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anton没有表情的说,“另外,我刚才听一个线人说,郊区,”
他的声音西蒙斯听起来有点疲惫,异常缓慢,“就是老哈里的地盘上,”anton说了一个人名,“这两天来了一伙人,带了个亚洲人,有伤,买过药。你看看吧。打报告我最快也得9点钟才能报上去,你的动作应该比我快。”
清晨的空气分外凛冽,anton有点冷了,“我记得,你说过,”他转过头打量打量西蒙斯,又转回去,“十几年前,他会为了一个原因出卖自己,十几年后,为了相同的原因,他还会再做一次……”
话似乎没有说完。他?不就是说的jimmy吗?西蒙斯纳闷地看着他,等着anton把话说完。
但是anton只是扭头瞥了西蒙斯一眼,就升起玻璃,开起车子向另一个方向走了。
西蒙斯纳闷地看着手里的带子,觉得anton今天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
事实上,sam已经收到了消息,郑和另一个人给扣在科林斯的一个手下那里,他已经在和科林斯正式谈判,准备换人,换郑焕龙,至于那另一个人,jimmy,他已经预备让他听天由命了。
开着车,anton深深打了个哈欠。天已经大亮了。
这个忙碌的晚上,干了太多事情。
他反复听了几遍带子,又连夜找人鉴定,给几个线人打电话,约西蒙斯。
那盘带子不足以给希金斯增加什么新罪名,但是,那内容……却叫他分外吃惊!
anton的脑子里现在同时盘绕着好几个巨大的问号:为什么?rene,或者jimmy,他为什么那么做?
他想起海滨别墅的那天晚上,西蒙斯的恨意、rene紧闭的眼睛;想起那间房子里,rene对自己轻佻地坦白——为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他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anton感觉自己无论如何也拆解不开这团谜团了,想想,他只有期待今天晚上,跟alex的再次长谈。
◆·◆
别墅里,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大半个窗子,屋里光线昏暗。
西蒙斯按下放音键。
15年前的老带子,发着沙沙的杂音。
嘈杂的音乐。
“那么,你来是就想跟我说这个的?!”希金斯的声音。
“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吧!”
“啪”得一声,一只大手猛地拍在好几个按键上,录音机停了。
听见jimmy开口,西蒙斯便知道带子里是什么了,那带子竟然是当年jimmy跟希金斯交易的录音。
他不想听。
西蒙斯背转身,走回屋子中央,呆呆地望向一边。
15年过去了,他竟然还能记起第一眼看见那个年轻人的样子。
那场狂乱的舞蹈,晃动的臀部,凭空勾起他的欲火;然而,让他欲火升腾起来,久久无法按捺下去的,却是那孩子的眼睛——那双眼睛有点惊惶,有点躲闪,像受惊的小兽,却明亮单纯,偶尔看过来的时候,竟像一泓清泉,看进人的心里。
那一瞬间让西蒙斯无比惊讶,他怎么生出那样一双眼睛的?他怎么竟会有那样的目光?
