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瘦些,你瞧大哥,天天忙北衙的事,那身板精铁似的,一点赘肉都没有。”
安贵妃的神色有些担忧,“他怎么一样呢,他自小就那个样,但你一向养尊处优惯了,我是怕你操之过急,把身子熬坏了。瘦点是好看些,但不能太勉强自己,该吃的还是要吃,知道吗?”
李忆恭恭敬敬地答道:“孩儿知道了。”
若非那天偷听了安贵妃和晋王的话,看她这一脸心疼的模样,还真以为她有多关心越王,淼淼偷偷瞄了越王一眼,见他脸上没有任何不满的情愫,依旧像个心机全无的愣小子,心想越王现在学乖了,对付这种奸妃,就是要不露痕迹,让她自以为得逞。
丹阳心里埋怨李忆不喜欢她的飞飞,鼻子哼了两声,“母妃你根本不懂,女为悦己者容,其实男子也一样啦,二哥哥有心上人了,所以着急减肥,要把自己变瘦变英俊,就好比飞飞,它求偶的时候,很不得把自己身上最漂亮的羽毛都抖出来,好吸引母山鸡。”
安贵妃和淼淼都吃惊地看着丹阳,丹阳老神在在的昂着大脑袋道:“也就是说,二哥哥现在思春了。”
第44章 箭术比试
“丹阳, 你胡说什么?”李忆的脸霎时成了大柿子, 说话都不利索了, “你、你、你一个女孩子, 大言不惭地说什么思春, 知不知道廉耻啊?你再乱说, 信不信我……我宰了你的飞飞!”
丹阳一点也不怕他,指着他哈哈大笑, “母妃, 你看, 二哥哥被我说中心事, 恼羞成怒了, 哈哈哈……我还没见过他的脸红成这样。”
安贵妃吃惊地看了看李忆,恍然道:“是母妃疏忽了, 咱们团团……长大了。”她顿了顿,又问:“你搬出宫时我特意给你的那两个丫头, 你不满意吗?”
居然当着念儿的面这么问,这不是要毁他清白吗?李忆简直恨死了丹阳,她溜鸡上哪溜不好, 偏偏要来海棠苑, 真是个祸害精, 他忙摆手否认,“不、不、不……”
“果然不满意?她们伺候得不好?”安贵妃有点失望,“还以为是两个机灵的丫头,看来是我看走眼了, 且等母妃再替你物色两个。”
李忆急了,“母妃,不必再物色,我不、不是不满意……”
安贵妃又道:“哦?那是还算满意?”
真是说多错多,越急越乱,李忆的额上已急出汗来,生怕念儿误会,大声道:“母妃误会了,我、我、我根本没碰过她们,她们打哪儿来,母妃还是让她们打哪儿去吧,耗着在我府里,怪浪费的,也省得让人误会。”
安贵妃奇怪地看了他两眼,这孩子到底是她一手带大的,这么一副急欲撇清自己的样子,怎么看都有点此地无银,她长长地哦了一声,柔声道:“原来……团团果然是有心上了,你看中哪家姑娘了?告诉母妃,母妃替你作主。”
李忆顿时一慌,“我、我、我没、没……没有啦……母妃别多想,大哥都还没成亲,怎么就替我着急了?”
安贵妃是什么人,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看他红着脸又羞又恼的,眼角余光不断往淼淼身上瞟,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笑着道:“也是,没有弟弟越过兄长的道理,那母妃就暂且放过你,待你大哥的亲事订下来,我再好好替你甄选。”又恰到好处地转移了话题,“皇上最近烦心的事多,难得来此散心,明儿狩猎,你们年轻人多表现一下,让他高兴高兴……”
李忆舒了口气,借着喝茶偷偷瞄了淼淼一眼,见她低头不语,眉尖微蹙,看来仍在担心永宁侯的事情,没注意他刚才的窘迫,总算放下心来。
翌日,天朗气清,是个踏青狩猎的好日子。
正如安贵妃所说,皇帝近来的烦心事颇多,先是北方频遭突厥骚扰,灾民不断涌向往长安,其次朝中数名大员遇害,他心中有预感,这次的事件,和上次他在宫里遇刺的事逃不开关系。都怪当年一时疏忽,没有斩草除根。
原本想取消这次狩猎的,但安贵妃一再劝说,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自乱阵脚,若连皇帝都吓得躲起来,下头的人岂非更不知所措?各种谣言和猜测也会纷至沓来,不利大局安稳。皇帝思前想后,觉得她说得有道理,想他堂堂真龙天子,怎能怕了一个躲在暗处上串下跳的跳梁小丑?
