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他,眼神不解。

    关于那次他的离去和漠视,他们之间不说破。从来都没有谁等谁的一个解释,往往是她多看了他一眼,心就动摇,人就向着他去了。感情是两个人的事,谁也插不了手。

    旁边都是人,他向她靠近。

    皂荚的清香如昨,在她的鼻尖,在她的心底。

    是她先踮起脚尖,却被反客为主。他拉紧她,大衣敞开,围住她,手臂结实有力,纤腰可断。

    他的神色如此平淡,可额头上却出了细细的汗,她知道他在怕,怕她会一瞬间将他推开。

    可是周宏啊,她不舍得。

    她先吻上去,鼻尖碰着鼻尖,气息流动。

    他忽然张开嘴,含住她的小嘴,吮吸,要吞入腹中。

    她腿软,他将她高高抱起,托在两只手掌上。

    此时,她高于他。她轻轻顺着他的头,以安抚,以暗示。

    江边的护栏上,她调皮的往后一跃,像是要脱离他。他心里一惊,要伸手再次抱紧。

    却不想她只是落在护栏上,双腿夹紧他的窄腰。

    一股热流,是晚风,四面八方朝着某处涌起,带着不可抵挡的欲望。

    夜深了。

    昏黄灯光下密不可分。

    自制力让他深知此地不行,他不想她受委屈。他的头蹭着她的前额,眼却是一刻也不落下她。

    “冷吗?”他的声音在她的耳蜗深处响起,蛊惑的哑,恰到好处的让人迷恋。

    “我都在你怀里了。”傻瓜,这样还冷吗?

    “这不够。”他要她更多。

    她羞,略带冰凉的小手穿进衬衣,指腹触及温热的胸膛时,他额头上青筋微露。

    他直直看住她,无言,在默许。

    男人的胸肌也性感,肌理的弹劲,起伏不定的凹凸,是她先要沉沦。

    他却抓住她的手腕,鼻息粗重,扑在她的脖颈之上。引领着她,去往下。

    她挣脱,他放手。

    不怕,多的是时间。

    不见了月光,灯忽闪忽明,他背着她,走在江岸边。

    阿舅已经转到普通病房里静养,过不了几日就可以出院,嘴巴上硬得很,不待见周宏,却也没有实际行动来阻止,也许是心有余力不足,可能是默许赞成看好。人要被扭转观念是这样的快,哪怕是曾经的仇人。

    阿妈不去菜市场摆摊,她在出租房的楼下租了一间铺子,做做简易中式早餐。面相白净,慈眉善目,左邻右舍都管她叫“早餐西施”。刘莘从小嘴挑,阿妈的手艺是被她给磨出来的。山城的特色小吃应有尽有,米饭做出来的花样层出不穷,炸米果,芋头果,糍粑粑……还有各种扁肉拌面,外乡学来的筋道口味,生意火爆。

    门卫老王时常来光顾阿妈的生意,从炸油条到烧麦,一天一个花样。憨厚老实的老王是个光棍。早年丧妻,妻子是警察局的一枝花,因公殉职,他终生未娶。但命运蹊跷,牵错线的事时常发生,可姻缘签却算得很准。他前些日子,到山城的月老庙里求了个签,是个上好的签,签上只有数字,“四十九”。

    解签还要多交钱,他自己省吃俭用,但想起一个人的脸来,却毫不犹豫的递给神棍一张红票。神棍有模有样,穿的个阴阳卦的破道服,打赤脚,撸起一截袖子,眼睛半闭半睁,天机仿佛在里面。

    “七七四十九,你们是前尘磨断的苦难才成就这辈子的缘分啊。”他又拿出狼毫笔,看得出这笔墨纸砚的功夫是上等品,他随手一挥,姻缘符就有两张。

    阿妈和老王可能会走到一起。刘莘嗅觉不灵敏,却也发现了一些端倪。

    老王经常去江对岸的山城里边给阿妈捎东西,一来二去,味道就变的暧昧,阿妈嘴里不说,心里头甜着。她知道他最爱吃的是小笼包,她就会给他留着一笼。刘莘闹着要吃也才尝到一个,阿妈总是哄着她,说下次多给她蒸一笼,她才作罢。很多次,老王值夜班,阿妈给他送米酒汤圆的夜宵,和他说几句话,等他慢慢吃完,才依依不舍的上楼。老王的摩托车总是为阿妈而骑,去这去那,把山城绕了个遍,美景寻了个完。

    不是只有小情人才会你侬我侬,两人年过半百了,浪漫情趣化作柴米油盐的斤斤计较。

    直到有一天,阿舅出了院。上了刘莘家饭桌的,还不是周宏,而是老王。

    老王穿的一身正经衣裤,早些年买的皮鞋擦了又擦,才踏进阿妈刚拖好的地板。他对她笑得很欢,她回以眼神,倒水削苹果,默契的让阿舅直咳嗽。

    老王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色小包,针脚缝的紧密,阿妈记性好,这是她送给他的。那上面还有一粒黄色扣子。老王的手粗糙,很是珍惜的打开,里头又有层纸袋子。老王给阿妈买了一条银项链,是山城里头找人定做的,样子虽老气且俗气,爱意却是藏在里头的。

    阿妈笑意盈盈的要老王给她戴上。老脸一红,叫阿舅看得直别扭。

    老王的手过去半辈子都没有这样哆嗦过,扣了好半天了,才把它戴好。

    阿妈找来上世纪的玻璃镜子,仔细照着,春光明媚的笑容让她看起来美极了。老王眼神都看愣了,阿妈问他一句“好看吗?”,他只会不停地点头,等反应过来,舌头也打结,磕磕绊绊才回一句,“没见过你这么好看!”

    只是条银项链啊,可是戴在心爱的人身上,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阿舅也不想多说,他直接和老王喝起小酒,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老王灌醉。

    老王的酒量是一顶一的好,早年在外承包工程做的时候,没少陪大老板喝酒,熟能生巧,天赋异禀,早就养成了十足十的好酒量。

    阿舅倒是烂醉如泥,本想着逼老王酒后吐真言,他好试探老王,却不想自己力不从心。把老王逗得哈哈大笑,看向阿妈的眼中的爱意更是一刻也不想藏着掖着。

    但他知,阿妈接受他还需要一段时日,她永远也忘不了育晟,她的先夫。

    他也忘不了自己的先妻,可人是群居动物,不是说习惯了一个人就可以独居,而是一个人之后更想要个伴,而他想和阿妈做个伴。他也知,阿妈也想和他过下半辈子。

    无子无女,把刘莘和梣音更是当做女儿来对待。刘莘和梣音去医院上班的时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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