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任务出去一次,回来的时候,靴子里的汗水都能倒出来。后背上的衣服,汗水打湿了,在晒干了,在打湿,藏蓝色的衣服上,有太多汗水晒干留下的白色盐渍。
王毅刚到那里,就感染了登革热病。虽然治好了,可要是一旦在被传染上,他就危在旦夕。
夜里睡觉,蚊香都能把人熏死,就是熏不死蚊子。看见那么大个头的蚊子,王毅都有些哭笑不得了。好像国内的苍蝇那么大,只要一不留神被咬一口,就会感染疟疾,而这种病,在苏丹,是会要人命的。
这里缺医少药,一场疟疾,在这里就是如同癌症一样的大病。没有钱治疗,只能看着人慢慢死去。吃得更是不好,玉米面,土豆,加一点盐巴,整天就是吃这些,孩子们饿得眼睛都很大,骨瘦如柴。可怜得很。
这里武装战斗频繁发生,孩子妇女是最受伤害的。看着因为械斗,死亡的人,每个人心里都很沉重。
工作环境的辛苦不是叫人难以忍受的,就是这种看着孩子一个个饿死,因为疾病死亡,才最让人难以接受。
他们要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国家驻守十个月,要当巡逻警察上街巡视,要保护当地儿童妇女,要帮助当地警察修改出错,加强管理。
他们吃了一个月的白水煮面。
他连续两三个月没办法和家里联系。
他们要面对突发情况,背起枪参加战斗。
在这里,没有战斗英雄,没有缉毒英雄,都是从各个精英部队挑选出来的高手,那些个战功,在这里微不足道。
儿女情长,在这个环境显得微不足道。爱恨纠葛也成为吃饱了撑着的时候,的胡思乱想。他们要保证人身安全,要维护国家尊严,要保护这个战乱贫穷的国家人民。
在看见一个孩子因为疟疾,抢救无效,死在他眼前的时候,王毅眼睛湿了。
能珍惜的,也只有眼前。能抓住的,就一定不要放手。人在困难的环境都尚且努力活着,何必还要互相折磨?人是最坚强的,也是最脆弱的,生命,经不住蹉跎,在没有珍惜的时候,最珍贵的东西就会流走。难道真的要看见最爱的人死在自己眼前,难道真等到最爱的人绝望离开,才去后悔,才要悲伤吗?人生苦短,也就是那么几十年,浪费了,就没有了。
一对年轻的男女在仅存的一个破落教堂举行婚礼,他们负责保护这场婚礼的安全。
共患难的真挚感情,那个女孩子已经因为战乱失去了一双眼睛,可她的丈夫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亲吻她,那种患难之后的真情,叫人感动得想落泪。
丈夫对他们说,他和他妻子恋爱的时候,吵吵闹闹,也曾经分手。可当知道他是去眼睛之后,他就决定,一定要娶她,要给她幸福。做他的眼睛,带他去度蜜月。做他的眼睛,带他去实现两个人曾经的梦想。做他的眼睛,用他的眼睛,帮他去看这个世界,努力把这个世界呈现在他妻子面前。他会珍惜她,好好的爱他。
王毅听完这段话,回到驻地,打开水龙头,就哭了。
男人是不哭的,就算是条件在艰苦,就算是他处境困难,就算是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他都不会哭泣,一点点的失落沮丧都不会有。
可这一次,他背着所有人哭了。
他想起了萧姚,那个两次手捧着真心,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男孩子。
一直都是他志得意满,他从来都不知道珍惜。一直以为利用萧姚,只是工作所迫,他为了抓捕罪犯,这么做没有错。就算是他做的有些过分,他也认为,就算是再来一次,他会把萧姚弄晕倒,不让他上船,他还是照样抓捕。
他年少得志,一直都非常骄傲,良好的出身,良好的背景,追逐他的人从来都很多,所以,第一次,他把萧姚抛弃,一点眷恋都没有,甚至一点悔恨都没有,所以,他遗忘了,如果不是九年后的第二次见面,他真的把萧姚遗忘了。这个男孩子,为他失去那么多,他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为他着想过。
第二次,他对这场追逐,最开始是因为任务,还加带一些争强好胜。征服了,占有了,利用了,他还是丢弃了。他忘记了,那颗真心,那段最纯真的,没有丝毫瑕疵的感情。
再也不会有了,那纯如水晶的真挚感情,那爱他为他不顾一切的男孩子,就因为他的不重视,丢弃了。
如今,他知道了珍惜,他想对萧姚好,已经来不及了。
那个丈夫说的真好,他就算是没有眼睛,可我有,我可以做他的眼睛,把世界呈现在他眼前。
如果能重新来过,他也想把萧姚放在心坎,放在手心。
可这个机会呢,还会有吗?
