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打采道:“一会儿下来,记得把垃圾倒了。”
霍子安走了,由良辰在树上,悄无声地动了动,换了个姿势。他眼看着霍子安骑上自行车,出了钟楼广场,七扭八拐转进了鼓楼大街,身影融进了外头的灯光和车流里。
霍子安的话,他听进去了。他差等生的脑子不爱思考复杂的逻辑,所以霍子安说他对不住整个地球,他也没往心里去。他只想着霍子安最后的一句话:由良辰,你活着是为了什么?
他觉得手指上的伤口痒了起来,无意思地放在枝桠上蹭了蹭。
活着会痒,所以要挠痒痒;活着会饿,所以要吃掉动物同志和植物同志。但活着是为了什么呢?他哪知道?又不是他自己选择出生在小胡同这方寸之地。
他压根儿就没想活着啊。
第11章 烧饼可不可怜?
进入三九天,北京人开始把最厚的衣服穿在身上。今年冬天雾霾缠绵不去,既不下雪,天其实也并不太冷,只是举目四顾,周围是浑浑沌沌的,让人感到了寒意。
老胡同里,至少大家觉得这冬天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霍子安的餐厅要开业了。
招牌不高地挂在门楣上,颜色又是素净的黑和白,一点都不扎眼。整个胡同的人都出动了,动用各自的拼音、英语、俄语的本领,来读出招牌上的字。结果怎么读都拗嘴。
后来,不知怎么流传出了“芝麻绿豆蒜”这个版本,大伙儿一听,对了,这才是一个饭店该有的名字嘛。而后,大家就放心且任性地叫上了这个名字。
有了名字,这个店在胡同里,就真正有了位置。
就连霍子安,大家也都少了好奇,多了亲切。之前的饭局,子安虽然觉得是失败的,但老胡同里却不这么解读:他这一宴请,就像舞台上的“亮相”,亮了相,对于居民来说,他就是存在的了。他不但存在了,而且还好酒好食伺候过了他们,情谊、礼数都做周全了。作为讲礼的北京人,自然也该回报他的。
霍子安在忙碌之中,偶尔会坐在街门边休息。街坊来来往往,都会跟他聊几句。
“安子,啥时候开业?”
“过了十五吧——也快了。”
“安子,吃了吗?”
“吃过了,您呐?”
“安子,地铁旁的内衣店清仓打折,我给你稍几件内裤?”
“不用了姨,我够穿的。”
“安子,你有对象吗?”
“……”
子安怕坐在街门,被这一通问题攻个措手不及。他又爱坐在街门,见着人来人往,迎接着这些热乎乎的关注。他坐在这一头,而马大爷坐在胡同口的另一头,就连马大爷,虽然仍对他冷冷淡淡的,但仿佛也没了敌意,两人有了那么一点儿互不干扰的默契。
以前他不明白马大爷为什么老坐在门口——是把自己当成胡同的守卫吗?现在他懂了,而且竟觉得自己跟马大爷越来越像……
然而,这点宽慰,也不能帮他应对开业前种种难题。子安抬头看了眼招牌,je me sens,翻译过来是“我感觉”。他十五岁去了法国,上第一节 法语课,法语老师不提单词、语法,直接给他念了一首诗,每一句的开头都是je me sens,他当时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却迷上了那个读音。就像嘴里含着一口甘甜的水,润泽的,温柔的,却有一种随时溢出来的危险。
所以,他把它用作了店名。他在这里开了店,不也是凭着感觉吗?现在他看着嘴里的水,变成了实体,就觉得自己得有担起它们的勇猛和本事。人可以靠感觉来选择,但不能靠感觉来解决问题。
之前的饭局,就像一次演练,让他看清了问题的所在——
食材不够好、菜单设置考虑不周、甜点上的短板,而各种问题里最迫切要解决的是:人手不足。他厨房里边需要厨师,外场需要服务员,另外,他还需要可以和他一起设计菜单的,既了解当地市场,又懂得一些进货门道的人。
以及,还有由良辰。把他放在厨房里是一大祸害,该怎么处置呢?
