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
“哦…”庄泽点点头,丝毫不知自己已经触碰他人伤疤,“那别的妖怪会么?”
“会。”
“就像聊斋志异里写的那样?”
“差不多。”孙旺财还是认真负责进行科普,“化形,吸阳气,修仙,都一个套路。”
庄泽又问:“那你…没有修仙?”
孙旺财不搭理他。
庄泽以为自己说错话,正想说抱歉,又听到孙旺财说:“我曾经是。”
它口气平淡,庄泽却觉得有点悲戚。倒也不是难过的要死要活,而是像春晚小品那句台词般,凑合过呗,还能离咋地。
就是这么搞笑又有些无可奈何的意味。
作者有话要说: ( ⊙ o ⊙ )!
☆、第十六章
一个小怪物的出现并没有给庄泽带来什么改变,当然也没有为海云带来什么翻天动地的变化。
第二天庄泽和孙旺财又去brt车站那晃悠半响,不出意外的,没有任何收获。
当然,收获不收获并不重要,两人是来吃饭的——超市老板的手艺简直太棒了好么!“明天再换一种!”吃完这一盒炒饭,庄泽义愤填膺道,“太好吃了!”
超市老板年方四十,离异,独自开一家超市,挺不容易。不过如果他能专心开超市,也不至于累这么厉害。主要是这老板厨艺太好,周边人都愿意吃他的饭,好好的超市直接给开成了餐馆。
孙旺财一开始还保持冷静,但当它知道自己吃的狗罐头是餐馆老板的手艺之后,特别踟蹰着想去蹭大腿,好在它的高逼格阻止了他。
超市老板性子温和,整天笑咪咪,不和别人起纠纷,总被人占便宜——估摸着也是因为太温吞,老婆才受不了,跟着前来收购房子的地产商跑了。
老板的食客很多,除却狗腿子孙旺财和庄泽,还有附近的懒散姑娘和单身汉。不会做饭的姑娘最喜欢超市老板这里的饭,不油腻,便宜,长不胖。而单身汉呢,则特指花店的大胡子老板。
大胡子一日三餐都在超市吃,虽然顿顿都给钱,但也特别厚脸皮——“哎呀老板你看你,每天都做这么好的饭给我,我得回报你啊!这样!超市以后的体力活全都我干!”
真是……
好街坊。
不过大胡子最近不是摊上事了么,花店里还腻味着一对已经分了手的情侣呢。来超市老板这吃饭也不勤快了,就天天坐在花店里,看那俩幺蛾子能搞出什么事。
虽然大胡子不说,但旁人都看出了门道。
隔壁老王太说,大胡子搞大了那姑娘的肚子,姑娘不愿意,要留在这给大胡子生孩子。小伙给人戴绿帽了,自然不愿意,但又深爱着姑娘,就一直陪姑娘在这,等大胡子一个结果。
老头老太老大妈的想象力都特旺盛,联想能力一级棒,对此庄泽和孙旺财都表示折服。事实到底怎样没人清楚,反正孙旺财是看见了,那小伙子想坐大胡子大腿,被姑娘一巴掌给扇了回去。
可庄泽和孙旺财来不及去讨论“大胡子和小伙和超市老板”这三角关系,因为这一片儿又出现了怪物。
就在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隔壁。
古董店老板最近倒霉的很。坑人骗人终于迎来了现世报,被没脑子的阔少揍的鼻青脸肿,脑门上还绷着纱布。本来人阔少留着劲,只是发泄一番,揍一顿意思意思就够了。结果这倒霉货,自己在店里好好养着伤,硬是自己把自己绊了一脚,腿骨折,一级棒。
这倒霉玩意儿整天在房间里唉唉叫唤,守着他那一房间假货哭自己倒霉。也就超市老板人好,还惦记着他别饿死了,时不时还来给送点饭。
人要倒霉呢,连喝水都塞牙缝。于是这倒霉的坑货老板,半夜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
三更半夜,本该寂寥无声的时候,突然传来这么一阵声音,苦逼的倒霉蛋当场眼泪就要出来了——那么怂的人还敢干坑蒙拐骗这种事,充分证明人的多面性。
倒霉蛋打开台灯,下了床,拿着床头镇宅的‘一品尚方宝剑’,瘸巴着腿,一拐一拐去了客厅。
在打开客厅灯的一瞬间,他看见了一个黑呼呼的东西。
那东西有个成年男人那么大,泛着银光,背对着倒霉蛋,正趴在桌子上吃东西——超市老板白天送的。
倒霉蛋手上的高仿尚方宝剑哐当掉在地上,然后他看见那个怪物转过脸来,露出一脸的鳞片。
庄泽和孙旺财知道这事时,古董店的坑货老板已经注定这辈子讨不到老婆了。
至少在三喜口中,这个倒霉蛋,已经完全被塑造成“矮油真不是个爷们,一个小偷而已,就被吓尿了裤子!”、“要是别的男人,一定会把这个小偷给抓住的!”、“只有他那么怂的人啦!怪不得没有女生喜欢他!”的这种怂货男。
“所以说只是个小偷?”庄泽问。
三喜点点头说:“警察这么说的嘛。”
“倒霉蛋当场就吓晕了,醒来之后小偷都跑了,他才想起来报警。说什么有怪物啊,乱七八糟的。”小少女三喜显然十分瞧不起倒霉蛋,未来夫婿将此类人排除在外,“哪里是什么怪物呀。是他惊吓过度,产生的幻觉罢了。你说怎么会有这么胆小的人呀!”