那目光若是属于女人,望向男人,定叫天下男人热血沸腾,为之生死;看向孩童,便能让孩童欢笑雀跃挥舞手臂索求拥抱,看向老人,便能让老人点头敬许。
一瞬间,他好象看见了自己心底里什么孩童时代早已丢掉的东西,叫他心头一动,只此一眼,就再也无法忘记。
那以前,那以后,他都再没有过那种感觉。
走出好远,他回头望去——那孩子刚好抬头,那双眼睛正像夜色里的宝石在乌七八糟的“港口”里闪着光。
那一眼,让他坚信自己可以彻底拥有那个男孩子,像握住自己的心一样,把他揽住。
但是——许久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可是这错误却严重到一夜之间,就让自己的帮派风雨飘摇,手下死的死伤的伤,让另一个跟了他很久的男孩被捅数刀死在野外。
现在,要他亲耳一句句听清楚,那个人是怎样出卖自己的——他真的不想再听!他拒绝让那种心如刀割的感觉再来一遍。
屋子里升腾起团团烟雾。
15年前,西蒙斯也不过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西蒙斯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事实上,他父母的婚姻,并不曾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
西蒙斯的父亲是个孤儿,而母亲则出身显贵,她的父母反对俩个人的婚事——据说,她应该嫁的人正是西蒙斯父亲的老板——西蒙斯的父亲,既是那家的养子,也是那个人的保镖。
西蒙斯的母亲发现有了小sam后,就跟西蒙斯的父亲私奔到南方,在美丽的德州平原上,一个乡下的牧师给他们结了婚。
他们只需要沿着公路,穿过德州美丽的大平原,就能到墨西哥,那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人的梦想。然而,事实是,他们还不需要走到那一步就逃过了追杀。他们来到达拉斯,生下了小sam,那时,正是路易斯在达拉斯的黄金时代,是六十年代上半期的事了。
西蒙斯的父亲后来也死在了枪林弹雨的帮派之争里,西蒙斯接任了父亲的位子,把一个不大的帮派,几年之间,做到跟路易斯、希金斯几个人平起平坐,成为达拉斯和德州北部地区的四大帮派之一。
但是一夜之间,他父亲亲手创下的帮派毁于一旦。
他自己也只能投奔佛罗里达的姑妈家,以一个外姓人身份寄人篱下。又过了快十年,他才有了今天的位置,并且远强于当年他在达拉斯。
知道那男孩子心里没有自己之后,很久,他还是把那孩子放在身边,就是不愿接受这一点。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他认输,承认是他自己错,是他太天真,那双清澈的眼睛,终究只不过是又一个陷阱,冷静又无情。
他跟那个叫kenny的男孩早就认识,他把那个男孩再度带回家里时,跟jimmy还没有分手,但是已经对jimmy充满失望。
他知道那个正在读书的男孩伶牙俐齿,jimmy说不过他,但是却想不到jimmy会
他的声音西蒙斯听起来有点疲惫,异常缓慢,“就是老哈里的地盘上,”anton说了一个人名,“这两天来了一伙人,带了个亚洲人,有伤,买过药。你看看吧。打报告我最快也得9点钟才能报上去,你的动作应该比我快。”
清晨的空气分外凛冽,anton有点冷了,“我记得,你说过,”他转过头打量打量西蒙斯,又转回去,“十几年前,他会为了一个原因出卖自己,十几年后,为了相同的原因,他还会再做一次……”
话似乎没有说完。他?不就是说的jimmy吗?西蒙斯纳闷地看着他,等着anton把话说完。
但是anton只是扭头瞥了西蒙斯一眼,就升起玻璃,开起车子向另一个方向走了。
西蒙斯纳闷地看着手里的带子,觉得anton今天看他的眼神有点奇怪。
事实上,sam已经收到了消息,郑和另一个人给扣在科林斯的一个手下那里,他已经在和科林斯正式谈判,准备换人,换郑焕龙,至于那另一个人,jimmy,他已经预备让他听天由命了。
开着车,anton深深打了个哈欠。天已经大亮了。
这个忙碌的晚上,干了太多事情。
他反复听了几遍带子,又连夜找人鉴定,给几个线人打电话,约西蒙斯。
那盘带子不足以给希金斯增加什么新罪名,但是,那内容……却叫他分外吃惊!
anton的脑子里现在同时盘绕着好几个巨大的问号:为什么?rene,或者jimmy,他为什么那么做?
他想起海滨别墅的那天晚上,西蒙斯的恨意、rene紧闭的眼睛;想起那间房子里,rene对自己轻佻地坦白——为什么?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他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anton感觉自己无论如何也拆解不开这团谜团了,想想,他只有期待今天晚上,跟alex的再次长谈。
◆·◆
别墅里,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大半个窗子,屋里光线昏暗。
西蒙斯按下放音键。
15年前的老带子,发着沙沙的杂音。
嘈杂的音乐。
“那么,你来是就想跟我说这个的?!”希金斯的声音。
“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吧!”