既然来都来了,自是要尽兴的。许是感觉自己已开始老了,皇帝特别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他们身上的活力,多少能让他缅怀一下当年的自己。
历年来骊山避暑,都少不了狩猎、比武等环节助兴,今年也不例外,今天要进行的,是箭术比试,算是狩猎前的热身。箭术比试共分三个环节,先是射固定的靶,胜出的前十名进入第二轮,第二轮是骑射,再由胜出的前三名进入第三轮,而第三轮怎么个比试法,往往是由皇帝和臣子们即兴决定。
第一轮的比试最为简单,除了一众公子王孙,各司各衙都有推举自己部□□术最利害的人参加,一旦赢了,除了丰厚的奖赏,关键的是能引起皇帝注意,万一得了皇帝青睐,一不小心就平步青云了。所以参加的人多,足有三四十人。
“咦,第十名居然是天赐表哥!”第一轮比试筛选下来,丹阳惊奇地发现,余天赐居然也入围了,刚好排在第十,“不得了啊,天赐表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利害了?念儿,你觉得他第二轮会不会进前三?”
演武场上喝彩连连,无论是观众还是参赛的,都向入围的十人道贺,这十人当中,念儿只认识晋王和余天赐,还有一个则是听说过名号却没见过真身的大理寺少卿吴悯川。
晋王一如既往的拽,别人向他道贺,说恭维的话,他只笑而不语,很快便从场上退了下来,坐到一边休息。余天赐往年的成绩只在二十名开外,这回破天荒,居然挤了进前十,虽然是最后一名,也足以让他神气十足了。
他今天难得不用穿北衙军服,穿了件浅绿色的交领单衣,衣领和袖子却是粉色绸子,花里花俏,和丹阳怀里的那只野山鸡有得一拼。和晋王的冷傲不同,余天赐热情得很,所有恭维的话他都当真了,照单全收,拍着精瘦的胸口道:“那是,你们看我方才轻松,其实都是我天天苦练的结果,我府里都拉坏七张大弓了,我跟你们说,想有一手好箭法啊,根本没有秘诀,刻苦勤练才是正道……”
见丹阳兴致高昂,淼淼也不好泼冷水,一双眸子仍在场上那些选手们身上转,“也不是没可能,若是另外那几人手抖,眼花或是从马上掉了下来,你的鱼刺表哥还是有机会的。前三嘛,我看好大理寺吴少卿,当真是年轻有为啊。对了,他还没婚配吧?”
人长得俊俏,射术又好,关键是年纪轻轻就当
安贵妃的神色有些担忧,“他怎么一样呢,他自小就那个样,但你一向养尊处优惯了,我是怕你操之过急,把身子熬坏了。瘦点是好看些,但不能太勉强自己,该吃的还是要吃,知道吗?”
李忆恭恭敬敬地答道:“孩儿知道了。”
若非那天偷听了安贵妃和晋王的话,看她这一脸心疼的模样,还真以为她有多关心越王,淼淼偷偷瞄了越王一眼,见他脸上没有任何不满的情愫,依旧像个心机全无的愣小子,心想越王现在学乖了,对付这种奸妃,就是要不露痕迹,让她自以为得逞。
丹阳心里埋怨李忆不喜欢她的飞飞,鼻子哼了两声,“母妃你根本不懂,女为悦己者容,其实男子也一样啦,二哥哥有心上人了,所以着急减肥,要把自己变瘦变英俊,就好比飞飞,它求偶的时候,很不得把自己身上最漂亮的羽毛都抖出来,好吸引母山鸡。”
安贵妃和淼淼都吃惊地看着丹阳,丹阳老神在在的昂着大脑袋道:“也就是说,二哥哥现在思春了。”
第44章 箭术比试
“丹阳, 你胡说什么?”李忆的脸霎时成了大柿子, 说话都不利索了, “你、你、你一个女孩子, 大言不惭地说什么思春, 知不知道廉耻啊?你再乱说, 信不信我……我宰了你的飞飞!”
丹阳一点也不怕他,指着他哈哈大笑, “母妃, 你看, 二哥哥被我说中心事, 恼羞成怒了, 哈哈哈……我还没见过他的脸红成这样。”
安贵妃吃惊地看了看李忆,恍然道:“是母妃疏忽了, 咱们团团……长大了。”她顿了顿,又问:“你搬出宫时我特意给你的那两个丫头, 你不满意吗?”
居然当着念儿的面这么问,这不是要毁他清白吗?李忆简直恨死了丹阳,她溜鸡上哪溜不好, 偏偏要来海棠苑, 真是个祸害精, 他忙摆手否认,“不、不、不……”
“果然不满意?她们伺候得不好?”安贵妃有点失望,“还以为是两个机灵的丫头,看来是我看走眼了, 且等母妃再替你物色两个。”
李忆急了,“母妃,不必再物色,我不、不是不满意……”
安贵妃又道:“哦?那是还算满意?”