“那丢了什么没?”
“啊…”三喜想了想,“好像没丢什么。小偷可能只想谋财,没想过害命。一看见倒霉蛋吓晕了,小偷自己也害怕了,就慌忙逃走了。笨贼和笨业主。”
小少女三喜对倒霉蛋一阵吐槽,之后蹦蹦跳跳去继续自己的丰胸大业了。
并非所有人都像少年庄泽这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庄泽听见孙旺财说话,很快就接受了“世界上有妖怪还是好妖怪”这个事情,看见午夜列车里的愤青白袍怪,则开始觉得“妖怪和人类也没什么差别嘛”,即便是看见怪物猴子,也只是猜测“哇靠,发现了新物种”。这种接纳度,可以说是苕缺,也可以说他年少。
换做别人,可能有两个结果。第一,惊吓之后,世界观被颠覆,哭哭啼啼颤颤巍巍的接受了这时间上有妖怪的事实。其二,惊吓之后,世界观被颠覆,但又不相信自己的世界观被颠覆,于是否定这个新实物,说“这些都是假的都是不存在的”,极力否认。
越大的人越固执,远远不如孩童。
倒霉蛋就属于第二种。
倒霉蛋哭着给警察打了电话,被警察送到医院。心惊胆战等待许久,终于得到医生的答案——“你是惊吓过度产生了幻觉”。bingo,忧患解除,倒霉蛋瘸着个腿,屁颠屁颠从医院回了店里,并且立马给装修公司打了电话,把门窗全部换成最防盗的。
遭贼
“哦…”庄泽点点头,丝毫不知自己已经触碰他人伤疤,“那别的妖怪会么?”
“会。”
“就像聊斋志异里写的那样?”
“差不多。”孙旺财还是认真负责进行科普,“化形,吸阳气,修仙,都一个套路。”
庄泽又问:“那你…没有修仙?”
孙旺财不搭理他。
庄泽以为自己说错话,正想说抱歉,又听到孙旺财说:“我曾经是。”
它口气平淡,庄泽却觉得有点悲戚。倒也不是难过的要死要活,而是像春晚小品那句台词般,凑合过呗,还能离咋地。
就是这么搞笑又有些无可奈何的意味。
作者有话要说: ( ⊙ o ⊙ )!
☆、第十六章
一个小怪物的出现并没有给庄泽带来什么改变,当然也没有为海云带来什么翻天动地的变化。
第二天庄泽和孙旺财又去brt车站那晃悠半响,不出意外的,没有任何收获。
当然,收获不收获并不重要,两人是来吃饭的——超市老板的手艺简直太棒了好么!“明天再换一种!”吃完这一盒炒饭,庄泽义愤填膺道,“太好吃了!”
超市老板年方四十,离异,独自开一家超市,挺不容易。不过如果他能专心开超市,也不至于累这么厉害。主要是这老板厨艺太好,周边人都愿意吃他的饭,好好的超市直接给开成了餐馆。
孙旺财一开始还保持冷静,但当它知道自己吃的狗罐头是餐馆老板的手艺之后,特别踟蹰着想去蹭大腿,好在它的高逼格阻止了他。
超市老板性子温和,整天笑咪咪,不和别人起纠纷,总被人占便宜——估摸着也是因为太温吞,老婆才受不了,跟着前来收购房子的地产商跑了。
老板的食客很多,除却狗腿子孙旺财和庄泽,还有附近的懒散姑娘和单身汉。不会做饭的姑娘最喜欢超市老板这里的饭,不油腻,便宜,长不胖。而单身汉呢,则特指花店的大胡子老板。
大胡子一日三餐都在超市吃,虽然顿顿都给钱,但也特别厚脸皮——“哎呀老板你看你,每天都做这么好的饭给我,我得回报你啊!这样!超市以后的体力活全都我干!”