“啪”得一声,一只大手猛地拍在好几个按键上,录音机停了。
听见jimmy开口,西蒙斯便知道带子里是什么了,那带子竟然是当年jimmy跟希金斯交易的录音。
他不想听。
西蒙斯背转身,走回屋子中央,呆呆地望向一边。
15年过去了,他竟然还能记起第一眼看见那个年轻人的样子。
那场狂乱的舞蹈,晃动的臀部,凭空勾起他的欲火;然而,让他欲火升腾起来,久久无法按捺下去的,却是那孩子的眼睛——那双眼睛有点惊惶,有点躲闪,像受惊的小兽,却明亮单纯,偶尔看过来的时候,竟像一泓清泉,看进人的心里。
那一瞬间让西蒙斯无比惊讶,他怎么生出那样一双眼睛的?他怎么竟会有那样的目光?
那目光若是属于女人,望向男人,定叫天下男人热血沸腾,为之生死;看向孩童,便能让孩童欢笑雀跃挥舞手臂索求拥抱,看向老人,便能让老人点头敬许。
一瞬间,他好象看见了自己心底里什么孩童时代早已丢掉的东西,叫他心头一动,只此一眼,就再也无法忘记。
那以前,那以后,他都再没有过那种感觉。
走出好远,他回头望去——那孩子刚好抬头,那双眼睛正像夜色里的宝石在乌七八糟的“港口”里闪着光。
那一眼,让他坚信自己可以彻底拥有那个男孩子,像握住自己的心一样,把他揽住。
但是——许久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可是这错误却严重到一夜之间,就让自己的帮派风雨飘摇,手下死的死伤的伤,让另一个跟了他很久的男孩被捅数刀死在野外。
现在,要他亲耳一句句听清楚,那个人是怎样出卖自己的——他真的不想再听!他拒绝让那种心如刀割的感觉再来一遍。
屋子里升腾起团团烟雾。
15年前,西蒙斯也不过是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
西蒙斯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事实上,他父母的婚姻,并不曾得到双方家长的祝福。
西蒙斯的父亲是个孤儿,而母亲则出身显贵,她的父母反对俩个人的婚事——据说,她应该嫁的人正是西蒙斯父亲的老板——西蒙斯的父亲,既是那家的养子,也是那个人的保镖。
西蒙斯的母亲发现有了小sam后,就跟西蒙斯的父亲私奔到南方,在美丽的德州平原上,一个乡下的牧师给他们结了婚。
他们只需要沿着公路,穿过德州美丽的大平原,就能到墨西哥,那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人的梦想。然而,事实是,他们还不需要走到那一步就逃过了追杀。他们来到达拉斯,生下了小sam,那时,正是路易斯在达拉斯的黄金时代,是六十年代上半期的事了。
西蒙斯的父亲后来也死在了枪林弹雨的帮派之争里,西蒙斯接任了父亲的位子,把一个不大的帮派,几年之间,做到跟路易斯、希金斯几个人平起平坐,成为达拉斯和德州北部地区的四大帮派之一。
但是一夜之间,他父亲亲手创下的帮派毁于一旦。
他自己也只能投奔佛罗里达的姑妈家,以一个外姓人身份寄人篱下。又过了快十年,他才有了今天的位置,并且远强于当年他在达拉斯。
知道那男孩子心里没有自己之后,很久,他还是把那孩子放在身边,就是不愿接受这一点。
但是最后,终究,还是他认输,承认是他自己错,是他太天真,那双清澈的眼睛,终究只不过是又一个陷阱,冷静又无情。
他跟那个叫kenny的男孩早就认识,他把那个男孩再度带回家里时,跟jimmy还没有分手,但是已经对jimmy充满失望。
他知道那个正在读书的男孩伶牙俐齿,jimmy说不过他,但是却想不到jimmy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