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程东凑西凑,总算攒下两千多现金,在羊城时,又找了个机会把手里的金子卖掉。
    金价从81年后,就开始下跌,然后开始了长达二十年价格低迷时期,所以把黄金留在手里,带来的利润并不会太多。
    后世的人结婚,讲究三金五金的,许多美是一件金饰都没有,但高明程打算再过几年攒下钱后,就再给许多美买金饰,反正这几年的价钱差不多。
    如今的金价差不多八十五块一克,高明程手里有三两金子,但因为纯度稍微差点,所以价钱就稍微低点,但也一共卖了一万多块!
    拿着厚厚一摞钱,高明程的心都有些跃动。
    想当初他偷偷从黑包中拿了三千块,说要给黄大志分,黄大志却不肯要,因为自己担了风险,再加上也不知道后面会不会有别的危险,因此他也没有硬劝。
    而现在,黄大志明明可以自己独吞偷拿的黄金,却选择分给了他一些。
    这可不是几百块钱,而是一万多块钱!
    高明程深吸一口气,将钱贴身藏好。
    他穿着一件宽大的衣服,戴着一顶鸭舌帽和蛤蟆镜,打扮的和平时迥然不同。
    如今流行蛤蟆镜,满大街的年轻人,十个就有七个是戴着蛤蟆镜的。
    高明程出了买卖黄金的地方,然后七拐八拐的融入到人流之中,他的感官告诉他,他被人盯上了,因此他要甩掉身后的人。
    而这些跟上他的人,其实就是经营买卖黄金那一伙的人。
    这些人会通过跟踪他,来推测他的身份,如果惹不起,那就算了,但如果是独行侠,是惹得起的,那么他们就会伺机抢劫。
    也就是说,黄金他们要,钱他们也要!
    可惜他们对上的是高明程,高明程前世那会儿就是在这儿摸爬滚打过,对这里的地形较为熟悉,再加上他身形灵活,很容易就混入人群中,将身后的人甩掉。
    身后的人几次跟踪,又几次失去目标的踪迹,于是就知道这是遇到老手了。
    有些人打算撤了,但为首的人却不甘心,他长得有些白胖,但眉目中尽是戾气,他看着手底下的人说道:“那可是一万三千块!你们舍得放弃?”
    一提起钱,大家立即就又心动起来。
    他们这个黄金买卖的生意,虽然经常有人上门来卖黄金,但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的,少!
    他能一口气卖掉三两金子,那么是不是说明他手里还有更多的金子?
    如果他们把人找到,不但能够把刚刚给出去的钱重新抢回来,还可以抢到更多的金子!
    这是一笔十分划算的生意,因此没人愿意放弃了。
    于是他们吆喝了更多的人前去跟踪,并且许诺会分给大家一部分利润。
    这街道附近的混混们,都组织起来,一双双利眼在人群中扫过,试图把高明程寻找出来。
    然而高明程早就有备而来,他不但换了衣服,摘下帽子和蛤蟆镜,还扛着一袋子货物,朴素又精明的模样,和大街上来来往往的小贩差不多。
    他隐入人群中,伪装的极好。
    但奈何有些扒手,专门针对小贩下手!
    众所周知,小贩的身上肯定是有钱的,再加上他们的注意力大多放在生意上,难免有疏忽的时候,一个不小心,一天忙碌赚下来的钱,就得被扒手给扒走了。
    高明程正要经过一段拥挤的巷子,突然间他的手猛地探出,于自己的裤兜处抓住一只手来。
    那只手细长又灵活,两人擦肩而过时,那只手已经不知不觉探入到高明程的裤兜中了。
    若非高明程五感出众,只怕裤兜里的东西就不保了。
    偷东西偷到自己头上了,这就不能忍了!
    高明程沉下脸,扭头看向扒手。
    扒手年纪不大,也就十五六岁左右,他被高明程抓住手的一刹间,脸上闪过惊慌。
    但很快,他就扭动身体,试图甩开高明程的钳制,但高明程岂能如他所愿,手依旧抓的紧紧的。
    “王哥!”扒手一声呼唤,躲藏在暗处的同伙立即从四面八方走了出来。
    扒手往往不是单独行动的,他们散开来,彼此照应,如果遇到了麻烦,一群人一哄而上,也足以解决大部分的麻烦了。
    这些人个个面色凶狠,一看就是不好招惹的人,周围的人见状,纷纷避开,让出了一小块空地。
    高明程不想惹麻烦,但同样的也不怕麻烦。
    如今他身怀巨款,有扒手找上门来,自然更是憎恨。
    他把手里用来伪装的袋子丢在地上,然后一个甩手,直接把手上抓着的扒手给甩飞了出去。
    扒手被甩飞的同时,正好撞击在其中一个同伙的身上,使得两个人撞在一起,纷纷倒地,发出哎哟的声音。
    这一手露出来后,立即引起一片倒抽气声。
    这力道……
    “怕什么?瘦猴子还不到一百斤而已!”那为首的王哥说道,直接上前几步,发号施令:“上!干他!”
