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凌波仙出现了,让他的假死变成了真死。孙神捕觉得,我的推测可对?”
孙朝红点点头:“你向来聪明。”
宋轶又道:“那日,因为画骨先生将吴尚清踢出了《惊华录》,他闭门谢客,唯一见过的似乎只有以抓捕他为名,带着衙役冲到吴府的孙神捕你。”
“那又如何?”
“孙神捕跟他说过些什么?为何谈话之后他便遁去了望月湖?”
“你在怀疑我?你似乎忘记了,杀死吴尚清的并非真正的凌波仙,而是李心岚假扮的。”
“当然不会是李心岚,第一,她没有这样的身手能撂倒吴尚清带的两个护院家丁;第二,即便是吴尚清,大概她也没这个能力与之一搏;第三,她更没有能力让吴尚清的尸身一宿之间化为白骨,相反,倒是真正的凌波仙有这个伎俩,章柳清就是这样死的。
所以当日,杀死吴尚清的不是李心岚假扮的凌波仙,而是真正的凌波仙。章柳清死时,李心岚还在司隶台的诏狱里关押着,自然也排除了她是真正凌波仙的可能。哦,差点忘记了,那日望月湖这么热闹,孙神捕却将脚扭了,没去成,着实可惜了。”
“就这样?”
“其实,还有第四。那日,我与你一起去废庙找到被拉来当替死鬼的乞丐薛山,他直接跪到你面前,感谢救命之恩,这个举动着实突兀了一些。
薛山的鼻子很灵敏,孙神捕可还记得当时他说过什么?他说,他虽然没见过凌波仙的脸,但却嗅得出她的气味。他之所以扑到从未见过一面的你面前,一则是因为正是你将他安置在那个破庙,二则,你再出现,他嗅出了你的气味,便理所当然地跪到你面前。
至于后来她指认李心岚,想来是你授意的吧?能让他心甘情愿做假供的,大概是明里暗里救过他两次的孙神捕你了。而今日一早,我去城西找薛山,你猜怎么着?”
孙朝红心里冒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死了,在凌波仙降下天咒,让无数人染上尸毒时,悬梁自尽。”
孙朝红端茶的手狠狠抖了一下,平静的脸色压得万分艰难。
宋轶只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那几日在司隶台病得无聊,我便去查了查前朝获罪的官员家眷情况。我想知道,她们有多少人被牵涉其中,又有多少人还能拯救。
看完所有在录名单,我才想起,似乎还有不少像你这样的,根本无人知晓身世的前朝后裔。很不幸,我知道你的身世,所以又去查了关于凌波仙的一些事情。
凌波仙第一次出现,差不多快一年了。那时京兆尹正办一个案子。就是一士族公子游湖,看中了一寒门女子,夺了人清白,女子跳湖自尽,家人只当她是不小心坠湖,一张破席子裹尸草草掩埋了。
其青梅竹马的小情人,觉得事有蹊跷,便告到京兆尹,当时是你接的这个案子,几下便查到那士族子弟身上。想开棺验尸,结果那士族子弟提前将尸体挖出来烧了,连个痕迹都不留下。
京兆尹死无对证,死的又只是一个低贱的庶民,难以撼动凶手士族身份。
偏偏那人有个嗜好,那便是炼丹成仙。凌波仙就在这时出现了,偶遇了两个百姓,一个家徒四壁,赠与他钱财,而另一个身患恶疾,其实大概并非什么恶疾,只是没钱治病,被庸医误诊了,凌波仙为他治好了病,从此声名大噪。第三个便是那个士族公子,凌波仙让他得到成仙,从此再没出现过。我想,他应该早已存尸望月湖了吧。”
“所以呢?”
宋轶瞪眼,“你非得跟我比无耻吗?”证据都这么明显了,还死不认账!
“这只是你的推论,可算不得切实的证据!”
“那你肩膀上的伤可算证据?”
“自然不能算。我是习武之人,抓凌波仙时还跟人交过手,身上有点伤,着实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宋轶简直对这个混蛋肃然起敬,这样了还不认账?
“凌波仙身上的命案都是该死之人,惩恶扬善,这是她的初衷,可若被人利用,像天咒那般,总会染上无辜人之血。你,放手吧!”
孙朝红笑看她一眼,“我还有要事,若宋先生没其他话,我便先走了。”起身便往外走。
宋轶火了,“实话告诉你,那日凌波仙劫持我时,我在她身上做了点小动作。”
孙朝红终于停下,“什么小动作?”
