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晓跟林父商量后决定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出摊,一直到晚上□□点收摊,这样方便了早上买菜弄好半成品,中午还可以睡个懒觉才出来,日头也不嗮着。

    热闹过后,便是冷清,秦欢弄了一天的装扮去参加完赏菊会,轿子回来到樊华楼门口的时候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有点像是什么东西给闷臭了的感觉,嫌恶的皱了皱眉,向身边服侍的青儿打听到,原来她就是那家最近生意红火的林记小铺,掀开软罗缎的帘子,随意瞥一眼那个看起来很忙碌的女人,只见她身量不高,瘦瘦小小的,一看就知道是乡下里进来的,还算得上光洁的皮肤,五官一般,穿着时下京城最平凡的青色粗衣短掛,整个人看上去一切都平凡无奇,比京城里的贵族女郎差太多了。秦欢轻哼了一声:不过如此。

    林晓晓在傻傻的发笑,今天赚得真不少,几乎把所有的存货都卖光了,特别是煎饼果子,还是用小纸袋装,薄利多销,专注口碑,广受欢迎,哼哼,等你们离不开我的煎饼果子,就可以坐地升价了,到时就该租下一间正式的店铺,雇人出力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配方保密,要是被琢磨出来了,到时还可以搞现烤现卖撸串,哇咔咔,想起来还有点小激动,到时走上人生巅峰,赢取白富美。想到此,林晓晓笑的更傻更天真了。当然她绝不可能知道,接下来还有一件考验她人品的事决定了白富美是否青眼于她。

    一个裰衣百结,蓬头垢面头上随便扎着两冲天髻的七八岁小童向林晓晓的摊档走了过来,可怜兮兮的开口道:“大姐姐可不可以施舍个?”

    林晓晓看了看这个好像流落街头的小孩,温柔的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怎么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在这里?”边说着拿了剩下来的两个煎饼果子递给他手里。

    小孩看到热乎乎的饼猛吃了几口才开口道:“我叫二蛋,娘亲不要我了,爹爹也改嫁了,现在家里只剩我一个人。”

    这么小的孩子就在这里无依无靠的一个人像流浪猫一样四处觅食吗,林晓晓禁同情之心油然而生,虽然她知道这很廉价,现代社会里面乞丐不是每天在繁华街道上随处可见吗,甚至还有人以职业乞讨为生,还能赚不少钱,可是在这个奇怪的女尊世界上,她不也是孤零零一个人吗?

    打定了主意的林晓晓弯下腰,柔和的面对面笑着对小男孩说:“这样好不好,以后你看见姐姐在这里摆摊的话,就过来,有好吃的,我给你留一份。”

    他愣住了,就傻傻的站着,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从来没有外人对他这么好过,之前一直看到那些小摊档快收拾东西时,才敢上前去乞讨,而现在有个这么答应每天给他吃的大姐姐,他心里的第一反应居然是不敢相信。

    林晓晓看他好像被定住了的样子,就拿了一块干净的方布打湿了水轻轻的给他拭擦,只见小巧的瘦黄的脸慢慢的显示出来,依稀可见是个小男孩。

    秦欢沐浴完之后,不知为何一时间走到了窗口那里,看到那个小摊档,刚好看到这一幕,今天冷硬了一整天的心,忽然轻轻的软了一下。

    ☆、青眼(二)

    清早,香雪海。

    华丽的红漆圆桌中摆了一只盛了些肉粥的木碗,只见一只比猫大不了多少的雪色小狗在欢快的喝粥,他温柔的抚摸着它毛茸茸的头,低声道:“慢点,小家伙”。

    秦欢昨晚不知为何失眠了,遂起个大早,无事可干便逗弄这只叫银狐的小犬,之所以这样起名,因为它长得就像一只小小的狐狸,狭长的眼线,淡淡蓝色的眼珠,还有向前突出稍窄的嘴吻,就像刚满月的狐狸,事实上它成年了也是那么大,比一只猫更胖一点的体型。

    是前两年常年出海贸易的一位欢客送给他的,据说是东瀛那边的品种,刚开始饲养它时,这小家伙胆小的要死,呆在小小的角落里不敢出来吃东西,饿了一天一夜后才肯在房间里走上几步来吃。

    看着它吃完,秦欢微笑着把它抱起搂在怀里,不时逗弄,这个已经开始打鼾睡的懒家伙。忽然香杏进来:“禀报公子,外面有个赵官人在大堂吵着闹着要见你”

    “什么事?”

    “她说她带了三箱银子要赎你出去,娶回家门”

    秦欢冷笑了一下“哦,果真如此,那倒要去看看,走”

    樊华馆的一楼大堂,寻欢作乐搂着娇滴滴小倌的那些风流的女人全都停止了笑声和动作,个个都想看好戏的注视眼前一幕,等着主人公上场。

    赵淑华曾在四年前因为赶考来到过京城,那时三天考试一月后放榜,在无聊的等待中被同伙撺掇着来到上京最豪华的风月场所——樊华馆,然后第一次看到秦欢,他穿着鹅黄嫩绿的衣裳,模样青涩,但已可见往后的倾城之姿。

    不知道为何心动,那时也有更漂亮的美人,更温柔雅致的风情,但看见他羞涩的和客人说着话,不安的躲避着那不怀好意的手,她忽然福至心灵,觉得想要保护他,想要给他一个家,那么强烈的心情。

    名落孙山后,她沮丧的走在街上,不辨方向,不知为何还是走到了樊华馆,进去里面看不到他,向鸨父询问他的赎身钱,那时秦欢还是清倌人要一千两银子。她没有,但家里有,可是就这样回到家里去,母亲,爹爹是肯定不会答应让她娶一个青楼男子。

    只好回家,一边打理家族生意一边死读四书五经,三年后再次来到京城进行最后一拼,跟很多学到老考到老的学子一样,她还是没能幸免落榜的命运。

    十八岁的秦欢早已经声名鹊起,名闻上京,有不少人诋毁他,有更多的女人喜欢他,连他用的笔墨纸砚的花间样式都会流行被楚客们追捧,一时间风光无限,现在更加的绝色,只是跟过去有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秦欢是素雅淡人的,现在的秦欢脸上会贴金色的花钿,会在眼角处描一个小小的蓝蝴蝶或者轻轻点一颗红色的小痣,显得俏皮妩媚。

    秦欢下楼就看见一个瘦高,长得白净斯文的女人握着一把纸扇静静的站着,他充分调动自己惑人的魅力,语态轻佻的道:“请问这位官人来找秦欢所为何?”

    赵淑华转过身来,眼睛直直的看着这个她心心念念了很久的男人,发现有一点陌生,但仍然是熟悉的模样,镇定开口道:“我来求娶你回去,好不好。”

    听到这话秦欢嘲讽的笑了笑“娶我?敢问这位客官,尚未婚娶吗?有家财万贯吗,还是是高官侯爵?什么都不是的话,我先不奉陪了”。

    眼看他就要走了,赵淑华上前拦住诚恳说:“我想娶你,一辈子对你好”。

    秦欢站住了要走的步伐眼神微动,但还是端着道:“秦某不屑与人共伺一妻”,这话一出,满场的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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