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用巧克力酱写了一圈:“happy birthday bsp;qin!”
常钦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原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他猛然想到几个月前,刚得知郗苓被导师诬告那天,为了逗对方开心,他曾在甜品店里买了一大块提拉米苏带回家,当时郗苓开玩笑问是不是自己生日,他一头黑线地回答,谁会买提拉米苏当生日蛋糕,跟着又死皮赖脸地求对方给他一个birthday surprise。
结果,他面前真就摆了一个完整的提拉米苏蛋糕。
也获得了此生最大的surprise。
这突然而至的礼物,让常钦的内心五味杂陈,能送他这种诡异蛋糕的,只有一个人,他把礼盒翻过来,一张厚重的纸条从底部掉落在桌面上,他拿起纸条,发现原来是三张意可贴,靠尾部的黏胶彼此粘在一起,上面用钢笔写了几个字,笔锋苍劲有力,一看就是郗苓的字体,常钦举到眼前,只见第一张上面写着:生日快乐!
他撕掉第一张,第二张的字迹跃然纸上:记得带伞。
再撕掉第二张,最后一张是:忘了我。
第45章 四十五
入夜的伦敦城非常迷人,城市灯光映照在幽暗的夜空中,与深黑的云雾交替,层峦叠嶂出梦幻的紫、神秘的蓝、热情的橙,只可惜天公不作美,天上一颗星星都没有,入夜后,又稀稀落落地下起不小的雨,郗苓手捧一杯红酒,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整个人半仰在卧室的飘窗上,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vi人缘好,应酬多,晚上几乎很少着家,起初,他见郗苓整天窝在家里,闷得都快长草了,硬要对方跟他一起出去放松,郗苓却死活不同意,久而久之,他也就放弃强求,于心不忍地留对方整夜独守空门,郗苓倒毫不介意,等vi将大门一关,他反倒松一口气,落得个清静自在。
雨越下越大,在透明的窗户上汇成一道道水柱,又顺着窗明几净的玻璃缓缓流下,就像情人眼中的泪,汩汩流淌,每一滴都在诉说心中的哀怨。每当大雨纷纷,郗苓总不可避免会想到过去,想起已经去世的父亲,回想自己曾经做的那些种种幼稚可笑的事情,心就会揪得生疼。
可惜,这世上从没有后悔药。
“你想变成一个不正常的男人,非得要喜欢男人,这我都勉强接受。”当年,父亲用颤颤巍巍的食指直指他的鼻尖,气得满脸通红。
“可是你非但不满足,还偏偏说要放弃法律,去学那什么不靠谱的考古,我看你,我看你就是想活活气死我!”父亲说完,一口气没提上来,手捂住胸口,猛烈地咳嗽起来。
郗苓连忙走上前,用手抚顺他的背脊,却被后者一把甩开,郗父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刻满沧桑的脸憋得越发通红,瞪圆的双眼中布满深红的血丝,他长长地缓了口气,盱衡厉色地怒道:“你给我滚,咳咳,你滚……你去当你的同性恋,去学那什么莫名其妙的考古,咳咳咳……你走吧,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这是父亲生前,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时,郗苓心一沉,再也没看父亲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草草收拾好行李,赶到机场临时买了张飞回英国的机票,回到学校没多久,又跟几个同学结伴探险,一消失就是几个星期,等他重新打开手机查看信息时,接到的却是父亲暴毙的消息……
父亲是因为一次投资失败,而赔上了全部的身家性命,就在他临死的前一刻,所有股东把他围在中间,一个个怒发冲冠、颐指气使,要他给全公司一个交代,郗父的心脏一直不好,一时承受不住这种激烈的场面,两眼一黑,当场晕倒在会议桌上,等送往医院时,早过了抢救时间……
远在伦敦的郗苓收到消息,马不停蹄地赶回中国,父亲却早已下葬,那天,他一个人跪在父亲的墓碑前,足足跪了一夜,那个夜晚也跟此时一样,漫天飘满大颗大颗的雨滴,郗苓没有撑伞,身子很快就被雨水浇得透凉,但他全然不顾,蚀骨般的哀痛早让他忘记了寒冷,他就跪在那儿,不停地磕头忏悔:“爸爸,对不起,爸爸,我不会再沉迷于考古,我保证,我一定会好好学法律,我也不会再喜欢男人,我……”他本想说我会娶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简简单单的几句承诺,却哽在他的喉间卡得生疼,最后他使劲儿咬了咬下唇,改口道,“我发誓,我绝不会变成让您讨厌的同性恋,也绝不会跟他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只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过完这一生……”
