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够味道啊。不过,这个男人,额头有些像王毅啊。
去看看,他真的是太久没吃人肉了。饱饱眼福也好。
勾肩搭背的出了门,王毅就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件蓝色的羽绒服。
“回家吧。”
王毅对他笑,淡淡的关心着,带着包容和宠爱,就算是打了他一顿,他还是不计较。还是一如既往的过来接他回去。
萧姚扭着脖子。
“我要去看帅哥,你走吧,今晚我不回去了。”
王毅的笑容淡了。
“大晚上的,别出去了。回去吧,我给你准备了蛋糕,你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回去吃一点吧。我们回去吧。”
王毅恳求着,他不想萧姚再去其他地方放肆轻狂,萧姚安分守己守着这个店,不再乱七八糟的胡搞,他就非常满足了。如果他去了更热闹的地方,有人比他好,萧姚和别人风流快活,他没立场管,可他也受不了,萧姚和别人在一起,知道自己的老婆和别的男人风流,那是什么痛苦,他不想尝试。
“哼。”
王毅低着头,他到紧要关头,总是嘴笨,不知道怎么哄他。也不知道怎么让他回心转意,他以为时间长久,萧姚就会明白他的苦心,可他没有把变心算进去。如果萧姚遇上一个比他好的,更爱他的,能给他幸福的,他怎么办?
“天冷了,你穿上衣服吧,别,别感冒了,就算是要去,也要穿暖和一些。”
他上前一步,如果萧姚真的遇上那么好的人,他能做的,也只是让路。
“你,你早点回来,蛋糕我给你放冰箱里。别一个人回来,注意安全。有事给我打电话。”
萧姚的头转过来,看着王毅。心里那些嫉妒,消失了,那些酸楚,变成了甜蜜,从心里,慢慢的涌上来。其实,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群魔乱舞,都不能和一个天冷时候的衣服给的温暖相比。那些过于浮华,只有天冷时候送上的衣服,这种生活中的小甜蜜,最踏实。
这个男人,用他笨拙的方式示好,用他的一举一动,向他表现着他的改过自新,他的甘心付出,他所能给的柔情蜜意。
浮云过眼,清华富贵只是那些飘在身边的云彩,只有这种天冷时添的衣服,半夜回家时的接送,深夜回去的宵夜,才最贴心,最踏实。能抓在手里的温暖幸福。
身边的男客人松开了他肩膀上的手。
“妖儿啊,人呢,要的就是一个真心实意,对你好一辈子的人相伴。那些个帅哥俊男,可以玩,可以胡闹,却不能相守一生。明明有一个好男人在你眼前呢,你还别扭什么?回去吧,邀请函我带走了,你回家吃蛋糕看电视,享受你的小温柔吧。”
客人抽走他手里的邀请函,对王毅笑笑,开车就走。
王毅成了新好男人,这还真是那句话,爱,改变了一个人的心。
切,自私自利的家伙,知道对人好了。
王毅心里高兴,萧姚没有和客人一起离开。
上前把羽绒服披在他身上,给他穿好,拉上拉链,这才拉住他的手。
“回去吧。吃完了就休息,一个晚上了,不累啊。”
萧姚甩开他的手,自己大步的往前走。王毅摸摸鼻子,唉,别扭的小东西,跟了上去,走在他的身边。
“那个,那个女人。”
萧姚忍了再忍,还是没忍住,纠结他一整个晚上的问题,他非常想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他对那个女人是不是有意思。说着要证明给他看,他会让他幸福。可那个女人的出现,还是让他不好受。
王毅快走一步,和他肩并着肩。
