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四合院到手
第30章 四合院到手
稿酬到手之后,刘红民立即找到邹世芳去什刹海。
四合院在鉴园附近,恭王府的北面。地理位置很不错,距离什刹海只有一百多米远,抬头就能看到景山。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距离京大比较远,有将近三十里。夏天骑自行车没有问题,但是冬天能冻死。所以,就算买下来,刘红民也不会在上学期间过来住,太浪费时间了。
当然,买下来之后,他几年之内是住不进去的。毕竟他要装修,在不改变大框架的情况下,会增添很多东西。
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请人看过之后,根据他的需求来确定最后如何施工。
而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将这个四合院买下来。
四合院的主人年纪不大,受到了出国热的影响,想要去美国闯荡。
“我准备在国外奋斗个二三十年,然后回国买房养老。”
听到这话,刘红民很想告诉他:你还是别回来了,就你赚的那点钱,可能连房都买不起。
“吴大哥,你有这个决心,你肯定会成功的。”
邹世芳很认同房主的话,“如果不是我舍不得父母,可能我也会去留学,然后在美国赚大钱,过几年再回来生活。”
得到了邹世芳的认同,房主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爽快的在合同上签了字。
刘红民看着惺惺相惜的两人,在心里吐糟起来:俩傻子。
如果邹世芳只是曲意迎合房东,刘红民也不会给出这样的评价。这货最近真的考虑留学的事情,要不是刘红民极力阻拦,恐怕这货已经去参加那些准备留学的那些学生们的英语学习会了。
出国热带动了英语热,未来饱受英语荼毒的学生们,灾难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一开始只是学生们自发的,上面也鼓励学生们留学,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回国之后报效国家。于是,就拍板将英语提升为主科,连累了那些不想留学、不能留学的学生。这一连累,就是四十年,以后还要继续被连累。
邹世芳和房主越聊越投机,他将自己很多关于留学的设想告诉了房主,房主如获至宝。为了可以取得“真经”,房主陪着他们去了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改了户主的名字,算是过户完成。
不过,房主还需要住一个月左右,因为他的签证要到那时候才生效。
刘红民将刚刚到手的港币全都给了房主,房主出国后,使用港币兑换美元更方便一些。这是他唯一能够帮助房主做的了,剩下的他也爱莫能助。
祝他好运吧!
当天晚上,两人在四合院的客房里面住的。房主这个前主人亲自下厨招待刘红民这个现主人,还别说,房主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吴大哥,就凭你这手艺,到美国去开一个餐馆都能赚翻了。”
房主吴大哥没将刘红民的话当回事,“嗨,我有啥手艺,就是自己瞎做。美国可是发达国家,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刘红民笑了笑,没有再劝。
自从中美正式建交之后,突然出现了一股风潮,那就是美国什么都是好的。不仅仅空气香甜,就连垃圾食品进入国内之后,都成为了美食的代名词。京城店开业之后,立即成为了整个京城最火爆的那家店,每天人流不息,赚的是盆满钵满。
邹世芳想了一下,“说来也怪,提起美国美食,我们好像没有什么概念,连一道菜名都想不起来。”
刘红民呲笑起来,“他们就没有美食,你能想出菜名就怪了。”“不可能!”吴大哥反驳道:“美国的火鸡非常有名,他们在过圣诞节的时候,都会吃火鸡。圣诞节就是美国的春节,吃火鸡就好像咱们吃饺子一样,火鸡肯定好吃。”
邹世芳一拍巴掌,“吴大哥说得对,火鸡的确美国美食。红民,你别不懂装懂好不好?”
刘红民嘴角翘起,“是吗?等什么时候你去美国的时候,自己尝一尝就知道了。”
吴大哥也硬气,“不用,等我到了美国之后,就去尝尝火鸡,到时候写信告诉你们。”
“吴大哥,太仗义了!”