直到郗茯赶来墓地,才将这几近晕厥的弟弟拉回家,郗苓躺在床上,整整昏迷了三天。
醒来后,他的脑袋沉得像被嵌进一块铁钳,那晚发过的誓言就跟烙印一样,深深地刻进他脑中,可是,等他再次回到英国,还是没能压制住内心的渴求,攻读法律的同时继续研究历史,他知道,他已经失掉了一半的诺言,另一半,他无论如何都应该坚守到底。
郗苓从小跟着姐姐长大,郗茯个性爽朗,做起事儿来风风火火,鲜有露出女人的娇柔,在郗苓有限的意识里,以为这世上的女孩子都是姐姐这样的,直到开始上小学,在学校里认识了形形□□的女生,他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跟姐姐一样大大咧咧,相反,像姐姐这般性格的女子实属异类,可当他终于认清这个事实后,他却再也没办法跟任何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接近,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有暗恋的女孩儿,而他因为相貌出众,总是被人喜欢,追求她的姑娘环肥燕瘦、千姿百态,他却对哪个都提不起兴趣。
他以为自己天生缺乏爱人的本能,对女生没兴趣,对周边的男生也无好感,直到那个风和日丽的正午,那个洒满金光的身影毫无防备地闯入他的眼中……
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他自己也闹不明白,大概就如那句非常梦幻的台词所说:那天阳光正好,而他恰好穿了一件白衬衫——这是初见时,常钦留给他第一印象,谁知当时只是那么漫不经心地一扫而过,却万万没想到,会在抽身离去后,从此念念不忘。
活了二十年,那是郗苓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怦然心动。
可惜,那并不是一场愉快的邂逅。
当时常钦坐在花园边的一张长椅上,眉头紧锁、双唇微抿,脸上挂着极不耐烦的焦躁,那个时候,他刚刚摆脱完一件烦人的心事……
郗苓抽了抽鼻子,生生把自己从记忆里拉回来,这场初见过于动人心魄,以至当他再遇常钦时,怎么也没办法把这人跟温润如玉挂钩。他一遍遍在心里告诫自己,只要坚守底线,谁
常钦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原来今天是自己的生日,他猛然想到几个月前,刚得知郗苓被导师诬告那天,为了逗对方开心,他曾在甜品店里买了一大块提拉米苏带回家,当时郗苓开玩笑问是不是自己生日,他一头黑线地回答,谁会买提拉米苏当生日蛋糕,跟着又死皮赖脸地求对方给他一个birthday surprise。
结果,他面前真就摆了一个完整的提拉米苏蛋糕。
也获得了此生最大的surprise。
这突然而至的礼物,让常钦的内心五味杂陈,能送他这种诡异蛋糕的,只有一个人,他把礼盒翻过来,一张厚重的纸条从底部掉落在桌面上,他拿起纸条,发现原来是三张意可贴,靠尾部的黏胶彼此粘在一起,上面用钢笔写了几个字,笔锋苍劲有力,一看就是郗苓的字体,常钦举到眼前,只见第一张上面写着:生日快乐!
他撕掉第一张,第二张的字迹跃然纸上:记得带伞。
再撕掉第二张,最后一张是:忘了我。
第45章 四十五
入夜的伦敦城非常迷人,城市灯光映照在幽暗的夜空中,与深黑的云雾交替,层峦叠嶂出梦幻的紫、神秘的蓝、热情的橙,只可惜天公不作美,天上一颗星星都没有,入夜后,又稀稀落落地下起不小的雨,郗苓手捧一杯红酒,一小口一小口地啜着,整个人半仰在卧室的飘窗上,欣赏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vi人缘好,应酬多,晚上几乎很少着家,起初,他见郗苓整天窝在家里,闷得都快长草了,硬要对方跟他一起出去放松,郗苓却死活不同意,久而久之,他也就放弃强求,于心不忍地留对方整夜独守空门,郗苓倒毫不介意,等vi将大门一关,他反倒松一口气,落得个清静自在。
雨越下越大,在透明的窗户上汇成一道道水柱,又顺着窗明几净的玻璃缓缓流下,就像情人眼中的泪,汩汩流淌,每一滴都在诉说心中的哀怨。每当大雨纷纷,郗苓总不可避免会想到过去,想起已经去世的父亲,回想自己曾经做的那些种种幼稚可笑的事情,心就会揪得生疼。
可惜,这世上从没有后悔药。