真是……
好街坊。
不过大胡子最近不是摊上事了么,花店里还腻味着一对已经分了手的情侣呢。来超市老板这吃饭也不勤快了,就天天坐在花店里,看那俩幺蛾子能搞出什么事。
虽然大胡子不说,但旁人都看出了门道。
隔壁老王太说,大胡子搞大了那姑娘的肚子,姑娘不愿意,要留在这给大胡子生孩子。小伙给人戴绿帽了,自然不愿意,但又深爱着姑娘,就一直陪姑娘在这,等大胡子一个结果。
老头老太老大妈的想象力都特旺盛,联想能力一级棒,对此庄泽和孙旺财都表示折服。事实到底怎样没人清楚,反正孙旺财是看见了,那小伙子想坐大胡子大腿,被姑娘一巴掌给扇了回去。
可庄泽和孙旺财来不及去讨论“大胡子和小伙和超市老板”这三角关系,因为这一片儿又出现了怪物。
就在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隔壁。
古董店老板最近倒霉的很。坑人骗人终于迎来了现世报,被没脑子的阔少揍的鼻青脸肿,脑门上还绷着纱布。本来人阔少留着劲,只是发泄一番,揍一顿意思意思就够了。结果这倒霉货,自己在店里好好养着伤,硬是自己把自己绊了一脚,腿骨折,一级棒。
这倒霉玩意儿整天在房间里唉唉叫唤,守着他那一房间假货哭自己倒霉。也就超市老板人好,还惦记着他别饿死了,时不时还来给送点饭。
人要倒霉呢,连喝水都塞牙缝。于是这倒霉的坑货老板,半夜被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吵醒。
三更半夜,本该寂寥无声的时候,突然传来这么一阵声音,苦逼的倒霉蛋当场眼泪就要出来了——那么怂的人还敢干坑蒙拐骗这种事,充分证明人的多面性。
倒霉蛋打开台灯,下了床,拿着床头镇宅的‘一品尚方宝剑’,瘸巴着腿,一拐一拐去了客厅。
在打开客厅灯的一瞬间,他看见了一个黑呼呼的东西。
那东西有个成年男人那么大,泛着银光,背对着倒霉蛋,正趴在桌子上吃东西——超市老板白天送的。
倒霉蛋手上的高仿尚方宝剑哐当掉在地上,然后他看见那个怪物转过脸来,露出一脸的鳞片。
庄泽和孙旺财知道这事时,古董店的坑货老板已经注定这辈子讨不到老婆了。
至少在三喜口中,这个倒霉蛋,已经完全被塑造成“矮油真不是个爷们,一个小偷而已,就被吓尿了裤子!”、“要是别的男人,一定会把这个小偷给抓住的!”、“只有他那么怂的人啦!怪不得没有女生喜欢他!”的这种怂货男。
“所以说只是个小偷?”庄泽问。
三喜点点头说:“警察这么说的嘛。”
“倒霉蛋当场就吓晕了,醒来之后小偷都跑了,他才想起来报警。说什么有怪物啊,乱七八糟的。”小少女三喜显然十分瞧不起倒霉蛋,未来夫婿将此类人排除在外,“哪里是什么怪物呀。是他惊吓过度,产生的幻觉罢了。你说怎么会有这么胆小的人呀!”
“那丢了什么没?”
“啊…”三喜想了想,“好像没丢什么。小偷可能只想谋财,没想过害命。一看见倒霉蛋吓晕了,小偷自己也害怕了,就慌忙逃走了。笨贼和笨业主。”
小少女三喜对倒霉蛋一阵吐槽,之后蹦蹦跳跳去继续自己的丰胸大业了。
并非所有人都像少年庄泽这么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庄泽听见孙旺财说话,很快就接受了“世界上有妖怪还是好妖怪”这个事情,看见午夜列车里的愤青白袍怪,则开始觉得“妖怪和人类也没什么差别嘛”,即便是看见怪物猴子,也只是猜测“哇靠,发现了新物种”。这种接纳度,可以说是苕缺,也可以说他年少。
换做别人,可能有两个结果。第一,惊吓之后,世界观被颠覆,哭哭啼啼颤颤巍巍的接受了这时间上有妖怪的事实。其二,惊吓之后,世界观被颠覆,但又不相信自己的世界观被颠覆,于是否定这个新实物,说“这些都是假的都是不存在的”,极力否认。
越大的人越固执,远远不如孩童。
倒霉蛋就属于第二种。
倒霉蛋哭着给警察打了电话,被警察送到医院。心惊胆战等待许久,终于得到医生的答案——“你是惊吓过度产生了幻觉”。bingo,忧患解除,倒霉蛋瘸着个腿,屁颠屁颠从医院回了店里,并且立马给装修公司打了电话,把门窗全部换成最防盗的。
遭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