他是混蛋,他到现在才知道珍惜,真是萧姚的那句话,晚了,一切都晚了。
他丢了他爱的人,丢了那份真心。
其实,他也是爱萧姚的。还记得他抱着吉他在那里唱歌,那时候就迷住了他的眼睛。还记得他在树下给他唱一生有你,他的心,也触动了,还记得第一次他们缠绵,他哭着抱紧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分手的时候,萧姚哭喊着说爱他。
无数次的想,那时候带他离开呢?
无数次的想,如果可以重来呢?
萧姚还会给他机会吗?他想让这段欺骗的感情,变成真实的。萧姚想要一个给他温暖的人,他想要一个家,一个有暖黄色灯光,有个温暖他的人的家。他要说,他都能给,他真的可以为了萧姚,不做这个警察,萧姚会答应他吗?
其实,他心里早就有答案,就是因为有了答案,才会痛哭。
萧姚不会回头,他醒悟得太晚,他知道珍惜的时候也太晚了。
就眼睁睁的,看着他最爱的,最爱他的人,离开了。没机会了。
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他怨不得天,怨不得地,怨不上任何人,就是他自己自做的孽。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他自己酿的苦果,自己尝。
如果能重来,他一定从新开始。
第七十四章那间叫妖孽横生的酒吧
莫爷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豆子被关了半年,就用了保外就医的理由,放出来了。
英哥已经失去了行踪,莫爷倒是经常出现。
萧姚开了一间小酒吧,一个偏僻的地方,一个小的只能容纳二十几个人的酒吧。酒吧内没有桌子,就是把吧台设计得很特别,曲线设计,各种酒水都摆在吧台后边,蔓延了整座酒吧。二十几个人都可以坐在吧台边喝酒。舞池很小,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吧台的曲线设计,装了七彩的灯光,就好像是彩虹一样,成为酒吧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
门口的牌子上,写着,妖孽横生。
这就是酒吧的名字。
就冲这个名字,来的人很多
王毅刚到那里,就感染了登革热病。虽然治好了,可要是一旦在被传染上,他就危在旦夕。
夜里睡觉,蚊香都能把人熏死,就是熏不死蚊子。看见那么大个头的蚊子,王毅都有些哭笑不得了。好像国内的苍蝇那么大,只要一不留神被咬一口,就会感染疟疾,而这种病,在苏丹,是会要人命的。
这里缺医少药,一场疟疾,在这里就是如同癌症一样的大病。没有钱治疗,只能看着人慢慢死去。吃得更是不好,玉米面,土豆,加一点盐巴,整天就是吃这些,孩子们饿得眼睛都很大,骨瘦如柴。可怜得很。
这里武装战斗频繁发生,孩子妇女是最受伤害的。看着因为械斗,死亡的人,每个人心里都很沉重。
工作环境的辛苦不是叫人难以忍受的,就是这种看着孩子一个个饿死,因为疾病死亡,才最让人难以接受。
他们要在这个贫穷落后的国家驻守十个月,要当巡逻警察上街巡视,要保护当地儿童妇女,要帮助当地警察修改出错,加强管理。
他们吃了一个月的白水煮面。
他连续两三个月没办法和家里联系。
他们要面对突发情况,背起枪参加战斗。
在这里,没有战斗英雄,没有缉毒英雄,都是从各个精英部队挑选出来的高手,那些个战功,在这里微不足道。
儿女情长,在这个环境显得微不足道。爱恨纠葛也成为吃饱了撑着的时候,的胡思乱想。他们要保证人身安全,要维护国家尊严,要保护这个战乱贫穷的国家人民。
在看见一个孩子因为疟疾,抢救无效,死在他眼前的时候,王毅眼睛湿了。
能珍惜的,也只有眼前。能抓住的,就一定不要放手。人在困难的环境都尚且努力活着,何必还要互相折磨?人是最坚强的,也是最脆弱的,生命,经不住蹉跎,在没有珍惜的时候,最珍贵的东西就会流走。难道真的要看见最爱的人死在自己眼前,难道真等到最爱的人绝望离开,才去后悔,才要悲伤吗?人生苦短,也就是那么几十年,浪费了,就没有了。
一对年轻的男女在仅存的一个破落教堂举行婚礼,他们负责保护这场婚礼的安全。