“你想变成一个不正常的男人,非得要喜欢男人,这我都勉强接受。”当年,父亲用颤颤巍巍的食指直指他的鼻尖,气得满脸通红。
“可是你非但不满足,还偏偏说要放弃法律,去学那什么不靠谱的考古,我看你,我看你就是想活活气死我!”父亲说完,一口气没提上来,手捂住胸口,猛烈地咳嗽起来。
郗苓连忙走上前,用手抚顺他的背脊,却被后者一把甩开,郗父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刻满沧桑的脸憋得越发通红,瞪圆的双眼中布满深红的血丝,他长长地缓了口气,盱衡厉色地怒道:“你给我滚,咳咳,你滚……你去当你的同性恋,去学那什么莫名其妙的考古,咳咳咳……你走吧,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这是父亲生前,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当时,郗苓心一沉,再也没看父亲一眼,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他草草收拾好行李,赶到机场临时买了张飞回英国的机票,回到学校没多久,又跟几个同学结伴探险,一消失就是几个星期,等他重新打开手机查看信息时,接到的却是父亲暴毙的消息……
父亲是因为一次投资失败,而赔上了全部的身家性命,就在他临死的前一刻,所有股东把他围在中间,一个个怒发冲冠、颐指气使,要他给全公司一个交代,郗父的心脏一直不好,一时承受不住这种激烈的场面,两眼一黑,当场晕倒在会议桌上,等送往医院时,早过了抢救时间……
远在伦敦的郗苓收到消息,马不停蹄地赶回中国,父亲却早已下葬,那天,他一个人跪在父亲的墓碑前,足足跪了一夜,那个夜晚也跟此时一样,漫天飘满大颗大颗的雨滴,郗苓没有撑伞,身子很快就被雨水浇得透凉,但他全然不顾,蚀骨般的哀痛早让他忘记了寒冷,他就跪在那儿,不停地磕头忏悔:“爸爸,对不起,爸爸,我不会再沉迷于考古,我保证,我一定会好好学法律,我也不会再喜欢男人,我……”他本想说我会娶妻生子,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简简单单的几句承诺,却哽在他的喉间卡得生疼,最后他使劲儿咬了咬下唇,改口道,“我发誓,我绝不会变成让您讨厌的同性恋,也绝不会跟他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只会一个人生活,一个人过完这一生……”
直到郗茯赶来墓地,才将这几近晕厥的弟弟拉回家,郗苓躺在床上,整整昏迷了三天。
醒来后,他的脑袋沉得像被嵌进一块铁钳,那晚发过的誓言就跟烙印一样,深深地刻进他脑中,可是,等他再次回到英国,还是没能压制住内心的渴求,攻读法律的同时继续研究历史,他知道,他已经失掉了一半的诺言,另一半,他无论如何都应该坚守到底。
郗苓从小跟着姐姐长大,郗茯个性爽朗,做起事儿来风风火火,鲜有露出女人的娇柔,在郗苓有限的意识里,以为这世上的女孩子都是姐姐这样的,直到开始上小学,在学校里认识了形形□□的女生,他才明白,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跟姐姐一样大大咧咧,相反,像姐姐这般性格的女子实属异类,可当他终于认清这个事实后,他却再也没办法跟任何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接近,班里的男生几乎都有暗恋的女孩儿,而他因为相貌出众,总是被人喜欢,追求她的姑娘环肥燕瘦、千姿百态,他却对哪个都提不起兴趣。
他以为自己天生缺乏爱人的本能,对女生没兴趣,对周边的男生也无好感,直到那个风和日丽的正午,那个洒满金光的身影毫无防备地闯入他的眼中……
为什么会喜欢那个人?他自己也闹不明白,大概就如那句非常梦幻的台词所说:那天阳光正好,而他恰好穿了一件白衬衫——这是初见时,常钦留给他第一印象,谁知当时只是那么漫不经心地一扫而过,却万万没想到,会在抽身离去后,从此念念不忘。
活了二十年,那是郗苓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怦然心动。
可惜,那并不是一场愉快的邂逅。
当时常钦坐在花园边的一张长椅上,眉头紧锁、双唇微抿,脸上挂着极不耐烦的焦躁,那个时候,他刚刚摆脱完一件烦人的心事……
郗苓抽了抽鼻子,生生把自己从记忆里拉回来,这场初见过于动人心魄,以至当他再遇常钦时,怎么也没办法把这人跟温润如玉挂钩。他一遍遍在心里告诫自己,只要坚守底线,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