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80
前方路口一大一小两条人影蹒跚着渐行渐远,庄华伟眼睁睁看着余歌被叶明领着越走越远,心慌的一阵紧似一阵,那一步一远的距离,就如同两个渐渐挣脱关联的圆,曾经庄华伟的目标是将两个圆叠成一个同心,而现在,他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离开,连追过去都不能。
林展飞挨得比风御翔轻点,轻的程度是林展飞头上没被敲得头破血流,神志仍在,嘴里还在喃喃低语,庄华伟趴过去听了,林展飞叫的是明明……
这叫什么事呢,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都栽倒人一家子手里去,而且还至死不渝!??
可是扪心自问,如果余歌把他暴打一顿就能除了其放开那些心结,庄华伟很乐意让他打,打死打残都没关系。
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两个血葫芦搬上车,车门关上血滴淋漓的顺着车缝往外淌,庄华伟嘴角直抽,这样子半路让交警拦了指定是一个杀人弃尸,可是站在原地就等于让急救车多跑一半路程,没办法,拨120交代了地址庄华伟发动车子。
如果不是庄家和风家那绵延数代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依存关系,庄华伟是真的想去追余歌告诉他那些过去他绝对不介意他只要未来两个人的未来,他会用他的所有来证明给余歌看他和那些王八蛋绝对不是一路人管他风御翔会不会流血致死成僵尸!
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风御翔这个精虫上脑的家伙怎么不干脆死了算了?
怎么不得艾滋,得淋病,得梅毒,得一切见不得光的病,烂成一块腐肉,不对,是烂掉他那命根子看他还怎么色……
得病,烂掉,……余歌说他专门……被安排去接待有病的……**……
得了绝症不去等死还有钱玩,这样的人,不多吧?
春城顶出名的艾滋病患者,病前好色如命病后变本加厉的,难道是……
想到一个可能欺负过余歌的家伙,庄华伟一脚油门把车子开成飞机,是的,过去已经过去,我没法给你扭转历史,但至少,欺负过你的人,我能给你一一讨回公道!!!
在庄华伟酝酿这回去医院第一件事就是辞职,第二件事就是去抱风家小叔的**,第三件事就是帮余歌秋后算账的时候,叶明牵着余歌的小手,正在柏油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大步向前走。
“楚唯!”
“嗯!”
“不要答应!”
“啊?”
“忘了楚唯这个名字!不管谁叫都不要再答应!”
“啊?”
“啊什么啊,你是余歌,从生下来就是叶明和余明庆的余歌,知道吗?”
“过去的事情都忘掉,人这辈子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那一点都不稀奇。而且,你看,你要活的多少年?人生七十古来稀,所以就算你能活到七十岁好了,你看,你前十二年都在吃苦,都在走背运,你这是把一辈子的苦头提前吃完了啊,苦吃光了,那以后还剩下什么了,都是甜啊,你以后的日子都会是甜的,再也没有苦了!所以那些,就都忘了吧,啊,忘了,那么难受还惦记他做什么?”
“聪明又漂亮,还会说四国语言……”
“七国!”
“啊?”
“中、韩、英、德、法、日、葡萄牙……我都会!……不过写起来都不行了……”
“呃……呃……,”叶明这辈子没接触过实际意义上的语言天才,先前听说余歌会四国语言已经让叶明大吃一惊,现在他说——“七……七国?!”叶明的声音直接走掉开叉,天啊,这余歌上辈子是外交官吗?
“我四岁就出来卖了,很多国家,很多主人,换来换去的,不知不觉得就学会了,也不稀奇,说起来,我是天生的那种玩具人——”余歌抬起头,飞快地看了叶明一眼,也许是因为交易就要完成了,而这个人,又和那些人不大一样,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说点什么,“我妈妈……是他们集团的**。**们年纪大了,就要生孩子,一直一直不停的生,和那些漂亮的小男生关在一起,怀孕了,就生下来,他们说这样生下来的孩子才漂亮,可是遗传真的很奇怪,我妈妈在生了我以后,再生出来的都很丑很丑,那些人等到满月,照相,用还原技术逆向推画,画出来的成年人都很难看,他们……就干脆浸死他,然后要我妈妈继续生……”
叶明完全目瞪口呆,余歌说的,这是哪个星球上的天方夜谭啊?!