共患难的真挚感情,那个女孩子已经因为战乱失去了一双眼睛,可她的丈夫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她,亲吻她,那种患难之后的真情,叫人感动得想落泪。
丈夫对他们说,他和他妻子恋爱的时候,吵吵闹闹,也曾经分手。可当知道他是去眼睛之后,他就决定,一定要娶她,要给她幸福。做他的眼睛,带他去度蜜月。做他的眼睛,带他去实现两个人曾经的梦想。做他的眼睛,用他的眼睛,帮他去看这个世界,努力把这个世界呈现在他妻子面前。他会珍惜她,好好的爱他。
王毅听完这段话,回到驻地,打开水龙头,就哭了。
男人是不哭的,就算是条件在艰苦,就算是他处境困难,就算是他随时都有生命危险,他都不会哭泣,一点点的失落沮丧都不会有。
可这一次,他背着所有人哭了。
他想起了萧姚,那个两次手捧着真心,为了他不顾一切的男孩子。
一直都是他志得意满,他从来都不知道珍惜。一直以为利用萧姚,只是工作所迫,他为了抓捕罪犯,这么做没有错。就算是他做的有些过分,他也认为,就算是再来一次,他会把萧姚弄晕倒,不让他上船,他还是照样抓捕。
他年少得志,一直都非常骄傲,良好的出身,良好的背景,追逐他的人从来都很多,所以,第一次,他把萧姚抛弃,一点眷恋都没有,甚至一点悔恨都没有,所以,他遗忘了,如果不是九年后的第二次见面,他真的把萧姚遗忘了。这个男孩子,为他失去那么多,他从来没有站在他的角度,为他着想过。
第二次,他对这场追逐,最开始是因为任务,还加带一些争强好胜。征服了,占有了,利用了,他还是丢弃了。他忘记了,那颗真心,那段最纯真的,没有丝毫瑕疵的感情。
再也不会有了,那纯如水晶的真挚感情,那爱他为他不顾一切的男孩子,就因为他的不重视,丢弃了。
如今,他知道了珍惜,他想对萧姚好,已经来不及了。
那个丈夫说的真好,他就算是没有眼睛,可我有,我可以做他的眼睛,把世界呈现在他眼前。
如果能重新来过,他也想把萧姚放在心坎,放在手心。
可这个机会呢,还会有吗?
他是混蛋,他到现在才知道珍惜,真是萧姚的那句话,晚了,一切都晚了。
他丢了他爱的人,丢了那份真心。
其实,他也是爱萧姚的。还记得他抱着吉他在那里唱歌,那时候就迷住了他的眼睛。还记得他在树下给他唱一生有你,他的心,也触动了,还记得第一次他们缠绵,他哭着抱紧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分手的时候,萧姚哭喊着说爱他。
无数次的想,那时候带他离开呢?
无数次的想,如果可以重来呢?
萧姚还会给他机会吗?他想让这段欺骗的感情,变成真实的。萧姚想要一个给他温暖的人,他想要一个家,一个有暖黄色灯光,有个温暖他的人的家。他要说,他都能给,他真的可以为了萧姚,不做这个警察,萧姚会答应他吗?
其实,他心里早就有答案,就是因为有了答案,才会痛哭。
萧姚不会回头,他醒悟得太晚,他知道珍惜的时候也太晚了。
就眼睁睁的,看着他最爱的,最爱他的人,离开了。没机会了。
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他怨不得天,怨不得地,怨不上任何人,就是他自己自做的孽。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他自己酿的苦果,自己尝。
如果能重来,他一定从新开始。
第七十四章那间叫妖孽横生的酒吧
莫爷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豆子被关了半年,就用了保外就医的理由,放出来了。
英哥已经失去了行踪,莫爷倒是经常出现。
萧姚开了一间小酒吧,一个偏僻的地方,一个小的只能容纳二十几个人的酒吧。酒吧内没有桌子,就是把吧台设计得很特别,曲线设计,各种酒水都摆在吧台后边,蔓延了整座酒吧。二十几个人都可以坐在吧台边喝酒。舞池很小,灯光也不是很明亮,吧台的曲线设计,装了七彩的灯光,就好像是彩虹一样,成为酒吧里最亮丽的一道风景。
门口的牌子上,写着,妖孽横生。
这就是酒吧的名字。
就冲这个名字,来的人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