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的大美人突然来到这繁杂的林记小摊面前开口出声,有知道的人指着他说“这不是樊华馆的头牌吗,京城了两次的花魁啊”,“果然名不虚传,真人比我想的漂亮,还以为是吹出来的”“啧啧,这身段这凝脂如玉,可比我家那口子不知好了多少倍”,那吃霸王餐的看见是对面樊华馆的大牌出头,也听说过他跟京里的不少达官贵人有来往,怕惹着事遂胆子先怂了,“你看,都是我一时糊涂脑子不清楚,不就是十五文钱吗,我现在给你”说完马上从袖子里面掏出了一串铜钱数了两项呐呐的递给林晓晓。敢情这二货装完恶霸就装老实人了,她盯着她一脸赔礼道歉的笑,伸过去手接到。

    热闹看完了围上去厚厚一圈的人群也就散了,“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伊人却还站在原地。

    “你怎么还站在这里快过来坐啊,”林晓晓亲切的对秦欢说还用手指了指旁边干净的桌椅“今天真的谢谢你,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不过也只有这些菜了”十分感激的神情。林父也在一旁帮衬到“是啊,这位好心客官”。

    秦欢脸色古怪的想,她怎么好像没看到他穿的多漂亮吗?怎么眼睛还是跟以前一样平平淡淡的,刚才看见她受人欺负他才忍不住出来当了一回大男子,不知会不会影响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

    想要问问她回去后有什么伤口,但林父在这里他不好开口,形象也要端着所以淡淡的出声“不用客气,我说了昨天你帮过我,我们算是朋友了,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我还没吃饭呢,随便来一点就可以了”

    林晓晓咧起大大的笑脸“好”就去弄了一些好吃的丸子加一点青菜又说道“那个可爱的小家伙呢,也叫它过来一起吃点,我这里还有不少肉丸子”正说着,担心主人的银狐圆溜溜的从前面门口跑了过来,一把蹭在秦欢的脚下打滚,真的好像只雪白的大猫。他把它抱起来放到膝上,轻轻开口“昨天多谢了你”。

    “啊”林晓晓脸红着不知该如何答话,正好丸子熟了就用瓷碟盛好端过去“你试试,这个是我用鱼虾泥打制的超级无敌超弹牙的丸子,保证你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自豪谄笑地期待的看着他。

    她不看他时,他不喜欢,她认真的看着他时,他会觉得有点奇怪“你陪我一起吃”说完脸上神情就像一朵华丽的牡丹花突然的开了,那样的美和吸引人,这不是她第一次看他看到有点迷妹的表情,却是她第一次听到了自己不规律的心跳声。

    “好!”回答还是那样简短,但是嘴角的笑意却一直停不下来,拿了两双筷子先用开水烫一下然后递给他,怕他不习惯这里的碗筷。

    秦欢接了过来夹了一个丸子伸向她的嘴边“你先试试?”,林晓晓有点呆呆的下意识张开了嘴接了过来,看见她这样,他魅惑的一笑“好吃吗?”

    一边嚼咀乐呼呼的点头“好吃”,一边也拿起了筷子直接戳一个丸子也伸向他嘴边“你尝尝?”,秦欢优雅的张开花瓣似的唇轻轻一咬那丸子的边缘,就一小口慢慢的嚼咀了起来,那像狐狸一样的眼角微咪,透露一种说不出来的性感和优雅。

    看见秦欢吃的那么少,林晓晓不好吃太多怕自己一下子把碟子里面的丸子吃光了,就去逗弄他怀里已经不甘寂寞的小家伙,粉红色的小爪子摸摸,柔软的肚皮摸摸,还有那可爱的想吃肉丸的表情,都让她觉得好玩极了,一边喂着它吃一边和秦欢聊着一下家常事琐事,居然也能聊出很大的趣味来。

    只有在一旁的林父有些担心的看着他们两个仿佛很熟识的样子,似乎还有一点说不出的亲昵,但是看着晓晓笑的那么开心也就压下了心里的疑问,在一旁不打扰。

    作者有话要说:  去看文是一件愉快的事,去写就会发现自己是在太幼稚了,哈哈!

    ☆、喜欢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大概是怕她知道又怕她不知道,怎样才能确定自己喜欢一个人呢,只是凭借几个小小的心动吗,还是需要更多的东西?

    秦欢跟林晓晓告别后回到樊华馆里,正叹息一声泡在四周装修华美,雾气缭绕的浴池了,水面上飘了一些有助睡眠的干花瓣,他懒懒的张开手臂靠在浴池边,带着香气的水珠从他晶莹滑白的额头上一路流淌到腹部以下的水里,别有一种美人无力的风情。

    他是不是太过于看重那个女人了,为什么总是忍不住去一直看着她,难道自己动心了?如果是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她究竟有什么好的值得自己有一点贪恋?已经半个时辰了,他还在浴池里呆愣的想,一点都不像平时玲珑心的样子。

    “晓晓,你跟我说那个人是谁?”一回家洗完澡之后,林父就过来林晓晓的房间进行好奇询问了。“他是我前些日子偶然摆摊的时候认识的,叫秦欢,很不错的一个人”林晓晓犹豫了一下开口。

    “那你今天跟他很熟悉的样子,是不是对人家有点意思?”林父眼睛盯着她,“我……我们只是还不错的朋友,哪有爹爹你想的那样”,不知为何她这样说的时候有点心虚。

    “爹爹不在乎他是谁,只是希望晓晓你心思要沉稳些,一问你谈婚娶夫的事你就开始糊弄爹爹,娶个儿郎在家帮忙有什么不好的,趁爹爹还有精力帮你带孩子,你啊”林父说到这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叹息,这女儿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孤独,好像在逃避什么一样,自从前年受伤连他也不是很记得了。

    “那爹爹如果他是在樊华馆那里的,女儿如果喜欢他也没意见吗?”林晓晓忽然就想试探的问这一句她也觉得像是承认了什么的话。

    “我看见他进去了那门口,要是他能出来单独过日子,我啊,也不管你那么多了,要是要花很多钱给他赎身,晓晓,你啊还是慎重而行,”林父有阅世经历的人成熟的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林晓晓倾身过去抱住他的脖子动情的说:“我就知道,爹爹对我最好!”哪怕是人类文明发达的现代,对于门户的偏见和门当户对的理念还是不变,要是你跨越了某个阶级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劝分手的永远比祝福多,就好像她的舍友喜欢上了一个富二代,两个人也顺利表白在一起了,但其他的人都认为她是麻雀飞上枝头,各种嘲笑嫉妒让她备受压力,男方的父母也不喜欢她,认为他们的儿子可以找个更好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分了,当时整个403宿舍的女生一起出去喝酒咒骂这个万恶的“旧社会”。

    第二天林晓晓送林父上马车回去马山村拿些过冬的衣物棉被,还有回去看看村子里面的情况怎么样了,要分别四五天,她的眼角就红了,只有一想到一直陪伴你的人在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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