两人碰杯喝了一口,将刘红民扔在一边。很显然,刘红民刚刚的话让两人很不满。
刘红民也不在意,自顾自的喝了起来。这年代留学的人多,除了经济上的差距之外,还有文化上缺乏自信,总认为国内不如国外,凡是国外的都奉为圭臬,凡是国内的都弃如敝履。
因为这个我们差点废除了汉字,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京城城墙,因为这个我们拥有数不清的汉贱……
第二天醒来,邹世芳和吴大哥依依惜别后,才和刘红民一起返回学校。
“红民,这房子真不错啊!”
刘红民瞥了他一眼,“吴大哥更不错!”
邹世芳一咧嘴,“红民,说什么呢?我这不是为了帮你,才和他聊那么多嘛!”
“是吗?”
邹世芳连登几脚,追上了刘红民,解释道:“如果我昨天说出国不好,他反悔了怎么办?”
“那就不买呗!”刘红民淡淡的说道。
邹世芳有些心虚,他的确还没有打消出国的想法。只是刘红民并不看好他留学,所以他很纠结。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小他九岁的刘红民竟然成为了他的主心骨。可能是在《我的兄弟姐妹》发表了之后,刘红民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开始的,人们总是对有名气的人很信服。
也有可能是刘红民赚到大量稿费的时候,人们对于有钱人同样很信服。
不管怎么样,邹世芳感觉刘红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不听的话可能会吃亏,所以他才会动摇了留学的心。
当时刘红民是咋说的来着?
对了!
“你一个学哲学的留个屁学啊?就算你留学回来,不还是跟文字打交道?有那功夫还不如转到中文系,学学怎么写小说呢!”
话虽然糙了点,但是道理却没错。这个年代,和文字打交道的职业,哪个比作家受人尊重啊?如果写得好了,赚钱就是顺带手的事。看看刘红民,一年半就赚了两万多块,都羡慕死他了。
(本章完)
稿酬到手之后,刘红民立即找到邹世芳去什刹海。
四合院在鉴园附近,恭王府的北面。地理位置很不错,距离什刹海只有一百多米远,抬头就能看到景山。唯一不好的一点,就是距离京大比较远,有将近三十里。夏天骑自行车没有问题,但是冬天能冻死。所以,就算买下来,刘红民也不会在上学期间过来住,太浪费时间了。
当然,买下来之后,他几年之内是住不进去的。毕竟他要装修,在不改变大框架的情况下,会增添很多东西。
具体的情况,还需要请人看过之后,根据他的需求来确定最后如何施工。
而眼下的当务之急,是将这个四合院买下来。
四合院的主人年纪不大,受到了出国热的影响,想要去美国闯荡。
“我准备在国外奋斗个二三十年,然后回国买房养老。”
听到这话,刘红民很想告诉他:你还是别回来了,就你赚的那点钱,可能连房都买不起。
“吴大哥,你有这个决心,你肯定会成功的。”
邹世芳很认同房主的话,“如果不是我舍不得父母,可能我也会去留学,然后在美国赚大钱,过几年再回来生活。”
得到了邹世芳的认同,房主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爽快的在合同上签了字。
刘红民看着惺惺相惜的两人,在心里吐糟起来:俩傻子。
如果邹世芳只是曲意迎合房东,刘红民也不会给出这样的评价。这货最近真的考虑留学的事情,要不是刘红民极力阻拦,恐怕这货已经去参加那些准备留学的那些学生们的英语学习会了。
出国热带动了英语热,未来饱受英语荼毒的学生们,灾难就是从这时候开始的。
一开始只是学生们自发的,上面也鼓励学生们留学,可以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回国之后报效国家。于是,就拍板将英语提升为主科,连累了那些不想留学、不能留学的学生。这一连累,就是四十年,以后还要继续被连累。
邹世芳和房主越聊越投机,他将自己很多关于留学的设想告诉了房主,房主如获至宝。为了可以取得“真经”,房主陪着他们去了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改了户主的名字,算是过户完成。
不过,房主还需要住一个月左右,因为他的签证要到那时候才生效。
刘红民将刚刚到手的港币全都给了房主,房主出国后,使用港币兑换美元更方便一些。这是他唯一能够帮助房主做的了,剩下的他也爱莫能助。
祝他好运吧!
