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二十分钟,我就到了,是一座星级酒店,看来还真遇到有钱人了。
按了门铃,门很快就开了。当门全打开的时候,当一个高大的男人的身影完全显现出来伫立在门口的时候,我一阵晕眩,差点站立不住。天哪!这场景如此地熟悉,我似乎站在了八年前方家的门前,眼前站着的分明就是八年前的方哲华啊!同样地站在门口中央,同样地挡住了我全部的视线……
“夏小姐!夏迎蓝小姐!……”同样的嗓音。
我一惊,回过神来,却没有办法从眼前的男人身上移开目光。眼前的这个男人,除了眼睛,除了肤色,其他的几乎和哲华一模一样。哲华的眼睛里没有光,而这个男人的眼睛里有令人眩惑的光;哲华的肤色是白皙的,白得毫无血色,而这个男人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还有,哲华的个子虽高,却高得单薄,而这个男人,身材更为挺拔,浑身散发着阳光和活力。他,到底是谁?天下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人?即便是双胞胎也不过如此啊……
“夏小姐,你……还好吗?是不是身体还不舒服?”哲华的声音问我。
“哦,没有。”我意识到了失态,慌忙硬生生地从他身上调开目光,只是,余光中的他却清清楚楚地存在着。
“真的没事?看脸色不大好,快进来吧!”他很绅士地侧开身子。
我不敢再与他对视,轻埋着头,迈进门槛。这是一个小过道,进门换鞋的地方。我瞥见鞋柜上搁的有白色一次性拖鞋,便拿了一双,弯腰将鞋换上。
当我直起身的时候,看见那酷似哲华的男人正靠在门边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眼睛黑而深邃,流动着光彩。它们,不是哲华的眼睛。可是,那分明就是哲华的眼睛啊!我的心猛然缩紧,似被一双无形的大手一把抓住捏揉着。
他见我换好,便微笑着转身向里走:“到里面坐!真不好意思,夏小姐身体不适,还让夏小姐跑这一趟!”
他那向前移动着的背影,完全就是哲华的背影啊!连走路的姿势都那么相似,背部挺直,脚步迈得极有韵律,只是比哲华要快半拍。记得每逢挽住哲华的胳膊随他脚步移动的时候,就会常常想,懂音乐的人走路都是和常人不一样的,音律从心底流露到脚上去了,连走路都打着拍子呢!
跟随着那熟悉的背影,我已置身于客厅里了。这样层次的酒店对于我来说相当的陌生,没想到,酒店里的套房这么大。厅好大,几乎是方家的三倍了。还记得第一次去方家,曾为方家客厅的宽敞惊叹过,可和这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厅里居然也有台阶,不同高低的水平面体现出很新颖很现代的装潢风格,我的注意力全被一架白色的三角钢琴所吸引。它放置在比我站着的地方高出一个台阶的地面上,就象放置在一个小小的舞台上一样,很显眼,很突出,很有艺术氛围。
哲华的钢琴是放在他卧室里的,不是三角琴,而是一架立式钢琴,一架陪他度过了十八个春秋、年代已久的立式钢琴,外壳不再光鲜,可是,它里面似乎隐藏了无数个音乐小精灵,在哲华的手指间跳跃、嬉戏、舞动和歌唱,常常令我痴迷,沉醉……
“喝杯白开水吧!中国人喜欢喝茶的吧?可惜我这里没有。”
我收回目光,看着已递到我面前,也许还停顿了片刻的水杯,惊醒过来。
“谢谢!”我接过水杯,盯住他的眼睛,“你——不是中国人?”
“我是啊,但是我的记忆里没有中国。”他淡淡一笑,嘴角略过一丝悲伤,那是哲华才有的表情。我竭尽全力地捕捉那一闪即逝的悲伤,他真的就是哲华的翻版,越看越像,浓密的象两道剑一样的眉毛,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挺拔修长的身材,除了眼睛,不,眼睛也一样,不同的只是那眼睛里有看得见任何东西的光。
“怎么?”他在我的注视下有些莫名。
“噢,没什么!”我转开头,假装去看屋内的摆设,可是我却什么也没看清。
“请过来坐吧!”
听到他的声音,目光忍不住又回到了他的脸上。可他的眼神里却全是对待陌生人的疏远和客气。
我坐到墙角边那张单人的沙发里,他跟过来,坐到我的对面。
“昨天晚上是我吓到你了吧?”
“不是……嗯……对了,我把昨天的住院费给你!”我打开包拿钱。
“不用不用,夏小姐,你别这样!其实我是有事情要请教你,况且昨晚也是因为我你才……”
俩人正客气着,突然从卧室走出一个人来。那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虽然穿着宽宽大大的睡袍,依然看得出她有着窈窕动人的身材。她睡眼朦胧,打着呵欠,径自走向对面的他,象一只小猫似地偎到他的身边。她将头靠到他的肩上,黑色的直发便象瀑布般地滑下来覆盖住了她的大半张脸,我看见他亲昵地用手拨了一下她脸上的头发,这个举动暮然让我心中一痛。
她的整个身子都靠在他的身上,微闭着眼,和他说着英语,根本没有看见坐在对面、此刻有些无措的我。
我如坐针毡,不敢再看,慌忙低下头去盯着自己的脚尖看,那白白的肥肥大大的一次性拖鞋特别刺眼,刺得我的眼睛只发酸。
我的英文不算很好,但简单的对话还能听懂。我虽不想听,但是我闭不上我的耳朵。我听到那女孩问他:
“你昨天回来那么晚,早上又起这么早,睡好了吗?看电视干嘛放那么大声,吵醒我了。”
他回答:“你别做梦了,快去洗洗,小懒虫,哪是什么电视声,你睁眼看看,有客人在。”
然后,那女孩大呼:“谁?”
