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节、阿赞的鬼故事(一)
“你的那位叫左思齐的朋友,是不是道术传人。个子大概有我这么高,略瘦,浓眉,长眼,长得蛮帅的——”
阿赞仲的眼神里透露出喜悦,他眉飞色舞的描述着。就如同遇到了什么天大的喜事一般。
“除了最后一点,别的差不多吧。”秦曼曼努了努嘴,左撇子帅吗,真没发现。她秦曼曼没什么优点,从不昧着良心说话算是一个吧。
“!%#¥%¥#@……”阿赞仲叽里咕噜的说着泰语,那样子像是在自言自语。半响过后,才从自己的世界里走了出来,“不好意思,我真的太高兴了。没想到还能在见到哥哥。”
“哥哥?那个臭神棍是你哥哥?”秦曼曼吃惊极了,没听说左思齐还有个弟弟啊。
“不,不,昆曼曼姑娘误会了,我说的哥哥是尊称。我和左思齐哥哥有很深的交集,不妨告诉你,他救过我,所以算是我的恩人。没有想到他居然来泰国了。”阿赞仲完全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
“可是,可是我也联系不上他了。”秦曼曼一想到左思齐将自己弄丢的事情,就气不打一处来,她现在比阿赞仲更迫切的见到左思齐。
“他的移动电话你有吗。”
“啊,有吧。喔,没有了。”想想秦曼曼也真够衰的,自己的移动电话装在背包里,而背包可想而知,由免费劳动力左思齐背着。这叫什么,作茧自缚算不算。这年头,一切由高科技代替大脑的工作,哪还有几个人会把电话号码背的滚瓜烂熟呢。
————
询问了秦曼曼与左思齐走散的经过,阿赞仲沉思了一会儿,浓密睫毛下那两颗黑色葡萄般的大眼睛,闪着异样的光芒。
“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应该是中了障眼法。”阿赞仲说道。
“障眼法?什么意思”秦曼曼吃了一惊,不过细一想,好像还真是如此。
“障眼法在泰国是比较低端的法术。一般只要略微有些修为的人都会使用。也就是在你和左思齐哥哥的中间,设置了一个结界,将你们俩分开。然后再由一个陌生人引路,将你误导。当然,因为你中了障眼法的缘故,所以你分辨不出面前的是否是真的左思齐哥哥。”
阿赞仲尽可能的解释给秦曼曼听,以对方的智商和自己不算太熟的华夏语,还是越白话越好。
“原来是这样。难怪在最后消失的时候,左撇子嘴角的微笑,让我感觉到莫名其妙。”
听完阿赞仲的解释,秦曼曼点了点头。却是,分散的最后一刻,左思齐的表情是从未见过的。就跟换了一个人一般。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定的表情与神态。所以哪怕模仿人再过相像,可模仿的永远只是皮毛一样。
哎呀,真是糊涂了。之前怎么没想到呢。秦曼曼一想到刚才自己还在筹划着如何对左思齐加以打击报复,就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也是喔,左思齐这个人虽然不怎么滴,但也不至于坏到将自己遗弃他乡。
“那怎么办啊。我们怎么才能找到他——”秦曼曼问道。
“我们回机场——”
跟老婆婆嘱咐了几句便载着秦曼曼驱车赶往机场。阿赞仲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以左思齐的作风,应该会原地不动地呆在那里等候。
————
他们所在的位置离曼谷机场有着近似于天南海北的距离。
当阿赞仲听闻秦曼曼是由机场步行到得他家附近的闹市,更是吃惊的不得了。要知道,如果是单纯的脚力,由最北边走到最南边,少说也要几天的路程。如果秦曼曼没有撒谎的话,那么以她所说的两个时辰又是如何办到的呢。
“我也不知道啊,我就跟着左撇子。哦不,我是说跟着那个假冒的左撇子后面走啊走啊,走啊走啊,就到那里了。我们是今天才早上下的飞机,现在才只是半下午的时间。”
秦曼曼看了看手表,她也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诶,还是等见到左思齐哥哥在说吧。”阿赞仲一想到即将要见到恩人左思齐,脚下的油门不由得又加了把劲儿。在车水马龙的曼谷都市中肆意穿行。
“我,我,我说你慢点开啊。又不是会见首长,至于么。”秦曼曼的脸都吓白了,这都是些什么人呐,自己不要命,别拉上她啊。
当秦曼曼想到这句熟悉的词时,不由得想到了左思齐。‘你想死的话,不要拖上我’。呵呵,想想他也不算个坏人。
“从这里到机场大约最快也要两个时辰,如果你累的话,可以睡一会儿,到地方我叫你。”阿赞仲说道。
