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他认错人了也可能。”庄泽说。

    张佑迁一脸嫌弃,呕道:“我怎么可能和那傻逼搞混?”他那么风流倜傥帅到没边,认错人什么的,也太sui了。

    “孟七的那位不是为他自杀么,也许偷袭你的人,是那个人的爱慕者。因为忍受不了心上人受苦,所以想报仇…什么的。”庄泽想了想,又觉得这剧情太狗血了。就像婚恋杂志里的文章一样,前男友前男友小姑子大姨夫继父后妈一锅乱炖,剧情恨不得让人想撕书。

    “这个好啊!”黑猫倒对这剧情很满意,接着开启了脑洞,“他想直接杀死孟七,那个地方偏僻,人也不多,杀你很容易,毁尸灭迹,加上你这种人,死了都没人在意——少则拖个一年半载,要是他技术再好点,十年八年都有可能。啧—真是白瞎了那么好的机会——”怎么就没弄死这个祸害呢。

    “那你给孟七说了么?得打个电话吧,万一那个人又去找孟七了怎么办?”庄泽催促。

    阿海也点头。他精神不太好,垂头丧气的,一直依偎在庄泽身旁。

    这个说法有理有据,还算说得过去。

    张佑迁对这十分不耐烦,他瘫在沙发上,捞过薯条往嘴里抛:“懒得给他打。你给他说就行了。也让他多注意点,别瞎了眼让那小白脸给骗了,卖屁股的还这么多屁事,搞笑。”

    甭管怎样,他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不过对孟七多少还是有些担心,不然也不会接后面一句话。

    庄泽跑回屋拿手机打电话,他正想着怎么给孟七说这事,在拐角处和迎面跑来的四宫撞个正着。

    四宫捂着鼻子哎呦好几声,倒把庄泽吓一跳,这人刚刚还在和张佑迁玩沙发伤患羞耻play呢,什么时候跑出来的。

    “你没事吧?”

    “嘶——没事,泽泽,我给你说个事。”四宫把庄泽拉到一旁的房间,表情特别特别严肃,跟变了一个人一样。

    庄泽:??

    “张佑迁他爸爸快不行了。”

    庄泽:??

    “快不行了了?是哪个快不行了?”

    四宫怒:“快死了啊,你以为呢!他爸就在那个医院里,”他报了个医院名,庄泽听了还诧异一下,这医院可不是一般人能住的。

    “他爸的主治医生跟我认识,刚给我传的消息。”

    庄泽:……

    “你的企鹅号不是被追踪了么?怎么联系的?”庄泽的关注点是这个,这人没手机,还在躲一个技术神,竟然还敢上网。

    “企鹅号那完全是我失误,一激动就把大号给你了。我有天涯微博豆瓣知乎天涯马甲无数,那个人也有多的很的马甲,我们有相识的暗号。再说,我用的还是孟小七的电脑,不会有什么事的。他们有他们的侦查,我们有我们的反侦察嘛,斗智斗勇,才有趣。”四宫洋洋得意片刻,立马郁卒起来,“张先生熬不了几天了……怪我,这些天光顾着玩,把事情都耽误了。”

    “你说清楚点啊…”听起来是件了不得的大事,但就是不知道到底怎么了。

    四宫胡乱抓了把头发,自责道:“我和张先生的父亲,也就是张老爷子相识几十年,他救过我。对于张家,我是一定要报答的。张先生这些年唯一的请求,还是在他得病后,请务必帮他抱住独子的命。”张先生违背条令帮他出逃,他却悠悠闲闲,浪费了大把宝贵时光。

    本来张佑迁受了腿伤他还没当回事,直到张佑迁说,有人想害他。

    不管来者到底是什么人,这事提醒了四宫,他是来办事,不是来度假的。

    毕竟张佑迁这个人,本在十年前,就该是个死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四章

    人的一生啊,漫长又短暂。于个体而言,是漫长的几十年,需要感知无尽的痛苦与喜悦。而对于宇宙历史时间河流而言,一个人的这么个几十年,又能算的了什么。

    嗖一下,就结束了。

    一个人啊,从出生到死亡,从年少到垂老,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多,压根记录不完。当然,也没什么好记录的——能有什么好记录的?无非吃喝拉撒睡觉打炮,爱恨情愁别离贪嗔,你有痛楚,旁人也在颠簸,你有欢乐,旁人也幸福着,所有人都是这么过来,能有什么好记录的?

    坚持写日记的四宫先生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

    他的生活,没什么好说的。

    他不认为自己有多牛逼,也绝不认为自己卑微如蝼蚁。他的记性足够好,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事情都规规整整储存在大脑中,他经历过旁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但那些痛苦的经历并未让他成为一个阴暗堕落面目可憎的人。于他而言,能以一颗鲜活的心面对全新的每一天,是最重要的。因此他他会时不时写个日记,记录些有趣的故事,以加深记忆,让自己日后回想生活时,更多想起的,是那些可爱的事物。

    神奇的四宫先生,他的一生,在他看来,并未有值得诉说的地方。倘若某日真能死去,用一句话来做个墓志铭,那么他所能想到的,也就只有“中日杂种”这四个字。

    他在最灰暗的时候出生,母亲是可怜的中国少女,父亲是远渡重洋来烧杀抢掠的日本人。他和母亲在最北方的某个实验基地苟延残喘生存了好几年,之后他那年轻的母亲被折磨致死,而他神奇的活了下来。

    他作为幸存者,被人从那个地方解救出来。他那时还年幼,长时间的实验折磨,令他消瘦又阴沉,骨瘦如柴的小家伙,眼神阴冷,从不言笑,拒绝他人的怀抱与温情。在那个动荡年代,他未能遇到好心收养他的家庭,便开始流浪。

    吃不饱,穿不暖,身上长满冻疮与虱子,隔着很远都能闻到一股子骚臭味。

    他乞讨,他偷窃,他遭人辱骂,他饱受拳脚。他在冬天雪地里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想,为什么偏偏就只有他活下来了呢。

    凭什么别人都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下来了呢。

    活着这么艰难,还不如去死。

    他想寻死,可每每最后都不舍得。他心里有不甘,有屈辱,还有恨。他每每想起那些过往,都恨不得去杀了那些东西泄愤。他在无尽杀戮中存活下来,心中所留下的,也只有杀戮。

    不能死,我不能死啊。他这样叹息着。

    他在世间残喘多年,见识了无尽的灾难与疮痍,见识了那些鲜血淋漓的伤口与无法抗争的悲惨。他见了太多,最后他开始麻木。

    连他心中的那些恨,也日渐麻木了起来。

    他本以为他会像只黑暗中的蛆虫一样,卑微生存,卑微死去,可偏偏,老天爷又逗了他一次。

    他到了二十岁那年,就停止了成长。身体的任何机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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