我抬起头,刚好碰到她投过来的目光。我这才看清她的脸,一张漂亮得让人惊讶的脸,大大的眼睛,眼珠不是黑色,而是象两颗晶亮的蓝宝石,小小的鼻子高而挺直,嘴唇微张,连惊讶的表情都那么美。
她盯着我看,睡意全无。然后她转头看他:“你刚刚认识的中国朋友?”这句话她是用中文说的。她的中文非常流利,吐字清楚,发音准确。
他点头,推她一下:“快去洗洗,换下衣服,别让人见笑了!”
她站起来,没有去洗漱,而是径直走到我面前来。她对我伸出手:“你好!”
“你好!”我礼节性地站起身,轻握一下她伸过来的纤纤玉手,那手柔软无骨。
“认识你真高兴!我的中文名字叫方心怡。是他取的。”她说着望他一眼,脸上眼里全是亲昵的笑,“随他的姓!”
我怔在了当地。
姓方,她说她随他的姓,姓方。我的脑袋又开始“嗡嗡”作响,她说她随他的姓,姓方!我深深地吸气,才能使自己不倒下去。
“你怎么啦?脸色怎么变得这么白?”那女孩子惊呼。
“是不是身体又不舒服了?”属于哲华的噪音在说。我盯住那说话的人:“你,你姓方?”
“是啊!他的中文名字叫方哲华!”那女孩子在旁代答。
我的身子晃了晃。他是方哲华!他是方哲华!他怎么可能是方哲华?他不是!不是!方哲华怎么会不认识夏迎蓝?方哲华怎么会有什么都看得见的眼睛?不!不是!他不是方哲华!我无法接受!
我转身抓起沙发上的包,以最快地语速说:“对不起!我有事要走了!”便逃也似地奔出了那个房间,撂下已不认识夏迎蓝的方哲华和那个与方哲华那么亲近的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未完待续)
按了门铃,门很快就开了。当门全打开的时候,当一个高大的男人的身影完全显现出来伫立在门口的时候,我一阵晕眩,差点站立不住。天哪!这场景如此地熟悉,我似乎站在了八年前方家的门前,眼前站着的分明就是八年前的方哲华啊!同样地站在门口中央,同样地挡住了我全部的视线……
“夏小姐!夏迎蓝小姐!……”同样的嗓音。
我一惊,回过神来,却没有办法从眼前的男人身上移开目光。眼前的这个男人,除了眼睛,除了肤色,其他的几乎和哲华一模一样。哲华的眼睛里没有光,而这个男人的眼睛里有令人眩惑的光;哲华的肤色是白皙的,白得毫无血色,而这个男人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还有,哲华的个子虽高,却高得单薄,而这个男人,身材更为挺拔,浑身散发着阳光和活力。他,到底是谁?天下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人?即便是双胞胎也不过如此啊……
“夏小姐,你……还好吗?是不是身体还不舒服?”哲华的声音问我。
“哦,没有。”我意识到了失态,慌忙硬生生地从他身上调开目光,只是,余光中的他却清清楚楚地存在着。
“真的没事?看脸色不大好,快进来吧!”他很绅士地侧开身子。
我不敢再与他对视,轻埋着头,迈进门槛。这是一个小过道,进门换鞋的地方。我瞥见鞋柜上搁的有白色一次性拖鞋,便拿了一双,弯腰将鞋换上。
当我直起身的时候,看见那酷似哲华的男人正靠在门边若有所思地望着我,眼睛黑而深邃,流动着光彩。它们,不是哲华的眼睛。可是,那分明就是哲华的眼睛啊!我的心猛然缩紧,似被一双无形的大手一把抓住捏揉着。
他见我换好,便微笑着转身向里走:“到里面坐!真不好意思,夏小姐身体不适,还让夏小姐跑这一趟!”
他那向前移动着的背影,完全就是哲华的背影啊!连走路的姿势都那么相似,背部挺直,脚步迈得极有韵律,只是比哲华要快半拍。记得每逢挽住哲华的胳膊随他脚步移动的时候,就会常常想,懂音乐的人走路都是和常人不一样的,音律从心底流露到脚上去了,连走路都打着拍子呢!