“唔,我不困。咦,对了,能给我讲讲你和左撇子的故事吗,他为什么是你的救命恩人呐。”
秦曼曼不傻,这功夫睡觉,那跟拉开车门跳车有区别吗。她还不想找死。不是别的原因,光是这如同开飞机一般的车速,就够让人后怕的了。
“这个啊,有点长。你真想听?”阿赞仲从后视镜上看了看秦曼曼。
“嗯嗯。”秦曼曼用力的点点头,她对左思齐的故事好奇极了。当然,这可以解释为她从小就是思维广泛的孩子。没办法,好奇心强呗。
“好吧,反正过去还有一段时间,我就给你说说吧。”
阿赞仲眯着眼睛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
一切要从六年前说起。
还记得那一年是公元二零零六年八月八号。从谐音上来讲,这一天是个非常吉利的日子。但是在有些人眼里,这天却并非是个好日子。农历七月十四。鬼节。
相传,在这天晚上,地府大赦,鬼门大开,孤魂野鬼蜂拥而出,游离阳界。
所以这天晚上,几乎家家户户都很早就休息了。没有人敢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造次。毕竟,谁也不会嫌弃命长。
“喂,是美碧啊,怎么了。”阿赞仲在傍晚时分接到了女友的电话。他的女友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美碧朱拉’。正在读大学二年级。
“阿赞仲,我睡不着,你能来学校看我吗。”美碧娇滴滴的声音从电话里传了过来。
“唔,今晚就算了吧。我答应你,明天一早,我就过去看你好吗。”阿赞仲的嘴角弯弯的笑着,他很爱自己的女友。同时,也很爱女友特别依赖甚至粘人的劲儿。
“可是——”美碧在电话里欲言又止。
“听话喔,美碧。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吗,早点休息,我还要做个超度——”阿赞仲歉意的对着客人点点头。电话里语气还是那样的温柔。
“那好吧,明天见。”
“明天见。”
今天的美碧有点奇怪喔,阿赞仲放下电话,想到美碧娇美的面孔,会心的笑了笑。因为美碧一直都很爱粘着自己,眼下又有工作要忙,所以他也没有多想——
做完了一场法事已经是黎明破晓时分了。阿赞仲洗了个冷水澡,坐在床头翻着影集。他没有打算睡觉,因为答应了美碧早晨要去看她,所以他会担心自己这一觉睡过去,不知道会是什么时间了。
美碧朱拉是阿赞仲青梅竹马的恋人。他们住在一个村子里,从小便朝夕相对。美碧是方圆十里出了名的才女,当年以高分被曼谷一所知名大学录取,这在小小的村子里便是天大的新闻。
作为美碧的男友,阿赞仲是骄傲的。
时间流逝在指尖,细细翻看着他们一起走过的岁月。发黄的老照片,再到黑白照片,再到现在的彩色数码照片,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眼下阿赞仲看的这张照片就是上个月与美碧去大佛寺游玩的时候拍的。她真美啊,阳光洒在俏脸上,连弯弯的睫毛都镀上了一层金边。
阿赞仲会心的笑着。
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自己眼花了还是怎么的。他恍惚看见,照片中的美碧的脸变得扭曲而狰狞,一双大大的眼睛充满着恐惧。阿赞仲感觉浑身一震,原本通宵熬夜的疲倦在顷刻消失的无影无踪。他赶紧揉了揉眼睛,在低头一看,刚才那照片上惊悚的一幕消失不见了。
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没这么简单吧。一种不祥的预感有心而生。
几秒过后,阿赞仲迅速的套上衣物,驱车赶往女友美碧所在的大学。在一年,曼谷的车辆还不算太多。到了半夜更是少之又少。尤其是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他将车子几乎开到了全速,可是越是心急,越是事半功倍。
夏末的傍晚,凉风徐徐,残月,几点星光。
当阿赞仲无力的将车子停靠在路边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了。他有些赌气的朝着路基上的垃圾桶撞去。寂静的夜里,垃圾桶翻倒的‘咚咚”声格外响亮。
阿赞仲这是怎么了。
阿赞仲的家距离美碧的大学没有多少路程,原本只需要二十分钟左右的,在今夜,他足足跑了一个小时。可令他沮丧的则是,他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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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那位叫左思齐的朋友,是不是道术传人。个子大概有我这么高,略瘦,浓眉,长眼,长得蛮帅的——”
