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腰,萧姚后退一步,靠近他的怀里,把王毅当成靠山,自顾自的打着游戏。
不管是停车还是起步,惯性引起的前后移动,都不会出现在萧姚身上,他背后的这个人,会把他稳稳地护在胸前,不让他有一点闪失。
王毅把头靠在他的耳侧,指点着他,轰炸左边,左边是弱处,按住导弹发射键不要停,就能打败这个终极战机。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感情不错的兄弟,一起逛街,一起回去,一起打游戏。可没有人看见,王毅搂在萧姚腰上的结实手臂,那就是萧姚所有的支柱,就好像是王毅这个人,现在是他全部的希望一样。
王毅宠爱着他,无限量的宠爱,他心甘情愿,甘之若饴。能宠爱他,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第一百一十四章 美好的日子
相爱了,两情相悦了,在一起了,不是结束,就好像是婚姻,结婚了,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
萧姚还是喜欢睡到下午才起床,他起来的时候,桌上摆着饭菜,他放进微波炉里转一下,趁这个时间洗漱。吃完饭,就打扫一下,大扫除要等到周末,王毅负责大扫除,他做监工。然后就把衣服丢到洗衣机里去洗,时间还早一些的话,他就去转一圈,问问豆子回来吃饭吗?问问王毅想吃什么,他会转到菜市场买一些菜,大多时候去酒水批发中心,采购酒吧的需要。
王毅回家就会脱了警服,扎起围裙做晚饭,豆子把家当成旅馆,回家吃饭的时候很少,解决掉了晚饭,萧姚就去店里开店了。
王毅送他过去,当作散步,没有工作报告要交,不值班的时候,他就留在店里,说是帮忙看店,其实是监视萧姚,有那个胆大妄为的人试图搭讪萧姚的话,他就出面阻止,店里的歌手有时候来不了,他就和萧姚上台,合作演唱一首歌曲,弹一段吉他。
他要是忙,到酒吧关门的时候,也会出现在门口,接他回家。
酒吧风格没变,还是定期做一些有趣的小改变,那些个情趣兔子装,已经过时,萧姚迷上了萝莉,买了假发套,欧洲十八世纪的宫廷晚装,把三个小服务生打扮的超级可爱。也不管他们撅着嘴不愿意,豆子倒是穿上了女仆装,黑色长裙,白色围裙,把客人迷得神魂颠倒。萧姚也想穿,可拧不过王毅皱紧的眉头,也只好放弃了。
有了萝莉,自然少不了正太,歌子衬衫,到膝盖的牛仔短裤,可爱的打扮,总是让这群三十几岁的大叔们爱到疯狂。
萧姚也只是坐在角落里,似笑非笑的喝着酒,懒洋洋的看着这群纵身声色犬马的人们,是也太迷人迷惑了这些人,还是这些人需要这种几乎疯狂的刺激,来刺激早就麻木的神经?他脑容积小,没必要想这种问题。他只要每天在结账的时候,数着钞票,想着多赚钞票的办法就可以了。
王毅还是大男人的,他不喜欢萧姚一桌暴露,也不喜欢他跳什么诱惑的舞蹈,只喜欢他穿着白净的衬衣,牛仔裤,在角落里懒洋洋的开店,做他无忧无虑的店主。
萧姚就是一只猫,半眯着眼睛,喝着酒,享受着音乐,看着群魔乱舞的人,他就笑得开心。
这幅懒猫的神态,也吸引不少人,慵懒中带着诱惑,纯净的颜色,越是吸引人。每个人都想拥有这个安逸,慵懒。性感的男人。可怕了他身边你阿哥高达的威武男人,只要有人靠近,那个男人的眼睛就很凶狠,被他盯着,就好象是被警察盯着的犯罪嫌疑人。
很少有人知道,萧姚身边的这个男人是谁,也很少有人知道,他和萧姚的关系,可他就出现在萧姚身边,在萧姚坐累的时候,他提供怀抱,做了萧姚的人体沙发,供他休息。
这种日子,挺好,萧姚很满意。
王毅不负他,就心满意足。还是那句话,爱到极致,爱到最深处,总结出来,也就是两个字,不负。这就好比是一棵大树,不负就是主体树干,其余的,什么温柔体贴,倍加宠爱,都是枝叶。这些存在的话,那就是枝繁叶茂,欣欣向荣。可就算是砍掉了所有的枝叶,没有这些,只留下主干,这棵树也活着,他的爱情不死,这个人还在,这就行了。
他和王毅一起生活,甜言蜜语的很少,王毅极少说我爱你这类的话,也很少叫他宝贝这类肉麻的话,他不会觉得委屈,反倒是踏实。