跟随着那熟悉的背影,我已置身于客厅里了。这样层次的酒店对于我来说相当的陌生,没想到,酒店里的套房这么大。厅好大,几乎是方家的三倍了。还记得第一次去方家,曾为方家客厅的宽敞惊叹过,可和这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厅里居然也有台阶,不同高低的水平面体现出很新颖很现代的装潢风格,我的注意力全被一架白色的三角钢琴所吸引。它放置在比我站着的地方高出一个台阶的地面上,就象放置在一个小小的舞台上一样,很显眼,很突出,很有艺术氛围。
哲华的钢琴是放在他卧室里的,不是三角琴,而是一架立式钢琴,一架陪他度过了十八个春秋、年代已久的立式钢琴,外壳不再光鲜,可是,它里面似乎隐藏了无数个音乐小精灵,在哲华的手指间跳跃、嬉戏、舞动和歌唱,常常令我痴迷,沉醉……
“喝杯白开水吧!中国人喜欢喝茶的吧?可惜我这里没有。”
我收回目光,看着已递到我面前,也许还停顿了片刻的水杯,惊醒过来。
“谢谢!”我接过水杯,盯住他的眼睛,“你——不是中国人?”
“我是啊,但是我的记忆里没有中国。”他淡淡一笑,嘴角略过一丝悲伤,那是哲华才有的表情。我竭尽全力地捕捉那一闪即逝的悲伤,他真的就是哲华的翻版,越看越像,浓密的象两道剑一样的眉毛,挺直的鼻梁,棱角分明的嘴唇,挺拔修长的身材,除了眼睛,不,眼睛也一样,不同的只是那眼睛里有看得见任何东西的光。
“怎么?”他在我的注视下有些莫名。
“噢,没什么!”我转开头,假装去看屋内的摆设,可是我却什么也没看清。
“请过来坐吧!”
听到他的声音,目光忍不住又回到了他的脸上。可他的眼神里却全是对待陌生人的疏远和客气。
我坐到墙角边那张单人的沙发里,他跟过来,坐到我的对面。
“昨天晚上是我吓到你了吧?”
“不是……嗯……对了,我把昨天的住院费给你!”我打开包拿钱。
“不用不用,夏小姐,你别这样!其实我是有事情要请教你,况且昨晚也是因为我你才……”
俩人正客气着,突然从卧室走出一个人来。那是个年轻的女孩子,虽然穿着宽宽大大的睡袍,依然看得出她有着窈窕动人的身材。她睡眼朦胧,打着呵欠,径自走向对面的他,象一只小猫似地偎到他的身边。她将头靠到他的肩上,黑色的直发便象瀑布般地滑下来覆盖住了她的大半张脸,我看见他亲昵地用手拨了一下她脸上的头发,这个举动暮然让我心中一痛。
她的整个身子都靠在他的身上,微闭着眼,和他说着英语,根本没有看见坐在对面、此刻有些无措的我。
我如坐针毡,不敢再看,慌忙低下头去盯着自己的脚尖看,那白白的肥肥大大的一次性拖鞋特别刺眼,刺得我的眼睛只发酸。
我的英文不算很好,但简单的对话还能听懂。我虽不想听,但是我闭不上我的耳朵。我听到那女孩问他:
“你昨天回来那么晚,早上又起这么早,睡好了吗?看电视干嘛放那么大声,吵醒我了。”
他回答:“你别做梦了,快去洗洗,小懒虫,哪是什么电视声,你睁眼看看,有客人在。”
然后,那女孩大呼:“谁?”
我抬起头,刚好碰到她投过来的目光。我这才看清她的脸,一张漂亮得让人惊讶的脸,大大的眼睛,眼珠不是黑色,而是象两颗晶亮的蓝宝石,小小的鼻子高而挺直,嘴唇微张,连惊讶的表情都那么美。
她盯着我看,睡意全无。然后她转头看他:“你刚刚认识的中国朋友?”这句话她是用中文说的。她的中文非常流利,吐字清楚,发音准确。
他点头,推她一下:“快去洗洗,换下衣服,别让人见笑了!”
她站起来,没有去洗漱,而是径直走到我面前来。她对我伸出手:“你好!”
“你好!”我礼节性地站起身,轻握一下她伸过来的纤纤玉手,那手柔软无骨。
“认识你真高兴!我的中文名字叫方心怡。是他取的。”她说着望他一眼,脸上眼里全是亲昵的笑,“随他的姓!”
我怔在了当地。
姓方,她说她随他的姓,姓方。我的脑袋又开始“嗡嗡”作响,她说她随他的姓,姓方!我深深地吸气,才能使自己不倒下去。
“你怎么啦?脸色怎么变得这么白?”那女孩子惊呼。
“是不是身体又不舒服了?”属于哲华的噪音在说。我盯住那说话的人:“你,你姓方?”
“是啊!他的中文名字叫方哲华!”那女孩子在旁代答。
我的身子晃了晃。他是方哲华!他是方哲华!他怎么可能是方哲华?他不是!不是!方哲华怎么会不认识夏迎蓝?方哲华怎么会有什么都看得见的眼睛?不!不是!他不是方哲华!我无法接受!
我转身抓起沙发上的包,以最快地语速说:“对不起!我有事要走了!”便逃也似地奔出了那个房间,撂下已不认识夏迎蓝的方哲华和那个与方哲华那么亲近的年轻漂亮的女孩子。(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