阿赞仲的眼神里透露出喜悦,他眉飞色舞的描述着。就如同遇到了什么天大的喜事一般。
“除了最后一点,别的差不多吧。”秦曼曼努了努嘴,左撇子帅吗,真没发现。她秦曼曼没什么优点,从不昧着良心说话算是一个吧。
“!%#¥%¥#@……”阿赞仲叽里咕噜的说着泰语,那样子像是在自言自语。半响过后,才从自己的世界里走了出来,“不好意思,我真的太高兴了。没想到还能在见到哥哥。”
“哥哥?那个臭神棍是你哥哥?”秦曼曼吃惊极了,没听说左思齐还有个弟弟啊。
“不,不,昆曼曼姑娘误会了,我说的哥哥是尊称。我和左思齐哥哥有很深的交集,不妨告诉你,他救过我,所以算是我的恩人。没有想到他居然来泰国了。”阿赞仲完全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
“可是,可是我也联系不上他了。”秦曼曼一想到左思齐将自己弄丢的事情,就气不打一处来,她现在比阿赞仲更迫切的见到左思齐。
“他的移动电话你有吗。”
“啊,有吧。喔,没有了。”想想秦曼曼也真够衰的,自己的移动电话装在背包里,而背包可想而知,由免费劳动力左思齐背着。这叫什么,作茧自缚算不算。这年头,一切由高科技代替大脑的工作,哪还有几个人会把电话号码背的滚瓜烂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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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了秦曼曼与左思齐走散的经过,阿赞仲沉思了一会儿,浓密睫毛下那两颗黑色葡萄般的大眼睛,闪着异样的光芒。
“如果我猜的没错,你应该是中了障眼法。”阿赞仲说道。
“障眼法?什么意思”秦曼曼吃了一惊,不过细一想,好像还真是如此。
“障眼法在泰国是比较低端的法术。一般只要略微有些修为的人都会使用。也就是在你和左思齐哥哥的中间,设置了一个结界,将你们俩分开。然后再由一个陌生人引路,将你误导。当然,因为你中了障眼法的缘故,所以你分辨不出面前的是否是真的左思齐哥哥。”
阿赞仲尽可能的解释给秦曼曼听,以对方的智商和自己不算太熟的华夏语,还是越白话越好。
“原来是这样。难怪在最后消失的时候,左撇子嘴角的微笑,让我感觉到莫名其妙。”
听完阿赞仲的解释,秦曼曼点了点头。却是,分散的最后一刻,左思齐的表情是从未见过的。就跟换了一个人一般。要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定的表情与神态。所以哪怕模仿人再过相像,可模仿的永远只是皮毛一样。
哎呀,真是糊涂了。之前怎么没想到呢。秦曼曼一想到刚才自己还在筹划着如何对左思齐加以打击报复,就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也是喔,左思齐这个人虽然不怎么滴,但也不至于坏到将自己遗弃他乡。
“那怎么办啊。我们怎么才能找到他——”秦曼曼问道。
“我们回机场——”
跟老婆婆嘱咐了几句便载着秦曼曼驱车赶往机场。阿赞仲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以左思齐的作风,应该会原地不动地呆在那里等候。
————
他们所在的位置离曼谷机场有着近似于天南海北的距离。
当阿赞仲听闻秦曼曼是由机场步行到得他家附近的闹市,更是吃惊的不得了。要知道,如果是单纯的脚力,由最北边走到最南边,少说也要几天的路程。如果秦曼曼没有撒谎的话,那么以她所说的两个时辰又是如何办到的呢。
“我也不知道啊,我就跟着左撇子。哦不,我是说跟着那个假冒的左撇子后面走啊走啊,走啊走啊,就到那里了。我们是今天才早上下的飞机,现在才只是半下午的时间。”
秦曼曼看了看手表,她也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个,诶,还是等见到左思齐哥哥在说吧。”阿赞仲一想到即将要见到恩人左思齐,脚下的油门不由得又加了把劲儿。在车水马龙的曼谷都市中肆意穿行。
“我,我,我说你慢点开啊。又不是会见首长,至于么。”秦曼曼的脸都吓白了,这都是些什么人呐,自己不要命,别拉上她啊。