爱情没必要多华丽,也没必要整天挂在嘴边,整天问她,爱不爱我?那太幼稚,他爱你的话,你不用问,他想说就会说,他爱你的话,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你为第一考虑出发,把你放在心尖手心,用行动表示出来。这个男人,笨拙。嘴笨、心也笨,但他每做的一件事,都会让你感动。
过马路,他会牵你的手,不管走到哪里,他都站在你左手边。
遇上好吃的,他会打开包装,送到你嘴边。
在你还没发现要变天的时候,你的外套一直在他手里,起风的时候,绝对在你的肩上。
睡觉的时候,他的胸膛给你枕,手臂给你枕,天亮了,他手臂麻掉了,也不会对你抱怨一句你好重。
就算是闹脾气了,你无理取闹了,他也不和你争吵谁对谁错,在你晚归的时候,他还在街口的路灯下,默默的等你回家。
他真的做错事惹你生气了,你暴走,走了十几里路,他还是默默的跟着你,你刷爆了卡,他会主动的把他的银行卡地道你手上,让你继续瞎买一些没用的,他也不出声。
就是这种笨拙的男人,可爱,可气,确实,难以割舍。
他爱你,爱在心里,不在嘴上。
生活中真的不需要我爱你你爱我之类的话,我爱你不是问出来的,而是,行动表现出来的。
萧姚满意,他的男人就是这种笨拙的人,他喜欢,他爱,他离不开。
这种平平淡淡的日子,他喜欢,甚至希望这一辈子,都这样。挺好,他知足。
王毅也满足这样的生活,没有高官厚禄,可是平凡踏实,工作没那么刺激,可是自由随性,他可以借着考察民情的理由,到菜市场去买逍遥昨天提到的排骨,回家给他做糖醋排骨吃。可以借着去市局提交报告的机会,去市场转一圈,给他买一些保暖时尚的衣服,就算是他衣服够多了,他也想买,把萧姚打扮的干净整洁,他看着心里舒服。
回去也许会到凌晨一两点,给他放洗澡水,找换洗衣服,萧姚洗澡的时候,他在铺床,然后,开一盏暗一些的昏黄灯光,靠在床头说一些闲言碎语,有了兴致,就做一些爱人之间的运动,第二天一起赖床。
多美好的生活啊,他们想一起高呼。
生活要是如此继续下去,就算是美好了。
王毅迟到了,他快十点钟才到派出所上班,指导员一脸的心知肚明。
不管是停车还是起步,惯性引起的前后移动,都不会出现在萧姚身上,他背后的这个人,会把他稳稳地护在胸前,不让他有一点闪失。
王毅把头靠在他的耳侧,指点着他,轰炸左边,左边是弱处,按住导弹发射键不要停,就能打败这个终极战机。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一对感情不错的兄弟,一起逛街,一起回去,一起打游戏。可没有人看见,王毅搂在萧姚腰上的结实手臂,那就是萧姚所有的支柱,就好像是王毅这个人,现在是他全部的希望一样。
王毅宠爱着他,无限量的宠爱,他心甘情愿,甘之若饴。能宠爱他,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第一百一十四章 美好的日子
相爱了,两情相悦了,在一起了,不是结束,就好像是婚姻,结婚了,不是结束,而是一个开始。
萧姚还是喜欢睡到下午才起床,他起来的时候,桌上摆着饭菜,他放进微波炉里转一下,趁这个时间洗漱。吃完饭,就打扫一下,大扫除要等到周末,王毅负责大扫除,他做监工。然后就把衣服丢到洗衣机里去洗,时间还早一些的话,他就去转一圈,问问豆子回来吃饭吗?问问王毅想吃什么,他会转到菜市场买一些菜,大多时候去酒水批发中心,采购酒吧的需要。
王毅回家就会脱了警服,扎起围裙做晚饭,豆子把家当成旅馆,回家吃饭的时候很少,解决掉了晚饭,萧姚就去店里开店了。
王毅送他过去,当作散步,没有工作报告要交,不值班的时候,他就留在店里,说是帮忙看店,其实是监视萧姚,有那个胆大妄为的人试图搭讪萧姚的话,他就出面阻止,店里的歌手有时候来不了,他就和萧姚上台,合作演唱一首歌曲,弹一段吉他。
他要是忙,到酒吧关门的时候,也会出现在门口,接他回家。
酒吧风格没变,还是定期做一些有趣的小改变,那些个情趣兔子装,已经过时,萧姚迷上了萝莉,买了假发套,欧洲十八世纪的宫廷晚装,把三个小服务生打扮的超级可爱。也不管他们撅着嘴不愿意,豆子倒是穿上了女仆装,黑色长裙,白色围裙,把客人迷得神魂颠倒。萧姚也想穿,可拧不过王毅皱紧的眉头,也只好放弃了。