霍子安一脑门官司,每当这个时候,他只有遁进厨房里,专心致志地做菜,才能获得片刻的平静。许多成名的主厨,是不亲自烹调的,但霍子安热爱烹煮食物,而且愿意事无巨细都在自己的把控里,所以从来都是下手干活儿,每晚都在厨房待至深夜。现在他还是这样的习惯,不过他的观众,从充满期待的食客,变成了目无表情的由良辰。
这就是霍子安解压的方式,变着花样给由良辰做饭,然后看着他吃完。
这一天,子安谈好了一个从长崎直接空运海鲜的渠道,顺手拿了一些新鲜的深海鱼和贝类回来,打算给由良辰做马赛鱼汤。这是法国一道传统的汤,非常淳朴,用番茄、茴香头等炒出底汤,然后加入海鲜焖煮。鱼汤的技术点在于放入海鲜的时机,既不能煮过老,也要让海鲜的滋味浸润到汤里面。
子安还参照了泰国清迈面的做法,在汤里加了炸酥的鸡蛋面,就成了一丰盛的主食。
一个大碗推倒了由良辰的面前,上面有鲜红的虾肉、海虹,雪白的鱼肉镀上一层红亮的汤,凑近先闻到一丝香葱和薄荷的清香,然后是番茄融合了海鲜的浓郁香气。炸面条堆在汤里,部分吸收了汤汁,变得鲜甜柔韧,另一部分还是脆的。
霍子安照旧坐在由良辰的对面,看他一口口地把食物放进嘴里。由良辰吃饭极有效率,不急不躁,悄没声息的一碗食物就见了底,像一颗石头掉进了湖水里,一晃眼就没了痕迹。
霍子安每次看他吃饭都很糟心。他宁愿看那些挑肥拣瘦的人吃饭,好歹知道他们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而他给由良辰做了好几顿饭,每次他都吃得干干净净,滴汤不剩,可你就知道他一点都不享受其中。
这次也一样。他放下叉子,说了声“多谢”,就捧着碗到水池,顺便把锅也洗了。
霍子安凑到他旁边,“我听说北京人贫,你怎么跟个闷嘴葫芦似的?”
“北京人也有各式各样的。”
“除了多谢,你能多说句话不?”
由良辰想了想:“说什么?”
“你觉得这汤面味道怎样?”
由良辰看着子安,开口道:“还——”子安赶紧制止他,“不准说还行!”
由良辰浓眉微微一动,“还凑合。”
子安“啧”了一声,“诶,你最爱吃的是什么?”
“什么都行。”
“最讨厌的呢?”
由良辰抬起头,黑亮的眼睛看着霍子安。霍子安以为又是不痒不痛的答案,却听由良辰道:“我就烦一事儿——我吃饭的时候,你能不能别盯着我看?”
霍子安经历丰富、阅人无数,脸
霍子安走了,由良辰在树上,悄无声地动了动,换了个姿势。他眼看着霍子安骑上自行车,出了钟楼广场,七扭八拐转进了鼓楼大街,身影融进了外头的灯光和车流里。
霍子安的话,他听进去了。他差等生的脑子不爱思考复杂的逻辑,所以霍子安说他对不住整个地球,他也没往心里去。他只想着霍子安最后的一句话:由良辰,你活着是为了什么?
他觉得手指上的伤口痒了起来,无意思地放在枝桠上蹭了蹭。
活着会痒,所以要挠痒痒;活着会饿,所以要吃掉动物同志和植物同志。但活着是为了什么呢?他哪知道?又不是他自己选择出生在小胡同这方寸之地。
他压根儿就没想活着啊。
第11章 烧饼可不可怜?
进入三九天,北京人开始把最厚的衣服穿在身上。今年冬天雾霾缠绵不去,既不下雪,天其实也并不太冷,只是举目四顾,周围是浑浑沌沌的,让人感到了寒意。
老胡同里,至少大家觉得这冬天还有一件有意思的事:霍子安的餐厅要开业了。
招牌不高地挂在门楣上,颜色又是素净的黑和白,一点都不扎眼。整个胡同的人都出动了,动用各自的拼音、英语、俄语的本领,来读出招牌上的字。结果怎么读都拗嘴。
后来,不知怎么流传出了“芝麻绿豆蒜”这个版本,大伙儿一听,对了,这才是一个饭店该有的名字嘛。而后,大家就放心且任性地叫上了这个名字。
有了名字,这个店在胡同里,就真正有了位置。
就连霍子安,大家也都少了好奇,多了亲切。之前的饭局,子安虽然觉得是失败的,但老胡同里却不这么解读:他这一宴请,就像舞台上的“亮相”,亮了相,对于居民来说,他就是存在的了。他不但存在了,而且还好酒好食伺候过了他们,情谊、礼数都做周全了。作为讲礼的北京人,自然也该回报他的。
霍子安在忙碌之中,偶尔会坐在街门边休息。街坊来来往往,都会跟他聊几句。
“安子,啥时候开业?”
“过了十五吧——也快了。”
“安子,吃了吗?”
“吃过了,您呐?”