当秦曼曼想到这句熟悉的词时,不由得想到了左思齐。‘你想死的话,不要拖上我’。呵呵,想想他也不算个坏人。
“从这里到机场大约最快也要两个时辰,如果你累的话,可以睡一会儿,到地方我叫你。”阿赞仲说道。
“唔,我不困。咦,对了,能给我讲讲你和左撇子的故事吗,他为什么是你的救命恩人呐。”
秦曼曼不傻,这功夫睡觉,那跟拉开车门跳车有区别吗。她还不想找死。不是别的原因,光是这如同开飞机一般的车速,就够让人后怕的了。
“这个啊,有点长。你真想听?”阿赞仲从后视镜上看了看秦曼曼。
“嗯嗯。”秦曼曼用力的点点头,她对左思齐的故事好奇极了。当然,这可以解释为她从小就是思维广泛的孩子。没办法,好奇心强呗。
“好吧,反正过去还有一段时间,我就给你说说吧。”
阿赞仲眯着眼睛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
一切要从六年前说起。
还记得那一年是公元二零零六年八月八号。从谐音上来讲,这一天是个非常吉利的日子。但是在有些人眼里,这天却并非是个好日子。农历七月十四。鬼节。
相传,在这天晚上,地府大赦,鬼门大开,孤魂野鬼蜂拥而出,游离阳界。
所以这天晚上,几乎家家户户都很早就休息了。没有人敢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造次。毕竟,谁也不会嫌弃命长。
“喂,是美碧啊,怎么了。”阿赞仲在傍晚时分接到了女友的电话。他的女友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美碧朱拉’。正在读大学二年级。
“阿赞仲,我睡不着,你能来学校看我吗。”美碧娇滴滴的声音从电话里传了过来。
“唔,今晚就算了吧。我答应你,明天一早,我就过去看你好吗。”阿赞仲的嘴角弯弯的笑着,他很爱自己的女友。同时,也很爱女友特别依赖甚至粘人的劲儿。
“可是——”美碧在电话里欲言又止。
“听话喔,美碧。忘记今天是什么日子了吗,早点休息,我还要做个超度——”阿赞仲歉意的对着客人点点头。电话里语气还是那样的温柔。
“那好吧,明天见。”
“明天见。”
今天的美碧有点奇怪喔,阿赞仲放下电话,想到美碧娇美的面孔,会心的笑了笑。因为美碧一直都很爱粘着自己,眼下又有工作要忙,所以他也没有多想——
做完了一场法事已经是黎明破晓时分了。阿赞仲洗了个冷水澡,坐在床头翻着影集。他没有打算睡觉,因为答应了美碧早晨要去看她,所以他会担心自己这一觉睡过去,不知道会是什么时间了。
美碧朱拉是阿赞仲青梅竹马的恋人。他们住在一个村子里,从小便朝夕相对。美碧是方圆十里出了名的才女,当年以高分被曼谷一所知名大学录取,这在小小的村子里便是天大的新闻。
作为美碧的男友,阿赞仲是骄傲的。
时间流逝在指尖,细细翻看着他们一起走过的岁月。发黄的老照片,再到黑白照片,再到现在的彩色数码照片,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眼下阿赞仲看的这张照片就是上个月与美碧去大佛寺游玩的时候拍的。她真美啊,阳光洒在俏脸上,连弯弯的睫毛都镀上了一层金边。
阿赞仲会心的笑着。
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自己眼花了还是怎么的。他恍惚看见,照片中的美碧的脸变得扭曲而狰狞,一双大大的眼睛充满着恐惧。阿赞仲感觉浑身一震,原本通宵熬夜的疲倦在顷刻消失的无影无踪。他赶紧揉了揉眼睛,在低头一看,刚才那照片上惊悚的一幕消失不见了。
难道是自己眼花了。
没这么简单吧。一种不祥的预感有心而生。
几秒过后,阿赞仲迅速的套上衣物,驱车赶往女友美碧所在的大学。在一年,曼谷的车辆还不算太多。到了半夜更是少之又少。尤其是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他将车子几乎开到了全速,可是越是心急,越是事半功倍。
夏末的傍晚,凉风徐徐,残月,几点星光。
当阿赞仲无力的将车子停靠在路边的时候,已经是满头大汗了。他有些赌气的朝着路基上的垃圾桶撞去。寂静的夜里,垃圾桶翻倒的‘咚咚”声格外响亮。
阿赞仲这是怎么了。
阿赞仲的家距离美碧的大学没有多少路程,原本只需要二十分钟左右的,在今夜,他足足跑了一个小时。可令他沮丧的则是,他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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