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激怒我?其实你没做什么。”

    他不置可否:“既然你觉得我卑鄙,那就让你这样认为好了。”

    女人侧过脸:“你想要怎样都随便你吧。这枚权戒给你了,奈丽管家看到这枚戒指什么都明白的。我的儿子我自己知道,他是个什么都不会的废物,你要是有办法带他走,就带他走,如果不想管他,就让他死得痛快点。”

    这个女人最终没有为难他,甚至给了他便利。

    他突然有点好奇:“你为什么留在这里?你明明知道……”

    女人转过身,冷硬地开口:“这两家人落到如今下场是罪有应得,我愿意留下来看,和你有什么关系?”

    他不再多问,连夜赶去找小少爷。当他把小少爷抱在怀里的时候,心里一个念头终于凉凉的又甜蜜地冒出来:以后这个人就是他的了,谁都不能和他抢了。

    再后来发生了许多事情。

    许多,许多。

    他断了一只手,当然这都是小事,不值一提,只是他慢慢地感觉到小少爷到后来是真的很喜欢自己的,这是一件大事。他以前总是生活在不确定的阴影里,永远无法摸准对方的心思,可是他后来真的摸到了一点心意相通的感觉——

    然而小少爷死了。

    都是他的错。

    他不该将小少爷就那样留在家里的。

    噩梦一样的那段回忆,他此后提都不愿再提。

    他只能活下去,拼命地活下去,然后不断地去寻找,去找到能复活小少爷的办法。

    这是支持他继续活下去的唯一信念。

    可是这一切最后都被一个疯子给搞砸了。

    或许人生下来,就是为了痛苦的。短暂的快乐之后是无止尽的绝望。他能感到生机在不断地从这具身体里流失。恍惚里想起以前给小少爷换衣服的事情,那对他来说是很有意思的日常。每次给小少爷换好衣服之后再自己穿衣,他便觉得毫无乐趣可言了,所以自己整理的时候,他从来都是匆匆胡乱穿戴。当然,他也想起自己一度是动过想要划烂小少爷的脸的念头。小少爷长得太过惹眼了,哪怕用绷带给小少爷将脸全遮起来,他也都还是不放心。其实他们到利贝尔城之后,一直以来睡的那张床的床底下,是放着把刀的。有一天他深夜里他拿着刀,几乎要下手了。他很明白自己的心意,不管小少爷变成什么模样他都喜欢。他紧张得手心里都是汗,几乎握不住刀子,刀面借着月光冰冷冷地映出他自己的脸,他摸摸小少爷的耳垂,就要狠心下手。只是当那刀锋贴近小少爷的脸颊时,他想到或许小少爷会因此恨自己,就算不恨,以后心里也肯定会因此扎了一根刺,他一想到会这样,就怎么都不下去手了。

    如今手上戴的是当初他送给小少爷的戒指。他的小少爷早就已经被那个教授烧成了灰,所剩只得这一枚戒指。他浑身发冷,手紧握着,眼前浮现两人最后一面分别的画面。那时他准备去领“出城令”,而小少爷勾住他的脖子,粗暴简单地亲了他一口,然后说:“知道了,你快去办事吧,我会乖乖在家等你回来的。”

    现实里的他离开了,然后就是永别。

    这死前最后的幻象里,他吃力地将带着戒指的手放置在胸口。

    ——不,我不离开。

    他挣扎着,自己似乎是哭了,又似乎是没有。

    无法改写现实的影像里,他却能抱住小少爷,将脸埋在对方的脖颈处。

    ——阁下,我哪里都不去,我就在这里守着你。

    【番外完】

    第224章 蒙巴顿番外·傀戏

    他从来不和任何人说起自己幼年时候的事情, 因为那不是什么好的回忆。成年了以后, 有时他会梦见早年零碎的经历,如果真是如此,那梦毫无疑问就是个噩梦了。

    如今,他是公爵的养子, 安塞尔学院的教授, 可是谁能想到, 在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利贝尔城里最低贱不过的一个小乞儿。

    记忆里犹如阴沟一样发着酸臭腐烂气息的住所里, 那里总有老鼠四下逃窜。夜里你能清晰地听到它们在啃东西,时断时续的声音要把人折磨到发疯。这样的夜晚总伴随着无止尽的饥饿。他们这些乞讨的孩子永远都是吃不饱的, 如果出门一整日都讨不到钱的话, 回家不仅吃不上食物, 甚至还会挨上一顿毒打。这就是他们的生活。

    那时候他还年幼,除了觉得很饿,倒是没有太多其他的想法,只记得同屋一个比他稍大点儿的孩子说, 他们过得还不如这鬼地方的老鼠。

    不管多少年过去,他始终对这句话记忆犹新。

    大概是因为当天晚上发生的惨剧。

    他们在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他们一行人里最小的小孩儿死了。

    被老鼠咬死的。

    半个身子都被啃烂了。

    ——饿疯了的老鼠会吃人。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概也只会把这样的事情当做怪谈。

    他知道, 相比于这些和他一起乞讨的小孩儿,他还是幸运不少的。他没有在夜里被冻死或者被贪婪的老鼠们分食,他后来甚至还因为发色的缘故, 被公爵收养了。

    那个时候他还因为饥饿而腹部绞痛到夜里睡不着,次日起来浑浑噩噩地没有精神。他的父亲——他们所有孩子都称呼那个人为“父亲”,但事实上,他一直有种直觉,直觉告诉他,他那两位名义上的“父亲”和“母亲”,其实并不是他们这些小乞丐的亲身父母。

    “母亲”是一个臃肿肥胖的妇人,偏偏“父亲”瘦得像一根竹竿,这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滑稽可笑极了。那天早上父亲冲进家门,满脸掩盖不住的兴奋冲母亲道:“嘿,你知道吗,苏,我们要赚笔大的了。”伸手比出一个数,男人面色通红,因为情绪激动而显得气息尤其不稳,“一个有钱老爷家里要买个小男孩,要求不超过十岁,头发需要是铂金色的。该死的铂金色!我一开始都不知道铂金色是什么东西!所以我问了人,他们说就是那种白里偏一点点灰的颜色。苏,我记得我们刚好有一个小子符合上述全部要求,不是吗?”

    听完这段话他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谈话里提及的“小子”就是他,直至被揪出来然后又像是洗猪肉那样被洗了个澡。惊慌中他抽搐起来,甚至还尖叫了。突然响起的刺耳尖叫将给他洗澡的男人吓了一跳,“父亲”扬手扇了他一个耳光:“臭小子安静一点。”

    “母亲”翻出了衣服给他换上。

    他人生第一次穿上新衣服。

    “母亲”用严苛的目光审视他,然后转头冲“父亲”叫道:“你刚才干什么打他?你看他脸都肿了!一会儿怎么卖?”

    “父亲”无所谓地耸耸肩:“打都打完了,那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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