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神像的底下冒出来十几只火红色的蚂蚁!

    阮玉朵见状,吓得倒退了好几步,惊恐的道:“这什么蚂蚁?”

    “云山火蚁!”汪洋手挥了挥,让火蝠追赶火蚁,直到将它们如数烧死吞进腹中之后,他才手往后一招,唤回了火蝠。

    这些火蝠本来全身都是火的,可在汪洋伸手往后招的时候,火蝠身上蓝色的火就灭了,随后就钻进他宽大的休闲外套里去了。

    我发现汪洋现在蛊术越来越厉害,这种不是生与自身的蛊虫,居然也能随心所欲的召唤它们。

    “汪洋哥,刚才要不是你的话,我可能就被火蚁伤了,谢谢!”阮玉朵这会后知后觉的发现这一点,脸色惨白的望着他。

    汪洋合了合外套,虚假的笑道:“别和我客气,你都喊我汪洋哥了,我岂会对你见死不救?”

    “汪洋哥,这些火蚁也是蛊虫吗?”阮玉朵问道。

    汪洋点点头,“是一种蛊虫,不过,并不是什么厉害的蛊虫。但凡蛊师级别的巫蛊师都可以驯养。火蚁自身会分泌一种易燃的油类物质,一和空气接触,就会燃烧起来,所以称之为火蚁。我看,你这着火的原因,就是这些火蚁导致的。”

    阮玉朵听汪洋说完,猛地就摘下头上的斗笠,从里面拿出一把匕首,对准我的面门就要戳过来,我吓得睁大眼睛,连连后退。

    可她的匕首很快,眼见着就要戳到我的脖子了,我甚至都感觉到她伸过匕首时传来的香风了,可下一刻,一条长长的赤炎蛇就圈住了她的胳膊,随后只听咯咯两声,她的胳膊就被拽到汪洋那边,手里的匕首也脱落掉地。

    我惊骇未定的看过去,原来,是汪洋刚才拿赤炎蛇缠住她的手,他再拽住蛇身,将她的胳膊给拉开了。我才侥幸活了下来!

    “阮玉朵,你怎么又像杀她?”汪洋这会怒了,目光冰冷的剜着她。

    阮玉朵刚才斗笠摘下来了,所以,长发凌乱的披散开来,这会瞪着我朝汪洋道:“你刚才不是说那火蚁是蛊虫吗?现在在安港的,除了你有蛊虫,就是她男人樊守有了,所以,这次烧庙的,肯定还是他!”

    “我敢保证不是,因为,樊守根本就从不养这种小儿科的蛊虫。”汪洋警告她,“别再伤害碧落,她现在可是我的筹码。”

    听到这话,我心里冷哼,果然,汪洋这人,口口声声说多么爱我,为了我牺牲了多少,可到头来,说要利用我的时候,毫不手软!这种人真不配说爱这个字!

    我早知他是什么为人,所以,这会也不感激他刚才救我的事情,只静静的呆在一边,心里猜测着这放火蚁烧庙的人究竟是谁。

    想了半天,突然想起马大芳来,她可是也会蛊术啊,但是,她养了一些什么蛊虫我就不太清楚了。

    “好,我就看在你的面子上,就先放她一马。等回头你的事情办完了,可不要再阻止我。”阮玉朵从我身上收回目光,就捡起地上的匕首放回斗笠里,就转身离开了。

    看着她气鼓鼓的白色背影,越走越远,我深深的吁了口气。

    “马家姐妹,恐怕对你们不是那么真心。”汪洋等阮玉朵离开了,才走到我身边,淡淡的说道。

    “不要挑拨,我不信你。”我可不信他的话,如果马大芳和马七七对我们是假的,那么,马七七怎么会中降,而且差点死掉呢?

    还有马大芳,这几次如果不是她和她前夫帮忙,我们连阮格契兄妹的面都见不到,又怎么能见到孩子们?

    所以说,汪洋和她们姐妹,我自然信后者。

    汪洋见状,薄唇微扬,自嘲的笑了,“看来,我又是自作多情了。”

    话末,就提脚便走,理都不再理我。

    要不是有孩子在他手里,我现在肯定不会跟上去。

    等我跑过去追上他们之后,就在路边看到了几辆候着的摩托车队了,随后,我们便乘摩托车去了市中心地带。因为我不懂越语,所以,一直没有说话,看着他们两个忙活。先是汪洋去一家银行取出一大堆的越南盾,然后又是辗转了好几家银行,才换了一手提包的美金。

    兑换好美金之后,阮玉朵又带我们去了一条专门卖衣服的街道,这条街,大多卖的是奥黛、斗笠和一种质量很好的橡胶拖鞋。

    因为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所以,汪洋让我们去了街上第一家的衣服店买了衣服,进去后,老板娘用越语打招呼。话音还没落,汪洋就扫了一圈挂在上面的奥黛,对阮玉朵道:“告诉她,这里所有浅绿色的奥黛,无论款式,我都要了。”

    “只要是绿色的都要了?”阮玉朵以为听错了,不可置信的眨了眨眼睛。

    汪洋没有再回答她一遍,而是,从兜里掏出一打越南盾扔给了她,就拖出店内的一张塑料凳子坐下,然后,手搭在腹部,也不知道是不是肚子不舒服,反正我看他脸色发白,鬓角有汗水流淌下来。

    阮玉朵随后就按照汪洋说的那样,买下了这个店里所有款式的绿色奥黛,然后又在这买了几套内衣,等打包好了,就递给我,想要我提着。本来这些也是给我买的。

    可汪洋却看了看我的右手,没有让我提,而是他从阮玉朵的手里接过来包装袋。

    之后我们出来之后,老板娘还特意喊住我,给我手里塞了一串麻绳编的手串。我不明所以的拿起手串看的时候,她朝我竖起大拇指,说了句不太流利的中文,“你老公好!送你们“戈恩”,戴!”

    话末,还朝汪洋那边看了看,朝我眨了眨眼,并且推我过去给他戴上。

    我被她这么一推,身子就往前一涌,正好就撞到了汪洋的后背上。可他站的挺稳的,没有被我撞的往前涌,反倒是随后转过身来,伸出提着包的手,什么话也没说。

    我看了看他的手腕,又看了看他的脸。和他对视了一会,想想把手串要收起来,他却开口了,“人家给我的东西,你凭什么不给我戴上?”

    他这话说的我有些尴尬了,好像我私藏什么东西似的,不就一条破手串吗?

    既然他这样说了,我就给他戴上了。

    戴上之后,我抬头看他,却见他笑了,并且笑的很单纯。我还是第一次见汪洋脸上露出这样单纯的笑容,一时间,看的呆了。

    “走吧。”他随后心情好像很好似得,一边看着手串,一边笑着继续往前走了。

    看着他修长单薄的背影,我说不上来什么感觉,只想起一句话来,就是那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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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岛上的小楼里,我就迫不及待的洗了澡,换了衣服。说实话,这两天没洗澡都快难受死了。越南这地方气候闷热潮湿,一天不洗澡,那简直身上就可以粘苍蝇了。

    现在洗完澡出来,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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