“安子,地铁旁的内衣店清仓打折,我给你稍几件内裤?”
“不用了姨,我够穿的。”
“安子,你有对象吗?”
“……”
子安怕坐在街门,被这一通问题攻个措手不及。他又爱坐在街门,见着人来人往,迎接着这些热乎乎的关注。他坐在这一头,而马大爷坐在胡同口的另一头,就连马大爷,虽然仍对他冷冷淡淡的,但仿佛也没了敌意,两人有了那么一点儿互不干扰的默契。
以前他不明白马大爷为什么老坐在门口——是把自己当成胡同的守卫吗?现在他懂了,而且竟觉得自己跟马大爷越来越像……
然而,这点宽慰,也不能帮他应对开业前种种难题。子安抬头看了眼招牌,je me sens,翻译过来是“我感觉”。他十五岁去了法国,上第一节 法语课,法语老师不提单词、语法,直接给他念了一首诗,每一句的开头都是je me sens,他当时自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却迷上了那个读音。就像嘴里含着一口甘甜的水,润泽的,温柔的,却有一种随时溢出来的危险。
所以,他把它用作了店名。他在这里开了店,不也是凭着感觉吗?现在他看着嘴里的水,变成了实体,就觉得自己得有担起它们的勇猛和本事。人可以靠感觉来选择,但不能靠感觉来解决问题。
之前的饭局,就像一次演练,让他看清了问题的所在——
食材不够好、菜单设置考虑不周、甜点上的短板,而各种问题里最迫切要解决的是:人手不足。他厨房里边需要厨师,外场需要服务员,另外,他还需要可以和他一起设计菜单的,既了解当地市场,又懂得一些进货门道的人。
以及,还有由良辰。把他放在厨房里是一大祸害,该怎么处置呢?
霍子安一脑门官司,每当这个时候,他只有遁进厨房里,专心致志地做菜,才能获得片刻的平静。许多成名的主厨,是不亲自烹调的,但霍子安热爱烹煮食物,而且愿意事无巨细都在自己的把控里,所以从来都是下手干活儿,每晚都在厨房待至深夜。现在他还是这样的习惯,不过他的观众,从充满期待的食客,变成了目无表情的由良辰。
这就是霍子安解压的方式,变着花样给由良辰做饭,然后看着他吃完。
这一天,子安谈好了一个从长崎直接空运海鲜的渠道,顺手拿了一些新鲜的深海鱼和贝类回来,打算给由良辰做马赛鱼汤。这是法国一道传统的汤,非常淳朴,用番茄、茴香头等炒出底汤,然后加入海鲜焖煮。鱼汤的技术点在于放入海鲜的时机,既不能煮过老,也要让海鲜的滋味浸润到汤里面。
子安还参照了泰国清迈面的做法,在汤里加了炸酥的鸡蛋面,就成了一丰盛的主食。
一个大碗推倒了由良辰的面前,上面有鲜红的虾肉、海虹,雪白的鱼肉镀上一层红亮的汤,凑近先闻到一丝香葱和薄荷的清香,然后是番茄融合了海鲜的浓郁香气。炸面条堆在汤里,部分吸收了汤汁,变得鲜甜柔韧,另一部分还是脆的。
霍子安照旧坐在由良辰的对面,看他一口口地把食物放进嘴里。由良辰吃饭极有效率,不急不躁,悄没声息的一碗食物就见了底,像一颗石头掉进了湖水里,一晃眼就没了痕迹。
霍子安每次看他吃饭都很糟心。他宁愿看那些挑肥拣瘦的人吃饭,好歹知道他们喜欢什么、讨厌什么。而他给由良辰做了好几顿饭,每次他都吃得干干净净,滴汤不剩,可你就知道他一点都不享受其中。
这次也一样。他放下叉子,说了声“多谢”,就捧着碗到水池,顺便把锅也洗了。
霍子安凑到他旁边,“我听说北京人贫,你怎么跟个闷嘴葫芦似的?”
“北京人也有各式各样的。”
“除了多谢,你能多说句话不?”
由良辰想了想:“说什么?”
“你觉得这汤面味道怎样?”
由良辰看着子安,开口道:“还——”子安赶紧制止他,“不准说还行!”
由良辰浓眉微微一动,“还凑合。”
子安“啧”了一声,“诶,你最爱吃的是什么?”
“什么都行。”
“最讨厌的呢?”
由良辰抬起头,黑亮的眼睛看着霍子安。霍子安以为又是不痒不痛的答案,却听由良辰道:“我就烦一事儿——我吃饭的时候,你能不能别盯着我看?”
霍子安经历丰富、阅人无数,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