宋轶复又恢复笑眯眯的模样,“呃,就是那个,我的印章,因为怕掉色,特地研制了一种采漆,一旦印上,便擦不掉。”
指了指孙朝红的后脖根,“就是那个位置,你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出来,洗也是洗不掉的。你若真不是凌波仙,让我看看又何妨?”
孙朝红危险地眯了眯眼,“你在诈我?”她太了解宋轶了,这个混蛋什么花招都耍得出来,偏偏你还真假难辨!
“你若不信,可以多拿一面镜子照背后,一定能看见。”
“我若信你,我孙朝红的名字倒着写,说罢就往外走。”
宋轶立刻大叫,“小涛涛!”
薛涛破门而入,一柄长剑耍得特别顺溜。但孙朝红是谁,能从他与小徒隶的围攻中逃走一次,就能逃走第二次。
所以,孙朝红逃走也不过片刻的事,宋轶还追在后面喊:“你别妄想劫狱,长留王那个妖孽死定了!”
薛涛看着恨不能扑出窗外的小身板,十分幽怨,“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
“明知道她是凌波仙却只叫我一个人跟来?”
宋轶翻白眼,尼玛,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先打个招呼行不?下次我耍伎俩好耍得隐蔽点。
但这种话肯定不可能跟薛涛说,宋轶拍拍少年肩膀,道:“不必沮丧,下回说不定你就能抓住她了,毕竟她可是孙神捕啊!”
薛涛:“……”
翌日,碧滟的丧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宋轶准备搬出司隶台,还未出门,赵诚找过来,一幅方寸大乱模样,“孙朝红不见了,你见过她吗?”
当时刘煜正好过来,说道:“她不会回来了。”
“什么?”
“她看上一个美男子,跟人私奔去了!”
没想到刘煜一语成谶。
冬至日大朝会,藩王、属臣、地方官,有点资历的都进京参加大朝会,这一日也是难得的大晴天。司隶台诏狱就在这时失火了,最后清点犯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但是,宋轶和刘煜知道,长留王的牢房里那具焦尸定然不是长留王的。
等将细细查看,刘煜差点气笑了,因为拿来替换长留王的尸体,直接换了个女的,这分明就是挑衅!
偏偏为了社稷安宁,还不得不发布诏书说长留王死在大火中。
“所以嘛,我就说他
孙朝红点点头:“你向来聪明。”
宋轶又道:“那日,因为画骨先生将吴尚清踢出了《惊华录》,他闭门谢客,唯一见过的似乎只有以抓捕他为名,带着衙役冲到吴府的孙神捕你。”
“那又如何?”
“孙神捕跟他说过些什么?为何谈话之后他便遁去了望月湖?”
“你在怀疑我?你似乎忘记了,杀死吴尚清的并非真正的凌波仙,而是李心岚假扮的。”
“当然不会是李心岚,第一,她没有这样的身手能撂倒吴尚清带的两个护院家丁;第二,即便是吴尚清,大概她也没这个能力与之一搏;第三,她更没有能力让吴尚清的尸身一宿之间化为白骨,相反,倒是真正的凌波仙有这个伎俩,章柳清就是这样死的。
所以当日,杀死吴尚清的不是李心岚假扮的凌波仙,而是真正的凌波仙。章柳清死时,李心岚还在司隶台的诏狱里关押着,自然也排除了她是真正凌波仙的可能。哦,差点忘记了,那日望月湖这么热闹,孙神捕却将脚扭了,没去成,着实可惜了。”
“就这样?”
“其实,还有第四。那日,我与你一起去废庙找到被拉来当替死鬼的乞丐薛山,他直接跪到你面前,感谢救命之恩,这个举动着实突兀了一些。
薛山的鼻子很灵敏,孙神捕可还记得当时他说过什么?他说,他虽然没见过凌波仙的脸,但却嗅得出她的气味。他之所以扑到从未见过一面的你面前,一则是因为正是你将他安置在那个破庙,二则,你再出现,他嗅出了你的气味,便理所当然地跪到你面前。
至于后来她指认李心岚,想来是你授意的吧?能让他心甘情愿做假供的,大概是明里暗里救过他两次的孙神捕你了。而今日一早,我去城西找薛山,你猜怎么着?”