“妈妈生小歌的时候,已经疯掉了,怀孕的最后三个月,都是被捆在铁床上,一动不动的帮了三个月,结果生产的那天,还是被妈妈挣开了,妈妈用那本来是要给她剖腹产的手术刀往肚子上戳,整个肚子都戳烂了……”
“我听见她一边戳一边说——妈妈带你离开!我好恨!为什么这一次她就要带他走,那我呢,为什么当初不带我离开,她现在想做好妈妈,我偏不让,是我冲过去从她的身体里拽出小歌的,是我!那时候他整个人,圆嘟嘟的身体就那么一点大,全都是血,一地一床的血,我告诉她小歌要陪我,才不要陪她……”
余歌流着泪抬起头,“明哥,你说是不是我错了,是不是我太自私了,要是我当初没有留下小歌,让妈妈带他走,……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我应该让他跟妈妈走的……”
余歌松开叶明的手,就那么软着膝盖坐到地上双手掩面,“我错了妈妈,我不该害怕孤单就非要留下小歌陪我,我该让他早早跟你去的,不然也不用多受这三年的苦,还被那些**那样的糟蹋,妈妈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这一天的事情实在太过峰回路转,而他余歌情绪崩溃掉所说的话更似外星语言,以叶明那反射弧完全不足以周全应对,像现在,余歌已经在地上哭得一塌糊涂了,叶明才想起来伸手拉他,一下,没拽起来,叶明索性陪着坐了下去,“胡说八道!”
“我没有!”小小少年一下子跳起来,“白血病。艾滋,哪个不是要先受尽折磨最后还完全无药可救的?根本就没有用!除了白白受三年苦,我还给他留下了什么啊……呜呜呜……”
叶明想说你还给了他一份亲情,一份温暖,一个家……不过想起这些抽象的东西对于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叶明觉得还是算了吧,只是伸出手,一下一下捋顺男孩子颈后乱翘的散发,“你还给他留下一个名字,让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都知道他很可爱。”
叶明说一句,余歌就哭得越大声,等到叶明发现不对劲,那个哭脱了力的孩子已经揪着他的衣领合上了眼睛,发出微弱的猫崽那样的呼吸声。
林展飞挨得比风御翔轻点,轻的程度是林展飞头上没被敲得头破血流,神志仍在,嘴里还在喃喃低语,庄华伟趴过去听了,林展飞叫的是明明……
这叫什么事呢,一个两个三个四个都栽倒人一家子手里去,而且还至死不渝!??
可是扪心自问,如果余歌把他暴打一顿就能除了其放开那些心结,庄华伟很乐意让他打,打死打残都没关系。
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两个血葫芦搬上车,车门关上血滴淋漓的顺着车缝往外淌,庄华伟嘴角直抽,这样子半路让交警拦了指定是一个杀人弃尸,可是站在原地就等于让急救车多跑一半路程,没办法,拨120交代了地址庄华伟发动车子。
如果不是庄家和风家那绵延数代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依存关系,庄华伟是真的想去追余歌告诉他那些过去他绝对不介意他只要未来两个人的未来,他会用他的所有来证明给余歌看他和那些王八蛋绝对不是一路人管他风御翔会不会流血致死成僵尸!
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风御翔这个精虫上脑的家伙怎么不干脆死了算了?
怎么不得艾滋,得淋病,得梅毒,得一切见不得光的病,烂成一块腐肉,不对,是烂掉他那命根子看他还怎么色……
得病,烂掉,……余歌说他专门……被安排去接待有病的……**……
得了绝症不去等死还有钱玩,这样的人,不多吧?
春城顶出名的艾滋病患者,病前好色如命病后变本加厉的,难道是……
想到一个可能欺负过余歌的家伙,庄华伟一脚油门把车子开成飞机,是的,过去已经过去,我没法给你扭转历史,但至少,欺负过你的人,我能给你一一讨回公道!!!
在庄华伟酝酿这回去医院第一件事就是辞职,第二件事就是去抱风家小叔的**,第三件事就是帮余歌秋后算账的时候,叶明牵着余歌的小手,正在柏油路上一步一个脚印的大步向前走。
“楚唯!”
“嗯!”