“那是军区大院的邻居,其实,我早就拒绝她了。我妈妈有意思让她和我谈恋爱,我已经和我父母说清楚了,我是什么性取向,为这,我爸的马鞭可是把我抽疼了,后背都烂了。这大概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反抗我爸爸的命令。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下级对上级服从,儿子服从老子,我的反抗,把我爸爸气坏了。我在床上躺了好久,才恢复。这也是我为什么去维和的原因。所有人都排斥我,都拿那种眼神看我,我那时候就知道,你当时受到排斥,受了多少罪,忍了多少白眼。我虽然是英雄,可没有一个部门要我,我只好去国外维和。回来之后,干脆下基层,至少,我现在生活的随心所欲。那些立功的机会,平步青云的升迁,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我要的,就是有个人和我好好过日子,我们真心相对,相濡以沫,平淡幸福,相互扶持,互相包容。姚儿,我不会和任何一个女人结婚,我父母也管不了我,我要和你在一起。你不答应没关系,时间会证明我对你的真心。你放心,不管多好的女人,位高权重,我都不要,我只要你。”
王毅第一次说出他这一年来所经历的苦楚,那不是要博得同情,而是要萧姚看清楚,他不再是那个王毅,他没有利欲熏心,他最大的心愿,不再是轻摇直上的升迁,而是,要他和他一生相伴。
萧姚的脸红了,这大概是王毅第一次对他说出最朴实的情话,没有那些华丽的语言,没有生死相随的誓言,就是最普通的,最踏实的话,好好过日子,互相扶持,互相包容,所有人都不要,只要你。
年少时,他们没有想过未来,以为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九年后的见面,雄心勃勃,他和王毅在一起,带着赌气,好像要对全世界证明,他也幸福了,他的初恋也有个好结果了。
现在,他明白了。其实,幸福,不是给别人看的,是自己过出来的。只要他觉得好,只要他觉得幸福,那就是幸福。千辛万苦,百般折磨,有个好结果就好,那个人没有离开,没有再继续吝啬,给他笨拙的温柔,笨拙的幸福。他可以洗尽铅华,不再是酒吧里最妖孽的人,他还是他心里,十年前那个和他在一起骑脚踏车,白衬衣,迎风而行的人。
在他心里,历尽千帆之后,他不曾改变,他还是那个清纯少年。
耳朵慢慢红了,这是他听过的,最动听的,最贴心的情话。
王毅偷偷看了他一眼,伸出手,拉住萧姚袖子下的手。和他十指相扣。
这一次,萧姚没有甩开他的手。
在漆黑的街道上,他们慢慢地走。牵着手,各不说话。却一起回家。
第一百零二章 心是一朵千瓣莲花
深夜,萧姚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靠在床头,一手烟,一手翻起一本杂志,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回来的杂志,正好适合他现在睡不着的时候消磨时间。
还可以再次相信吗?他不知道,只知道,踏实朴素的温柔,正如滴石的水,慢慢的,有恒心的,一点一点穿透他。
没有那么些华丽,没有山盟海誓,没有惊心动魄,平平淡
去看看,他真的是太久没吃人肉了。饱饱眼福也好。
勾肩搭背的出了门,王毅就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件蓝色的羽绒服。
“回家吧。”
王毅对他笑,淡淡的关心着,带着包容和宠爱,就算是打了他一顿,他还是不计较。还是一如既往的过来接他回去。
萧姚扭着脖子。
“我要去看帅哥,你走吧,今晚我不回去了。”
王毅的笑容淡了。
“大晚上的,别出去了。回去吧,我给你准备了蛋糕,你最喜欢的巧克力蛋糕。回去吃一点吧。我们回去吧。”
王毅恳求着,他不想萧姚再去其他地方放肆轻狂,萧姚安分守己守着这个店,不再乱七八糟的胡搞,他就非常满足了。如果他去了更热闹的地方,有人比他好,萧姚和别人风流快活,他没立场管,可他也受不了,萧姚和别人在一起,知道自己的老婆和别的男人风流,那是什么痛苦,他不想尝试。
“哼。”
王毅低着头,他到紧要关头,总是嘴笨,不知道怎么哄他。也不知道怎么让他回心转意,他以为时间长久,萧姚就会明白他的苦心,可他没有把变心算进去。如果萧姚遇上一个比他好的,更爱他的,能给他幸福的,他怎么办?