孙朝红心里冒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他死了,在凌波仙降下天咒,让无数人染上尸毒时,悬梁自尽。”
孙朝红端茶的手狠狠抖了一下,平静的脸色压得万分艰难。
宋轶只看了她一眼,继续说道:“那几日在司隶台病得无聊,我便去查了查前朝获罪的官员家眷情况。我想知道,她们有多少人被牵涉其中,又有多少人还能拯救。
看完所有在录名单,我才想起,似乎还有不少像你这样的,根本无人知晓身世的前朝后裔。很不幸,我知道你的身世,所以又去查了关于凌波仙的一些事情。
凌波仙第一次出现,差不多快一年了。那时京兆尹正办一个案子。就是一士族公子游湖,看中了一寒门女子,夺了人清白,女子跳湖自尽,家人只当她是不小心坠湖,一张破席子裹尸草草掩埋了。
其青梅竹马的小情人,觉得事有蹊跷,便告到京兆尹,当时是你接的这个案子,几下便查到那士族子弟身上。想开棺验尸,结果那士族子弟提前将尸体挖出来烧了,连个痕迹都不留下。
京兆尹死无对证,死的又只是一个低贱的庶民,难以撼动凶手士族身份。
偏偏那人有个嗜好,那便是炼丹成仙。凌波仙就在这时出现了,偶遇了两个百姓,一个家徒四壁,赠与他钱财,而另一个身患恶疾,其实大概并非什么恶疾,只是没钱治病,被庸医误诊了,凌波仙为他治好了病,从此声名大噪。第三个便是那个士族公子,凌波仙让他得到成仙,从此再没出现过。我想,他应该早已存尸望月湖了吧。”
“所以呢?”
宋轶瞪眼,“你非得跟我比无耻吗?”证据都这么明显了,还死不认账!
“这只是你的推论,可算不得切实的证据!”
“那你肩膀上的伤可算证据?”
“自然不能算。我是习武之人,抓凌波仙时还跟人交过手,身上有点伤,着实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宋轶简直对这个混蛋肃然起敬,这样了还不认账?
“凌波仙身上的命案都是该死之人,惩恶扬善,这是她的初衷,可若被人利用,像天咒那般,总会染上无辜人之血。你,放手吧!”
孙朝红笑看她一眼,“我还有要事,若宋先生没其他话,我便先走了。”起身便往外走。
宋轶火了,“实话告诉你,那日凌波仙劫持我时,我在她身上做了点小动作。”
孙朝红终于停下,“什么小动作?”
宋轶复又恢复笑眯眯的模样,“呃,就是那个,我的印章,因为怕掉色,特地研制了一种采漆,一旦印上,便擦不掉。”
指了指孙朝红的后脖根,“就是那个位置,你看也看不到,摸也摸不出来,洗也是洗不掉的。你若真不是凌波仙,让我看看又何妨?”
孙朝红危险地眯了眯眼,“你在诈我?”她太了解宋轶了,这个混蛋什么花招都耍得出来,偏偏你还真假难辨!
“你若不信,可以多拿一面镜子照背后,一定能看见。”
“我若信你,我孙朝红的名字倒着写,说罢就往外走。”
宋轶立刻大叫,“小涛涛!”
薛涛破门而入,一柄长剑耍得特别顺溜。但孙朝红是谁,能从他与小徒隶的围攻中逃走一次,就能逃走第二次。
所以,孙朝红逃走也不过片刻的事,宋轶还追在后面喊:“你别妄想劫狱,长留王那个妖孽死定了!”
薛涛看着恨不能扑出窗外的小身板,十分幽怨,“你是故意的吧?”
“什么?”
“明知道她是凌波仙却只叫我一个人跟来?”
宋轶翻白眼,尼玛,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先打个招呼行不?下次我耍伎俩好耍得隐蔽点。
但这种话肯定不可能跟薛涛说,宋轶拍拍少年肩膀,道:“不必沮丧,下回说不定你就能抓住她了,毕竟她可是孙神捕啊!”
薛涛:“……”
翌日,碧滟的丧事处理得差不多了,宋轶准备搬出司隶台,还未出门,赵诚找过来,一幅方寸大乱模样,“孙朝红不见了,你见过她吗?”
当时刘煜正好过来,说道:“她不会回来了。”
“什么?”
“她看上一个美男子,跟人私奔去了!”
没想到刘煜一语成谶。
冬至日大朝会,藩王、属臣、地方官,有点资历的都进京参加大朝会,这一日也是难得的大晴天。司隶台诏狱就在这时失火了,最后清点犯人,一个不多,一个不少,但是,宋轶和刘煜知道,长留王的牢房里那具焦尸定然不是长留王的。
等将细细查看,刘煜差点气笑了,因为拿来替换长留王的尸体,直接换了个女的,这分明就是挑衅!
偏偏为了社稷安宁,还不得不发布诏书说长留王死在大火中。
“所以嘛,我就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