“不要答应!”
“啊?”
“忘了楚唯这个名字!不管谁叫都不要再答应!”
“啊?”
“啊什么啊,你是余歌,从生下来就是叶明和余明庆的余歌,知道吗?”
“过去的事情都忘掉,人这辈子谁都有走背运的时候,那一点都不稀奇。而且,你看,你要活的多少年?人生七十古来稀,所以就算你能活到七十岁好了,你看,你前十二年都在吃苦,都在走背运,你这是把一辈子的苦头提前吃完了啊,苦吃光了,那以后还剩下什么了,都是甜啊,你以后的日子都会是甜的,再也没有苦了!所以那些,就都忘了吧,啊,忘了,那么难受还惦记他做什么?”
“聪明又漂亮,还会说四国语言……”
“七国!”
“啊?”
“中、韩、英、德、法、日、葡萄牙……我都会!……不过写起来都不行了……”
“呃……呃……,”叶明这辈子没接触过实际意义上的语言天才,先前听说余歌会四国语言已经让叶明大吃一惊,现在他说——“七……七国?!”叶明的声音直接走掉开叉,天啊,这余歌上辈子是外交官吗?
“我四岁就出来卖了,很多国家,很多主人,换来换去的,不知不觉得就学会了,也不稀奇,说起来,我是天生的那种玩具人——”余歌抬起头,飞快地看了叶明一眼,也许是因为交易就要完成了,而这个人,又和那些人不大一样,让他不由自主的想说点什么,“我妈妈……是他们集团的**。**们年纪大了,就要生孩子,一直一直不停的生,和那些漂亮的小男生关在一起,怀孕了,就生下来,他们说这样生下来的孩子才漂亮,可是遗传真的很奇怪,我妈妈在生了我以后,再生出来的都很丑很丑,那些人等到满月,照相,用还原技术逆向推画,画出来的成年人都很难看,他们……就干脆浸死他,然后要我妈妈继续生……”
叶明完全目瞪口呆,余歌说的,这是哪个星球上的天方夜谭啊?!
“妈妈生小歌的时候,已经疯掉了,怀孕的最后三个月,都是被捆在铁床上,一动不动的帮了三个月,结果生产的那天,还是被妈妈挣开了,妈妈用那本来是要给她剖腹产的手术刀往肚子上戳,整个肚子都戳烂了……”
“我听见她一边戳一边说——妈妈带你离开!我好恨!为什么这一次她就要带他走,那我呢,为什么当初不带我离开,她现在想做好妈妈,我偏不让,是我冲过去从她的身体里拽出小歌的,是我!那时候他整个人,圆嘟嘟的身体就那么一点大,全都是血,一地一床的血,我告诉她小歌要陪我,才不要陪她……”
余歌流着泪抬起头,“明哥,你说是不是我错了,是不是我太自私了,要是我当初没有留下小歌,让妈妈带他走,……是不是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我应该让他跟妈妈走的……”
余歌松开叶明的手,就那么软着膝盖坐到地上双手掩面,“我错了妈妈,我不该害怕孤单就非要留下小歌陪我,我该让他早早跟你去的,不然也不用多受这三年的苦,还被那些**那样的糟蹋,妈妈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这一天的事情实在太过峰回路转,而他余歌情绪崩溃掉所说的话更似外星语言,以叶明那反射弧完全不足以周全应对,像现在,余歌已经在地上哭得一塌糊涂了,叶明才想起来伸手拉他,一下,没拽起来,叶明索性陪着坐了下去,“胡说八道!”
“我没有!”小小少年一下子跳起来,“白血病。艾滋,哪个不是要先受尽折磨最后还完全无药可救的?根本就没有用!除了白白受三年苦,我还给他留下了什么啊……呜呜呜……”
叶明想说你还给了他一份亲情,一份温暖,一个家……不过想起这些抽象的东西对于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孩子,叶明觉得还是算了吧,只是伸出手,一下一下捋顺男孩子颈后乱翘的散发,“你还给他留下一个名字,让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人,都知道他很可爱。”
叶明说一句,余歌就哭得越大声,等到叶明发现不对劲,那个哭脱了力的孩子已经揪着他的衣领合上了眼睛,发出微弱的猫崽那样的呼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