有了萝莉,自然少不了正太,歌子衬衫,到膝盖的牛仔短裤,可爱的打扮,总是让这群三十几岁的大叔们爱到疯狂。
萧姚也只是坐在角落里,似笑非笑的喝着酒,懒洋洋的看着这群纵身声色犬马的人们,是也太迷人迷惑了这些人,还是这些人需要这种几乎疯狂的刺激,来刺激早就麻木的神经?他脑容积小,没必要想这种问题。他只要每天在结账的时候,数着钞票,想着多赚钞票的办法就可以了。
王毅还是大男人的,他不喜欢萧姚一桌暴露,也不喜欢他跳什么诱惑的舞蹈,只喜欢他穿着白净的衬衣,牛仔裤,在角落里懒洋洋的开店,做他无忧无虑的店主。
萧姚就是一只猫,半眯着眼睛,喝着酒,享受着音乐,看着群魔乱舞的人,他就笑得开心。
这幅懒猫的神态,也吸引不少人,慵懒中带着诱惑,纯净的颜色,越是吸引人。每个人都想拥有这个安逸,慵懒。性感的男人。可怕了他身边你阿哥高达的威武男人,只要有人靠近,那个男人的眼睛就很凶狠,被他盯着,就好象是被警察盯着的犯罪嫌疑人。
很少有人知道,萧姚身边的这个男人是谁,也很少有人知道,他和萧姚的关系,可他就出现在萧姚身边,在萧姚坐累的时候,他提供怀抱,做了萧姚的人体沙发,供他休息。
这种日子,挺好,萧姚很满意。
王毅不负他,就心满意足。还是那句话,爱到极致,爱到最深处,总结出来,也就是两个字,不负。这就好比是一棵大树,不负就是主体树干,其余的,什么温柔体贴,倍加宠爱,都是枝叶。这些存在的话,那就是枝繁叶茂,欣欣向荣。可就算是砍掉了所有的枝叶,没有这些,只留下主干,这棵树也活着,他的爱情不死,这个人还在,这就行了。
他和王毅一起生活,甜言蜜语的很少,王毅极少说我爱你这类的话,也很少叫他宝贝这类肉麻的话,他不会觉得委屈,反倒是踏实。
爱情没必要多华丽,也没必要整天挂在嘴边,整天问她,爱不爱我?那太幼稚,他爱你的话,你不用问,他想说就会说,他爱你的话,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以你为第一考虑出发,把你放在心尖手心,用行动表示出来。这个男人,笨拙。嘴笨、心也笨,但他每做的一件事,都会让你感动。
过马路,他会牵你的手,不管走到哪里,他都站在你左手边。
遇上好吃的,他会打开包装,送到你嘴边。
在你还没发现要变天的时候,你的外套一直在他手里,起风的时候,绝对在你的肩上。
睡觉的时候,他的胸膛给你枕,手臂给你枕,天亮了,他手臂麻掉了,也不会对你抱怨一句你好重。
就算是闹脾气了,你无理取闹了,他也不和你争吵谁对谁错,在你晚归的时候,他还在街口的路灯下,默默的等你回家。
他真的做错事惹你生气了,你暴走,走了十几里路,他还是默默的跟着你,你刷爆了卡,他会主动的把他的银行卡地道你手上,让你继续瞎买一些没用的,他也不出声。
就是这种笨拙的男人,可爱,可气,确实,难以割舍。
他爱你,爱在心里,不在嘴上。
生活中真的不需要我爱你你爱我之类的话,我爱你不是问出来的,而是,行动表现出来的。
萧姚满意,他的男人就是这种笨拙的人,他喜欢,他爱,他离不开。
这种平平淡淡的日子,他喜欢,甚至希望这一辈子,都这样。挺好,他知足。
王毅也满足这样的生活,没有高官厚禄,可是平凡踏实,工作没那么刺激,可是自由随性,他可以借着考察民情的理由,到菜市场去买逍遥昨天提到的排骨,回家给他做糖醋排骨吃。可以借着去市局提交报告的机会,去市场转一圈,给他买一些保暖时尚的衣服,就算是他衣服够多了,他也想买,把萧姚打扮的干净整洁,他看着心里舒服。
回去也许会到凌晨一两点,给他放洗澡水,找换洗衣服,萧姚洗澡的时候,他在铺床,然后,开一盏暗一些的昏黄灯光,靠在床头说一些闲言碎语,有了兴致,就做一些爱人之间的运动,第二天一起赖床。
多美好的生活啊,他们想一起高呼。
生活要是如此继续下去,就算是美好了。
王毅迟到了,他快十点钟才到派出所上班,指导员一脸的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