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早就争得你死我活。可还没争出个结果,下面比自己出息的皇弟们就一个一个都冒了出来。

    当然也不是没兄友弟恭,可那不过是表面上的,就好比现在谁都知道在演戏,就弘景帝站在上头恍然不自知。

    也许不是不知,只是不愿知。

    天家无父子,明明纵观史书与各朝各代,都在讲诉着同样的故事。可总是有人不愿意相信,总觉得自己也许是那个例外。

    既然要演,自然要演全套,离开之前安王提出要请几个弟弟去喝酒。即是有那不想去的,也不得不去了,也因此才有太虚楼一聚。

    安王仗着这里自己年纪最长,接二连三的劝酒,看似与几个弟弟亲近,实则没少说些看似平淡无奇,其实都是些挑唆之言。

    明明是在喝酒,可脸上的笑却越来越冷,有的禁不住拱火的,早就是一肚子气。

    鲁王扔了酒盏,站起来:“合则二哥今儿喊我们来喝酒是来挑事的?没意思,不喝了!”说完,他就扬长而去了。

    安王想拉他都没拉住,也没料到鲁王会如此明言,格外显得尴尬,解释道:“这老六如今脾气越来越大,连点长幼尊卑都没有,合则我找你们来喝酒,还是我的错不成?”

    永王笑着道:“当然不是二哥的错,老六年纪越大,脾气越拧,别说我们几个做哥哥的,连父皇的话大抵也听不了几句。”

    代王站了起来,“既然老六都走了,这席也就散了吧,时候也不早了,弟弟先回府了。”

    晋王也站了起来,言简意明:“谢二哥这酒,我也不多留了。”

    晋王即要走,庆王自然不会再留:“那弟弟我也告辞了。”

    这人忽地一下走了七七八八,安王再好的脾气,也禁不住有些恼了。他看着永王,眼神恶狠狠:“老四,你别说你也要走。”

    永王笑得一派斯文,安抚地拍了拍安王,“行了二哥,您的心意尽到了,兄弟们也都知道。就剩我们这酒还怎么喝?留待后日,哪天我做东请了你上我府里。”

    你想请,关键人敢去才成,谁不怕谁背地害人。这场若不是在弘景帝面前,又是都来了,恐怕安王这个做二哥的面子都不好使。

    永王施施然走了,只剩下安王和年轻的吴王。吴王是在场中年纪最小的,他娘不过是个宫女出身,还是生了吴王之后,才晋封的嫔。所以他打小就是个没主见的,从不轻易得罪人。

    没主见归没主见,也知道这种场合不易再留,忙站起身作了个揖,又赔了礼,匆匆忙忙离开。

    只留下安王一个人,先是冷笑不止,而后意味深长。

    他的一个手下从外面走进来,“殿下,这么好的机会……”

    安王瞪他一眼,“你这是在害老子,还是给老子出主意?前面从我这儿走,后面出了事,没死的会把本王给活吞了。”甭管是不是他下手,别人都会给他扣个残害手足的大帽子。

    “那现在……”

    “让人跟在他们后面,一直把人送回府。”

    所以说别看喝顿酒,其实安王是吃力不讨好。没出事则已,出了事就是他的锅。不过他也料想没人那么蠢,会在这种情况下动手。他所谓的派人护送,不过是做个样子,撇清自身罢了。

    而他这趟目的不过是想打探彼此的虚实,顺道在弘景帝面前表现一下做兄长的风范罢了。可惜他这几个弟弟个个都不是吃素的,根本没让他打探出什么来,甚至连脾气暴躁的鲁王,也是不显山不露水。

    *

    自打那日起,小宝就日日不缀往宁国公府去。

    一日不让去就闹,关键宁国公喜欢这小子,一个闹着去,一个留着不让走,最后小宝竟是在虎踞堂住了下来。

    为此,瑶娘还伤心了一会儿,觉得儿大不由娘,小宝不喜欢自己了。

    幸好几个丫鬟懂事知事,围着一通哄,红翡甚至教瑶娘打起叶子牌。沉迷于叶子牌的瑶娘顿时把儿子给忘到脑勺后了,每日除了一日三餐另加两顿点心,以及必要的活动身子骨,竟是天天拿着金瓜子和几个小丫头打牌。

    输多赢少,而她玩得很开心。

    见此,晋王总算松了口气,扭头赏了小顺子一枚玉扳指。

    这主意是小顺子给晋王出的,福成最近跟在小宝身边,小顺子这个历来打下手的总算是熬出了头,也能跟在晋王身边人五人六地被人叫着顺爷,双手抄在袖子里指挥下面办事了。

    深深领会到福成做奴才之精髓道理的小顺子,自然以主子的一切为行为标准。不光得懂眼色知眼色,还要会办事,瞧瞧不过是个小小的叶子牌,哄了苏夫人开心,殿下自然高兴。

    主子们高兴了,下人的差事就好办了。

    这当头上面的圣旨下来了,册封苏瑶娘为晋王侧妃,从一品,食俸八百。与此同时,为晋王长子赐名的圣旨也同时而至,小宝被赐名为‘琛’。

    琛,宝也。

    大抵也是小宝那日‘宝儿,娘的宝儿’之言,让弘景帝赐下此名。

    自此,小宝总算是有名儿了,赵琛。

    作者有话要说:  小宝的名儿出自微博上两位小仙女,哈哈,比我取的好多了,快来私我id,我发红包你们。

    算了,还是我私信你们吧,好多人不看作话。

    ~~

    红包照旧,群么一下。

    谢谢各位小仙女的雷,让你们破费啦。

    ☆、第109章 (捉个虫)

    ==第一百零九章==

    此时大名赵琛, 乳名还叫小宝的奶娃, 正在虎踞堂里四处游荡。

    宁国公乃是武将出身, 这虎踞堂占地最为宽阔的不是正房那一排房子,而是位于正房之后的演武场。

    其实宁国公府还有比之更大的演武场, 这个只是作为宁国公私人之用。里面沙袋、梅花桩等各式械物齐备,更有十八般兵器, 样样俱全。

    宁国公最擅长的兵器是弓和戟, 据他自称最盛时可拉动两石三斗的硬弓。即使现在已是老迈之年,也能拉动军中制式长弓,百步穿杨,例不虚发。

    甚至给小宝演练过,小宝眼睛都看直了。

    初见小宝之时, 宁国公便说了,小宝是个练武的好苗子。之后见奶娃子亲近自己, 宁国公也是欣喜不已。他一生中只有两子,长子根骨好,启蒙早, 是他手把手打熬的基础。幼子被老婆子护着不让教,不过沈二爷也确实是天生的根骨不佳。

    如今见到个好苗子,宁国公真是如获至宝,恨不得小宝现在就能长到五岁,自己亲自教他。

    上辈子小宝擅于揣测人心,自然懂得什么叫做投其所好。他佯装对这些刀枪棍棒很感兴趣,宁国公就对他另眼相看。可相处几日, 宁国公于武艺之上的热忱,已经深深感染了他。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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