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了杯温开水一口一口地喝着。kavin一脸的幸灾乐祸。

    林素瞥了他一眼,心想,小样儿,你懂啥?老干部训人,性感得一塌糊涂。

    当晚回去,林素胃还是小疼了一会儿,吃了两片药才渐好。kavin见多了他不忌嘴过后受罪的样子,可怜可气,一点儿不想心疼。这要是没个小教训,长不了记性,在重庆还得呆三个月,他不得吃遍重庆火锅店?

    林素躺在床上哼哼,但还没死了吃辣的心,准备下回再少吃点儿。重庆火锅,男人的天堂!女人的海洋!

    林素在《迷雾》里演一个杂货店小老板,又闲又无聊,有一天突然卷进了一场扑朔迷离的事件中,故事的结尾才揭秘了他的身世。

    电影里,他化三四十岁的妆,脸还是白,又小,看起来入世却懵懂。见天儿穿件灰布衫,有人来买东西就卖,没人买就“咔咔”地嗑瓜子,逗他柜台上的那只大黄猫玩儿。

    这个角色演绎起来,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因为他才二十七岁,想演出中年人的那种“懵”和“纯”,绝对要花很大功夫揣摩角色。所以在片场常能看见他拿着剧本,跟在汪道文老师屁股后面晃悠。

    勤恳好学的晚辈谁不喜欢呢,何况还伶俐,有天资。没戏的时候,汪道文就和他讲解、讨论剧本,自己的房间对方也没少跑。还真别说,那小子悟性真是顶呱呱,有些见解他都没想到,惊艳!

    每每对戏时,小影帝一言一语、一动一笑完全不落他下风,汪道文十分赞赏。来来回回几次,两人成了一对忘年交,痴迷地讲戏、对戏,成了剧组里最靓丽的两道风景线。

    不知不觉电影已拍了大半。下戏了剧组喊去吃夜宵,林素有时也会去,但不让他们点太辣,也不多吃。虽有嘴馋的毛病,但吃了胃不舒服,更影响第二天拍戏,那他就不干了。

    罗锋最近和水川雨导演合作,在排一个话剧,这是他第一次跨进话剧领域,所以很用心、很下功夫。两人都忙,又总是阴差阳错,联系的时间少之又少。但像什么,饿汉饱一餐撑三年,偶尔视个频,看对方几眼,彼此就很满足了。而且林素心想,思念越浓,火越旺,等见面了一燃烧,魂都得销了。

    而至于对方当初说要来探班,他也体贴地不提了。

    这一天在片场,正是没戏的时候,汪道文不在,林素只能跟其他演员瞎聊天。聊天的几个人里,有个段子手,平常就总在微博上发些段子,说起段子来贼溜,人封“段王”。

    段王没事儿就开黄腔,说些荤段子,他长相英俊,又爱笑,没有下流猥琐之气,因而说这些东西也不招人烦,连女同志也愿意听个一二。

    这次他又说了个荤段子,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没有恶意,纯属玩笑。大家半天才懂,之后都指着他讳莫如深地笑了。林素也跟着笑,但他身下起反应了。

    当晚罗锋没回复他微信,他等了好久,打开了手机里藏的一部gv。

    靠在床头,一手擎着手机,一手伸进内裤里,他看着两个男人边接吻边脱完了衣服,赤身裸体地抱在一起,又躺下来一头一尾地69式口交,舌头吸吮发出了淫靡的水声。

    他一边捋自己的下体,一边不眨眼地盯着画面,额上出了一层薄汗。

    一个男人撅起屁股趴了下去,另一个男人凑过去,埋头在他肛口处弄了一阵。

    ……还能、还能这样?……

    林素看得心惊肉跳,嘴里一阵发干,太阳穴鼓鼓地跳了起来……

    男人又用手指按压了几下那凹陷的洞口,跪着从床头柜上摸来安全套,戴上后慢慢地往男人的身体里插,插一截儿,男人就哼一声。

    没有多做适应,男人很快就掐着前面男人的腰冲刺了起来,一下一下,屁股撞击着,啪啪地响。

    林素盯得眼睫上都是汗,血液倒流上来,撞击着耳膜,嗡嗡地响,他右手撸动得越来越快,几乎要蹭破了娇嫩的皮。被操弄的男人越哼越高,渐渐成了大声的呻吟。

    “……oh……ohmygod!……”男人淫叫着,“fuckme……”

    上面的男人越插越快,镜头忽然一转,从下往上拍,给了特写:粗壮的阴茎一下下地在那屁股洞里进出,两只囊袋前后飞摆,啪啪地撞击着……

    强烈的视觉刺激,令林素瞳孔收缩,咬着唇飞快地打了一阵,顶端释放出了白色的液体……

    他关了手机,头脑一片空白地从床头滑了下来,闭着眼喘气儿。手还握着那处,几个脱了力的揉搓,东西终于淋漓着流完了……

    这时,手机响了。

    罗锋问:怎么?

    他眯着眼回:刚才想你了。

    又回:是身体。

    转眼进了六月,天气炎热起来。有人进剧组探班,带了几箱冷饮。林素躺遮阳伞底下舔奶油冰棍儿,汪道文路过说:“小林啊,把我那根也吃了。”

    林素眯着眼睛:“谢谢老汪!”

    汪道文笑着,摆手走了。

    林素边舔要滴下来的奶油,边扭头问kavin:“你说他要来探班,会带什么啊?”

    在外面,他们都用“他”来指代罗锋。

    kavin摇头,表示不知道。

    他也摇摇头,咬了口嵌在奶油里的红豆,嘎嘣嘎嘣地嚼,探班都没戏,他这是白日做梦呢。

    《迷雾》杀青的那晚,还是老传统,先吃饭再唱歌。酒轮了一圈,不知谁把话筒丢到了林素怀里,他正濛着眼睛要把话筒推走了,有人喊:“林老师,开一嗓儿!”

    唱k他其实怪喜欢的,但分场合,看心情。几个好友聚聚的话,他总是抱着话筒当麦霸,死了都要爱、离歌这种歌也要唱两嗓儿。但像这种许多人闹哄哄的时候,他反而不愿唱了,宁愿多吃点儿小食,喝点儿酒。

    包厢里一下子起了哄,实在骑虎难下,他放下酒瓶,瞥一眼屏幕上跳出的歌名,《今天你要嫁给我》,又看另只话筒在一个女工作人员手里,连笑着摆手,别占我便宜吧,他心想。

    他又懒得点歌,看切歌后的下一首叫《思念是一种病》,得,会唱,就这个吧。

    他把话筒对向嘴边,是个要唱的意思,周围都鼓起掌、吹起口哨来。稍微酝酿两下,他很准地跟上节奏,张嘴唱道:

    “当你在穿山越领的另一边

    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一辈子有多少的来不及

    发现已经失去最重要的东西

    然大悟早已远去

    为何总是在犯错之后

    才肯相信错的是自己

    他们说这就是人生试着体会

    试着忍住眼泪还是躲不开应该有的情绪

    我不会奢求世界停止转动

    我知道逃避一点都没有用

    只是这段时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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