    于是一伙人都朝着高明程冲了上去。
    高明程站在原地,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这一路上,他见到太多黑暗,但都因为没有招惹到自己的头上,他能忍则忍,当做没有看到。
    如今有不长眼的人招惹到自己头上了,那么正好可以发泄发泄内心的压抑之情。
    他拳脚并用,即使对方有七八个人,也根本近不了他的身。他拳头狠,腿功力道更大,往往一拳一脚,就足以废掉一个人了。
    挨了他一拳后,当场就有种失去半条命的感觉。
    说来迟那时快,从扒手团伙围上来到他们纷纷倒下,整个过程不足一分钟。
    把人打倒后,高明程习惯性开始寻找他的战利品了,把倒在地上的每个人都收刮一遍,零零散散的得到了小一千。
    这笔意外之财,他笑纳了!
    那些扒手看到他如此行事,简直肠子都悔青了,而周边的人,更是不敢靠近招惹麻烦。
    高明程捡起地上的袋子,往肩上一扛,快速的消失在人群中。
    人群中,有人目睹了这一幕,于是心生退意。
    一般的地头蛇,也是不愿意招惹过江龙的。
    高明程特意绕了好几条街道,确定没人跟踪后,这才坐在无轨电车上,回到他和许多美租住的宾馆。
    这宾馆居住的人,大多是大江南北前来做生意的贩子,有贩服装的,有贩电子产品的,也有贩舶来品的,比如国外的手表。
    高明程愿意的话,可以和任何人都有共同话题聊,他精通大部分方言,又对很多事情都多多少少懂上一些,就很容易搭上话,于是他知道有人专门贩卖劳力士、豪雅、潜水表等,还看了人家的货。
    这些货在以后,大多都会身价上涨,是值得收藏的好物。
    起初高明程没想买,但现在卖掉黄金后,他陡然间有种富裕的感觉,于是想给自己买一块手表,结果走了一圈,发现一块劳力士要一千多块!
    这个时候的一千多块,可不是小数目,要知道,大部分人的收入在一个月五十块左右,如果靠工资买的话,不吃不喝得几年!
    犹豫了几秒后,高明程还是买了,不但买了,还买了两块。
    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黄金是黄大志给他的,他现在出门一趟,自然得给黄大志带点礼物回去。
    劳力士名气大,性能佳,所以高明程没有多想,就买它了!
    羊城之旅结束后,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大包小包的去赶车了。
    许多美因为水土不服,整个人气色不好,有些蔫蔫的,直到要走时,她都满心纠结,既想留下,又迫不及待的想回去。
    高明程买了很多东西,贵重的贴身放着,便宜的装进大麻袋里,直接扛在肩膀上。
    至于钱,他学了黄大志,在裤子里面缝了一个内袋,把剩下的钱都放进内袋里了。
    那个大麻袋里,也装着许许多多的东西,有各种各样的样衣,也有高明程自己贩的货物,他没选占地方的,而是贩了一些电子表和蛤蟆镜。
    这两样东西价值高,也卖的很火,几乎是不愁卖的。
    大城市早就流行了,不过他们那儿是小地方,只有少数人才用上了,但没关系,只要有货,就不愁卖!
    一路磕磕绊绊回到熟悉的县里,下火车时,许多美只觉得头重脚轻,身体还似在摇晃般。
    这会儿的火车体验感不太好,体质不好是会晕车的。
    许多美背着一个女式背包,又提着一个小包,这是她坚持要拿的,否则看到高明程扛着那么大的一个麻袋,而自己两手空空,她会觉得不好意思。
    高明程看许多美这么疲累,于是也不急着去警局那边拿自行车了,并且他东西多,用自行车也带不回去。
    他想了想,决定先在县里找个宾馆住一晚,然后明天把大部分货给卖掉,然后再去一趟高国兵家,给他们送上伴手礼。
    出门一趟,他带回来的不只是货物,还有很多伴手礼。
    这伴手礼是后世的说法,他们这儿没这说法,但如果有人出了远门,或者从外地回来,那么给家里人带些东西,也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高明程就给每个亲朋都带了一件礼物。
    第205章 送礼和卖货
    宾馆中,许多美终于吃到了家乡的饭菜,饥肠辘辘的她一连吃了三大碗,直到打饱嗝了,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碗筷。
    “这出远门,真是受罪!”许多美感慨着,但她知道,如果村里人问起,她定然是不会这么说,而是会炫耀在羊城的所见所闻。
    主要是,即使她这么说,只怕也无人肯信。
    时间还早,不过是下午三点,于是高明程准备现在就出去,寻找卖货的渠道。
    他对许多美说道:“我走后,你把门关好,谁来也别开。然后洗个澡休息一会。”
    许多美的确有些困了,上下眼皮都有些打架了,于是含糊的应着,人就想往床上倒去。
    高明程见状,笑了笑,也没说啥。
    出了宾馆,高明程只身往警局而去,有金大腿不依靠,那就是瞎扯淡。
    进了警局,他轻车熟路的进了高国兵的办公室。
    在这儿,他倒是又见到肖金峰了。
    都是认识的人,于是高明程开口就和肖金峰打招呼,然后又问起他三弟高明万的情况来。
    肖金峰说道:“你弟弟人还是不错的,学习认真,做事也勤恳,不错,是个好苗子,等他学的差不多了,就准备带他跟车,在路上多历练历练。对了,明程,你身手那么好,怎么你弟弟身手一点都不行?”
    肖金峰有些好奇,也多少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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