“天冷了,你穿上衣服吧,别,别感冒了,就算是要去,也要穿暖和一些。”
他上前一步,如果萧姚真的遇上那么好的人,他能做的,也只是让路。
“你,你早点回来,蛋糕我给你放冰箱里。别一个人回来,注意安全。有事给我打电话。”
萧姚的头转过来,看着王毅。心里那些嫉妒,消失了,那些酸楚,变成了甜蜜,从心里,慢慢的涌上来。其实,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群魔乱舞,都不能和一个天冷时候的衣服给的温暖相比。那些过于浮华,只有天冷时候送上的衣服,这种生活中的小甜蜜,最踏实。
这个男人,用他笨拙的方式示好,用他的一举一动,向他表现着他的改过自新,他的甘心付出,他所能给的柔情蜜意。
浮云过眼,清华富贵只是那些飘在身边的云彩,只有这种天冷时添的衣服,半夜回家时的接送,深夜回去的宵夜,才最贴心,最踏实。能抓在手里的温暖幸福。
身边的男客人松开了他肩膀上的手。
“妖儿啊,人呢,要的就是一个真心实意,对你好一辈子的人相伴。那些个帅哥俊男,可以玩,可以胡闹,却不能相守一生。明明有一个好男人在你眼前呢,你还别扭什么?回去吧,邀请函我带走了,你回家吃蛋糕看电视,享受你的小温柔吧。”
客人抽走他手里的邀请函,对王毅笑笑,开车就走。
王毅成了新好男人,这还真是那句话,爱,改变了一个人的心。
切,自私自利的家伙,知道对人好了。
王毅心里高兴,萧姚没有和客人一起离开。
上前把羽绒服披在他身上,给他穿好,拉上拉链,这才拉住他的手。
“回去吧。吃完了就休息,一个晚上了,不累啊。”
萧姚甩开他的手,自己大步的往前走。王毅摸摸鼻子,唉,别扭的小东西,跟了上去,走在他的身边。
“那个,那个女人。”
萧姚忍了再忍,还是没忍住,纠结他一整个晚上的问题,他非常想知道,那个女人是谁,他对那个女人是不是有意思。说着要证明给他看,他会让他幸福。可那个女人的出现,还是让他不好受。
王毅快走一步,和他肩并着肩。
“那是军区大院的邻居,其实,我早就拒绝她了。我妈妈有意思让她和我谈恋爱,我已经和我父母说清楚了,我是什么性取向,为这,我爸的马鞭可是把我抽疼了,后背都烂了。这大概是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反抗我爸爸的命令。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下级对上级服从,儿子服从老子,我的反抗,把我爸爸气坏了。我在床上躺了好久,才恢复。这也是我为什么去维和的原因。所有人都排斥我,都拿那种眼神看我,我那时候就知道,你当时受到排斥,受了多少罪,忍了多少白眼。我虽然是英雄,可没有一个部门要我,我只好去国外维和。回来之后,干脆下基层,至少,我现在生活的随心所欲。那些立功的机会,平步青云的升迁,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意义。
我要的,就是有个人和我好好过日子,我们真心相对,相濡以沫,平淡幸福,相互扶持,互相包容。姚儿,我不会和任何一个女人结婚,我父母也管不了我,我要和你在一起。你不答应没关系,时间会证明我对你的真心。你放心,不管多好的女人,位高权重,我都不要,我只要你。”
王毅第一次说出他这一年来所经历的苦楚,那不是要博得同情,而是要萧姚看清楚,他不再是那个王毅,他没有利欲熏心,他最大的心愿,不再是轻摇直上的升迁,而是,要他和他一生相伴。
萧姚的脸红了,这大概是王毅第一次对他说出最朴实的情话,没有那些华丽的语言,没有生死相随的誓言,就是最普通的,最踏实的话,好好过日子,互相扶持,互相包容,所有人都不要,只要你。
年少时,他们没有想过未来,以为在一起就是最好的。
九年后的见面,雄心勃勃,他和王毅在一起,带着赌气,好像要对全世界证明,他也幸福了,他的初恋也有个好结果了。
现在,他明白了。其实,幸福,不是给别人看的,是自己过出来的。只要他觉得好,只要他觉得幸福,那就是幸福。千辛万苦,百般折磨,有个好结果就好,那个人没有离开,没有再继续吝啬,给他笨拙的温柔,笨拙的幸福。他可以洗尽铅华,不再是酒吧里最妖孽的人,他还是他心里,十年前那个和他在一起骑脚踏车,白衬衣,迎风而行的人。
在他心里,历尽千帆之后,他不曾改变,他还是那个清纯少年。
耳朵慢慢红了,这是他听过的,最动听的,最贴心的情话。
王毅偷偷看了他一眼,伸出手,拉住萧姚袖子下的手。和他十指相扣。
这一次,萧姚没有甩开他的手。
在漆黑的街道上,他们慢慢地走。牵着手,各不说话。却一起回家。
第一百零二章 心是一朵千瓣莲花
深夜,萧姚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最后,靠在床头,一手烟,一手翻起一本杂志,不知道什么时候拿回来的杂志,正好适合他现在睡不着的时候消磨时间。
还可以再次相信吗?他不知道,只知道,踏实朴素的温柔,正如滴石的水,慢慢的,有恒心的,一点一点穿透他。
没有那么些华丽,没有山盟海誓,没有惊心动魄,平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