真是说多错多,越急越乱,李忆的额上已急出汗来,生怕念儿误会,大声道:“母妃误会了,我、我、我根本没碰过她们,她们打哪儿来,母妃还是让她们打哪儿去吧,耗着在我府里,怪浪费的,也省得让人误会。”
安贵妃奇怪地看了他两眼,这孩子到底是她一手带大的,这么一副急欲撇清自己的样子,怎么看都有点此地无银,她长长地哦了一声,柔声道:“原来……团团果然是有心上了,你看中哪家姑娘了?告诉母妃,母妃替你作主。”
李忆顿时一慌,“我、我、我没、没……没有啦……母妃别多想,大哥都还没成亲,怎么就替我着急了?”
安贵妃是什么人,天生一颗七窍玲珑心,看他红着脸又羞又恼的,眼角余光不断往淼淼身上瞟,心里顿时明白了七八分,笑着道:“也是,没有弟弟越过兄长的道理,那母妃就暂且放过你,待你大哥的亲事订下来,我再好好替你甄选。”又恰到好处地转移了话题,“皇上最近烦心的事多,难得来此散心,明儿狩猎,你们年轻人多表现一下,让他高兴高兴……”
李忆舒了口气,借着喝茶偷偷瞄了淼淼一眼,见她低头不语,眉尖微蹙,看来仍在担心永宁侯的事情,没注意他刚才的窘迫,总算放下心来。
翌日,天朗气清,是个踏青狩猎的好日子。
正如安贵妃所说,皇帝近来的烦心事颇多,先是北方频遭突厥骚扰,灾民不断涌向往长安,其次朝中数名大员遇害,他心中有预感,这次的事件,和上次他在宫里遇刺的事逃不开关系。都怪当年一时疏忽,没有斩草除根。
原本想取消这次狩猎的,但安贵妃一再劝说,越是这种时候,越是不能自乱阵脚,若连皇帝都吓得躲起来,下头的人岂非更不知所措?各种谣言和猜测也会纷至沓来,不利大局安稳。皇帝思前想后,觉得她说得有道理,想他堂堂真龙天子,怎能怕了一个躲在暗处上串下跳的跳梁小丑?
既然来都来了,自是要尽兴的。许是感觉自己已开始老了,皇帝特别喜欢和年轻人在一起,他们身上的活力,多少能让他缅怀一下当年的自己。
历年来骊山避暑,都少不了狩猎、比武等环节助兴,今年也不例外,今天要进行的,是箭术比试,算是狩猎前的热身。箭术比试共分三个环节,先是射固定的靶,胜出的前十名进入第二轮,第二轮是骑射,再由胜出的前三名进入第三轮,而第三轮怎么个比试法,往往是由皇帝和臣子们即兴决定。
第一轮的比试最为简单,除了一众公子王孙,各司各衙都有推举自己部□□术最利害的人参加,一旦赢了,除了丰厚的奖赏,关键的是能引起皇帝注意,万一得了皇帝青睐,一不小心就平步青云了。所以参加的人多,足有三四十人。
“咦,第十名居然是天赐表哥!”第一轮比试筛选下来,丹阳惊奇地发现,余天赐居然也入围了,刚好排在第十,“不得了啊,天赐表哥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利害了?念儿,你觉得他第二轮会不会进前三?”
演武场上喝彩连连,无论是观众还是参赛的,都向入围的十人道贺,这十人当中,念儿只认识晋王和余天赐,还有一个则是听说过名号却没见过真身的大理寺少卿吴悯川。
晋王一如既往的拽,别人向他道贺,说恭维的话,他只笑而不语,很快便从场上退了下来,坐到一边休息。余天赐往年的成绩只在二十名开外,这回破天荒,居然挤了进前十,虽然是最后一名,也足以让他神气十足了。
他今天难得不用穿北衙军服,穿了件浅绿色的交领单衣,衣领和袖子却是粉色绸子,花里花俏,和丹阳怀里的那只野山鸡有得一拼。和晋王的冷傲不同,余天赐热情得很,所有恭维的话他都当真了,照单全收,拍着精瘦的胸口道:“那是,你们看我方才轻松,其实都是我天天苦练的结果,我府里都拉坏七张大弓了,我跟你们说,想有一手好箭法啊,根本没有秘诀,刻苦勤练才是正道……”
见丹阳兴致高昂,淼淼也不好泼冷水,一双眸子仍在场上那些选手们身上转,“也不是没可能,若是另外那几人手抖,眼花或是从马上掉了下来,你的鱼刺表哥还是有机会的。前三嘛,我看好大理寺吴少卿,当真是年轻有为啊。对了,他还没婚配吧?”
人长得俊俏,射术又好,关键是年纪轻轻就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