故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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