当天晚上,两人在四合院的客房里面住的。房主这个前主人亲自下厨招待刘红民这个现主人,还别说,房主的手艺还是不错的。
“吴大哥,就凭你这手艺,到美国去开一个餐馆都能赚翻了。”
房主吴大哥没将刘红民的话当回事,“嗨,我有啥手艺,就是自己瞎做。美国可是发达国家,什么好吃的没吃过?”
刘红民笑了笑,没有再劝。
自从中美正式建交之后,突然出现了一股风潮,那就是美国什么都是好的。不仅仅空气香甜,就连垃圾食品进入国内之后,都成为了美食的代名词。京城店开业之后,立即成为了整个京城最火爆的那家店,每天人流不息,赚的是盆满钵满。
邹世芳想了一下,“说来也怪,提起美国美食,我们好像没有什么概念,连一道菜名都想不起来。”
刘红民呲笑起来,“他们就没有美食,你能想出菜名就怪了。”“不可能!”吴大哥反驳道:“美国的火鸡非常有名,他们在过圣诞节的时候,都会吃火鸡。圣诞节就是美国的春节,吃火鸡就好像咱们吃饺子一样,火鸡肯定好吃。”
邹世芳一拍巴掌,“吴大哥说得对,火鸡的确美国美食。红民,你别不懂装懂好不好?”
刘红民嘴角翘起,“是吗?等什么时候你去美国的时候,自己尝一尝就知道了。”
吴大哥也硬气,“不用,等我到了美国之后,就去尝尝火鸡,到时候写信告诉你们。”
“吴大哥,太仗义了!”
两人碰杯喝了一口,将刘红民扔在一边。很显然,刘红民刚刚的话让两人很不满。
刘红民也不在意,自顾自的喝了起来。这年代留学的人多,除了经济上的差距之外,还有文化上缺乏自信,总认为国内不如国外,凡是国外的都奉为圭臬,凡是国内的都弃如敝履。
因为这个我们差点废除了汉字,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京城城墙,因为这个我们拥有数不清的汉贱……
第二天醒来,邹世芳和吴大哥依依惜别后,才和刘红民一起返回学校。
“红民,这房子真不错啊!”
刘红民瞥了他一眼,“吴大哥更不错!”
邹世芳一咧嘴,“红民,说什么呢?我这不是为了帮你,才和他聊那么多嘛!”
“是吗?”
邹世芳连登几脚,追上了刘红民,解释道:“如果我昨天说出国不好,他反悔了怎么办?”
“那就不买呗!”刘红民淡淡的说道。
邹世芳有些心虚,他的确还没有打消出国的想法。只是刘红民并不看好他留学,所以他很纠结。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小他九岁的刘红民竟然成为了他的主心骨。可能是在《我的兄弟姐妹》发表了之后,刘红民成为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作家开始的,人们总是对有名气的人很信服。
也有可能是刘红民赚到大量稿费的时候,人们对于有钱人同样很信服。
不管怎么样,邹世芳感觉刘红民说的话都很有道理,不听的话可能会吃亏,所以他才会动摇了留学的心。
当时刘红民是咋说的来着?
对了!
“你一个学哲学的留个屁学啊?就算你留学回来,不还是跟文字打交道?有那功夫还不如转到中文系,学学怎么写小说呢!”
话虽然糙了点,但是道理却没错。这个年代,和文字打交道的职业,哪个比作家受人尊重啊?如果写得好了,赚钱就是顺带手的事。看看刘红民,一年半就赚了两万多块,都羡慕死他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